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2021-02-15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哪些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也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提取各地有一些差别,但差别不大,一般采用以下流程:

1.个人根据公积金提取条件,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离退休职工提取公积金除外),并附上有关证明。2.经单位审核并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开具提取申请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银行提款印鉴。3.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办银行接受“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经后台复核,填写银行付款凭证一式四联交取款人,同时打印职工公积金提取对账单。4.个人凭银行付款凭证,收取银行公积金提取和对账单上提取金额一致的公积金本息。5.银行将“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银行付款凭证各一联送公积金管理机构结账。6.银行将付款凭证一联送至单位,由单位作为公积金账册的记账凭证。当职工变动工作时,其公积金本息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账户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也做相应调整。

当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岗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公积金缴交随之中断,结余的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义下的职工公积金户名内,职工公积金的账号不变。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则继续留在原单位缴交公积金,如变动单位,可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职工公积金转移时,须由调出单位先办理调出手续,由银行进行转移后通知调出单位。当职工离休、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衡阳住房公积金查询后提取使用的一些条件: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2、职工本人及配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含)以上;4、月租金超过缴存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15%。

二、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基本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其他证明材料:1、支取人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证明原件;2、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纳税证明)和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已办理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复印件;3、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还需提供由房管部门或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收据);4、支取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如支取人无配偶,需提供由支取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存职工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由支取人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或各县市区管理部)柜台办理,经审核准予提取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四、提取额度。职工因租住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具体提取额度按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房租部分确定。

延伸阅读

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自2014年1月1日起,无论职工的公积金缴纳在无锡的哪个地区,均可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任一服务大厅和无锡市区的14家银行网点通兑办理。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以及其他相应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将只能支付到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本人的银行卡内。那么,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房提取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购买本地存量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购买异地自住存量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4、购买经济适用房: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产证登记上市交易时间往前推5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5、拆迁购房:(1)本人名下的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补房款差价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补房款差价收据开具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补房款差价的金额。

6、购买军转房:本人与部队签订的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2:建房提取

1、建房提取: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大修住房支取:(1)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私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认定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低于职工个人大修理费用分摊额,按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支付。

注:职工大修房屋凭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大修自住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大修管理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根据房屋完损等级出具的建议房屋大修的证明。

注:A、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个人公积金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对帐卡查询,其他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C、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D、同户(户口座落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依据以上条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E、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提取参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执行;F、以上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本中心留存。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对帐卡》,并根据下列情况提供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3:离开本市支取

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4:出境定居支取

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5:离、退休支取

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6: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7: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以百元为单位)。

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链接明年元旦起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全无锡通兑

目前银行网点提取只限三类业务:购房、退休、离开本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一直是按照缴纳的所属地原则来管理的,即公积金缴纳在哪里,就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手续。以往,夫妻一方的公积金缴纳在江阴,另一方缴纳在无锡其他地区的家庭,办理业务时必须两地跑,造成时间和经济上的诸多不便。从2014年元旦起,这部分职工家庭提取公积金将不再受地区上的限制,可在无锡公积金中心、任一分中心服务大厅或者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提取和委托还贷签约手续。据悉,明年年内,江阴分中心也会开设银行网点业务,最大限度方便我市缴存职工办理业务。

无锡住房公积金周末也能提取21日启用4个网点

从9月21日开始,每个周六和周日都能从指定的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了。9月17日,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试和准备,无锡将首先在中行开发区支行等四个银行网点试点在周六、周日都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今后将有望增加提取的银行网点。据悉,无锡也是首个在江苏开通公积金提取“周末直通车”的城市。

公积金,湖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湖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湖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本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非本市城镇户籍或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调离本市后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移不成功的;被判处刑罚并服刑两年以上的。

4、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5、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满两年并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符合上述1至6项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归还贷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用于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需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还款时间和方式。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当于还清后再申请提取。

3、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

4、市公积金管委会按规定确定的其他住房消费。

符合上述1、3、4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1、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2、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符合上述1至3项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归还贷款。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定向使用,2007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

深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办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其他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贷超过三期(含三期)以上的,暂停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待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后再行办理。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至全部结清贷款本息止。租住本市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自第一次办理提取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至不再租住本市住房止。

3、同一户口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4、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提交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及相应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交复印件。

5、单位或其他人员代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单位证明或委托书及身份证等。

6、职工因非住房规定用途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需由法院判决后出具可以提取使用公积金的法律文书,方可办理提取。

7、单位不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核准盖章手续的,职工可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自督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单位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核准提取,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核准办理提取手续。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在长沙的居民如果想要贷款买房首先会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不管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可以进行公积金的提取,但是公积金提取是有一定条件的,那么具体的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缴存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注: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别墅及偿还上述房产贷款本息的;

3.以赠与、继承、分割、合并、交换等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

4.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或虽已被担保公司代偿但尚未还清的。

1、已有住房且有房产证:持房产证(须是本人的)、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去公积金中心领取并拿回单位盖章且填写单位的公积金帐号;规模大的单位一般财务部门会存有这样的表格)、本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然后到银行支取(公积金中心会告诉你是哪家银行)。

2、贷款购房:持购房合同、购房贷款合同、还款明细(银行打印的,最好事先咨询一下贷款行和公积金中心,需要多长时间的还款明细)、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或者婚后贷款购房,又或者提取双方的公积金的话,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提取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七)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下岗、失业满两年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一年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1万元以上的;

(十二)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未婚子女年龄在28周岁以下,在购建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时,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和子女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还款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还清贷款本息后一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不得超过一次性归还贷款的本息余额。

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未还清且没有发生逾期现象,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以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合同签订或相关部门文件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职工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管理部已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未还清之前,职工及其配偶双方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

住房公积金,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劳动鉴定部门1-6级伤残证明、残联发放的《残疾证》载明一级残疾或二级残疾。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拥有自主产权的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0%的;

(七)职工户口迁出本地的、农业户口职工、非本地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进入中心托管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九)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

(十)职工本人、配偶及无生活来源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重大疾病范围: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十一)夫妻双方失业且托管后,未重新就业造成生活严重困难,子女就读高中以上学校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第(五)、(六)、(九)、(十)、(十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昭通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手续?


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全市十一个县区分别设有分支机构(办事处),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开展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有: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7、负责单位的制度建设和人事管理;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工作,完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取的管理,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1、缴存人符合提取范围应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提取证明和授权委托提取书(签名加盖手印),由单位指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经办人进行初审,再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2、缴存人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在申请提取时,缴存人或其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先清偿贷款余额;或将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提取余额不足清偿贷款,应首先补足差额部分,再办理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手续。

3、缴存人符合非销户提取条件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8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行为发生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其它情形应在行为发生六个月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超出上述规定时限,不再受理提取申请和相关资料。

4、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缴存人的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在工作所在地区拥有房地产权,并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2)缴存人(含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价款已一次性支付完毕,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或建造的总价款。房屋共有权证中载明产权份额的按份额提取;房屋未明确产权份额的,买受人夫妻双方按平均份额提取;如果书面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名加盖手印后,按协议份额提取。

5、缴存人(含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正常还款12期后,贷款期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偿还本笔贷款合同的贷款本息。如果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结存余额不足偿还的,不足部分可用现金予以偿还。所提取还贷金额不得超过已还款本息和申请提取还贷时贷款余额之和,且不高于提取还贷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80%。

6、缴存人(含配偶)在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贷款期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合同的贷款本息。所提取还贷金额不得超过已还款本息和申请提取还贷时贷款余额之和,且不高于提取还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7、缴存人购买商住房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用购买总价格减去商业用房价款,再按自住住房规定提取。房屋用途不明、性质不清的,即房屋行政主管理部门未明确划分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8、缴存人(含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由缴存人自行选择一套作为提取申请事由,且应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住房行为发生一年以内之规定。当提取申请批准获得资金后,五年内不得以自住住房事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9、缴存人夫妻双方一方因退休或退养到异地居住,因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住房行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和最高金额按本规定办理。缴存人夫妻双方男方已满五十五周岁,女方已满五十周岁,退休后需到异地居住,发生本条规定的住房行为,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按本规定时限和金额办理

10、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1)单位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商业用房的;

(3)房屋装修、购买车库(车位)、杂物间等;

(4)房屋纠纷、产权不确定的;

(5)未经建设或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明确产权的;

(6)住房公积金帐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缴存人申请办理销户提取和建造、翻建、大修的资料提交要求,按《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暂行管理办法》(昭房管委〔2003〕8号)、《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昭房管委〔2003〕2号)和《昭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补充规定》(昭房管委〔2003〕10号)等文件规定办理。如不符本规定的,按本规定办理。

2、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

(1)缴存人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符合本规定提取条件,一次性付清房价款的,应提交以下资料: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的购房合同(以下简称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付款凭证(即银行回单,以下相同)。

(2)缴存人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符合本规定提取条件,应提交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购房计算时限以契税凭证记载时间为依据。

3、缴存人(含配偶)购买、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并发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有: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借款合同、借款借据、银行还贷系统中打印的当月还款余额表(加盖公章)。如缴存人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生逾期的,应归还所欠逾期贷款本息,并提交贷款清偿凭证。

发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有: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借款借据、银行还贷凭证。

4、缴存人的自住住房属旧城改造(含拆迁住房),并签订回迁合同或拆迁合同,如新房价高于旧房价的,其价差部分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有回迁合同或拆迁合同和交款凭证。

5、缴存人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个月未就业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应提交的资料: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鉴定证明及失业证明。

6、被单位解聘、辞职又不在本市内就业的缴存人,自解除合同一年后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应提交的资料:解聘合同、辞职批准通知书和失业证明。

7、缴存人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和终止劳动关系合同。

8、缴存人应征入伍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军管部门出具的入伍通知书。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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