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了解社保中有工伤保险,所以公司经营中在面对雇主责任险时,必然会提出疑问: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有必要在工伤险的基础上在投保雇主责任险吗?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关系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从含义上看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区别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或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由国家或社会依法为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雇主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过程中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职业性疾病,被保险人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所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可见,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区别在于: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用人单位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与否。因此,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是否投保雇主责任险,可根据自身经济力量自行决定。
从保险范围看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联系工伤保险的保险责任采取列举式,包括: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共十种情形。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采取概括式,即被保险人雇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工作时,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死亡或患与业务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雇用合同,依法须负医药费及经济赔偿责任。虽然工伤保险与雇主责任险在保险范围上采取的方式不同,但二者仍存在交叉重叠。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范围的法定性,职工伤亡是否为工伤,必须依法认定后才能得到工伤待遇的保障。而雇主责任险的责任范围除此之外,还可根据雇员工作内容的不同,增加很多附加险,将达成一致的权利和义务在保险合同中充分体现。
从赔付方式看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区别工伤保险,由法定机构作出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根据法律规按照伤残等级给予职工工资不等的一次性补偿,并逐月发放伤残津贴;死亡给予一次性补偿,发放补偿金的多少与月工资有密切的关系,职工只能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获得赔偿。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则由雇主自行确定或雇主根据与雇员协商的结果进行确定,然后一次性给付受害人。如果投保的限额较高,则同等伤残等级下可以获得的补偿更高。影响雇员获得赔偿金的因素不仅仅是月工资,还有雇主投保的赔偿限额。
保障程度看雇主责任险优势《条例》中仍有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规定;但在雇主责任险中,雇主可以按照投保意愿选择无免赔额的承保条件,一旦出险,雇主不必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因此,要想真正化解雇主的赔偿风险,投保雇主责任险是明智的选择。因为,虽然《条例》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仍有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为进一步防范风险,高风险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投保雇主责任险的形式来减少风险,一旦雇员出险,保险公司将负责补偿应由雇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从保障标准看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区别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是法定的,雇主责任险保障标准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条例》将原来的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大幅度提高,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且打破了地区限制,实现全国“同命同价”。而雇主责任险的赔付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金,误工费和医疗费。这四项赔付限额都是由雇主和保险公司自行约定,根据约定的赔付限额,按照一定保险费率缴纳保费。因此,是否投保雇主责任险取决于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如自身的经济能力、员工的人数、员工从事的工种等。一般而言,在投保这类保险时,最好将保险的赔偿范围具体化。同时,还应认识到,在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投保雇主责任险只是起一种补充作用。
眼看着汽车的保险期限临近,近日车主钱先生跑到保险公司去办新一年的投保手续,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和去年内容相同的保单,业务员算出来的费用却要贵500多元,据业务员说,保险费增加的原因,是今年的保险费率提高了,同时返利也被取消了。
“怎么会一下子提高这么多,会不会是业务员在忽悠人呢?”“车辆保险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今年的保险费率提高了,同时基本上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取消了汽车保险的返利所致。”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不但续险要增加费用,新车首保也如此,以往新车险最低可以打到7折,而现在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实行9.5折的标准,因此对车主来讲,投保的费用就比去年明显增加了。
那么在费率提高、返利取消的情况下,车主选择怎样的方式投保才比较划算呢?时下电话车险这种投保方式因为实惠便捷而颇受广大车主的欢迎。
据了解,电话车险与传统车险的区别主要在于销售方式不同。电话车险是以电话为主要的沟通方式,并借助网络等辅助手段,通过保险公司的专用电话营销号码,以保险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直接联系,完成保险产品的推介、咨询、报价、保单条件确认等主要营销过程。也就是说,完整的电话车险业务是以电话销售这种远程交易模式完成咨询、报价、保单确认等前端销售行为,至于后端的缴款、送单和服务、理赔等,则是依托各大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公司完成。
许多消费者担心,电话车险的低价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在消费者疑虑的背后是否真的会出现“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情况,比如理赔和服务大打折扣?
电话投保,实际上只是提供了一个新的购买平台给消费者,后端的服务以及理赔等保证,都是由保险公司统一来支持的。通过电话购买车险,与其他渠道购买,所享受的服务完全相同,反而很多公司为了促进电话车险的发展,还推出了不少专门针对车险电话的特色服务。车险电话可以说低价服务不打折。
那么对于多数首次尝试电话购买车险的车主来说,怎么在还没有投保之前就可以迅速判定哪个保险公司值得托付?其实方法很简单,车主们只需通过车险电话热线这个窗口,不出3分钟便可窥到保险公司的真正实力。
了解到了这些,钱先生放心的购买了电话车险,不但价格便宜,还省去了到处奔波办手续的环节,何乐而不为。
车险理赔是让很多车主头疼的事,如何让车险理赔更快速及时的解决,本文提供了一些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小妙招。
车险理赔时限更明确查勘定损人员对事故车损失的确定应按照行业或公司制定的价格标准,并参考当地市场行情,确保定损结果公平、合理、科学。客户不认可定损结果的,查勘定损人员应主动与客户沟通,协商解决;当客户需要帮助联系修理单位时,查勘定损人员可将与保险行业建立合作关系的保险事故车辆维修企业名单信息提供给客户,供客户自行选择,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如何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车险理赔怎么那么麻烦,明明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小事故,忙活了近三周,才拿到理赔款。”新手马先生前不久驾车发生意外,车损虽不严重,但由于车险定损争议,在申请索赔时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保险顾问张驰指出,利用三招可有效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第一,定损有争议可商榷解决。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张驰指出,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并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第二,提前确定维修方式。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若损坏部件无法修复,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三,定损维修去同一处。除上述两项内容外,他还提醒市民,如果前期车主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定损后就不要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以避免索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定损失金额,令车主本人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争议多学会妙招轻松化解
支招一:事先确定部件维修方式
通常情况下,出险后当车辆某些部件损坏,如果可以修复,且修复后不影响正常使用效果时,保险公司的处理意见都是以修复为主。但对于车主来说,由于担心修复后的零部件在日后使用中存在隐患,通常希望更换零部件。这个时候,在确定部件维修方式上车主就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如果未经沟通,保险公司按照修复价格定损而车主却在维修时更换了零部件,就会导致定损金额不足的情况发生。
支招二:定损金额不足可商量解决
虽然大多数车主在定损时都会与保险公司沟通,但是在车辆维修时还是难免会出现维修价格有争议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再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不过由于维修厂进货渠道等原因,往往会因为所进零部件价格较高造成维修金额较高。
如果真的发生了上述情况,车主朋友也不必担心。据介绍,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但专家建议车主先邀请承保公司和维修站一同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勘察定损。如果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报相关行政执法机构,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车损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基本险种,是指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受到损害的,保险公司应该在合理范围内给予赔偿的一种车险。当被保险车辆出现意外事故时,都会获得相应的车险赔偿,这些意外事故包括碰撞、爆炸、暴风等常见的自然灾害。由此可见,投保车损险对车主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
车损险的投保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足额投保,另一种是不足额投保,那么,这两者有何区别呢?通常情况下应如何选择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
车损险的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按新车购置价进行投保,这是一般的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的方式,但保险金额不应超过新车购置价,因为《保险法》中和上述条款的描述中都规定了“超过部分无效”。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如果保险金额高过新车购置价,发生车辆全部损失时,被保险人就可以额外获利,这显然是不符合汽车保险的基本的“损失补偿原则”的。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不足额投保,像按实际价值投保其实也是不足额投保的一种,不足额投保其后果子是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是按照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也就是比例赔付。但另一方面,不足额投保因为保险金额降低了,所以也节省了一部分保费。
那么,到位如何选择是足额投保还是不足额投保好呢?车险专家认为投保足额车损险是有必要的,虽然国家的新政策规定车主可以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车损险投保,但是投保足额车损险能够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另外,对于那些特别是超过10年以上的旧车(或者是本身低价购买的二手车),可以以实际价值进行投保,因为对于这些老旧车,一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际一般只能按车辆的实际价值理赔的。
小贴士:盗抢险尽量足额
车主在投保前,一定要向业务人员问清楚自己车辆的盗抢险保额,尽量能够做到足额投保车损险。因为车辆被盗抢,损失肯定不小,得不到保险公司全额保障的话,车主就要承担一笔不小的经济损失。投保时如果觉得车损险保额太低,可以和业务员商量要求提高保额,也可以再选择其他保险公司,总之车主应争取获得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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