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长沙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长沙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长沙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大学生为医保卡,下同)、身份证(大学生另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外地的医疗费用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报销的:
一是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到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是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开出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是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长沙市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限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计入最高支付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特殊门诊须知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凭手册看病的门诊费用,前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医院级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特殊病种包括:肺结核(活动期)、克隆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癫痫、高血压病Ⅲ期、精神分裂症、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肝硬化、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术后康复、肝豆状核变性、小儿脑瘫、垂体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高校学生怎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于每年8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发了《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武政〔2004〕66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有计划分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哪些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不含聘用的外籍人员)。
二、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医疗保险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本市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可在医疗保险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在医疗保险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男性年满16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
二是具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户口;
三是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二)随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中断或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可按规定到“个人窗口”续接或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范围主要包括:
1、《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已中断的人员;
2、《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基本医疗保险费仍由单位代收代缴的人员;
3、《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要续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缴纳退休人员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实施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参保对象作了补充:一是在远城区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户口且在市内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二是具有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口,且在省、市或区个人窗口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用人单位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是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为本单位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计算用人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时,职工本人在职期间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减少其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0%,减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00%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举例说明:王某年龄60周岁,2005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2年零3个月,折算成缴费年限为2.25年(2+(3/12)=2.25),王某应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7.75年(10-2.25=7.75)。200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3818元,王某应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计算如下:13818*50%*(1-10%*2.25)=5354.48元。
提到住房公积金,相信很多人会立即想起满大街的公积金提取广告,但对于自己每个月缴纳了多少住房公积金,恐怕就知之甚少了。而此前中华工商时报的一项调查显示,仅7%的职场人知道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新网财经频道特根据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政策,统计整理了15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中,北京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均为12%,而广州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在5%-20%之间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的选择最好根据自己的工资等级和现金使用情况来决定。
问:长沙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您的单位性质决定的:1、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10%;3、国有、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4、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5%。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长沙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怎样的?
最高额度公积金贷款利率
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计算公式
1.按实际缴存比例: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2.按还贷能力:{(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新闻链接:网曝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员工公积金缴存比例高
“一个季度,12台车平均每台每月烧5600元油,一台车的维修费高达4.5万,太坑爹了!”今天上午,有网友在某社区发帖称:“看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三公经费顿时泪流满面!”
网友提供资料显示,该中心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高得惊人,占基本工资近50%;中心开支大,前三个季度的支出费用就超过全年预算总支出;还质疑公车养护费用高。面对质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沈资江今日作出回应。
【质疑一】 公积金缴存比例高?
网友称,一般职工的公积金按8%缴纳,但该中心公积金占基本工资的比例近50%。记者看到,在“2012年预算经费批复”中,该中心基本工资支出为105.9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为44.88万元,公积金占基本工资比例接近50%。
回应:按政府有关规定,中心职工公积金按总工资12%的比例缴存,这个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项。在“2012年预算经费批复”中,该中心三项支出达373.99万元,符合规定的12%的缴存比例。
【质疑二】三个季度支出超全年预算?
网友称,该中心2012年预算经费批复总支出为1677.39万元。但中心2012年9月30日出具的收入支出总表中,前三个季度的费用支出就达到17238277.52元,已超过全年预算。
回应:因工作需要,2012年初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5名工作人员,直到当年6月,这些工作人员才办完手续发放工资。另外,还为这批工作人员添置了办公设备,这些费用都没纳入当年预算。因此,前三个季度的支出费用才超过了全年预算总支出。
凡长沙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在基层医院住院费起付线外全报销
在参保的人员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和重症精神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其医保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由民政部门予以全额救助。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费用不超过1300元。
今年,长沙市人社局还将逐步推行参保居民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机制改革。该机制先在长沙县先行试点,有计划地在全市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城乡低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36元/人。
12类大病纳入民政部门救助范围
在本次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调整中,还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参保人员若患以上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救助。
据了解,之前被纳入全市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有8种。其中包括城乡儿童先心病、城乡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以及0-6岁农村参合聋残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等。
很多准爸妈们可能在孩子出生前,一直都忙于给孩子储备各种漂亮的衣服或者积攒奶粉钱,想要为孩子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而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很容易就沉浸在幸福的喜悦里,想不起给孩子办理医疗保险的事情。其实,对于幼小的孩子来说,为孩子办理医疗保险也是意见非常重要的事,如果忽视了给新生儿购买医疗保险,很容易导致新生儿因疾病住院不能享受医保报销。那么,长沙新生儿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呢?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到出生后28天内,取得长沙市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参保费用,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长沙市规定,新生儿从出生日起28天内购买的医保,在新生儿科监护室住院的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超过28天购买医保同期住院就只能自费结算,不享受医保。由于部分家长并不知晓这一政策,导致部分新生患儿家庭无法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长沙市医保局提醒,新生儿出生后,首先带上医院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去派出所给小孩上户口,获取身份证号码,然后再拿着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医疗保险。
有长沙市准生证可在长沙办医保
匡女士:我和我老公户口都不在长沙,但我在长沙工作,且单位给我办了医疗保险,我在长沙生小孩的话,孩子能买长沙的医保吗?如果不能买,住院可以用我的医保进行报销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长人社发【2013】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拥有长沙市准生证或者长沙市户口的学龄前未成年人,可以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凭准生证或户口本办理参保手续。非长沙市准生证和长沙市户口的新生儿和未成年人不能参加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其住院费用也不能用其他人的医保报销。
已退休的外省医疗保险可以随子女签转到长沙吗?
案例:母亲,河北人,已退休,现跟随儿女长期居住在长沙,在河北省藁城市购买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以随子女签转到长沙吗?如果购买的是河北省藁城市的城镇居民保险可以签转吗?
回复: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长政办发〔2011〕9号文件之规定,你母亲可以在长沙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的第3个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你母亲已退休,要求将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进行跨省转移,目前不能办理。
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60元,财政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1、哪些少年儿童可以参加少儿住院大病医疗保险?
凡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应当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
所称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是指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
2、我市少儿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是哪里?
市社保中心为全市少儿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少儿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其中,少儿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相关手续由代办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科办理,地址:新颜路113号,联系电话52711392。
3、哪些单位是少儿医疗保险代办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各镇(场)、招商城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少儿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以下统称“少儿医保代办单位”)。
其中: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办理本校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的少儿医疗保险工作;镇(场)、招商城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内本市户籍的不在校少儿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少儿的医疗保险工作。
4、少儿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为多少?
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60元,财政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今后年度视基金收支和保障水平情况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5、家庭缴纳的少儿医疗保险费单位如何报销?
少儿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父母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各报销30元;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有经济收入的,由一方工作单位报销30元;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经济收入的,由一方工作单位全额报销;父母双方均无工作单位但有经济收入的,由家庭承担。
6、哪些家庭可以免缴少儿医疗保险费?
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残疾少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父母无经济收入的家庭免缴少儿医疗保险费。
7、免缴少儿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如何办理免缴手续?
符合免缴条件的少儿,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常熟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常熟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常熟市特困职工救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分别到所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或户口所在镇(管理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免缴医疗保险费手续。
学校、托幼机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确认后,将符合免缴条件的少儿花名册,于每年办理申报缴费手续时报送市社保中心。
8、参保少儿的就医凭证有哪些?遗失如何补办?
市社保中心通过代办单位向每位参保的少儿发放《常熟市医疗保险证》、《常熟市医疗保险病历》、《常熟市医疗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凭证”)。参保少儿及其家庭应妥善保管就医凭证,如有遗失,到市社保中心办理挂失和补发手续。
9、少儿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如何计算?医疗保险待遇从何时开始享受?
少儿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按规定办妥参保手续的少儿,可从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享受少儿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有关待遇。逾期未按规定缴费的少儿,结算年度内不享受少儿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10、新生儿如何办理少儿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同一结算年度内,全额缴纳当年度少儿医疗保险费,新生儿从缴费到帐的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少儿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大病有关待遇。
11、哪些是少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少儿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参照《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及补充增加的儿童用药和儿科诊疗项目执行。
为了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规避在工作中的风险。大多数企业都为职工投保了基本的医疗保险。但是社会保险在保障程度方面是远远不够的,如何补充职工医疗保险,选择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呢?
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一、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职工医疗保险如何补充购买
各个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只接受以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为团体的形式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不接受个人参保。针对这种情况,职工可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这种情况下购买遵从以下原则。
一般而言,进医院只会因为两类风险,一是意外,二是疾病。根据程度不同,又可分为小意外、大意外和小疾病、大疾病四类。购买意外医疗险,基本上大小意外以及小疾病可以应付,另外针对大疾病购买重疾险。另外,如果是报销性质的险种,应当避免重复。但给付型的险种,在经济承受范围内,可以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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