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 如何确定

2021-04-04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缴费期间我们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社保基数怎么计算呢?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本市的一些相关企业和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一千五百元左右,上限为八千五百元左右,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

那么社保基数又应该怎么计算呢?具体来说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一般固定的时间就是三月或者七月,但各地可以有所差异)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还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缴费基数需要根据职工的收入所得而定,其中包括了在职期间,在用人单位得到的基本的工资,因业绩所得的奖金,以及分红、年终奖,甚至其中的一些津贴等,都算在其中。在你所需要交纳社保费用中,需要明确的是,这个基数是有相关的上限和下限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究竟是怎样呢?

职工所需要交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的下限,是根据上一年度当地职工的整体工资的平均数来看的,不能低于60%,其中一些私人企业,或者说个体商等职工下限在50%;而私人企业老板和个体商户主的下限是在100%。职工社保基数的上限,则是当地年度平均薪资的300%。各个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都是由当地的市统计局进行统计和公布的,大家可以根据该数据进行了解。

社保基数在缴纳期间会不会有所变化呢?据了解,这个社保基数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在该年度内的缴费基数,当年会做一次规定,在这期间不会再变更。通常,相关的用人单位会在4月到6月的时候,根据当地社保办理机构的相关通知来上报。

在购买社保之外,在职职工也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为自己和家人提供更多的保障。比如说购买泰康人寿,其推出的各种险种,很适合现代人的生活生存需要。

相关知识

建工意外险是什么意思


建工团体意外险全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年龄是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高危性行业,赔偿标准的大幅度提高,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营风险。企业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上,如何减少因意外伤亡事故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经济赔偿损失,更好的维护伤亡职工和家属的权益,有效的转移与规避企业安全和经营风险,是摆在建筑施工企业面前的一个应该得到重视的问题。办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企业减少经济赔偿损失和有效转移与规避经营风险提供了保障,同时也为减少事故纠纷和保证企业形象及稳定和谐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被保险人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它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该保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公司将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时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保险公司给付各该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一项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保险公司对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之和以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不论一次或多次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当累计给付的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时,本主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不计免赔险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


近日,吴先生开车到滨江办事。在一条小路左转弯时一时走神,结果跟对面的直行进口奔驰轿车发生了碰撞。“当时我就感觉自己可能要负全责。”不过,吴先生觉得还算庆幸,两车的车上人员都没事,就车头撞得稍微厉害些。

吴先生报警,交警认定吴先生负全责。经过投保公司平安保险的定损,吴先生的轿车定损1万多,进口奔驰定损7万多。“好车就是好车,这么撞一下,修修就要7万多。”不过,吴先生心想,反正自己投了30万的三者险,7万多在理赔范围,所以理赔期间就没再多过问了。

不过,几天前,吴先生接到了保险公司的结案通知,说是他得自掏腰包1.4万多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吴先生当时就懵掉了。最终,吴先生从保险公司处弄清楚了,原来他没有投保三者险的“不计免赔险”。

不计免赔险,又称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商业车险中附加险的一种。不计免赔险解除了投保人的后顾之忧,让本应由投保人自己承担的部分责任转嫁给了保险公司。车主只要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20%的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

设计这个险种的出发点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对象的不同,设定一个比例来免除车主的赔偿责任。比如当保险车辆发生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负责任的不同,对实际损失的5%-20%,实施免赔,而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后,车主就可以尽可能减少损失了。

“我想买不计免赔险,可是不知道车主要花多少钱?”也有的车主不了解不计免赔险多少钱,其实,不计免赔特约险可“特约”主险以及其他附加险险种,各险种的不计免赔需分别计算,然后汇总相加,最终得出不计免赔特约险的总费用。

然而,不计免赔险也不是任何时候都赔,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什么意思


按照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企业和职工以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交纳养老保险费用。

“社会平均工资”,它等于某一地区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同期内的平均职工人数。该指标反映一个地区全部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如果你的工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月工资3倍时,缴费基数就是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3倍计算,以上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如果你的工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60%时,缴费基数就按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计算。

例如: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

1.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

2.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

3.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

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7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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