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断交后再交可以吗?如何计算缴费年限?

2021-02-18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社会保险断交对这两项养老金都会造成影响。那么,一旦社会保险断交,还可以再交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如何计算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社会保险断交几年再缴纳,可以吗?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中断缴费对这两项养老金都会造成影响。根据长缴多得的原则,本人缴费年限的长短与缴费基数的高低,将直接影响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多少。同时,中断缴纳社保,医保待遇不能享受。

如果参保人员离职了,在还未找到下一个单位工作并参保时,社保缴纳就中断了。如果参保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后重新参保的,医疗保险就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须连续缴费满半年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对于离职人员要特别注意自己的社保缴纳问题。

在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军队服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二是被判服刑、被劳动教养或受开除处分等之前的实际缴费年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为缴费年限;三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是从其他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的参保职工已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其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五是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以年为单位,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断交——相关资讯个人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受财政社保补贴

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为鼓励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市区中断缴费人员补缴2012年12月底之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享受一次性财政社保补贴。

据悉,本次社保补贴的对象为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各类已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12月底前因各种原因(判刑除外)中断养老保险关系,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律按不低于省相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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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那么,具体而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社会保险如何计算呢?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社会保险的五大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社会保险保费如何计算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交了23年的社保 如何计算能拿多少养老金

交了23年养老保险金。2014年开始报停,到2022年退休可以拿到多少养老金?

烟台社保服务中心回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目前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企业职工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烟台市地方补贴(33元)四部分组成。⑴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省在岗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N);⑵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⑶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账户前缴费年限(烟台市1996年1月建账)*1.3%。(备注:1.N为缴费年限;2.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指数;3.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本人历年的缴费指数(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上年省在岗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如还有疑问,请咨询我中心企业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科,电话6632172、6632173。

医疗缴费年限是多少 如何计算


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很多人不是很了解,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查询?如何计算?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实际医疗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查询

国家政策规定,正规公司需要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为了相应国家的这种号召,如今社会很多公司都为自己的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但很多人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险知识而不知如何去查询它。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查询余额,如何查询个人消费记录以及个人及单位缴费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具体介绍下究竟如何查询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两种方法查询。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而有些人对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遗忘了,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在那里大多问题都能得到详细的回答。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查询计算


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问题很重要,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如何计算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了解的,缴费年限的计算问题直接关系到缴费者所以缴纳的额度同时也关系到缴纳者能否正常享受合法权益。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何查询计算?

医疗保险缴纳年限等如何查询

国家政策规定,正规公司需要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为了相应国家的这种号召,如今社会很多公司都为自己的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但很多人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险知识而不知如何去查询它。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查询余额,如何查询个人消费记录以及个人及单位缴费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具体介绍下究竟如何查询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两种方法查询。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而有些人对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遗忘了,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在那里大多问题都能得到详细的回答。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可以折现支付吗?


问:

2002年5月8日至2007年6月30日,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在此期间,我与物业公司先后签订了多份劳动合同,形成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物业公司在我的标准工资之外,每月再支付给我人民币100元,作为各种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由我自行缴纳。我当时还为公司出具了申请及说明,主要内容是请求自己办理保险同时希望公司不要办理保险手续。从2002年5月至2007年6月我辞职的时候,每月在领取工资时我都实际领取保险补助100元。

但是,后来我与公司就缴纳社会保险的事情发生了争议,遂把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为我缴纳我2002年至2007年6月的社会保险。

请问,在劳动者自动放弃或者愿意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否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

答: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强制性法律规定。本案中,你和被告物业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形成了劳动关系。被告作为用工单位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作为劳动者的你自愿请求自行办理保险手续且已经实际取得了保险补助款,但这并不能抵消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被告物业公司没有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悖,无论何种理由都是不成立的。故此,你的请求是合法的,应当得到支持。

带病投保可以吗?


很多人在疾病来临后,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才会想到保险的作用,对此,专家呼吁消费者保险早购买早受益,那么,对于一些病人而言还可以投保吗?

一个表妹,因为乳房长了一些瘤,医生建议她25岁左右再去做手术,可是他现在才21岁,想问下,这个是可以买保险的吗?

购买商业保险的其中一个原则为,被保险人要求身体健康。对于健康险来说,被保险人的人身状况是必须要严格核保的。因此,如果您表妹有这个疾病的话,投保时必须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根据她的情况,进行核保处理。

医院都有就诊记录的,查出来是赔不了的,保险的办理只针对健康体,非健康体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要核保,通过的话要额外加费并且要有特别约定不理赔的项目。如果不如实告知,就属于诈保行为,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保险只保未知的风险,告知您的亲人和朋友,要提前做好保障规划。

保险是最大诚信的合同,要求是健康体,次标体要如实告知,公司会根据病情酌情考虑是否承保或者加费承保,又或者是责任除外等,可以做当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

能不能买保险,业务员不能确认,但是如果您有这个意愿,可以选择联系当地业务员,让他们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下来通过,那恭喜你,不过一般带病买的话,会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公司会选择1、加费2、单这一项不赔3、整个保单拒保三种方式依次从轻到重。由于年轻,可能还有机会承保,年纪大了就危险了。

必须如何告知,如果公司核保通过可以购买,但是针对客户原先的疾病公司部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为了维护绝大多数保险客户的利益,对于存在侥幸心理投保的人只能拒赔。

在社会上,保险公司对出险客户拒赔的现象屡见不鲜,其实有一部分是因为客户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引发的。保险合同为诚实信用合同,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平等的情况下签的合约,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均应当将保险合同涉及的重要事项向对方说明或告知。例如,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条款内容,尤其是责任免除条款。同样,投保人也要将被保险人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例如,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有无病史等等。

由于投保客户多,保险公司不可能在客户投保时都进行详细调查。如果被保险人曾有病史,保险公司会加收保费,如果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有可能打折退保并拒绝赔付。

敬告诸位,填写保单时要认真阅读,如实填写,否则所签的合同将成为无效合约,并失去法律的保护。

很多买保险的人,往往是自身发生了一些问题之后才想起来保险,于是,经常会有代理人遇到客户问到这类问题:我刚得过什么什么病;我因为某某疾病住院治疗过,花了多少多少钱,我还能买保险吗?

此类人群,大抵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平时没风险意识,事到临头才想起来是不是可以通过保险来弥补下经济支出,逆选择一下,结果当然是否定的;另一种是真正意识到了风险的存在,苦于已经有了既往病史,不知道该不该,能不能再买保险了。对于此后者,笔者要说,亡羊补牢,有时未晚,正可谓有了“亡羊”的经历,才更深切的明白“补牢”的重要性!

得了病,首先考虑的不应该是如何购买保险,正在病中,还想买保险,除非不对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否则怎么能正常承保?但是既然没有如实告知,那么肯定也就为以后的正常理赔埋下了祸根,毕竟保险合同是需要双方都做到最大诚信的!鉴于此,还是老老实实的先治病,做个正向选择吧。

当然,对于既往病史,还是要对保险公司如实告知,由保险公司的核保部门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有可能加费,只要增加的费用还可以接受,就应该投保;有可能除外责任,就是因为既往病史引起的并发症不在理赔范围之内,这个结果要仔细考虑下,如果既往病史的时间过去不长,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可以选择延期承保,也就是撤掉这次投保申请,好好调养身体,过个半年一载的再重新申请投保;最差的结果基本上就是拒保了,这时候,投保反而不是最重要的选择了,好好调养身体才是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了。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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