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材料全 理赔顺心没烦恼

2021-04-27
规划保险理赔

不同车险案件需要不同的材料,一般会有单方肇事无人伤单方肇事含人伤,双方肇事车损,双方肇事车损涉及人伤,盗抢险案件这几种案件,但无论哪种索赔申请书是一定要有的。然后前三种一般会要你提供驾照的正副本,然后要有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如果打官司了就还要有法院判决书,如果你修车了,还要有修车、施救费及相关费用票据原件。所以当车子发生事故后,就一定要尽快报案,联系保险公司的人,他们会指导你如何做,帮助你获得赔款。

车险理赔简化理赔资料收集环节

针对车险理赔部分环节上的突出问题,昨日保监局通报称,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资料不全为由拒收理赔资料。对于资料虽不齐全,但可判断事故责任和部分损失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

记者了解到,车险理赔的突出问题体现在理赔资料收集环节,理赔资料要求多、理赔进展反馈不主动的尤遭诟病。理赔资料收集时间约占到整个理赔周期的三分之二,保险公司还因理赔资料递交渠道、方式不够方便快捷,对理赔资料要求过多,有时甚至要求客户重复提供。

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简化和规范理赔资料收集。首先是除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理赔资料外,不得要求客户提供其他无关材料;还要求保险同业公会尽快制定车险理赔资料行业标准。其次,保险公司应至少提供柜台、公司人员上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门3种资料收取服务。客户递交理赔资料后,保险公司应出具资料接收回执。最后,保险公司不得以资料不全为由拒收资料。对于资料虽不齐全,但可判断事故责任和部分损失的案件,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

完善理赔回访制度也是要求之一。在客户报案后1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报案回访。在赔款支付后15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支付回访。对于投诉案件,公司应在投诉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投诉回访。

资料齐全理赔不难

“就我而言,车险理赔其实不难,我是在4S店买的太平洋的保险,一般出了事故,到4S店,他们会帮着解决,只要资料齐全,一两分钟就办好了,第二天就会拿到钱。”接受采访的周女士如是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爱车人士郑先生,他选择的是网上购买车险,他表示网购便宜些,省去了中间费,价格更合理。当记者问及车险理赔难不难时,郑先生说:“现在都有快捷的事故处理中心,其实很方便的。只是出了事故,记得一定要拍照留下证据,只要资料手续齐全,就很方便。”当提到“高保低赔”、“无责不赔”问题时,郑先生说:“一般都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至少我没遇到过。但是存在这样一个问题,保险公司都会指定维修店,但客户肯定想要选择更好的维修点,所以一般都会去4S店,这样比较放心,这就造成保险公司和客户在选择修理店时的矛盾。”

同时,记者走访了位于成都跳蹬河附近的多家汽修厂后发现,几乎所有的中等汽修厂都有保险代办点,而在春节之后,为了方便更多的人理赔,记者看到一些汽修厂还特别挂出了“××保险公司理赔代办点”的横幅。“我们紧靠东城区的机动车快出快赔中心,车主发生事故之后,到了快出快赔中心,这里有几乎所有的财险公司代办理赔点,车主只需要提供事故现场的资料图片,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会帮助车主办理理赔的,只要不是"大伤",就近选择修车点是相当方便的,而且我们周围的修车店基本上很多保险公司都认可。”

扩展阅读

车损险没现场能赔吗 车险理赔注意什么


网友提问:我的车子由于自身设计缺陷,近日突然在高速路上死火,幸亏没有酿成事故。但是在一阵慌乱中我来不及思考操作流程,应挂空挡时却挂了P挡,对车子可能造成了损伤。我是否可以从保险公司方面获得赔偿呢?

按照现行条款,韩小姐在这一事件中没有造成意外事故,不属保险责任。一位核保人员称,根据现行机动车车损险 条款,车损险的责任范围为以下四种情况:一、碰撞、倾覆;二、火灾、爆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非营运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韩小姐的情况还不属于这些责任类型之内。

不过,如果在这一事故中韩小姐的车子发生了碰撞,无论碰撞情况如何,保险公司都会理赔。

在没有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很难判断当时人为操作不当的情况如何,无法还原现场真实情况。如果发生了车辆维修费用,韩小姐可以向汽车销售方索赔,但向保险公司索赔只能通过法院起诉。

其实,不仅是部分网友关于汽车险不知道怎么进行索赔,还有很多网友对这不是很了解,接下就为大家普及一下关于汽车保险 如何索赔的相关知识。

客户购买了车辆保险,最担心的就是出险后的索赔。往往因一个小的文件在保险公司和交通部门往返几个来回,耽误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进行车辆保险索赔前,应掌握一些必要的常识,为保障自己的权益打下基础。

1、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填写《出险通知书》,保护好第一现场,采取合理的施救措施。

2、如果属单方责任事故,没有人员伤亡,应当提供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盖章或签字),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修车发票原始件,修理、更换部件清单,其它必要的证明或费用收据原件。

3、如果涉及多方责任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单证: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亡者工资收入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派出所盖章)和其它必要的证明。

4、特别提醒车主,务必要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三个月内,将以上索赔单证交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向保险公司提供的索赔单证、项目、印章必须齐全,书写规范,数额计算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手续齐备后,保险公司应在10天内一次结案赔偿。

5、对于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核验不合格车辆、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交通肇事逃逸、以及被保险人的骗赔或故意行为等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有权拒赔的。

那么发生了车辆损失险所应理赔的事件之后,车主该如何处理呢,在进行理赔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车主向保险公司申请车辆损失险赔付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一是保险单;二是车主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三是有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及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四是车主如果自行协商处理了交通事故的,应提供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五是如应由第三者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六是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汽车保险索赔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契约,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一般都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如果保户入保后,保险财产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不能赔偿。

2、识清保险品种

现在,保险险种较多,像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 等,除了基本险种之外,还有附加险种。如机动车辆保险除车辆损失险、第三者 责任险这些基本险外,还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附加险种。

由于基本险、附加险有各自承担的保险责任,因而保户在出险索赔时,必须确认出险是否在你投保的范围内。再说得明确点,得什么病吃什么药,只有发生的灾害、事故在你投保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赔偿。所以,保户在投保时要选择好险种,日后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投保,备齐理赔材料轻松理赔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出险后遭遇了理赔难的问题,这让他们很苦恼,那么如何才能快速而简单地获得理赔赔付呢?对此保险专家有建议。

其一,寻找实力强服务好的公司,根据自己的收入及需求与业务员充分沟通,让其为您量身定制适合的保险计划。投保时充分了解险种的特色、保障范围、责任免除以及停效、复效、续期交费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其二,投保时根据投保书的询问事项逐条详细阅读并如实告知,避免后续因不如实告知而影响保单的承保及理赔。

其三,发生保险事故后要及时报案,选择合同约定定点医院就诊,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下列问题:报案人及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避免因不及时报案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其四,备齐理赔资料,在就诊的过程中保留尽量详细的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等,以备后续申请需要,不知道如何准备资料的,可向业务员或保险公司电话咨询。

其五,按时缴纳保费,避免因未缴费而导致保单失效,事故发生在保单失效期内理赔无法获得赔付。

其六,身故受益人在投保时即予以指定,避免后续被保人身故理赔时需要提供所有法定受益人的资料而手续繁琐。

其七、根据需求购买保险,避免因投保不足或不全面而导致无法获得理赔。

车险 车险理赔


投保车险,条款总往往约定“次日生效”,从而导致被保险车辆存在无险可保的“真空期”。给车主和车辆带来隐患,而且,因此也产生了多起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在广东佛山,就曾经发生过因车险的“真空期”争议车主与保险公司诉诸法院。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注意车险何时能生效,因为“即时生效”远比“次日生效”保险得多,否则一旦车险“真空期”发生事故,保险可能就不“保险”了。

车辆自燃 因保险未生效车主索赔无门

北京一位张先生以裸车价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超跑轿车,还花10万元左右上了保险。当天行驶9公里左右,跑车后置引擎的部位就发生了爆炸起火了。此时,离车主提车离店才5个小时左右。

张先生称,其跑车没上自燃险,而且保险还没有生效。虽然车主张先生后来表示因为其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导致自燃,所以即使保险生效了也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而是要找经销商和车企。但从旁人的角度看来,一旦经销商、车企不予退换,张先生很可能也得不到保险赔付。

经办人周末不办公 导致保险生效推迟

在广东佛山,就曾经有车主购买一辆微型客车时遭遇在保险“真空期”被盗,幸好最终车主赢了与保险公司的官司。

由于车险盗抢险中有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在上牌后,经公司批改之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上牌前已购买车险的车主黄先生在南海登记上牌次日,即通知保险经办人办理相关批改手续。但当时经办人称周六、日保险公司不办公,下周一才可以帮黄先生办理。不料,就在星期六(002291,股吧)晚上,黄先生的客车被盗。

理赔不成,黄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在保险车辆上牌后即通知被告的业务员办理批改手续,已履行相应义务,据此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并支付相应利息。

车险有“真空期” 多因“次日生效”

因为保险公司周末不上班导致保险存在“真空期”,在现实生活中车主会较常遇见。但更多的情况,则是类似于上述案例一中的保险当天还没有生效,在购买保险后,人们往往遇到的是保险“次日生效”的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次日生效”看似有法可依。其中相关条款显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从次日零时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合同在投保时即时生效。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期限,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但是,车主常碰到的情况是,在付费购买完车险后,保险经办人很多时候可能并没有主动提及保险生效时间的问题,而不少车主对此也没有特别关注的意识,因此车险何时生效的问题被忽略。正常情况车辆当天不出意外还好,一旦车辆当天出现事故,保险是否处于“真空期”,能不能赔还真不好说。

其实,不少车主需要对购买的车险“何时生效”问题加以重视,因为不少经销商都曾遇到过新车开出去当天就出现剐蹭却没法出险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消费者习惯于当天购车买完保险后就开车回家,第二天甚至等日后有空再去上牌,这就更加重了保险“真空期”的隐患。因为在车险的部分险种当中,是需要车辆上牌才会予以赔付,比如上面提到的盗抢险,前提就是车辆已经上牌。

“何时生效”保险公司自由度高

对保险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生效”,保险公司的自由度其实较高。其中,唯一有要求即时生效的是交强险。正是基于对保险真空期的关注,交强险一块保监会有规定要求,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可享受“即时生效”政策,不必担心在投保生效前发生事故。

但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由于车主买车险时更加注重赔付的效率以及费率的优惠,对“区别不大”的生效期限并不会过分纠结,这也使得保险“真空期”因为多种因素存在。有的是付费时间太晚过了工作时间要次日生效,有的是保险经办人太忙当天来不及出保单,当然也不排除保险公司自身规定的“次日生效”习惯做法……总之,一旦中间出现纠纷,损失的主要还是消费者自己。

买车险前需问明生效时间

鉴于车险“空窗期”的种种隐患,所以车主在缴纳保费前,一定要详细询问保险单的生效时间,选择“即时生效”的方式投保相关险种才会更“保险”。

另外,从各地法院的判例中发现,如果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未履行说明和告知保险生效日期的义务,一旦出现其相应风险和责任,很可能判给保险公司承担。因此,车主一旦碰到此类纠纷难以协商解决时,应该积极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

并且,车险“空窗期”出现的纠纷,除了“次日生效”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有利于解决,即使是新车未上牌、二手车交易导致的部分险种的“空窗期”,车主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车主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参考各地出现的类似判例,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在各地法院提供的案例中,包括盗抢险未生效、保险未及时过户等,均有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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