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镇养老保险一些基本问题

2021-04-26
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随着城市步伐加快,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标志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具有重大意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构成成分多样,人员常常在就业和无业之间反复徘徊,收入低或没有收入;相当一部分是城镇中的困难群体。下面让我们来熟悉认识城镇养老保险

城镇养老保险的重要指导

一、基本原则

城镇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城镇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镇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引导城镇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城镇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城镇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区、市、旗,以下简称试点县)为单位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城镇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城镇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养老保险应与新农保合并实施。其他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城镇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城镇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由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国务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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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遇到的一些问题


养老保险是我们基本的社会保障,牵系13亿人民的心。人们在缴纳自己养老保险时,同时也在关心自己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今天我把几个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例举出来,希望能给大家有所帮助。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一:

我今年交养老保险费6624元,为什么进入我个人本金只有2649.6元?

回答:个体缴费的比例是20%,8%计入个人账户。你的缴费基数是2760,2760*20%*12个月=6624元(你的缴费)2760*8%*12个月=2649.6(你的个人账户)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二:

我想咨询一下,养老保险3年内没交费,3年之后把没交的补上可以吗?

回答:可以补,到社会保障中心的个人窗口要一张补缴费表,填上你要补缴费的起止时间就可以了。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三:

我没到退休年龄,我已经交够15 年,我到退休还有3年,我56岁10月9号才退休,我已交31000元我不交养老保险行吗、交的话我能拿到最高线吗、因为我交够15年了。

回答:你的想法完全是可以的,也符合国家规定。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查询问题四:

如何查询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

回答:对于查询,在参保地社保处才可以的.对于查询,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近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办法出台以后,我市将面临巨大的转移工作,相关配套措施也将于近日出台。

各省结合自身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也就是说《办法》中所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在各省被统一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各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据记者了解,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财政对参保人缴费每人每年补贴20元,我市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是选择每年缴费100元,还是每年缴费1000元,财政补贴均为30元。与此相对应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账户与个人账户的设计。基础账户为每人每月60元,也就是说,无论你选择哪个缴费档次,每月都能领到这60元的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则因个人缴费不同而不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企业给缴纳的各种保险必须满15年才能领取,多数人认为自己根本无法累积15年,所以,农民工常常年底辞职扎堆提取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因为城乡养老保险衔接制度的实施,相信这样的事情以后再也不会发生了。

衔接制度建立以后,新农保、城居保、职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按照规则互相转移。根据《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是只转个人账户不转统筹基金。

参保人员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转入职保,其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记者采访人社局了解到,虽然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但是“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会转入职保账户,而“个人账户”是否包括财政补贴的30元,目前还没有确定。

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一些问题


养老金是我们基本社会保障,养老金个人缴费的情况关系您以后老有所养的金额的多少。怎么样查询养老金个人账户,那我们就得从养老金个人账户包含哪些部分了解开始。

养老金个人账户主要内容包括从业人员自然情况和缴费情况两部分:

1、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等;

2、个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缴费月数、历年记帐利率、个人帐户储存额情况等。

个人帐户储存额包括:

1、建立个人帐户之前个人缴费部分;

2、建立个人帐户后个人缴费部分,其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本人缴费应记入个人帐户部分;

3、建立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缴费(含个体工商户为其从业人员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部分;

4、按规定记入的利息。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怎么算

我交满15年的了 个人的。一共交了5万快钱。 按照每年城市平均收入的%20交的。个人账户里不是5万吗?不是的话那怎么算的?

这个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自己交了这么多钱,个人帐户却没有这么多钱。那我就简单解释一下,养老保险是从97年开始建立个人帐户,缴费一直是按社平的20%做为缴费基数,缴费后实际金额按比例划入两个地方,也就是你个人帐户和社保统筹基金。那么97年到06年X月,国家规定个人帐户是按11%的比例划入,06年X月以后到现在,国家规定是按8%划入个人帐户,那么这样一计算,06年以前你个人帐户是按11%划入,06年以后是按8%划入你个人帐户,12%是划入统筹基金,所以你实际缴费大概只有40%划入你个人帐户,有60%划入了统筹基金不显示。

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问题

去年,50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于是补缴了之前5年的养老保险,大概一万多吧!这是在新政策没有公布之前缴的,那怎么样计算个人帐户的钱呢,还是按照8%来计算吗?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在新办法实行前是按照11%记入个人帐户的;个人交纳的8%全部记入帐户,单位的交纳的部分按照3%记入个人帐户,和2006年新政策实行后不一样的!

新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帐户养老金及基础养老金

一、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1、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我理解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本息合计应该是正确的吧。

2、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我就不知道这“计发月数”是怎么算出来的(假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为17年,是不是“计发月数”就是17*12=204月?)。

二、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1、个人账户储存额,就是你历史缴纳的社保费,转到你个人账户上的金额的本息合计。

2、激发月数,跟你的退休年龄有关系。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的一些基本原则


由于保险的特殊性,其购买不像普通商品那样简单易行,但还是有些原则可以遵循的,现列出一些基本原则,仅供参考。

首先,保障先行!人的一生大概需要七张保单:意外险,普通健康险,重大疾病险,寿险,教育金险,养老金险,投资连结险等。在不同的人生时期有不同的需求,但在购买时,应该首先考虑基本保障险,即意外+健康+寿险(健康含普通住院报销和重大疾病),做全险组合,基本保障齐后,再考虑教育金养老金投连险等其他险种。

其次,家庭经济支柱重点保障。家庭经济支柱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更应该要注重保障和投资,因为一旦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停止,而如果又没有替代方案,则家庭可能经济将会陷入不幸。

再次,保险费用和保险额度的测算有据可依。保险费用支出一般占家庭年收入的10--20%,保险额度则分寿险和重大疾病。一般寿险额度为:5--10年的家庭年开销支出+房贷+车贷等,重大疾病额度:治疗重大疾病费用+疗养费用+患重大疾病期间的收入损失。关于重大疾病,很多人只考虑治疗费用而很少考虑疗养费用以及收入损失,这有失偏颇。

总之,保险购买主要是看自己要解决哪方面的具体问题,建议多比较,多选择,让保险经纪人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设计方案,再行决定。

保险知识,家庭购买保险的一些基本原则


提要:如今给自己或家人买份保险已是家庭最普通的消费之一了,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越来越被大家重视,可是究竟应该怎样给家庭上保险呢?在这里有几个重要的原则。

先给大人买保险、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先买意外健康险、先买保险再买房和年轻也要买保险就是其中五个重要的原则,为什么?本文将用我们身边的风险故事来告诉你……

1、先给大人买保险

与此相对的一个观点就是“先给孩子买保险”,有这种想法并且这样去做的人大有人在,据笔者所在北京的一个小区的调查,约有80-90%的家庭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但是这些家庭中孩子的父母没有买保险的占大多数。

父母往往这样想,孩子没有保护力,大人可以保护自己,所以给孩子上个保险;还有很多父母很感性,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以致于有什么好东西就先给孩子,当听说保险好时,也先给孩子买,认为这也像是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先给孩子买保险,真是大错特错!

这些父母爱孩子的心可以理解,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父母是孩子的保险!

当大人在时,你怎么给孩子呵护爱惜都不为过,可是孩子最大的风险就是父母出了意外,一旦真有这种情况,你想过你的孩子怎么办吗?有多少孩子因为父母的突然离去而过着凄惨的童年……

案例故事:

张某是北京的一个生意人,有一个当公务员的妻子和一个6岁的女儿,张某的生意做得很顺,家庭条件很优越,这是一个非常幸福的家庭。2001年,在一位保险业务员多次的拜访下,他终于答应从这位业务员这里买保险,他给自己的女儿买了一份教育险和一份分红型的养老险,尽管这个业务员一再对他说要先给他自己买一份保险,可他总是说,给孩子买了就行了。这样,他自己整天在外面却没有任何保险。

2002年的夏天,张某和妻子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车从后面超车时撞上了,造成几车连撞两人当场死亡,留下了一个年仅7岁的女儿……

除了孩子的妈妈是公务员有800元的丧葬费,夫妻俩没有任何带身故责任的寿险。而成了孤儿的女儿这时的保费也没有来源了,不仅没有了父母,她的教育险和养老险也中断了,再没人给交了,她的亲人也就剩下爷爷奶奶了。

编后:

当孩子突然之间失去了父母,她失去了所有的保障,因为在任何时候父母就是她的保障,作为孩子的父母,应该想到在两人在

的时候你能照顾好你的孩子,而当父母都不在的时候呢?所以给大人先上充足的寿险,是给家庭,给孩子的一份坚实的保障。

给家庭买保险原则之一:一定要先给大人买保险(寿险),因为大人是孩子的保险!

2、先给家庭经济支柱买保险

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经常有人这样说:“我不需要保险,我的妻子孩子最需要保险”。

这是很多男人们的想法,当代理人跟他们谈起保险时,他们手一挥说:“我不需要保险,我有钱,就是买保险的话也是给我老婆、孩子买。”

这也是一个很普遍的群体,他们一般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生活的维持者,很多人有着不错的工作或事业上小有成就,在他们看来,他们是一家之主,能挣钱,是家庭的强者,而老婆、孩子相对来说是家庭的弱者,是最需要保护的,所以买保险理所当然地要先给老婆孩子买。甚至当说起具体的保险种类诸如医疗健康险时他们也说:“我公司里有医疗保险,老婆孩子们没多少保险,他们最需要保险。”

其实他们是把家庭的两个强弱关系混淆了。从收入上来他们是“强者”,但是从家庭的角度来说他们却是家庭风险的一个软肋。道理很明显,既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发生风险对家庭的打击最大,所以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其实是最需要保护的。当这个经济支柱发生意外或者重大疾病的风险时,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会中断,就会降低生活品质甚至导致家庭经济崩溃。

案例故事:

王先生在上海做着建材的生意,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妻子原在一中学教书,有一个10岁的儿子,一家人过着其乐融融的日子。后来妻子因为孩子的家教总不太如意就干脆辞职在家做了个全职太太,自己抓起了儿子的家教。

在与保险代理人接触了多次后,王先生决定给家庭买几份保险。但是他把代理人给他自己的设计的一份200万的寿险计划放到了一边,说:“我现在有保障,我老婆孩子现在最需要保障,你给我老婆孩子设计一份方案吧。”

就这样,王先生最终给妻子上了一份重大疾病险和一份养老险,给孩子上了一份教育险,年交保费三万多元。而自己没有分文的商业保险。

一年后的一天,王先生开车经过一个工地时被铁架上意外飞下来的一个砖头砸中了车,汽车方向失灵撞向了墙当场死亡,在得知噩耗后,妻子哭得昏死了过去……

除了得到工地有限的赔偿,王先生身后没有得到任何的赔偿。王先生的突然离去,给家庭造成了沉重的打击,王先生做生意有着很多的生意伙伴,可是在他离去后欠他钱的全见不着人影了,他的债主却全上门来了,家里现金很快就没了,妻子只得变卖房子还账。王太太一下子从衣食无忧变成流离失所,生活的困苦更不用说了,而一年多以前丈夫给自己和孩子买的10年交的保险,已经成了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她不得不将其退掉…

编后: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保一家之经济支柱就是在保一个家庭,这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太深刻了!因为经济支柱对一个家庭的意义太重要,所以在做保险规划时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2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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