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次建立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今后养老金待遇或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佛山市人社局日前就《关于建立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成省内试点城市
根据《意见稿》,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待遇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佛山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和CPI等因素,在兼顾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佛山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为:基础养老金调整比例=近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率×40%+近3年CPI×60%。此外基础养老金每年7月1日起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两年,目前佛山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标准是2438元,今年将在此基础上上调10%,并从6月起按新标准发放,今年1至5月的调升额则陆续补发。
为什么制定上述调整方案?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包括佛山在内的广东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都没有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佛山此次成为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的试点城市,“考虑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综合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的关联”,该局提出基础养老金的待遇调整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人均纯收入及CPI挂钩的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并认为这种方案“能更为合理地对基础养老金的增长提供科学而直观的影响”。
缓解物价上涨压力
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确定后,将对佛山城乡居民产生什么影响?佛山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称,在新的待遇调整机制影响下,佛山享受待遇的参保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水平将定期得到增长,进一步缓和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压力。
另外,根据《意见稿》规定,待遇调整周期内,如果国家和省出台城乡居保待遇调整政策,而佛山市尚未出台相关城乡居保待遇规定,则按国家或省出台的城乡居保待遇调整规定执行;在每个周期中途按国家或省的政策调整待遇的,佛山市的调整期相应按两年间隔期押后调整。
据悉,佛山目前约有退休人员50万人,现行的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档次,分别设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10个档次。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
办理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国有、集体企业中从事符合劳人护[1985]6号文件规定的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向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在被申报人档案最早出生年月的前一个月的11-13日,将档案提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中心退管科,材料齐全初审通过后由退管科报青岛市办养老处复审,通过后打印《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资格确认表》。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的16-20日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审批手续,次月开始按月享受养老金。
青岛:特殊工种要提前申请
据了解,申请退休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含提前退休、退职)的当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存折(个人结算账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退休申请,填报《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
失业人员退休前需办理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军转干部退休的,应提前两个月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就业服务中心携带其档案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进行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军转干部退休资格确认。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工龄认定或特殊工种退休、军转干部退休的,应在退休前两个月向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特殊工种人员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社保局:特殊工种人员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生活物价补贴组成。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992年6月30日前从事井下、高温或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的年限按国家规定可以折算:井下和高温工作1年按1年3个月折算,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岗位1年按1年6个月折算。1992年7月1日以后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的工龄不再折算。折算增加的年限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最多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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