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保险关爱群众生活

2021-04-24
社会保险知识

近年来,保险行业在我国快速发展,中国社会保险市场在国家和企业的正常引导下,不断改革进步,推出更多贴合人民利益的保险产品,有望提升社会保险在我国的覆盖率。

去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实施,专门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列入社会保险法的范围,并要求居民医保要国家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国家对社会医疗保险是越来越重视。

中国社保首先是覆盖率过低的问题,保障标准和水平还在其次。社保覆盖率低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社保设计是不全面的。比如现在一亿多到两亿的农民工群体就缺少甚至没有社保。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农民工群体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比例仅有8%到20%。应该先提高覆盖率,完成雪中送炭的任务,在来想办法提高社保标准,完成锦上添花的任务。

而这又涉及到城镇户籍改革的问题,农民工现在是不能在城市安家落户,要先解决农民工等群体入户的问题,才能把社保覆盖到他们身上。

目前各地各群体的社保标准还不一样,农村社保虽然比起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总体水平仍然比较低,例如现在农村养老保险一年不过1000元左右,低保一年也不过1000多元。这样的保障标准,是大大低于城市的。

6日下午,淄博市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闭幕,截至5日上午,会议共收到提案373件,提案中关于经济建设提案145件,占总数的41.9%,社保、法制等方面提案113件,占总数的32.7%。

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委全委会议精神,围绕建成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积极提交提案,认真履行职责,踊跃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所有提案经审查立案346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270件,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提案74件,界别提案1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1件。

经济建设方面,委员们主要围绕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新区建设;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民生、社保问题也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委员们根据日常调研情况并结合实际,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建立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化、科学化、操作性强的提案。

本次会议共收到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提案88件,占到了总数的25.4%。主要有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创新,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推进基层医疗结构改革,加强全民健康教育等。

据介绍,本次会议的提案内容丰富,质量较高,提案覆盖了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在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会将已经立案的提案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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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社会保险 生活无忧好保障


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不断增加,失业、工伤、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总之,随着人们生活的现代化,风险也水涨船高。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就显得格外重要。在上海,帮助人们的主要就是上海城镇社会保险。

在当前情况下,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不仅仅是因为养老金支出与医疗费用支出占社保基金绝大比例,也是因为它们在保障人们“老有所养”,以及缓解“治病难,治病贵”当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功不可磨。

王女士是上海一家公司的普通职员,工资不高仅仅够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几年前,丈夫因车祸死亡,抛下了她与十几岁的女儿。“屋漏偏逢连夜雨 ,船迟又遇打头风”,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王女士所在的公司在金融海啸的影响下,被迫决定裁员,而王女士也在被裁之列。失去了赖以生存工资,让王女士本来就不宽裕的生活更显紧张了。不过,还好有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她们母女的生活所受影响也并不太大,而且相关部门一直在对王女士进行就业培训,帮助她实现再就业。

上海:城镇社会保险将打破“户籍壁垒”允许外来人员加入

“过去‘城保’门槛卡得很严,户籍是主要标准。从目前发展来看,连户籍都可以‘轮候’了,同等的社保待遇还不让参加,这是不合适的。”鲍淡如说,社会保险要以人为本,“制度要随人来动”,为此,上海正逐步打破地区界限壁垒以扩大“城保”覆盖面,逐步吸纳非上海户籍人员参加上海城保,做到“应保尽保”,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多人。

据介绍,上海扩大“城保”覆盖面下一步将针对三部分人群:一是外省市城镇户籍人员到上海投身创业或就业者,上海将打开大门欢迎他们加入;二是在上海工作的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过去他们没有参加社保,看病要靠商业保险;三是一些非农就业的农民如果到了参加“城保”单位来工作,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城保”的,上海也不再设门槛。

自2011年7月1日起,已满60周岁无业无保障者,可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不用缴费。具体条件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今年7月1日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并且没有享受过城保、镇保、农保、征地以及国家规定其他养老待遇。今年7月1日办法实施时,如果参保者已年满45周岁,在60周岁领取年龄前按年缴费就行。当然“多缴多得”,可以用60周岁和现在年龄做个减法,与最上限缴费15年还差多少,这部分允许补缴,到60周岁,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今年7月1日办法实施时,如果参保者还未满45周岁,也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长缴多得”,到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上海会具体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优抚等一系列制度的衔接办法。

城镇重度残疾人别担心,政府将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本人仅需缴纳缴费标准的5%即可(领取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人员除外),其余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县财政会共同来承担。

万一参保人员过世,他的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呢?市人保局介绍,如果参保人员过世,个人账户中有余额的,除了政府补贴外,都可以进行依法继承。

社会保险制度,中国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沿革


1952年2月政务院公布了《劳动保护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其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保险项目包括疾病、负伤、生育、医疗、退休、死亡和待业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办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间,社会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监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监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龄结构轻且经济发展较快的情况下,这一制度运行良好。

1966年后,社会保险制度转变成企业保险制度。从保险理论的角度看,这一改变是一种退步,因为它违背了保险大数法则的前提。

企业保险制度之所以能够运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时企业人口结构年轻化,退休人口不多,养老负担不重,医疗负担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个在职人员来养一个退休人员;另一方面,在各行业、各企业内部,赡养率虽然也是不同的,但是当时国有企业几乎是一统天下,而国有企业的最后“老板”都是国家,企业的盈亏、企业负担的轻重无关企业的痛痒,所以人们对企业保险制度并无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改革阶段。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首先是从项目开始的,当以企业为单位的公费医疗制度日益成为企业的负担时,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了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尝试。

经过20年的努力,中国建立起了以城镇职工为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主要项目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养老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统账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商业保险的含义及与社会保险关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离不开保险,可以说保险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但是我们又拒绝保险,这主要源于我们对保险了解的太少了。从今天起,我要将我了解到的商业保险的含义介绍给大家,让我们能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人生。

一、商业保险的含义

商业保险又称金融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商业保险组织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于合同约定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

二、商业保险的含义中的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三、商业保险的分类

从商业保险的含义中我们可以看出主要分为两种保险,一种是人寿保险,另一种是财产保险。要想划分清楚,其实很简单:人寿保险是保人的,只要与人有关的保险统称为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是保物的,只要与物有关的保险统称为财产保险。责任险属于财产险,因为责任的发生是与物有关的,所以汽车险属于财产险,同时汽车险中的人身保险也属于财产险。公共场所的公众责任险也同样属于财产险范围内的。在此,我仅仅就人寿保险与大家介绍,因为人是无价的,任何补偿也替代不了我们的生命。

按照业务范围来划分,寿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

按照保障期限来划分,寿险可分为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近年来热卖的万能险,也是终身寿险的一种。

终身寿险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从保险公司承保之日起或保险单复效两个月后,被保险人就享有保单对应的保险金保障。一旦被保险人出现免责条款以外原因导致的身故的情况,保险公司就会向受益人给付保单对应的保险金。

定期人寿保险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发生意外身故时,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金。

而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人寿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即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负责,直至被保险人去世时终止。终身人寿保险以人的最终寿命为保险事故,在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

简单用商业保险的含义概括,终身人寿保险的保单通常集合了保险和储蓄投资于一身,而定期人寿保险保单仅仅是一份保险单而已。

四、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之间的联系

商业保险一般是保险公司里面的产品产生的,而社保则是国家政府出台的,保险公司是没有权利卖的,但是商业保险往往能够起到社保的补充效果,比如最为常见的补充医疗保险,这种险种就是有余力的单位为自己的员工多提供一份保障,特别是外资企业都会在这一点做得很完善。除了公司为自己着想,自己本人有余力的话也可以适当的选购商业保险。比如重疾险适合父母中老年人,女性保险选得好可以与生育保险互补,意外保险也可以和工伤保险相得益彰,毕竟范畴不一样,多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但不是每一种商业保险都有作用,通过商业保险的含义了解到选择保险,社保是必须的,商保不一定,但如果有适当的时候需要,认真选择也是需要从容面对的。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知多少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1、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种种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在失业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和服务,即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以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确定。

3、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工伤保险;(4)生育保险;(5)失业保险。上述五项内容即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4、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离休、退休、退职制度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

5、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参保手续?

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为: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保险知识汇总,中国拟制定社会保险法


与中国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险法草案23日首次提请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保险种缺乏综合性统一法律、强制性偏弱等现状有望转变。这次提请审议的草案,有一项规定引人注目:对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该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中划扣社会保险费。对不足额缴纳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中国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社会保险法草案说明时指出,社会保险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性制度,“社会各界对制定社会保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目前,国务院已制定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部的统计显示,截至9月底,全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养老保险1.97亿、失业保险1.15亿、医疗保险1.89亿、工伤保险1.15亿、生育保险0.73亿,中国社保体系已初步建立。但目前中国各项社会保险是分别通过单项法规或政策进行规范的,缺乏综合性统一法律;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一些用人单位拒不参加法定社保,或长期拖欠保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社保制度缺乏衔接,制约了劳动力合理流动。田成平介绍,这次提交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确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重点对社会保险的原则、各险种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内容作了规范。“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被草案确定为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以使社会保险水平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草案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在草案中得到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适用于除公务员之外的所有单位全日制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所有单位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适用于除公务员之外的所有从业人员,但个人不缴费。对于公众关心的社保基金的管理、运营,草案也作了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投资运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田成平指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单位、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实施监督。根据草案,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由参保单位代表、个人代表、工会代表、相关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社会监督,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此外,社会保险法草案为将来的改革留有余地。据田成平介绍,对那些实践经验尚不成熟但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的探索性做法,草案作了倡导性、指向性的规定;对某些情况比较复杂、实践经验不足,或者有关方面分歧较大、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内容,草案作了授权性规定。

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包括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缴费达到法定期限且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年老者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老有所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在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医疗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目标是实现“病有所医”。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三部分组成,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4、工伤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从而造成死亡、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职工及其相关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社会保险如何计算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社会保险保费如何计算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交了23年的社保 如何计算能拿多少养老金

交了23年养老保险金。2014年开始报停,到2022年退休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

烟台社保服务中心回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目前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企业职工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四部分组成。⑴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N);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⑶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烟台市1996年1月建账)*1.3%。(备注:1.N为缴费年限;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3.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历年的缴费指数(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省在岗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电话6632172、6632173。

社会保险


记者从河南省劳动部门获悉,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降低,范围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提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记者了解到,经河南省政府同意,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降低了1个百分点。

在失业保险方面,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

河南这次降低缴费范围提及的是企业,并未提及机关事业单位。据记者了解,本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此次降低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据初步估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该省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

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功能特点


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保,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险。也就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1、社会保险的功能

(1)防范风险,包括人身风险与工作风险。人身风险又包括年老、疾病、工伤、生育风险,工作风险包括失业风险。社会保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遭遇风险时因独木难支而陷于困境甚至绝境,保障其生存尊严。

(2)维稳功能。社会保险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不仅可以使社会成员产生安全感,还能缓解社会矛盾。

(3)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设立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4)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于那些暂时退出劳动岗位的社会成员,社会保险可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劳动力的供给和再生产成为可能。

2、社会保险的特点

(1)社会共济。社会保险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实行互助共济,集合多数人的力量来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

(2)责任分担。社会风险应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个人、用人单位、国家都应承担社会保险责任。

(3)国家干预和主导。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单位和个人参加,政府参与组织社会保险的组织和运作。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生活人民的一种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社保的描述: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保险的描述: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可以看出:社保在公民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这种物资帮助坚持的是广覆盖、保基本的方针。社保只是对参保本人给予医疗及退休后的最基本生活保障,只管“病”和“老”的部分问题,不管“死”的问题,即不对参保者本人以外的责任或负担承担保障或补偿。

而商业保险解决的是,人生中可能出现的财产损失赔偿责任,被险人死亡、伤残、疾病赔偿责任,以及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真正体现了保险的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基本职能。因而,社保不是保险,是福利。

说社保是福利,还因为:

1、目前国情决定我们的社会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广覆盖”。这就意味着我们享有的医疗保险面临不少的限制。

首先是社保医疗报销数额上的限制,简单讲就是“下有门槛费,上有封顶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住院医疗费用设定有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标准以下和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社保只对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且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比例支付。

其次是报销范围的限制。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社保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保医保一般也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收入损失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补充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不足;补充自付额部分;补充封顶线以外部分的医疗费用。

2、社会保险追求人人平等!商业保险追求的是量身定制!

社保的“不公平原则”(交的多,不一定享受的多),与商业保险截然相反(交的多,享受的一定多);社保坚持统筹原则,商业保险则关注量身定制。更加明晰了“福利”与“保险”之间的差异。

鉴于以上,社保完全符合福利的定义:1996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福利”共有两个义项,第一义项即是“生活上的利益。特指对职工生活(食、宿、医疗等)照顾”。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1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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