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2021-04-15
不属于保险规划范围的是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有哪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又有哪些?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身边的你我,接下来由的工作人员帮您梳理一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二)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三)单次费用在400元以上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网提示:职工在投保医疗保险的同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因为关系到自身的切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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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大连市此次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经辽宁省政府批准的《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大连市已确定目标,到今年年底,大连市市级医疗保险覆盖面达70%。

新出台的《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大连市城镇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与县(市)区两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按职工工资额的8%和2%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构成。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购药费用,也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现金自负部分。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控制。起付标准是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大连市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确定起付标准为850元、500元、300元。个人年度消费累计限额为3.8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15%、12%、10%。退休人员受到照顾,如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的划入比例高于在职职工,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减半等。此外,大连市还对基本医疗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作出相应规定。

大连是我国确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城市之一。1996年7月开始在市内区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到目前参保人数近33万人,总体运行情况平稳,保证了参保职工,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在支持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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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发展,很多人却在抱怨医疗费用昂贵,为了降低居民生活负担,不再抱怨看病难,国家规定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近日,记者从酒泉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降低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负担,从2013年1月1日起,酒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新的调整。

政府补助、个人标准“一高一降”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中央、省、市、县(市、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90元提高到了250元,对每位参保城镇居民政府补贴净增加了60元。

调整了个人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实际情况适当进行了调整。成人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120元;学龄前儿童缴费由每人每年80元降低到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

住院报销标准提高了

调整后,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由原来的150元降低到100元,二级医院由原来的350元降低到3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700元不变。对于由一、二级医院转往市内三级医院治疗的,不再增加起付标准。

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了80%;二级医院由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三级医院由50%提高到了60%。同时,鼓励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对连续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每增加1年,住院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最高可再提高10个百分点。

提高了住院的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其中,普通住院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到了4万元,大额医疗费报销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这样,每位成年参保人员一年缴费为120元,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可报销到10万元。

实施住院保底报销。城镇居民住院发生的费用,如果个人实际报销的金额达不到住院总费用50%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差额部分,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到50%。

参加商业保险的城镇居民报销方式有所调整

对既参加商业保险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费用,可先到商业保险公司报销,然后拿着盖有所住医院印章的发票复印件和参加商业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报销。报销比例仍旧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报销,不会降低应得报销费用。

同时,加大医疗保险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各级中医医院在本院使用取得批准文号、经物价部门定价和人社部门备案的院内中药制剂,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参保城镇居民使用符合《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针灸推拿、手法复位、夹板固定、拔火罐、小针刀等中医适宜技术而发生的诊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后,酒泉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机构将进一步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单位医疗保险有关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继续巩固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方便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酒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龚德平告诉记者,酒泉市对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是为了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标准:

(一)学生、儿童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55%。

(二)成年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下列标准报销:

1、按照1000元筹资标准缴费,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65%、55%。

2、按照700元筹资标准缴费,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60%、50%。

3、按照470元筹资标准缴费,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55%、45%。

门(急)诊报销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门诊特殊病报销标准:

参保人患有门特病在门诊就医的,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标准是:

1、按照1000元和120元筹资标准缴费,最高支付限额为11万元和18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60%、55%。

2、按照700元筹资标准缴费,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55%、50%。

3、按照470元筹资标准缴费,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50%、45%。

生育住院报销标准:

参保孕产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其住院分娩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800元(剖宫产)或者600元(顺产)标准支付待遇,同时给予100元标准的生育补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办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缴纳办法

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所有工资收入的2%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在职员工个人帐户使用方法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

35岁至44岁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

45岁以上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

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医疗保险如何报销?报销范围是什么?


社会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办,政府会借助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制实行以及进行组织管理。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3、女工生育;4、流氓斗殴;5、酗酒致伤;6、交通肇事;7、他人故意伤害;8、医疗事故;9、美容、健康体检;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大病医疗统筹报销范围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为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住院治疗需要预付押金时,由企业统一垫付。企业垫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在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中按比例垫付。

苏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苏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有些人患病能报销80%,而有些人却只能报销6%,差距如此悬殊,也给不同的参保人带来或喜或忧的情绪。所以在此忠告各位朋友,要熟知医保的各项规定,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定点医院、医保药品这些基本概念是要有的。医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福利,就要看我们是不是熟知“游戏规则”了。

先看一个案例,网友李先生做了心脏射频手术共花费2w5,医保只报销了4k元。张女士是北京人,已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苏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2、工伤、职业病;3、女工生育;4、流氓斗殴;5、酗酒致伤;6、交通肇事;7、他人故意伤害;8、医疗事故;9、美容、健康体检;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苏州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苏州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苏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基本医疗保险的定义是什么?和我们常说的大病统筹保险又有哪些区别?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做详细介绍:

什么是苏州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政府制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参加的一种社会保险。它是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大家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它具有广泛性、共济性、强制性的特点。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个人帐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原则,能够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支付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什么是大病统筹苏州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统筹制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采取“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实行基金制度。大病医疗统筹费由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共同缴纳。

苏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苏州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很多人在医院看病,却不知道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如何报销?我国各地区的医保报销政策不同,投保人需要了解清楚自己的保险保障范围。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有些人患病能报销80%,而有些人却只能报销6%,差距如此悬殊,也给不同的参保人带来或喜或忧的情绪。所以在此忠告各位朋友,要熟知医保的各项规定,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定点医院、医保药品这些基本概念是要有的。医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能不能享受到它带给我们的福利,就要看我们是不是熟知“游戏规则”了。

先看一个案例,网友李先生做了心脏射频手术共花费2万5,医保只报销了4千元。张女士是北京人,已退休;由于有慢性病每个月都要看病吃药,花费也颇多,但她每个月的医疗费用能通过社保报销88%。为何差距这么大呢?医疗报销范围到底有什么限制?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3、女工生育;4、流氓斗殴;5、酗酒致伤;6、交通肇事;7、他人故意伤害;8、医疗事故;9、美容、健康体检;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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