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条款总往往约定“次日生效”,从而导致被保险车辆存在无险可保的“真空期”。给车主和车辆带来隐患,而且,因此也产生了多起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在广东佛山,就曾经发生过因车险的“真空期”争议车主与保险公司诉诸法院。因此,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注意车险何时能生效,因为“即时生效”远比“次日生效”保险得多,否则一旦车险“真空期”发生事故,保险可能就不“保险”了。
车辆自燃 因保险未生效车主索赔无门
北京一位张先生以裸车价31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超跑轿车,还花10万元左右上了保险。当天行驶9公里左右,跑车后置引擎的部位就发生了爆炸起火了。此时,离车主提车离店才5个小时左右。
张先生称,其跑车没上自燃险,而且保险还没有生效。虽然车主张先生后来表示因为其认为是车的质量问题导致自燃,所以即使保险生效了也不会去找保险公司,而是要找经销商和车企。但从旁人的角度看来,一旦经销商、车企不予退换,张先生很可能也得不到保险赔付。
经办人周末不办公 导致保险生效推迟
在广东佛山,就曾经有车主购买一辆微型客车时遭遇在保险“真空期”被盗,幸好最终车主赢了与保险公司的官司。
由于车险盗抢险中有约定“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在上牌后,经公司批改之日次日零时起生效”,上牌前已购买车险的车主黄先生在南海登记上牌次日,即通知保险经办人办理相关批改手续。但当时经办人称周六、日保险公司不办公,下周一才可以帮黄先生办理。不料,就在星期六(002291,股吧)晚上,黄先生的客车被盗。
理赔不成,黄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黄先生在保险车辆上牌后即通知被告的业务员办理批改手续,已履行相应义务,据此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并支付相应利息。
车险有“真空期” 多因“次日生效”
因为保险公司周末不上班导致保险存在“真空期”,在现实生活中车主会较常遇见。但更多的情况,则是类似于上述案例一中的保险当天还没有生效,在购买保险后,人们往往遇到的是保险“次日生效”的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次日生效”看似有法可依。其中相关条款显示“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也就是说,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从次日零时生效,投保人也可以要求保险合同在投保时即时生效。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有义务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期限,由投保人选择是“即时生效”还是“附期限生效”。
但是,车主常碰到的情况是,在付费购买完车险后,保险经办人很多时候可能并没有主动提及保险生效时间的问题,而不少车主对此也没有特别关注的意识,因此车险何时生效的问题被忽略。正常情况车辆当天不出意外还好,一旦车辆当天出现事故,保险是否处于“真空期”,能不能赔还真不好说。
其实,不少车主需要对购买的车险“何时生效”问题加以重视,因为不少经销商都曾遇到过新车开出去当天就出现剐蹭却没法出险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消费者习惯于当天购车买完保险后就开车回家,第二天甚至等日后有空再去上牌,这就更加重了保险“真空期”的隐患。因为在车险的部分险种当中,是需要车辆上牌才会予以赔付,比如上面提到的盗抢险,前提就是车辆已经上牌。
“何时生效”保险公司自由度高
对保险是“即时生效”还是“次日生效”,保险公司的自由度其实较高。其中,唯一有要求即时生效的是交强险。正是基于对保险真空期的关注,交强险一块保监会有规定要求,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可享受“即时生效”政策,不必担心在投保生效前发生事故。
但交强险之外的商业车险,由于车主买车险时更加注重赔付的效率以及费率的优惠,对“区别不大”的生效期限并不会过分纠结,这也使得保险“真空期”因为多种因素存在。有的是付费时间太晚过了工作时间要次日生效,有的是保险经办人太忙当天来不及出保单,当然也不排除保险公司自身规定的“次日生效”习惯做法……总之,一旦中间出现纠纷,损失的主要还是消费者自己。
买车险前需问明生效时间
鉴于车险“空窗期”的种种隐患,所以车主在缴纳保费前,一定要详细询问保险单的生效时间,选择“即时生效”的方式投保相关险种才会更“保险”。
另外,从各地法院的判例中发现,如果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经办人未履行说明和告知保险生效日期的义务,一旦出现其相应风险和责任,很可能判给保险公司承担。因此,车主一旦碰到此类纠纷难以协商解决时,应该积极通过相关法律渠道解决。
并且,车险“空窗期”出现的纠纷,除了“次日生效”方面的纠纷通过法律途径有利于解决,即使是新车未上牌、二手车交易导致的部分险种的“空窗期”,车主也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车主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参考各地出现的类似判例,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在各地法院提供的案例中,包括盗抢险未生效、保险未及时过户等,均有通过法律维权成功的案例。
01
今天,猫妹就和大家来聊聊“2年不可抗辩”条款。
什么是2年不可抗辩?
《保险法》第16条“不可抗辩条款”内容: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猫妹来给大家翻译一下:
购买的保险只要超过2年,保险公司就不可以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前提是你如实做了健康告知,对保险公司没有隐瞒病情。
大家可以重点关注下这两种情况:
1、投保人故意不告知,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赔付、不退保费;
2、投保人非故意隐瞒,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付、返还保费。
有些觉得隐瞒病情只要熬过2年保险公司就一定会赔的朋友,醒醒!
我们都知道,保险行业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如果存在欺瞒,甚至构成了欺诈,那2年不可抗辩肯定是不起作用的。
02
有些朋友就不信这个邪,非要挑战一下保险公司甚至是保险法。
认为我的信息都是隐私的,保险公司查不到。
大家可能不知道,我们买保险时条款中都会自动加上一条相关授权,保险公司就可以拿着你的授权去医院调取资料。
很多医院也都在实行电子病例管理制度,别说2年前,你10年前的就医记录保险公司都能查的到。
(我就是你不知不觉中同意的相关授权)
如果你准备好了如此这般操作,恕猫妹直言,这就是赤裸裸的骗保。
保险公司有一个专门的理赔部门,当你需要理赔时,会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你的医疗记录,主要有以下几种:
●医保或者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记录;
●医院就诊理赔记录,体检机构体检记录;
●同业公司理赔记录;
●必要时委托专业的调查公司或侦探机构深入调查。
开玩笑,查不到就要赔钱,你以为保险公司的钱是那么好拿的。
甚至有些保险公司会故意诱导你不如实告知自己的病情。反正是白收钱,最后又是因为你的原因保险公司不用赔钱,不赚白不赚啊!
因此两年不可抗辩的加入,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这种肆意解约并拒赔的行为。
03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大家肯定都不愿意自己的保费白缴,最后发生不予理赔的情况,那我们应该如何防范呢?
●首先,一定要如实告知,关于健康告知,有一个基本原则是:有问到的疾病就要告知,没有的就不需要告知。有问有答,不问不答,怎么问怎么答。
●其次确定要投保后,就不要多此一举的去医院体检了,体检出来有问题可就欲哭无泪了。很多人都是因为买保险前去体检了一下,最后被保险公司加费甚至最严重的情况下会拒保,这下好了,你想买人家还不卖你呢 。保险起见,等过了等待期再去。
●最后就是,最好在年轻的时候,身体健康时就买好保险,也就没那么多糟心事了,防患于未然。
猫妹一在强调,诚信投保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没有如实告知被解除合同或者拒赔,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不可抗辩这个灰色地带,劝大家还是不要触碰。
很多人都说,买车容易养车难。开车是幸福的,但是爱车出险时,理赔却是痛苦的,如果买了车险却难以得到理赔就更是灾难。李先生是一位私家车主,最近刚给新车上了牌照,他自己也是刚拿到驾照,所谓新手上路,状况多出。在停车场进车位停车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一下左边的小车,使得车外表有刮花的现象。不过李先生还是一个比较理智的人,发生这种情况后,除了等待伤车的车主,还拨打95512给中国平安车险报案,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及时派查勘人员协助李先生处理,这时候,伤车的车主也来到了现场,了解了情况后,同意了李先生私了的处理方法,李先生对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提出了中国平安保险车险理赔,并提交了理赔材料,由于那辆汽车只是少量的刮花,而李先生的新车也只是少量的刮花,理赔金额低于万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当天就对李先生的车险进行了中国平安保险车险理赔,李先生当天就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车险赔款,他不得由衷的说:“索赔原来如此简单、便捷,中国平安保险车险,投保容易理赔更简单。”
当然,俗话说,好事多磨!爱车出险时,如果我们不够注意的话,就很容易使得理赔的过程成为灾难,因此如果你的车辆出险,如何让你的车险理赔更容易,李先生建议最好就购买中国平安车险,并且免费注册中国平安一账通,使自己对中国平安车险的理赔进度、车险的基本信息做进一步的了解。爱车出险的时候,最后就是保护好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中国平安车险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损,这样就会让自己的中国平安保险车险理赔更简单。
车险理赔难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既有保险公司长期存在的发展观念落后和经营管理粗放的内因,也有保险监管引导约束不够、理赔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的外因。多年以来,为了真正让消费者体验到车险的优质服务和完善的保障,中国平安产险采取了一系列改革理赔服务的管控措施,通过调整理赔体系结构、完善理赔管控制度、优化理赔服务流程、升级理赔信息系统、培育专业理赔队伍、打击虚假赔案等改革措施,总结成了独具特色、行业领先的中国平安车险理赔系统。
平安产险把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努力维护好、实现好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市场氛围。投保时,平安网销车险打破了传统的代理模式,采取直销的方式,将节省下来的钱,直接让利车主,为车主提供了非常优惠的价格。在理赔方面,中国平安车险理赔系统更是取得明显成效,平安客户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
中国平安车险理赔系统依托平安集团强大的IT支持系统及后援集中平台,通过系统控制及集中作业管理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标准统一的救援、送修、定损、赔款支付等理赔服务。平安车险率先实现了全国通赔,客户在非车辆投保地出险,只需拨打平安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11报案,并提出异地理赔要求,便可由事故发生地的分公司完成查勘、定损、赔款等全部理赔流程。
与此同时,平安产险也将借助其强大的风险筛选能力,与快赔合作修理厂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保障服务的质量与时效,并将风险降到最低。“简单快赔”服务在全国推广后,平安还将根据快赔案件的品质情况进行建立合作修理厂信用评级体系,对评级较低的修理厂采取必要的管理,以确保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车险理赔从关注资料齐全后的快速赔付,扩展到关注从客户报案直到赔款到账的整个流程,是一次非常大的进步,体现了对客户感受的深刻体察,这是全行业过去所没有的。从这个方面来讲,平安的车险理赔业务在朝着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快捷服务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