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取消的利与弊

2021-04-23
车辆保险的知识

王先生决定购买一款降价后的赛欧基本型轿车,当他近日办好相关手续准备付款时,却发现需交付的“车辆购置税”并没有随着车价降下来。自己因此多交近1000元。王先生与车辆购置税征集管理处交涉后才得知:此数额是按照赛欧降价前的价格(85000元左右)法定税率(10%)收取的,而自己则是以降价后价格(76000元左右)来估算的。即:76000元(计税价格)×10%(税率)=7600元(购置税)。想不到车辆购置税征集管理处却按降价前的85000元收取购置税,即8500元。“车价降了,购置税却按原价收,这符合国家规定吗?”王先生对此表示怀疑。

其实,车辆购置税税收标准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来执行的,在国税总局没有下达新标准通知前,是不能私自调整税收标准的;而且赛欧在北京地区的降价是本地代理商的行为,同类产品的税收要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北京市国税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税收本身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完全随市场价的变化而改变。汽车降价后,调整购置税标准需要大概几个月的操作和传达过程,因此需要等待。

通过这件事,我们不禁考虑到另外一个问题,车辆购置税取消应该与否?其存在是否合理?目前为止出现两种不同的看法,接下来,小编将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一种声音认为车辆购置税取消利大于弊。众所周知,现行车辆购置税的前身是交通部门1985年开始直接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费,与养路费等收费一样都从属于交通规费的范畴,而与养路费相同的还有,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理由——筹集公路建设资金。此外,在80年代的时代背景下,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也是当时作为国家限制汽车消费的一种手段而存在的。

显然,在二十多年之后的今天,当初开征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上述两个理由,事实上都已不存在了——一方面,随着燃油税改革方案的公布和即将实施,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已被燃油税取代,后者成为“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的根本渠道和方式。这一背景下,车辆购置税若继续以“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名义保留,无疑有重复征税的嫌疑。更不用说,除购置税之外,现在消费者在购车时,实际上已交纳了多种税收,如针对普遍货物的增值税、专门针对汽车的汽车消费税。另一方面,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鼓励汽车消费早已取代此前的限制政策,而汽车行业也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减轻税费负担,创造宽松的汽车消费环境,实乃促进经济发展的急务。

那么,相应地,取消车辆购置税的好处,也就十分明显了:其一,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降低征税成本。其二,对于消费者来说,有助于减轻他们的汽车消费负担,增加其消费能力。我们知道,现行的车辆购置税税率统一为车价的10%,这意味着,一旦彻底取消购置税,就相当于车价下降10%——如此优惠规模,无疑相当可观。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世界经济的萎缩还没有到底,中国经济增长率加大的基础并不稳固。若要经济保持继续增长,政策的扶持还是需要的。中国汽车市场迅速增长对拉动内需的作用非常大,对GDP的增长的贡献度达到了0.8%,一个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能有这么大的贡献十分难得。如果购置税减半政策停止,明年车市是负增长,连正增长的可能性也没有,谁也负担不起这个责任。

最后,对于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取消购置税的扶持作用、利好性质,同样不言而喻——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增加,势必转化为汽车企业业绩的增长。尤其是在眼下全球经济危机、汽车行业急需援手的大环境下,这种扶持作用更显得是弥足珍贵、极为迫切。

另一种声音认为车辆购置税取消弊大于利。车辆购置税取消无疑会是汽车数量猛增,汽车多了确实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本来汽车的优点是人们快捷、方便、舒适的出行代步工具,也是中国几代人梦寐以求的理想,今天终于实现了,可是,随之而来也给人们增加了更多的烦恼。短距离出行变得更慢,到了目的地无处停车,长时间堵车排队,呼吸大量汽车尾气,使人心烦意燥。中国的老百姓期待的太久了,都想有辆汽车甚至有辆好车,几年来汽车数量激增。尽管老百姓开车麻烦很多,但是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大有好处的,增加就业可以多收税、带动周边房价可以多卖地、汽车多了汽油可以多涨价。官员们的好处更不必多说。相信大多老百姓经过几年的的折磨,过足有汽车的隐之后,会冷静下来,代步工具选用电动车比较合理,也符合中国国情,它占路资源少,无噪音,无污染,物排放,费用极低。M.BX010.com

相关推荐

车辆购置税过户手续取消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

老的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方法规定,机动车发生转籍、变更等情况,买卖双方要到汽车所属地区的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车辆变更手续,紧接着还要前往所属地的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等手续,费时、费力。新的车辆购置税将这种方式取缔了,只要买卖双方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过户、变更,不用再到税务部门登记办理。

据了解,根据原征管办法中关于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转籍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也会很麻烦。

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征管办法取消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为人们带来便利。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主要是考虑到,根据原来征管办法,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时间才能办好。多次易手的车辆,纳税人寻找原先的车主存在一定的麻烦,取消这些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取消后,一些不再具备免税条件的车辆将通过新《征管办法》第六条规定接受管理。“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对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修改,有业内人士认为认为,此举对于想购买二手车的车主来说,确是一件好事情,因为这不但可以减轻了办税的负担,而且手续更加便捷了。另一方面,二手车行在交易的手续上也得以简便了许多。

此外,新征管办法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新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属于减免税申报,仍有必要保留实地验车。

汽车购置税税率影响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根据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购置税的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那么,汽车购置税税率是否影响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呢?要想弄懂这个问题,得先看一下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如何计算。

私家车购买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根据《条例》第六条一款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因购车的价格已经包含了17%或4%的增值税,而且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这个税种在出售环节交纳的,所以在计算购车价格时要先扣除增值税,即: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然后再按照计税价格的10%缴纳车辆购置税。

例:李某购买一台国产私家车150.000万元,手续费10.000元,包装费6.000元,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4.188.03元。计算过程为:A.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150.000+10.000+6.000)÷(1+17%)=141.880.34(元);B.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141.880.34×10%=14.188.03(元)。

进口自用车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根据《条例》第六条二款规定,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例:吴某2006年1月8日进口一辆小轿车,到岸价格40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8%,吴某应纳车辆购置税65217.39元。计算过程为:A.应纳关税=关税价格×关税税率=400000×50%=200000元;B.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00000+200000)÷(1-8%)=652173.91元;C.应纳税额=652173.91×10%=65217.39元。

由此可见,汽车购置税税率是可以影响车辆购置税的计算的。2010年期间,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2011年购置税优惠政策肯定会取消,也就是说即便车主购买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也将按照10%收取了。果然,2011年元旦开始,购置税调整为10%。

小贴士:车辆购置税本丢失了怎么办?

(1)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纳税人应提供车主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存根联、《车辆合格证明》,在《中国税务报》或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2)纳税人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应提供车主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行驶证》,在《中国税务报》或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补发完税证明手续。

车辆购置税优惠取消与否关键在于什么


新车购置税是我们在购买新车的时候需要交纳的一笔费用,这笔费用细算下来着实不少,会占去一大部分资金,从而给消费者增加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我们都知道国家为了推动经济增长,曾出台新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这不仅大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而且小排量车的销量达到了一个巅峰时期。

“有人说汽车搞到城市交通这么拥堵,购置税还减半了,还发展小排量汽车(不妥)。我觉得说得对。但这不能说当时的决策是错误的,凡是一件事情不可能十全十美,都是有利有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原工信部部长李毅中在“两会”期间表示:“我们要总结应对危机的经验和教训,要明白在特定的环境下采取一些非常规的措施是迫不得已。”他指出,首先要保证经济不能垮掉,“要留住企业的这条根,而这些措施,历史是有评说的”。

据李毅中介绍,2008年金融危机时,汽车工业已经走下坡路,在当年七八月份曾经出现亏损。当年12月,当被问及如何想办法来拉动经济,摆在前面的选择就是车市、股市和楼市,他就提出了汽车购置税减半的方案。

“当时决定这个政策,财政部已是捉襟见肘了。我们下决心出台了这个政策,而且是在2009年春节前时候推出,赶上了购车的高峰。等到2009年2月份,形势大为好转,汽车业扭亏为盈,以至于2009年这一年世界汽车工业萧条,我们的汽车产量却出现一年增长37%的奇迹,成为世界第一。”李毅中说。

在2009年,小排量车优惠政策调整为1.6L以下车型(含1.6L)购置税按7.5%征收,年底到期。日前,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明年购置税优惠政策肯定会取消。另外,小排量车补贴3000元的优惠政策也即将到期,目前,并无消息表示将延续这一政策。

车辆购置税优惠或将取消,引起业内人士不少担心。由于自主品牌车企小排量车的比例都较高,不少自主品牌车企担心,购置税优惠完全取消后,销量会进一步受影响。车辆购置税取消与否,事实上,不仅影响到车企销量、车市走向、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关切到消费者利益、也与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有关。

2009年,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增收的政策,带动了小排量车销售猛增,进而促成了中国登上了全球汽车第一市场的宝座。2010年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暂减按7.5%的税率征收,以及节能惠民车型补贴3000元的政策,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年内车市的火爆远超各界预期。同时数据显示,今年1至11月,全国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近34.7万辆,发放补贴资金49.7亿元,拉动新车消费382亿元。

一方面,购置税优惠出台的背景是金融危机,是国家为鼓励国内汽车消费而制定的。如今,金融危机影响已经逐步弱化,优惠政策在去年年底众口一词的“延续”呼声中,从2009年的优惠5%,到2010年的优惠2.5%,再到2011年取消优惠按10%征收也并非没有道理。同时,“城市病”凸显、道路拥堵可能也是决策层考虑取消的原因。由于城市停车、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并未跟上车市的发展,这导致各大城市开始面临车满为患的状况。这无疑使国家决定,以政策拉动汽车消费的措施停止继续实施。

2009年、2010年车市在购置税优惠、汽车下乡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刺激下,出现了持续两年的井喷行情,令中国汽车产销一举成为世界第一。随着这些利好政策的到期取消,国内车市由前两年的高速增长回落到了低谷。除2011年1月受2010年12月销售高峰的惯性拉动同比增幅10%以上外,之后不仅多个月份增速都在个位数,甚至个别月份产销双双出现负增长。

现在车购税税率,仍沿袭着1985年车辆购置附加费10%的费率,汽车购置税也是在限制汽车发展背景下开征的。如今这种税率已于当今汽车进入每个家庭的消费环境大相径庭了。此外,当初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含有筹集公路建设与养护费用的目的,但是现在已经开征燃油税,消费者已通过缴纳燃油税为公路养护作贡献,而且开征燃油税之后贷款建设的公路相当部分继续收费,在这种情形下依然征收车辆购置税,难免会有重复征税的嫌疑。而且购车者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种商品时实际已经缴纳了包括增值税与汽车消费税等在内的税费,再向其征收所谓车辆购置税显属不合理。

从还利于民的角度看,车购税有必要调整,但绝不是取消小排量车购税优惠,而是整体改革,通盘考虑民众所承担的税负水平,包括税率改革、设置分档税率、新能源汽车税费减免等等,使政策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只有这样,车购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汽车购置税取消后的影响


2011开始,小排量车优惠政策调整为1.6L以下车型(含1.6L)购置税按7.5%征收,年底到期。日前,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明年购置税优惠政策肯定会取消。另外,小排量车补贴3000元的优惠政策也即将到期,目前,并无消息表示将延续这一政策。

车辆购置税优惠取消,引起业内人士不少担心。由于自主品牌车企小排量车的比例都较高,不少自主品牌车企担心,购置税优惠完全取消后,销量会进一步受影响。车辆购置税取消与否,事实上,不仅影响到车企销量、车市走向、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关切到消费者利益、也与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有关。

一方面,购置税优惠出台的背景是金融危机,是国家为鼓励国内汽车消费而制定的。如今,金融危机影响已经逐步弱化,优惠政策在去年年底众口一词的“延续”呼声中,从2009年的优惠5%,到2010年的优惠2.5%,再到2011年取消优惠按10%征收也并非没有道理。同时,“城市病”凸显、道路拥堵可能也是决策层考虑取消的原因。由于城市停车、道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并未跟上车市的发展,这导致各大城市开始面临车满为患的状况。这无疑会使国家重新考虑,以政策拉动汽车消费的措施是否要继续实施。

现在车购税税率,仍沿袭着1985年车辆购置附加费10%的费率,汽车购置税也是在限制汽车发展背景下开征的。如今这种税率已于当今汽车进入每个家庭的消费环境大相径庭了。此外,当初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含有筹集公路建设与养护费用的目的,但是现在已经开征燃油税,消费者已通过缴纳燃油税为公路养护作贡献,而且开征燃油税之后贷款建设的公路相当部分继续收费,在这种情形下依然征收车辆购置税,难免会有重复征税的嫌疑。而且购车者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种商品时实际已经缴纳了包括增值税与汽车消费税等在内的税费,再向其征收所谓车辆购置税显属不合理。

从还利于民的角度看,车购税有必要调整,但绝不是取消小排量车购税优惠,而是整体改革,通盘考虑民众所承担的税负水平,包括税率改革、设置分档税率、新能源汽车税费减免等等,使政策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只有这样,车购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车市的价格水平。那么,这一段热潮过去之后,消费者在提到车之后,没有新的政策刺激,车市供不应求的状态将会改变。明年第二季度的车市将会和往年一样,走出一个低潮曲线。这个时候,车价将会创造新低。

虽然有预计说我国汽车刚性需求在,政策变化已经不能让其大起大落,车市销量仍会以两位数增长率增长,但不可否认政策在消费导向的引领作用。同时,今年可怕的销售数字会让人们担心用车环境的恶化。拥堵的道路,不断上涨的油费也会让潜在购买者望而却步。

这里边还有个消费能力的问题。相信这两年的国家刺激消费的政策已经掏空了一些家庭的钱包。从过去的经验来看,仍然没有一个专家或机构能准确预测中国车市,明年的车市具体怎样,现在还没有一个看似正确的答案。不过,因为上述原因,商家竞争的关系,确切的说是供求关系,明年车价将会大降,应该能成为一个共识。

影响:车企压力加大

不过“割喉式”价格战恐怕难打响,很多车企在广州车展期间对产销计划闪烁其词,凸显对明年车市的谨慎。业内普遍预测,由于小排量车购置税减免优惠结束,加上北京“限牌令”或将产生示范效应,2009年开始的车市超常规增长恐将回落到15%以下的增速,而造车成本压力会进一步显现,挤压车企毛利率。

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大家都知道买新车都需要交纳一笔可观的车辆购置税,那么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呢?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情况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也就是说按您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费合计金额除以(1+17%)作为计税依据,乘以10%(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率按7.5%计算)即为应缴纳的车购税。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1.6升以上),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2010年12月28日下午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此前购置税率为7.5%

(2)纳税人进口自用车辆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由车购办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车辆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车辆计税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4)按特殊情况确定的计税依据:对于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三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确定计税价格。

例:吴某2006年1月8日进口一辆小轿车,到岸价格400000元,已知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8%,吴某应纳车辆购置税65217.39元。计算过程为:a.应纳关税=关税价格×关税税率=400000×50%=200000元;b.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到岸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400000+200000)÷(1-8%)=652173.91元;c.应纳税额=652173.91×10%=65217.39元

车辆购置税与车主投保车险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车辆购置税越高,车主最终支付的保费也可能会越高。为避免多交保费,车主一方面可以购买小排量车,这样在车辆购置税方面有一定幅度的优惠;另一方面可以寻找更经济实惠的投保方式。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1460.html

上一篇:重庆违章开通多渠道查询服务

下一篇:为您解惑宝宝保险买什么好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