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
沧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调整
1、缴存单位向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明确调整时间,调整后的缴存比例;
2、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
3、缴存单位持管委会批复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手续。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流程
职工调入或调出的,单位应自职工调入或调出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部中心业务大厅办理缴存登记和变更登记。
1、单位填写《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2、单位到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设立及转入、转出手续。
3、单位办理变更手续,要件齐全,受理当日完成。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
1.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在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
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为申请人出具缴存证明;
3.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公积金银行转账账号;
4.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款项划转至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的银行账号;
5.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五险一金查询: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⒈申请人填写办理转移业务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封存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⒉申报人持申请表及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
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到单位所在管理部办理补缴登记。
3、管理部工作人员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收讫印鉴,返回单位作为记账凭据。
作为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公积金是为了保障基本的住房需求,你知道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么?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统一为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公积金缴存比例,取消了以往基本比例和最高比例之分。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统一为12%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近几年缴存比例为8%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个年度都会发布通知,公布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上限。近几年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都为8%,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2006年度缴存比例的上限是不超过10%,2007年度确定为不超过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392元。以往一些按照8%的基本比例缴存的市民,或是在12%以下缴存比例的市民,今年缴存的公积金将有所提高。
双职工家庭年增公积金6000元
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从8%提高至12%,按照北京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双职工家庭每年的公积金将多出6000多元。据测算,比例由8%提高到12%,如果是买90平米的限价房,按每平米6000元计算,总价是54万。收入按2007年北京职均工资3322元计算,一个双职工家庭在一年里累计的住房公积金为3322×12%×2×12×2=19100多元,占总房款的3.54%。而如果按8%的比例,则只有12700多元,只占总房款的2.36%。
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20%,贷款43万,年限20年。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后,双职工家庭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占月均还款额的比例,可以由37%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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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月缴存上限3760元从7月1日起,北京市职工公积金月缴存上限调整为3760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度上限均为1880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这一规定缴存公积金。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通知》,2012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根据这一数据,北京公积金中心调整了缴存上限,从7月1日起,2013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60元,本年度的缴存上限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96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1880元。
从2008年开始,公积金中心将单位和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比例从8%-12%的浮动比例统一调整为12%。在此基础上,公积金中心还会根据上一年的北京市平均工资进行测算,以确定当年的缴存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得出个人和单位缴存上限1880元。
在实际执行中,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部分也按照这一标准执行。只要在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最高上限内,都可以正常缴纳。而之所以官方规定上限,主要是因为国家财政在住房公积金上给予了很大的税收优惠,个人所缴存公积金免缴个人收入所得税,而单位部分则是可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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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我市从本月起调整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那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小编来给大家解读一下新的调整方案。
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比上年增长7.7%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数据,我市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4609元的,以24609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部分。对以低于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额为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截至2014年6月末,我市累计有4.25万个单位、227.2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304元,人均月缴存额1196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92.7亿元,余额426.32亿元,目前人均存储余额3.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2.68万户、661.78亿元,贷款余额413.13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6.39亿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如,职工刘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2%,其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为6580元,今年7月起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应调整为65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为6580×(12%+12%)=1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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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按基本工资缴存属违反政策据介绍,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有的单位按职工基本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有的确定一个固定额作为缴存基数,这些都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缴存基数清查与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不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存在此类情况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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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待遇好的公司、企业,不论职工工龄及岗位性质,都给职工上“五险一金”,按月从员工薪资里面扣除。对此,有不少人对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比例都不是很清楚,比如住房公积金每月按什么比例计算的。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对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有明确规定,员工及所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公积金的缴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制度实行。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另外,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2010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调入当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也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方面知识,作为老百姓我们知道多少呢,不同的地区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呢,以长沙为例,我们来看下关于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知识。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要满足哪些条件: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交下列基本资料:
(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二)缴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由缴存人本人办理,如本人因故不能办理的,可委托同一户口内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为办理,并将所提取公积金打入本人个人账户。委托同一户口内直系亲属代为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交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单位公积金专管员代为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交受托专管员身份证及专管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提取金额必须进入缴存人龙卡或指定的缴存人的银行个人储蓄账户。
第七条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另行提交相应提取资料,并按以下规定的提取时限、提取额度提取:
(一)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
(1)提取资料: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证;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年内提取;
(3)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2、购买二手房、拍卖房的
提取资料:二手房、拍卖房买卖交易合同(以房地局备案合同为准)、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
(1)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3年内提取;
(2)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计税总额(不含住房补贴金),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3、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
(1)提取资料:购房合同、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房改部门批准的购房职工认购单(清册)、购房发票(收据)。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提取;
(3)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提取资料:属地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款付款凭证;
(2)提取时限:限取1次,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定之日起5年内提取;
(3)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该套自住住房的计税总额(不含住房补贴金额),提取金额至百元位。
提取需要提供的证明通过以上的介绍是否广大的长沙居民对于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手续有了充分的了解。
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由单位与个人个缴纳一部分组成的,具有相关政策规定。不少初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对其缴纳方法不了解,对此,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按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用工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对连续亏损两年且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的(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如何缴存住房公积
一、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三、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个人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最近的一份关于居民幸福感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的居民因为子女教育费用很高,而感觉到不幸福。每年教育资金缺口在3000到10000元之间的居民超过半数。教育金的缺乏已经严重影响了整个家庭的幸福,未来和教育金挂钩的分红型保险可帮助孩子顺利得到好的教育。
《中国20城市居民幸福感暨寿险需求研究报告》是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携手北京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在全国20个城市进行的幸福指数调研。调研范围覆盖城市生活环境、当地发展、住房、养老、教育等多个方面,全方位把脉当今中国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及幸福感受度。
报告指出:随着教育资源的多样化,很多城市家庭已经不满足于常规的义务教育,而是通过自费课程,让孩子学习更多更有针对性的知识,希望孩子在未来更有竞争力。但教育资源属于稀缺资源,所以在教育方面的开销节节攀升。目前子女教育费用已经超过家庭收入的30%以上,半数以上的家庭都存在教育金缺口(每年3000到10000元不等),这已经成为影响家庭生活幸福感受的重要原因之一。
目前看来,常规储蓄已经不能满足家庭教育资金的储备,需要合理的理财手段对孩子的教育资金进行补充。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已经能看到和教育金挂钩的分红型保险。以当前颇为盛行的“中荷安心教育计划(简称BCEP)”为例,该产品的被保险人可以为30天到10周岁的婴儿或儿童,最低承保保费为5000元。中荷安心教育计划可以保证孩子在义务教育之外,从高中到大学毕业每年领取教育金。
网友问答:教育分红保险好吗
咨询内容:咨询辉煌未来 少儿教育年金保险 (分红型),教育分红保险好吗?
专家解答:您希望每年用1万元为您10岁的孩子作一个教育金 的储备,并且最好有一定的医疗保障。在规划这样的一份教育金方案时,我觉得的必须考虑进更多的因素,例如逐年增长的教育费用和不断上升的通货膨胀因素,这些都会让您的孩子在上大学的时候,面对更高的费用支出。换句话说,目前1.5万-2万/年的平均费用,在您孩子8年后上大学的时候将不能满足您的真实需求。
网友问答:如何为宝宝买教育分红保险
咨询内容:一直想要为宝宝买一份教育分红及医保 的险种,但保金也不能太高,最好在2--3千元左右。请问一下哪一种好呀?或是适合?
专家解答:首先关注的应该是孩子的医疗报销,孩子顽皮,小的意外磕碰的报销是要有的,再加上住院费用的报销,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做教育金 的储蓄。建议附加豁免,豁免的意思就是在大人发生风险没有能力缴费的情况下,孩子的保险就不用缴费了。不过到了孩子拿教育金的时候,一样可以拿钱。
资料显示,子女教育费用在中国居民总消费中排在第一位,超过了养老和住房,子女教育的支出比重已经接近家庭总收入的1/3。“不让孩子输到起跑线上”是所有父母的心愿,要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必须有强大的资金作后盾。教育投资不宜高风险,保险作为教育金是最安全的财务计划,属于稳健投资,免收利息税的优点,并且最重要的是既有保障又有理财功能。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种类和条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以下六个种类:
一、期房按揭贷款;
二、现房贷款;
三、建造自住住房贷款;
四、大修、扩建自住住房贷款;
五、二手房贷款;
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查询】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以上)长期劳动合同,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企业单位的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
二、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四、购买、建造住房三年以内(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其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本套住房设定抵押的,须在商业住房贷款结清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
五、具有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五险一金查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
二、利用本人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且被担保人的贷款尚未结清的;
三、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已有住房产权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含)再购(建)住房的;
四、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及投资投机性住房等情形的;
五、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下同)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
(一)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二)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三)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
(四)单笔贷款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含6期)记录;
(五)单笔贷款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含24期)记录。
六、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七、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目前很多城市的公积金政策都不支持个人缴存公积金,但是,也有部分城市出台了个人交公积金的政策,那么,个人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下面,小编为大家支招!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西房金发〔2004〕1号)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将其在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也可转入我中心托管。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转入程序
1、个人办理转移手续时,应持身份证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开具公积金转移联系函,回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集体转移住房公积金时,由原单位经办人持档案托管相关明细表(表中内容包括姓名、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和原单位个人帐号),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复审,再回原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转移手续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应由原单位发给本人一份留存,个人可持复印件查询账户转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转出程序
1、因个人需要,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单位时,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表》(表一、表二),在转入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名称、帐户、开户行以及转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帐户、开户行,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2、托管人提交《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表》(表一、表二)、转入我中心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三张)等资料。
3、中心经办人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四联单,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审批手续。
4、托管人领取转移资料。
三、住房公积金支取程序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购房、退休、失业、享受低保及出国定居等情况下,可以支取。支取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办理支取审批手续(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两套):
1、购房者:
①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公房: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分户价格表、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③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许可证、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④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⑤偿还购房贷款:提供借款合同、借据和还款计划表、最近一期还款证明、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购房合同及发票日期不得超过一年,否则不可办理支取业务。已婚人员购房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并由本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退休者:提供退休证、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和原单位转移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3、正在享受低保待遇者: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领低保金存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4、失业者:支取条件为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失业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若孩子为在校就读学生,需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在校就读证明;夫妻同户的户口本及结婚证、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5、出境定居者: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原单位转移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办理支取审批手续时,托管人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由经办人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的继承
参加住房公积金人员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额继承。法定继承人办理继承支取手续时,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本人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夫妻同户的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受遗赠公证书)、继承人支取书面申请(去世人员原单位须加盖公章)、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等资料,由中心代办继承支取审批手续(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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