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所作的调整

2021-02-15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什么?2013年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吗,今天就为您介绍一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制度一直是我国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覆盖面广。那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在原有基础上有什么改动呢?

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应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是坚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坚持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兼顾门诊。三是坚持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单位分担相结合,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四是坚持低水平、全覆盖,以收定支,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参保对象不变

凡未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定条件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或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又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保的其他人员。以上规定与往年相同。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不过,今年的居民医保制度在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上都做了一定的修改。

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的通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中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以及个人缴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为28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240元调整为310元;(二)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为2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360元调整为460元;(三)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700元调整为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480元调整为620元;(四)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60元调整为590元,其中个人缴费从60元调整为80元。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医保门急诊待遇提高。在大家最为关心的医保待遇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也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在门诊急诊方面作如下调整:

1、60周岁以上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

2、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60%提高到6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维持不变,仍为50%.

而在住院医疗待遇方面,则维持不变。即70周岁以上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 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中途参保3333个月等待期。

被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范围的需按要求登记缴费手续

如果你已经被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范围,那么需要在2011年3月31日前,按要求登记缴费手续。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的登记、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其他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登记缴费期截止后,中途参保人员(新生儿等除外)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等,个人缴费部分可以适当减免。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门急诊起付标准可以适当减免。而城镇重残人员,门急诊起付标准予以全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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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是解决城乡非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统筹共济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市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决心。

说到2013年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各地的标准不一,我们不能够以偏概全,所以,小编特意选取了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予以说明。就北京人来说,参与医疗保险也是件大事,需要认真对待。那么,北京城镇医疗保险在2013年究竟有哪些新规定呢?

所谓城镇医疗保险,是针对具有城镇户籍而没有工作的老年人、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和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的一个社会医疗保险。

首先,在2013年,对于参与北京城镇医疗保险的个人来说,缴费标准保持不变,其中城镇老年人需缴费300元,学生儿童需缴费100元,无业居民需缴费600元,残疾无业居民需缴费300元。

其次,在北京,有六类人可以免费参保。分别是:1、享受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2、享受北京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的人;3、残疾程度达到相关规定的残疾人;4、残疾军人;5、城镇优抚对象;6、见义勇为的人。

接着,根据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规定,目前只报销住院费用和几项特殊的门诊费用,同时只针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病人。对于第一次住院的病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的起点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后住院的病人,起点降低为650元。

最后,对于病人治病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由病人自行承担。在一年内,北京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最多向同一个人支付十五万元,超出部分不再支付。

从这些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保险虽然有不小的作用,但还是受到了一些限制的。如果你想为自己的健康再多一点保障,不妨选择泰康人寿的“泰康e康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和“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前者主要针对重大疾病,后者则是住院津贴。如果你选择了这两种保险,就会作为你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之外的一个有力补充,让你在任何时候也不用担心自己看不起病了。

在详细说明了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城镇医疗保险和个人投保相结合,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城市居民在医疗方面的权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2.筹资标准。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年人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缴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3.政府补助。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不低于年人均4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年每人补助20元,地方财政的资助额要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也按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08年起,财政补助对参保农民的补助标准将提高一倍。

4.统筹层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5.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住院费用的支付水平约为35%。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鼓励参合农民充分利用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的服务。新农合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农合办"管理资金的筹集和支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适用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待遇标准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四、缴费要求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保险知识汇总,临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日前,临猗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启动,预计今年将覆盖两万人,明年可达3万人,这意味着该县将实现农民、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覆盖。

临猗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参保对象为有该县城镇户口,不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员工经批准后也可参加。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的标准为:在校学生及18周岁的城镇居民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8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学生不缴费,政府补助10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费140元,政府补助100元;非学生儿童的低保对象个人缴费20元,政府补助220元;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个人不缴费,政府补助240元。参保居民可享受门诊统筹10元至15元,住院患者每年最高可享受3.5万元的统筹报销;参保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急诊门诊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统筹金支付60%,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5000元的意外伤害报销。

目前,该县正在为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在校学生等办理参保手续登记,到年底该县参保人数预计可达两万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覆盖范围点评


截至2007年底,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68万,其中88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2583万,城市居民参保率达到60%以上,参保居民大病医疗负担大幅减轻。

07年的补助标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40元。对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困难群体中的成年居民,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即一般居民40元、困难儿童50元,困难的成人100元)

评论:我们认为未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人均投入将增加到至少和新农合持平,即人均80元。从增量存量的角度考虑,07年以后“政府投入+投入带来的个人医药消费增加”是医药行业收入增加的部分。综合看来,08年的政府投入可能在800-1000亿之间。

投入方向的问题:治疗重大疾病的药将更加受益于医改。卫生部对新农合07年前三季度的总结数据支持了我们关于重大疾病更加受益于医改的观点。我们认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流向将秉承新农合体现的资金流向思路。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解答城镇居民医保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广大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为题。而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很多市民都有疑问,怎么缴费?怎么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站可以查询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 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 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缴费和补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国家对个人缴费和单位补助资金制定税收鼓励政策。

对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于人均4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20元给予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所需的家庭缴费部分,政府原则上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5元给予补助;对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参保所需家庭缴费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人均30元给予补助。

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参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财政补助的具体方案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要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

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说的门槛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样,即三级980元、二级720元,一级540元。

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换句话说就是住院越小的医院,报得越多些)基本保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6万元。如果是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直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到每人2万元。

保险知识汇总,西宁市有望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西宁市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已开始对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生)至59岁从未参加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进行摸底,西宁市有望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让部分没有养老保险的城镇人口也将“老有所依”。

据了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试点地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或将按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设定,由参保人自愿选择缴费,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当地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国家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源城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河源日报讯日前,源城区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动员大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底完成市下达的11.2万居民参保的目标任务。会上,区政府与各镇(场)、街道签订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书》。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包片、包户进行摸底,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要尽快组织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要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管理服务;各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各镇(场)、街道要迅速成立以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机构,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区长陈荣卓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难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明确目标,抓重点、突难点,集中力量突破上城、新江、东埔、源西4个街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以此打开局面,形成效应,整体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陈荣卓强调,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场)、街道的居民参保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4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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