拿着一张医保卡,在省内任何城市都可以买药看病。继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之后,我省将逐步实现医疗保险的省级统筹。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建设,加快推行社会保险一卡通,促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实现省级统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一两年之内还无法实现,但是它将成为我省医疗保险工作今后的目标。他透露,在今年年底,我省各市的医疗保险就将全部实现市级统筹。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实现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对普通参保者来说有三个好处。首先就是看病就医更加方便。现在虽然已经出台异地看病就医的办法,但是参保者在省内其他城市仍然无法实现直接刷卡就医,而是需要办理繁琐的手续才能报销。
医疗保险实现省级统筹还将有利于劳动者在省内不同城市间的流动;现在劳动者在省内不同城市间流动,仍然要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手续。此外,实现省级统筹还将有便于医疗保险的管理。
企业职工工资年均涨10%
领导工资一年涨好几回,职工工资却好几年没见涨。《意见》明确“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类企业为职工涨工资的具体目标。到“十二五”末,企业职工工资年均增长要达到10%以上。
为了实现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省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达到全覆盖,已建立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多层次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普遍建立,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让员工加班先跟工会商量
企业不顾员工感受,肆无忌惮地让员工加班,员工敢怒不敢言。针对上述现象,《意见》提出,各类企业应规范企业职工考勤、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加班加点要与工会协商,以此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此外,各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和非全日制用工,严禁非法用工。严格执行企业经济性裁员要与企业工会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制度。
最低工资将随物价适时调整
《意见》还提出最低工资增长要随着物价上涨适时调整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变化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工资指导线。此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此外,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和信息发布制度时,还要充分听取工会组织意见,确保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到今年10月,全省已有49.6万农民工获基本医疗保险,75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60.5万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保,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到220万人
朝阳县瓦房子镇的张卫宏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从老家来大连打工没到一年的时间,就办上了社会保险。近日,他和来自13个工地上的364名工友一起,拿到了由大连市有关部门统一颁发的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卡。“我们上的这两样险都不用自己掏钱,政府给补贴了80%、单位又给拿了剩下的20%费用。从此以后,俺们要是一旦有个病有个灾的就再也不怕了。”张卫宏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据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仅补贴一项,每年大连市政府就要拿出一亿元左右。
像大连市一样,今年以来,我省14个市在省政府的指导下均先后出台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办法,按照“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的保障原则,开展了农民工参保缴费专项工作,使农民工这一长期以来徘徊在社保制度之外的群体被纳入社保行列,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1月21日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10月底,我省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障的人数已达到49.6万,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已达到75万。
没有全面而完善的社会保障,就很难实现社会的真正和谐。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我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瞄准社会保障以往的“空白点”,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从无到有,积极构筑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制度,让社会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百姓。
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的医保,过去一直处于空白,为解决这一关系到千家万户福祉的问题,今年,我省将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列入到十大民生工程之中,各级财政累计筹集资金9亿多元,采取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筹集一块、财政补助一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调剂一块的办法,一举将60.5万名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了医保。
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已初步形成。但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如少年儿童和一些未就业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而从今年起,这一“空白”也将逐步被填补,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07年底,我省要有半数以上的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市和县级统筹地区要在明年内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将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此举标志着我省建立城乡居民全覆盖的医疗保障制度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此项社保制度逐步建立后,我省将有近800万的城镇居民得到医疗保障。
与此同时,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也得到了积极推进,保险覆盖面在高基数的基础上不断攀升,截至10月份,我省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到220万人,这一数字比2005年增加了近60万人。
报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70%给予稳岗补贴;去产能任务较重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门槛,提高标准。”11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切实做好稳岗补贴工作,为企业脱困发展,为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推动我省各地全面规范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实现地区和企业“两个全覆盖”。
实现稳岗补贴政策“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通知要求,各市市本级、县区都要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实现地区间平衡和企业间平衡。基金支付出现缺口的市,可按规定申请省级调剂金,使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
我省将完善稳岗补贴政策,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对钢铁、煤炭、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去产能任务较重行业的企业,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降低享受稳岗补贴门槛,提高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70%给予稳岗补贴;欠失业保险费但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60%给予稳岗补贴。同时,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要发放稳岗补贴;但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简化手续、缩短周期、高效便企”为原则,进一步优化规范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等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要强化稳岗补贴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按照省发改委等28个部门关于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向严重违约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发放稳岗补贴。
此次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将大面积促进各大企业的就业和稳岗,对广大职工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企业而言也降低了社保缴纳的压力。
为了让辽宁省城镇未从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都能尽快享有养老保障,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与新农保同步,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6月24日,全省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前实现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已年满60周岁、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会议指出,全面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继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重要民生工程。标志着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会议要求,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与新农保同步实施,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做好相关制度的衔接,不断提高经办服务管理能力,切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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