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中心的职责与权限

2021-04-26
保险的规划与心愿

人们最关心的两大问题:一、子女的教育,二、医疗政策。通常人们住院生病就保险接触到当地的医保中心,今天了解一下医保中心的职责与权限。

医保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二级单位,比该局低半格,该中心属“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个单位也是卫生局组建和管理的,前几年政府机构改革才归口划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医保中心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险及医疗保险的方针政策,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组织实施。承担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并具体组织实施和落实。

二、负责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测算,收支管理和使用工作,定期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基金会计核算办法,配合、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封闭运行和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定期分析、评价基金运行效益情况,及时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和意见,合理调整费用报销标准,努力提高城乡居民医疗的受益面和受益度。

三、根据市政府的规定,做好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巩固与扩大工作,指导乡镇保障所开展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医疗宣传、发动、筹资工作。

四、受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的授权,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监督,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足额征缴。

五、根据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资格认定,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向社会公布。 六、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进行费用监督、审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支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医保中心无电话通知权限

近来,有很多的消费者都曾经接到过这样的电话。

“这里是医保局,您好,您的医保卡有异常使用情况,本局即将在今天下午4点30分强制停卡,如有疑问转接人工咨询请按9。”

如果你接到了这样的电话,千万别搭理它,因为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诈骗电话。记者向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热线96102核实,负责人刘先生称:医保局没有电话通知权限。

记者:如果这个医保卡真的有问题,会不会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刘先生:不会的,因为社保卡能不能用只有在医院使用的时候,挂号或医生会告诉他能不能使用,我们这边即使通过身份证号码都查询不到能不能用。不能用有多种原因,比如卡片存在故障,芯片损坏了,或者保险没有正常缴纳,都有可能不能用。北京市社保中心已经下发通知,北京市各经办机构,区县社保中心或各街道社保所,都没有电话通知业务,从来不会通知个人。

为此,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还发布了通知,提醒参保人注意安全,不要上当。通知如下:

各位参保人:

近日,有人恶意冒用朝阳医保中心咨询电话的名义进行社保卡欠费、停卡的诈骗活动,希望广大参保人谨防受骗。

目前,通过社保卡名义诈骗主要分欠费、停卡类两种:

一种是嫌疑人冒充公检法系统,谎称事主在医院开过大量的处方药或大量涉毒药品,或称事主用医保卡购买了价值上万元的违禁药品等,进而要求事主转账汇款;

另一种是嫌疑人假借通知事主领取社保补贴进而诈骗。嫌疑人一般使用短信等方式向事主发送虚假信息,要求事主回拨短信中提到的电话号码,再让事主按照提示在ATM机上使用英文界面操作,完成转账汇款。

医保中心特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在医保卡使用过程中如出现问题,相关机构会通过参保单位告知用卡人,不会要求转账、汇款等。

请参保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

相关知识

昆山社保中心工作职责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昆山社保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全民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下面小编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昆山社保中心工作职责的相关信息。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昆山市人事局、昆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而成。

昆山社保中心职责简介根据昆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等4个机构合并及组建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批复》(昆编[2005]37号)精神,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副科级建制,全民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市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昆山社保中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业务,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2、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3、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信息管理,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4、规范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参保行为,稽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审查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5、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关于医疗救助工作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救助医疗机构的认定,以及组织发放社会医疗救助金;市民政局负责对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三无人员、五保人员等救助对象的审批发证和年审工作,并根据变化作相应调整;市财政局负责年度救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监管;市卫生局负责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服务工作,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和公惠医疗机构的认定;市总工会负责对特困职工认定、审批、发证和年审工作;市残联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重度残疾人的劳动能力鉴定。

以上是有关昆山社保中心工作职责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向咨询的话,请拨打社保热线“12333”或者关注网昆山社保专题。

保险知识汇总,深圳:医保卡的使用权限


因深圳年轻人口多且不少人步入婚育年龄,近两年从内地退休来深养老和帮子女带孩子的老人增多,但医保卡使用限制则造成了这些老人的就医成本。市人大代表多次建议放开“医保可供直系亲属使用”,但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大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对非本市参保的直系亲属暂不可放开。

子女卡内存大量余额父母却要掏现金看病

市人大代表胡婷婷说,深圳市目前已解决子女的医疗保险挂靠的问题,配偶、父母共享医保卡的问题尚待解决,尤其是父母。“深圳是一个特点非常鲜明的城市,大量的年轻建设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且金额颇高,但年轻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就医几率小,卡内积存大量金额。而另一方面,这些人的父母退休后从内地来深圳帮助其照顾家庭、小孩等,生病就医却非常不便,要么回内地就医,交通成本高;要么在深圳就医,医疗费用高。”胡婷婷认为,子女医保卡内存有的大量余额与直系亲属就医支付现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目前深圳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已扩大到了参保人及其在深圳本市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但对非本市参保的直系亲属目前仍没有放开。

“这是因为即便是医保个人账户的基金,也属于医保基金,而非由个人随意支配的资金,同时目前国家实行的医保政策为地区统筹政策,因此,其受益人不能超出统筹地区和参保人范围。”该局表示,由于个人账户在社康中心就诊时享有统筹基金支付三成医疗费用等优惠,以及个人账户基金使用完之后将由统筹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医药费,深圳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是密切相关的,允许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扩大到非统筹地区和非参保人,对全市统筹基金将带来风险,有可能影响到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同时,该局还建议有类似情况的市民,在还没有彻底解决异地就医结算情况下,目前外地来深异地退休的老人可到原居住地的医保部门申请和办理长驻外地医保就医资格以及异地就医手续,随后就可以在深圳本地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相关诊疗,个人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前往原参保地报销费用。

深圳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关联

此外,针对“深圳各大医院都明令禁止就医的病人使用非本人社保卡引发社会争议”的问题,该局称,目前深圳医保待遇全国最高,深圳医保卡个人账户门诊使用不同于其他城市,很多城市个人账户使用完后,医保不再负担个人门诊费用,而深圳的个人账户则与统筹基金支付有关联。

“一方面,综合医保等四个险种参保人住院就医发生的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另一方面,目前深圳市内仍有部分人口未参保或在其他地方参保。再加上医保卡套现团伙活动猖獗,近年来因丢失、被盗的医疗卡在定点医疗机构被冒卡套现而造成的纠纷屡屡出现,且纠纷不断升级。”该局表示,随着深圳社会保险在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规模不断扩大,刷卡就医的道德风险,有来自参保人的,也有来自定点医疗机构的,甚至医患联手,冒卡就医造成基金流失的风险也不断增加。

“我们认为,目前尚未寻找到对参保人就医核卡更简便有效的办法来防范上述违法违规现象。但从发展趋势看,医疗保险统筹地区有可能发展到省统筹和国家统筹,个人账户有可能取消,届时将不存在个人账户为他人支付的问题。”

上海医保中心简介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是本市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简称上海医保中心),负责全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医疗保险基金的结算、审核、支付以及社会化服务工作。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或者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零星报销等各项医保事务时,应使用《上海市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对于不属于《社保卡》发放范围,或属于发放范围但因故暂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

一、《医保卡》办理办法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上海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上海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医保卡》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

1、《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2、《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3、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4、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三、如何办理居保参保人员登记手续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到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本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和在园(所)幼儿,应当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期限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次年全年享受医保待遇),逾期不予登记。

3.年度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当及时到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1)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证的人员除外)、户口簿。

(2)本市引进人才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配偶、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未标明有效期限的,需提供《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单》)。

(3)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户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4)其他有关人员还需提供的证件:处于就业年龄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劳动手册;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残疾人证;因大病医疗辍学的人员,需提供区县少儿基金办公室出具的大病医疗凭证或病史资料;

复读生,需提供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需提供外省市学校的学籍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五、医保服务点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发给《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手续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并留存证件、资料的复印件。

上海医保中心个人医保信息查询

1:医保网站和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统一采用密码进入的查询方式,参保人员需要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必须通过密码验证后,方可在医保网站或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进行查询。

2:参保人申请设置个人信息查询密码,需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

3:962218自助语音服务系统或各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可为参保人提供信息查询密码修改。参保人在完成查询密码修改后,于次日可在医保网站的“个人医保信息查询”项中进行信息查询。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责介绍及社保查询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都有哪些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及相关规定; 2、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 3、对在授权范围内的代办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工作。具体业务内容:(1)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2)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和管理工作;(3)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确保其安全完整;(4)核定工伤保险待遇;(5)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6)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7)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工作;(8)为参保单位和被保险人提供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的咨询、查询服务;(9)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及业务操作培训工作;(10)管理参保人员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工作;(11)管理参保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工作;(12)社会保险基金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13)退休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单位职责: (1)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的变更、注销。 (2)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单位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的有关事务。 (3)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收缴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4)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为职工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5)依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数据库,管理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6)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北京社保查询-社保机构一览

东城区社保中心 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27号 84038437 东城社保84038437,东城医保 84038472、84039261

西城区社保中心 西直门南小街20号 66206069

崇文区社保中心 北京市崇文区珠市口东大街16号(大都市街南七楼) 67074643、67074649

宣武区社保中心 宣武区南菜园街51号 83975643

朝阳区社保中心 朝阳区十里堡北区一号楼 85820091、85823090

海淀区社保中心 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 82071188

丰台区社保中心 北京西站南路168号 (丽泽雅园小区北面) 63258051

石景山区社保中心 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 已更改为68872666

门头沟区社保中心 新桥南大街13号 69836447

房山区社保中心 良乡西路5号 89367034

通州区社保中心 通州区运河东大街85号 81537046

平谷区社保中心 平谷镇府前西街9号 69964901

昌平区社保中心 东环路南段退休职工活动站院内 69723166

怀柔区社保中心 怀柔区开放路86号 总机89686060转2002

顺义区社保中心 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社保局院内 89446599

延庆县社保中心 高塔路60号新城服务楼东一楼 69172590

密云县社保中心 密云新西路32号甲 69044210

大兴区社保中心 大兴区兴丰南大街54号 69224507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万源商务中心302室 6788145

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

(一)普通床位费

普通床位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未经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16元;经过整体改造病房为每床日24元;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支付。

(二)急诊观察室、抢救病房、血液病房的床位费纳入支付范围,执行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骨髓移植、血液病化疗因病情需要住入层流病房费用,可纳入支付范围。

(四)加强病房,按市卫生局《加强病房(ICU)收治标准》(京卫公[1996]8号)文件执行。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的治疗型家庭病床的建床费、查床费纳入支付范围。

(六)住院期间的取暖费;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支付。

登录沈阳医保中心查询医保余额


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和在沈阳就业的外籍员工均可参加医疗保险。

沈阳市民若想查询自己的医保卡账户信息及余额,可以登录沈阳医保中心网站查询。输入个人十位医疗保险编号查询。

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的8.6%(含生育保险6‰)、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的2%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为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以上年度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8%比例一次性缴足所需保费,其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待缴足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已参保单位破产、关闭或者注销时,其退休人员未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25年和实际缴费年限5年的,需要一次性缴足。

个人账户构成及划账比例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构成:

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划账部分;

3.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在职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划账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0.8%的比例计入,45周岁以上按1.5%的比例计入。

退休人员以本人2011年年底前的实际退休费为划账基数,低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以上年社会平均退休费为划账基数,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退休费的,划账基数保持不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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