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保险 特征是什么

2021-03-30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什么是商业保险?我们都知道是以销售各类商品营利为目的,商业是我们对所有商家的一种统称,说以商业保险就是保险商家销售的商品。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指的就是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那什么是商业保险呢?这是区别于社会保险的一种名称而已。社会保险是国家政府给与每一个社会公民的可享受的权益,是政府给予公民的一种福利,带有一定的政府强制性,是国家为保障公民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安定社会的一种措施。国家给予公民的社保福利的好坏体现了国家的经济水平和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商业保险是每一个购买保险的人在需要的时候以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自愿购买的,其行为模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许多买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都会嘀咕:钱都给你们保险公司赚去了!其实,商业保险就好比我们在任何商家那里购买我们需要的商品是一样的,商家不赚钱就不是商家,不同的是,保险这样商品的特殊性。

商业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备保障性、普遍性、互助性、强制性和福利性。

商业保险的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扩展阅读

商业保险是什么包括哪些种类


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推出来的一些保险产品,投保人通过跟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投保人交完保费之后,保单即刻生效,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规定的一些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要赔偿保险金给投保者的一种保险形式。也可以理解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分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以及财产保险。

一、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b)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

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二、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包含机动车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意外伤害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信用保险等。

社保是什么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保特点: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形式。我们以盈利性作为标准,将保险区分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否盈利,是区分这两种保险的最重要标志,但如果作详细分析,它们之间还有许多不同点。我们可以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对比中,看出社会保险的特点。

1.非盈利性。

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保险,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虽然社会保险在运作上也需要借助于精确的计量手段,但不能以经济效益的高低来决定社会保险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平的高低。如果社会保险财务出现赤字影响其运作。国家财政负有最终责任。商业保险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国家财政不应以任何形式负担其开支需求。

2.强制性。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劳动者个人和所在单位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项目、保险金的给付标准等,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定。劳动者个人作为被保险人一方,对于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参加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等,均无权任意选择和更改。强制性是实施社会保险的缉织保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有可靠的来源。而商业保险的投保是自愿的,它遵循的是谁投保,谁受保;不投保、不受保的原则。其险种的设计、保费的缴纳、保险期限的长短、保险责任的大小、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等均按保险合同的规定实施。一旦合同履行终止,保险责任即自行消除。

3.普遍保障性。

社会保险对于社会所属成员具有普遍的保障责任。不论被保险人的年龄、就业年限、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如何,一旦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政府即依法提供收入损失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险除了现金支付以外,通常还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护理、伤残康复、职业培训和介绍、老年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保障大多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由此稳定社会秩序,这可以说是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而商业保险只是对参加了保险的人提供对等性的经济补偿,它只能部分解决被保险人临时、急迫的困难,弥补其部分损失,不具有普遍保障的功能,也不具备调节收入水平、维护社会公平的职能。

4.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对等性。

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一般不与个人劳动贡献直接相关联。享受者要作出贡献,但其享受并不是与其贡献完全一致的。作个形象的比喻,这叫做要乘凉必须先栽树,但栽了大树的人并不一定乘大树的凉。这里有一个再分配的问题)社会保险分配制度是以有利于低收入阶层为原则的。因为同样的风险事故,对于低收入劳动者所造成的威胁通常要高于高收入者。而商业保险则是严格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这种原则决定,投保人权利的享受是以“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作为前提的,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享受保险金额的多少,要以投保人是否按期、按数量缴纳了合同所规定的保费以及投保期限的长短为依据。保险合同一旦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也不复存在。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商业保险是什么 与社会保险有什么不同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

商业保险的特点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4.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实现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商业保险则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6.保障水平和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则以投保所缴保费为标准;社会保险看重保障,商业保险看重“偿还”;社会保障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7.管理制度不同。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集中领导,专业机构组织管理,属于行政领导体制;商业保险是自主经营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于金融体制。

正确了解什么是商业保险?_保险知识


你了解什么是商业保险吗?很多朋友可能不明白,为什么买了社保还要买商业保险?然而光靠社保是不够的,我们应该有一个很好的规划,量身定做一定的商业保险,给我们以后的生活充分的保障。

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很多人购买商业保险都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虽然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但是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

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的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种类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b)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失能保险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损失种类分类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保险的产生晚于商业保险,它所使用的术语和计算、预测方法很多与商业保险有关。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其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4、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并由此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实现权利义务基本对等;商业保险则主要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6、保障水平和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标准,商业保险则以投保所缴保费为标准;社会保险看重保障,商业保险看重“偿还”;社会保障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7、管理制度不同。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集中领导,专业机构组织管理,属于行政领导体制;商业保险是自主经营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属于金融体制。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区别

为了凸显一定的国家政策,如产业政策、国际贸易政策等,国家通常会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举办一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由国家投资设立的公司经营,或由国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代办这些保险所承保的风险一般损失程度较高,但出于种种考虑而收取较低保费,若经营者发生经营亏损,将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这类保险被称为“政策性保险”。常见的政策性保险有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商业保险公司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通常不会主动经营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很多人购买商业保险都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虽然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但是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以在未来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什么是医疗商业保险?投保渠道有哪些?


商业医疗保险(Insurance for medical care) 是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国家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

投保渠道

网上投保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国内出现一批在线投保比价平台例如网、泰康人寿等。消费者只要乐意,就可以在网上查到险种的基本内容,例如承保范围、保障金额、保费、时效等等。轻松填写一些基本资料,选择想要投保的险种就可以完成投保。

代理人服务

虽然越来越多的投保渠道纷纷登场,可比较传统的代理人制度依然有它的优势。代理人对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非常了解,而且也有不少保险公司积极对自己的代理人进行财务规划等培训,使得代理人能够针对客户不同的职业、年龄、家庭结构等因素,设计比较完善的保障方案。同时,选择通过代理人购买的另一大好处是可以得到续期、理赔等售后服务,形成长久的合作关系。

保险代理公司

如果说,由于保险代理人只能推销自己公司的产品,其中不免存在言过其实、不够客观的方面,那么保险代理公司则可以推荐不同公司的险种,让消费者有个比较,也能比较客观地分析险种,更好地满足投保人需要。这种产品间横向比较使投保人选择的范围更加广泛。这也是保险代理公司的最大优势。

保险经纪公司

代理人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而经纪人则是投保人的经纪人,考虑的是投保人的利益。从这一点上不难看出,保险经纪公司比代理人或是保险代理公司来得更加客观些。这样,更有利于投保人找到合适的保险组合,不受代理人或者代理公司偏好的误导。

银行投保

通常在银行销售的保险是设计比较简单,消费者容易理解的储蓄、分红型保险,而需要仔细研究条款的健康险、长期寿险等产品,在银行柜台上很少见到。在银行买保险非常方便,只要当场签保险合同即可,在费率上通常会低一些。

为什么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

商业医疗保险对医保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社保对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保费可豁免报销范围广

很多商业重疾险产品中含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另外医疗保险还能补偿医病期间的额外支出。如疾病后非医疗支出、个人收入损失、家人看护支出、护理费用………这些额外支出往往可达到医疗费用支出的3倍。

提前领取重大疾病医疗金

商业医疗保险能有效补充社保不能报销的绝大部分,真正有效减少损失。特别是对于重大疾病,商业重疾险在被保险人确诊为重疾时,马上可以领取一笔重大疾病医疗金,可及时治疗,是对医保的有效补充;商业医疗报销是(总费用-社保已报-自费药)*90%,这样报销下来基本能解决医疗住院费用。

商业医疗保险存在什么问题

目前的商业医疗保险最突出的问题是价格高,保障程度低。

虽然医疗保险的投保价格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但经营此项业务的许多保险公司仍然亏本,主要由两种现象导致:

一是逆选择,即投保者在得知自己得病时才去投保,并以各种手段瞒过保险公司的检查,投保后保险公司不得不依照条款支付其医疗费用。

二是道德风险,即病人和医院联合起来对付保险公司,采用小病大治、开空头医药费的方式,使保险公司支付高额费用。在许多地方,甚至出现了人不住院,只在医院虚开床位的骗取保险费的方式。

我国医疗改革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由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三者共同支撑的健康保障体系。新医改确定,单位为职工交纳其工资总额的6%作为统筹基金,职工看病所需费用超过本地年平均工资的10%的,统筹资金开始为职工支付费用,但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本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左右。

社保跟商业保险共性和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都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这个世界风云变幻,太多的变化,太多的风险,人民无力承担。保险就是一种很好的保障。然而,社保跟商业保险有什么关系?“基本”和“补充”的朴素竞争的关系, 购买社会保险者,也可以自愿方式购买商业保险,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社保跟商业保险的共性和区别。

社会保险是低水准、高覆盖,人人都有基本保障,但不一定足够,还需要自己准备加以补充,最好的选择就是加保商业保险。

1.社保跟商业保险的共性

两者都是规避风险,分摊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同样以概率论以及大数定律为数理基础,同样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经济补偿保障的物质基础。两者同属于社会保障机制,具有社会稳定剂的作用。社保跟商业保险都是处理风险的方法,都能起到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作用。

2. 社保跟商业保险区别社保跟商业保险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仅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商业保险则是根据投保人的能力,以更高层次的保障来实现他们的需求。社保跟商业保险经营机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机构来运营,具有行政性和垄断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是在市场条件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行为,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社保跟商业保险缴费方式不同,社会保险缴费来自三个方面即:个人,单位,国家财政。其中国际负总责。商业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独自负担,保费中还包括公司的营运费用等。社保跟商业保险业务范围不同,社会保险仅针对人进行保障;商业保险除了保障人之外,还提供对财产以及相关利益、损失的保障。3.社保跟商业保险互补

从双方的区别与联系可以看出,两者具备了互补的基础。社会保险对商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保障具备投保能力、符合投保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而社保对保险标的不具有选择性。从社会整体角度来讲,被排除在商业保险范围之外的人,可以通过购买社会保险的方式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从社会范围来讲,社保使更多的人获得了保障。

商业保险对社保的补充:在同一时点,社会上总是存在着收入差距,有些劳动者收入高,而社保的保障水平十分有限,他们只有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的途径来保障其养老、疾病、意外、财产等方面的需要。

4.社保跟商业保险的优缺点

社保交费每年都会增加,而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

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而商业保险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后代也可继承大笔的身故保障金。

商业保险有保费豁免功能,社保没有。

社会医保不能豁免保费,发生重大疾病时,社会医保还需继续交钱,而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由保险公司代交剩下的保费!社会医保保险责任有限,有很多不可保责任,如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再如交通意外伤害、食物中毒造成的伤害、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害、重要器官移植等都不在可保范围之内,而商业保险可以100%保额报销,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部分医疗费!

商业保险比社保医疗保费高。

社会医保为事后报销(即出院结算后才能报销),下有门槛费(即免赔额,对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报销),上有封顶线(对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而商业保险只要确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得赔付,且不管交了几次费用,都赔付保额,为被保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

养老保险社保保最低生活,商业保险自己决定。

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且未来每年领取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没有领取前发生意外身故,只能拿回个人帐户里的钱和丧葬费、抚恤金,而没有别的补偿;而商业保险领多少由自己决定,而且是一定领那么多,还有红利抵制通货膨胀,让自己的老年时代过上更丰盛的生活,即使被保人身故时不仅剩下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交,而且也可由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

机动车商业保险计算方法是什么


购买车险是每一位车主关心的重要问题,那什么是机动车商业保险呢?机动车商业保险如何计算呢?

汽车商业保险汽车商业保险其实就是机动车商业保险。机动车辆商业险,是车主投保了国家规定必保的机动车辆交强险,自愿投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机动车辆保险主要分为基本险与附加险。

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上户,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目前私家车的保险通常如下:

1、车辆损失险

就是保车价,费率一般是车价的百分之一以内;

2、第三者责任险

这个价浮动的、通常5-10万较多、费率一般百分之一以内;

3、全车盗抢险

就是保车价,费率一般是车价的百分之零点六左右;

4、车上人员驾驶员责任险

这个浮动的、通常1-3万较多、费率一般千分之五以内;

5、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

这个浮动的、通常1-3万较多、费率一般百分之一点五以内;

6、玻璃单独破碎险

这个险种进口车和国产车有区别、费率一般是车价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以内;

7、车身划痕损失险

这个费率一般是车价的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以内。

一般的私家车都是上面的7项保险、新交通法实行后“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要的;车辆保险各个保险公司所收的费率有所差异、大致一样。

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来计算商业保险费:第一步,首先登录平安官网,点击车险计算器。第二步,按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如车辆信息、车主信息及其他投保信息等。第三步,进入商业险报价。我们可以选择基本保障型套餐,也可以选择性价比高型套餐,还可以按自己的需要自由定制商业险的险种,选定之后,我们将发现车险计算器已自动显示出准确的保费价格,并将相同条件下的市场价一同清晰地呈现在眼前,让我们可以进行比对,方便快捷,不需费车主丝毫的力气。

车险投保的技巧

一、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可以按投保时新车购置价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要注意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因为超过的部分无效。

二、车上人员责任险,在投保时根据使用情况投保一个座位或几个座位,如果超过2座,则按座位数全部投保比较合算。

三、第三者责任险一般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五个档次,特殊情况可按50万的倍数增加保额。一般来说,保50万元比较合适,一般的事故都能应付。

四、自燃险是对车辆因油路或电路的原因自发燃烧造成损失进行的担保。但新车自燃事故极为少见,所以投保的必要性不大。

五、旧车的盗抢险和车损险,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来确定。

目前,机动车保险包括2个基本险和9个附加险。在这11个险种中,除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必不可少外,其它的险种都以自愿为原则。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与实际需求进行投保。 对于大多数私家车主来说,比较合适的车险组合是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全车盗抢险,这一组合的优点在于保险性价比最高,人们最关心的丢失和100%赔付等大风险都有保障,保费虽不高但包含了比较实用的不计免赔特约险。如果以一辆8万元的新车为例,第一年的保费大约在4000元左右。

商业保险有哪些种类?特征如何?


商业保险作为社保最好的补充保险,那么商业保险种类有哪些呢?有什么特征呢?

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社会保险已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障需求,商业保险应运而生并渐渐融入到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是指商业保险。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的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b)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c)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从功能上看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但是社会保险保障低,规避风险能力不够,因此商业保险必不可少。

机动车商业保险保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每年为爱车购买车险是每一位车主必须要做的事情,那么车险如何计算呢?机动车商业保险保费是多少呢?

车辆保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及《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计算最终保费。商业险分为主险基本险以及附加险。相关的保费,要根据所选择的保险公司,具体的车型,使用性质,车辆年限,承保险种,保额具体计算保费。所提供的信息不同,保险费也不同。

1.车辆损失险保费=基本保险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2.第三者责任险保费=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3.全车盗抢险保费=车辆实际价值×费率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5.玻璃单独破碎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6.自燃损失险保费=本险种保险金额×费率7.车上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保费=本险种赔偿限额×费率9.不计免赔特约险保费=(车辆损失险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费率

影响车险保费的浮动系数有哪些?

一、无赔款折扣系数。根据被保险车辆上一投保年度内已决赔案次数确定系数值,无赔款折扣系数档次分为7档,最多上下浮动30%:若上年发生5次及5次以上赔款,系数值为1.3;若连续3年及3年以上无赔款,系数值为0.7.如果您的驾驶技术出色,您可以获得的无赔款优待最多为保险费的30%。而一旦发生保险索赔,下一年就不再有无赔款优待,只有再连续3年不发生赔款才能重新获得30%的无赔款优待。

二、平均行驶里程系数。该系数根据投保车辆以往年均行驶里程确定系数值,系数档次分为3档,一辆车跑得越多,需要交的保险费也就越多,这也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一种公平。

三、客户忠诚度系数。该系数是根据客户在所投保公司的情况确定的,若客户保单到期后在原保险公司继续投保的,可享受0.9的系数浮动。

四、多险种投保优惠系数。该系数根据客户所投保险种确定系数值,同时投保三责和车损险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一定的费率优惠,优惠系数取值范围为0.95-1.0,如果只投保三责或只投保车损,则不享受该费率优惠。

五、指定驾驶人相关系数。在客户投保机动车商业险时,若指定驾驶员,可根据驾驶员的性别、年龄、驾龄情况,享受不同幅度的系数优惠。指定驾驶人相关系数仅适用于家庭自用汽车,非指定驾驶人的家庭自用汽车投保不享受该费率优惠。

六、行驶区域系数。若投保车辆在省内行驶,可以享受一定的费率浮动;企事业单位用车还有约定固定路线和场内行驶情况,可以享受更多的费率浮动。

新规商业车险保费如何计算

公式

根据《浮动方案》, 承保车辆商业保险最终费率浮动系数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计算:

个人车辆最终费率浮动系数=赔款记录系数A(最高值为3)×险别系数B×车型系数C×1+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最高值为50%),而承保车辆商业保险最终保险费=商业车险标准保费×最终费率浮动系数(详见本报今日AⅡ·7版相关公告)。

案例

以一辆五座家庭自用汽车为例,其车龄为5年,投保10万元的车损险及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其标准保费为3007元。

《浮动方案》实施后,如果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赔款记录系数”为0.6;同时投保包括商业三者险在内的两项险种,“险别系数”为0.95;该车非古老、稀有、特异、购置年限较长或维修成本高昂等具有较高风险的车型,“车型系数”为1.0;无“交通违法记录系数”所列明的七种违法情形,“交通违法记录系数”为0。

综合以上因素,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0.57(0.6×0.95×1.0×1.0),应交纳保费1713.99(0.57×3007)元,较标准保费节省1293.01元。如果这辆车无“交通违法记录系数”中的列明情形,如连续3年无赔款发生,保费将下浮至1428.33元,较基本保费节省1578.67元。

如果这辆车上一年度未发生赔款,但有三次闯红灯违法记录,“交通违法系数”会变为10%,则最终浮动系数变为0.627(0.6×0.95×1.0×1.1),应交纳保费1885.39(0.627×3007);如果发生过一次醉酒驾驶违法,“交通违法系数”会变为30%,最终费率浮动系数为0.741(0.6×0.95×1.0×1.3),应交纳保费2228.19元。

商业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是什么?有什么用?​​


“现金价值”到底是个啥?它大概就像“最熟悉的陌生人”,很多人都知道这个词,但是具体有什么用,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意义就是一本“糊涂账”了。

今天,我们就来盘一盘年金险这个“小妖精”。

现金价值是什么

现金价值是长期人身保险中的一个概念,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通俗来说可以理解为人身保险单在某一个时间点所具有的价值。

对大多数人来说,只要记住: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犹豫期后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我退保时拿回的钱(现金价值)和已经缴纳的保费并不相等呢?

现金价值=已经缴纳的保费吗?

一般来说,现金价值通常都不等于已经缴纳的保费金额,特别是在长期寿险合同的前期,现金价值远远低于缴纳的保费金额,如果中途退保就会带来经济损失。

这是因为人身保险是一种长期合同,保险公司的费率是按照预定的合同期限以及客户的平均死亡率设计的,投保人提前退保等于是单方面违约,必然打乱保险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影响收益。

所以保险公司在退保的费用扣除上会考虑自身的成本,体现在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上就是缴费年限越短现金价值越低。

那这样来说的话,是不是所有的产品都有现金价值呢?

还真不是这样!

所有保险产品都有现金价值吗?

现金价值是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

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

那现金价值除了“退保时拿回的钱”之外,还有其他的功能吗?

当然有,还挺多呢!

退保

在犹豫期后退保,投保人可以按照现金价值来领取退保金。这是大家最熟悉的作用。

保单贷款

在保单持有人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申请保单借款,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80%。

自动垫付/减额缴清

现实生活中,如果消费者没有办法继续为保单续费时,则可以选择自动垫付或者减额缴清使得自己的保单继续生效,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损失或减少损失。

分红

在分红时,保险公司是按照现金价值来进行分红的。

现在,你是不是对“现金价值”的了解更加清楚明白了呢?

读懂现金价值,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读懂保单,更好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好好记得呀!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6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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