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以及相关政策介绍

2021-04-15
家庭保险规划比例

加入我国医疗保险之后,看病住院,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呢?相信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国有什么政策规定吗?

自我国开展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目前各级政府仍然在继续加大投入,以使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人们需要的一项基础保障,该保险的存在为人们减轻了不少因病而产生的经济负担,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地均加强了医疗保障力度,那么对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医保保险比例问题,政府有哪些新政策呢?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各省市要加大医改投入,明确了今年医改各项重点工作。

药品价格

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

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来计划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等行为。

医保补助标准提高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0%以上

今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也会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要达300元左右。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支付之间的差距。

基本药物

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

今年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在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方面,要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在调整医药价格方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医疗资源调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同时,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全科医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今年将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医疗服务:在医院便民服务方面,要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

各级医院将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医疗救助 扩大救助范围

低收入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今年,我国计划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将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同时,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

此外,我国将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同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支付方式改革

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今年,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同时,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医保就医“一卡通”

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非公立医疗机构

扩大境外独资办医试点范围

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试点范围。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予以补助。

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

农村的居民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报销多少呢?

1、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扩展阅读

各类人群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人们大都知道住院时可以凭医保卡享受相应比例的补偿。但是,由于平时关注不多,所以真正了解具体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的人还是少数。那么,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比例究竟是多少呢?其实,根据参保人群不同,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参保人群可分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三种。为方便大家,接下就以广州市为例,分别介绍一下各类人群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主要是指在城市国营企业、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医疗保险主要采用的是公费医疗保险制度。首先,作为城镇职工,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较高;其次,广州市城镇职工住院的报销也会因医院级别的不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也会有差异。最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也会不同。在广州市,如果是在一级医院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3%;如果是在二级医院住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为89.5%;如果是在三级医院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6%。

城镇居民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广州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相对复杂一些,城镇居民分为三类:未成年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未成年用在校学生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5%。虽然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主要是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不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却是相同的: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

外来人员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外来人员须在参保单位成功办理登记并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便可以享受广州市外来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补偿和优惠待遇。总体来说,外来人员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个人承担的比例较城镇职工和居民要高。具体来说,广州市外来人员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72%,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68%,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64%。

以上是以广州市社保住院医疗保险为例进行的介绍,其实,在我国不同的城市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皆不相同,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总体工资水平有关。但是,不管是哪个城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都会因不同参保人群、不同医院和不同险种而不同。

生病住院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对医保不熟悉的人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以下支付规定为读者解开疑惑。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社保住院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例如:某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20000元,其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为18000元,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2000元,当地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的支付比例为85%。那么,该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2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为:(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当地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即(20000-2000-800)*85%=14620元。

济南社保报销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报销比例也是市民所关注的问题,这里小编以济南为例,向大家阐述一下济南社保报销的比例相关政策:

医保缴费本月开始连续缴费可提高济南社保报销比例

又到一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23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现已开始,缴费期从本月起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缴费可提高报销比例。

按照城镇居民、在校学生、低保重残居民划分,缴费金额一年为40至400元,政府人均补助240元。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每人每年40元;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老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400元;低保重残居民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目前,济南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均已开始受理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和缴费业务。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0%、60%、50%分别提高到80%、65%、55%。而连续缴费的居民每连续参保一年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

据济南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济南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逐年提高,2008年启动时最高为6万元,2012年提高到15万元。同时政府补助标准也不断提高,从2008年的人均补助80元,到2012年已提高至240元。

此外,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参保或续保,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年审。审核后,可免缴当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济南社保报销比例相关资讯济南有望通过社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提高济南社保报销比例

去年8月,《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提出大病保险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如果《意见》真正实施,超过报销额度的部分费用将交由专业的保险机构进行运作,享受医保报销后的自负费用可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50%以上,而现行的医保报销政策不会受到影响。8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利用商业保险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比例,已提上今年工作议程,目前仍在探讨论证中。

2012年1月1日起,济南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支付部分由50%减至45%。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但需要注意的是报销额度有上限,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一般来说,得了“大病”的居民会选择医疗水平较高的三级医院治疗,但对应的报销比例也较低,15万为报销“封顶线”。今后,一位花费30万治疗大病的济南市民,在通过城镇居民医保报销15万元之后,原本需要完全自己负担的15万元花费,将可能有7.5万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从而减轻自身的负担。

如何为城乡居民参保人筹得多报销的“7.5万元”,今后济南有望通过商业保险来实现。据市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自人社部出台《意见》后,济南目前还没有接到具体通知。但是今年济南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水平列入工作计划,“总的原则是,拿出部分结余基金,购买商业保险,用商业保险的优势为患病居民报销更多的医疗费用。”市社保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济南的大病医疗政策正在酝酿中,至于是按病种,还是花费来实现报销,还需进行研究论证。

济南社保报销比例每年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大家随时关注济南社保网的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网济南社保专题来查询和了解。

吉林省低保住院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救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于1月1日起施行。大病救治体系适用于参加吉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对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加大大病救治的力度。在低保医疗报销方面,吉林省对新农合低保人员最高可报销10万,而且低保人员可免除普通挂号费等7项费用。

新农合低保医疗报销最高10万

2013年,继续巩固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额度,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低保人员住院费用报销额度和比例,最高报销额度统一为10万元,在县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至80%,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提高至65%。

自2013年起,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具体按《吉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执行。

低保人员免除普通挂号费等7项费用

定点救治医院要对“普通挂号费”等26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减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减免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2013年先行对城乡低保人员住院相关费用实行减免,主要包括:普通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一般物理降温费和普通床位费共7项费用减免100%;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心电图、B超、胸透、X光拍片、肝功、两对半、血糖、血脂、肾功、甲功、血沉、抗“O”、类风湿因子、心肌酶、凝血四项和血离子19项费用减免20%。

低保医疗报销——相关链接大连低保住院报销享受特殊优惠政策

在我市,不同的参保人员,医保待遇各有不同。总体上,我市医保卡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卡、城镇居民医保卡、农民工医保卡。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包括:有单位的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包括:未就过业的老年居民、未成年居民、大学生和低保人员等。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分三大块,老年居民与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不同,这两大类群体住院报销比例也不同。低保人员作为城镇居民的第三类参保群体,享受我市特殊优惠政策,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而不同。

合肥一类低保住院报销可报95%

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近日,合肥市人社局下文,自2012年10月1日起,提高我市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由原60%、75%、85%分别提高到70%、80%、90%。

苏州医保报销比例介绍


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一)降低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调整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由1000元下调为800元,二级医院由800元下调为600元,一级医院由600元下调为400元。

(二)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城镇居民个人缴费由100元增加至200元,财政补贴由每人250元增加至350元;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由单位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至社保 经办机构,原单位门诊医疗包干费不再发放;征地保养人员原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每月20元标准发放的门诊医疗包干费停止发放,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转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低保、低保边缘、特困职工家庭及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症残疾居民医疗保险费由财政承担。2007年1月1日起,户籍迁入苏州市区不足10年且无医疗保障的城镇老年居民可参加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由个人全额缴纳。

(三)增加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补助。参保城镇居民在自己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在600元以内可享受50%的补助。

(四)城镇居民门诊就医方式。城镇居民门诊医疗实行双向选择。愿意承担居民门诊医疗服务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可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定点服务承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参保居民的区域分布选择城镇居民医疗门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其主要服务承诺。参保居民可自主就近选择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年度内不作调整)。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居民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由社区医师作为居民的家庭医师,为居民提供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

居民持本人的《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 卡》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时,可按规定享受补助;因病情需要到定点医院门诊诊疗检查时,由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逐级转诊的原则为其办理转诊手续。居民在定点医院发生的转诊费用,由个人现金结付后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在限额内报销。

报销比例究竟是怎么核算的

1、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先从个人账户中支付。个人账户用完后,每一结算年度(每年4月至次年3月)内,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个人自负600元、退休人员个人自负400元后,在2500元(不含上述自负金额)限额内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结付,其中:在市区B级及以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门诊部(所)、单位卫生所及乡镇医院使用《社会保险 卡》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80%的标准结付;在市区其他B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的标准结付。

2、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也可用往年个人账户结余金额予以抵冲。

⑴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当年4月至次年3月)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分别确定,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下同)800元,退休人员7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5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均为400元。

⑵当年度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

⑶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⑷凡在本市广济医院、精神病康复医院、高新区安康医院、太仓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直接按照住院分段结付的办法结付。

⑸因病情需要进行市内转院连续住院时,可待出院后凭结算凭证及发票到市社保 中心按高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起付线,关于医保卡报销比例相关知识介绍


金投保险网,我们经常使用医保卡到药店买药以及去门诊看病,但是,医保卡能报销多少?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参保人,下面,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医保卡报销比例相关知识。

(1)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别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若消费者医保卡还未领到,个人住院后也是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的,个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中心报销。一般情况下,若个人未领到医保卡,可以到医保中心做一张专门用来看病的临时卡,以方便就医。另外,病人还可以先去看病,然后到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报销费用将会直接打进指定的银行卡。需提醒您注意的是,申请报销时需带齐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历等材料。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40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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