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不断完善,很多公司都给员工办理了社保。对社保缴费及缴费比例等事宜,很多员工还不是很清楚。下面由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有关南昌市社保缴费事宜的办理流程。
为推动南昌市社保统一征缴管理工作开展,确保2013年1月1日顺利实施,现就统一征缴管理的基金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南昌市(本级)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市本级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由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社保处”)负责,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后,市本级五险统征实施范围内的参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集从2013年1月1日起使用五险统一征缴账号(即原市社保处开立的养老保险收入账号)。为方便工作,共设立了两个,具体如下:
1、南昌银行营业部 188030018110223872;
2、南昌银行永兴子固路支行 188066018110051090。
二、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后,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险社会保险费统一转入以上账号,并要求在转账单据上注明用人单位的计算机编号。其中已经在市社保处参加了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今后五险转账缴费按其原选择的以上账号之一办理;未在市社保处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及市属企业科经办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转账统一选择转入南昌银行永兴子固路支行的基金收入账号。
三、参保用人单位不足额转账缴费(即所缴金额与应缴保险费不一致的)的,在办理转账后,应同时报送关于所缴保险费的《各险资金分配确认函》给市社保处经办业务科室。
四、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后,选择银行托收方式缴费的参保用人单位,应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实施五险统一征缴经办管理的通知》,洪人社字[2012]686号),办理银行托收协议重新签订事宜,要求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经参保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盖章确认的协议,返回相关经办机构。五险统一征缴后,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保险费实行一票征收,选择银行托收缴费的参保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托收账户管理,确保账户资金充盈,以免因资金不足造成托收退票而影响职工待遇享受等相关问题。
南昌市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办事流程
1、正常退休
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劳资部门审查公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市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市社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待遇
2、提前工种退休
经个人申请企业和主管部门自审公示上报→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市局养老保险处审批→市社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待遇
办理时限
1、正常退休即时办理,如遇到政策界定不明确等疑难问题,由局联席会研究决定,当月25日后取回材料
2、提前退休按月审批,单位或个人提前一个月5号前报送档案材料、25日后取回材料,县区所属企业按县区人事劳动局要求时间办理。
南昌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实施统帐结合制度1995年10月1日后,企业和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企业欠缴、缓缴或个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缴费年限暂不予计算,在企业或个人按规定足额补缴后(如为欠缴应加收滞纳金),方可计算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实施统帐结合制度(可设置具体日期)前的连续工龄。职工在实施统帐结合制度前参加工作,建立个人帐户前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折算工龄,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尾数满1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负责办理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业务、接待和处理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看病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就医、报销医药费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工伤职工进行探访、调查工伤事故、进行事故预防、处理工伤亡事故、支付工伤亡待遇。
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需要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3、所有从业人员的资质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
5、员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证明
6、药品监督、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局是维系社会保障的重要部门,下面小编以济南为例,给大家介绍下济南社保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等工作。
济南市济南社保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宏观调控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工资标准。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指导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以上是有关济南社保局的介绍,欲知其他济南社保信息,敬请关注网济南社保专题,谢谢。
海南省三亚市社保局全称为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其工作职责。
海南省三亚市社保局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流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和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二)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负责实施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负责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三亚(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实施公务员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九)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负责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审批,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以上是海南三亚社保局工作职能的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三亚社保查询专题。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区人事局、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局整体合并组建而成。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的就业、社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其工资福利管理、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和公费医疗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天河区社保局机构职能
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和督办重大工作事项;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负责日常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按权限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动、招聘、录用、辞职、辞退、回避、交流、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勤、请销假、人事统计、公费医疗管理、计划生育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文电、保密、机要、文书档案、财务、会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拟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证件办理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拟订区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具体办法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区公务员提前(延期)退休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公务员工龄认定工作;拟订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人员登记和相关工作;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和任免权限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任免人员和区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及日常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设置、非领导职数审核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未设党委(党组)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区政府系统单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等级规范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的审核备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统计等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延期)退休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认定等工作;负责区职称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土作;统筹全区人才工作,拟订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各学科、技术带头人,负责本区博士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奖励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国(境)外智力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安置工作。
工资福利科
负责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拟订本区财政供养人员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及新进人员工资审核确认工作;拟订、执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待遇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福利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福利的审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享受特殊待遇的审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及工资水平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区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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