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行已经成了很多市民放松心情的方式。欣赏美丽的风景的同时,安全意识也是必不可少的。外出旅行前给自己备足旅行必需品,旅行意外险不可或缺,给自己的安全出行做足保障。
游客自身购买的旅游意外险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只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无论是由于旅行社的责任、个人过失,还是由于其他各类突发事件,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相应的理赔。但实际上,意外事故的发生,还要区分为旅行社与个人的责任,理赔也将由财险与寿险两种不同类别的保险公司开展进行。
购买了一份旅行意外保险,是否认为在旅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都会获得赔付呢?其实并非如此,旅行意外险不是什么都保。旅行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旅行意外保险。旅行意外保险,可以提供被保险人在出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死亡、伤残或住院医疗等的保险赔偿。
然而,不少投保者对旅行意外险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旅行期间什么都能保。实际上,旅行意外险只是提供出行途中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保障以及意外医疗费用赔偿,对于由非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诸如心脏病复发等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此外,旅行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据了解,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亡和一级残疾的游客能得到全额支付,而其他的意外伤残等级,则根据保单约定的比例从15%至100%进行赔付。
旅行意外险有很多种,有境内游和境外游,出行天数不同,保额的不同,保费是不同的;保障分,意外身故保障,意外医疗保障,所以具体的要根据你的情况而定,如果你是跟团旅行的话旅行团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买这类保险的。如果经常去旅行的,建议还是买保一年的意外险,这样更划算。
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警惕四误区
误区一:旅行社投保就行。其实,旅游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
误区二:出险后能全额赔偿。“旅游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保险专家说,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
误区三:保额越高越好。“其实,境外旅游保险的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保险专家说,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误区四:保险期间可以少于出行时间。很多人认为,保险期间多一天浪费,少一天也没什么关系。其实,这种短期旅行保险本身保费很便宜,保险期间多固定为7天、10天或者15天不等,也有些产品的保险期间可以根据出行天数自行选择。保险期间如未完全覆盖到旅行期间,会出现某段出行时间是没有保障的。本着珍爱生命的原则,旅游保险的保险期间应大于等于出行时间,不能少于出行时间。
个人旅游意外险的合理选择:
一、节假日出行选择假日专属险种更省钱
有的市民喜欢每逢节假日都出去玩,当假期较短时,游客可选择周边的旅游景点。假期较长时可选择较远的景点。对于这样的游客,建议购买目前市场上专管节假日出游的险种比较合算。具体来讲就是,这类旅游意外险专管节假日、周末出行,同样只需100元,就能在一年内的节假日、周末等时间享有海、陆、空三方面的安全保障,以及意外医疗、意外收入等全方位的意外交通保障。
二、长期出行应投保一年
如果经常出游、出差,不妨购买“一年期”旅游意外险。这类旅游意外险通常只需缴纳100元,就可在该年的任何时候享有交通意外保障的权力。
三、短期游可以购买短期意外险
然而,有部分市民因为日常工作较忙,一年最多也只能出去玩一次,像这类市民可以根据出行的方式,比如说是跟团游或者自助游,通过旅行社或直接到保险公司购买与旅行天数相符的短期意外险。
随着人们的安全防患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一旦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很多人自然而然的要求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因此,掌握旅游意外险理赔流程,不仅能够帮助人们进行维权,更能避免双方责任不明确而发生推诿情况。
1、旅游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必须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其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下列赔偿:
(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疗费;
(2)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
(3)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5)第三者责任引起的赔偿。
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旅游意外保险中上述各项赔偿的比例,由旅行社与承保的保险公司商定。
2、保险期限及保险金额(1)期限。旅行社组织的入境旅游,期限从旅游者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时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为止。国内旅游、出境旅游,期限从旅游者约定的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旅游者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限至其终止旅游行程的时间为止。旅游者在中止双方约定的旅游行程后因自行旅游的,不在旅游保险之列。
(2)金额。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的旅游意外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以下基本标准:①入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②出境旅游:每位旅游者30万元人民币;③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10万元人民币;④一日游(含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与国内旅游:每位旅游者3万元人民币。旅行社开展登山、狞猎、漂流、汽车及摩托车拉力赛等特种旅游项目,可在上述金额基本标准上,按照该项目的风险程度,与保险公司商定保险金额。
3、保险手续(1)保险条款。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在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保险条款:①保险费;②保险金额;③旅行社与承保保险公司商定的各项旅游意外事故的赔偿比例。
(2)投保手续。旅行社办理意外保险,必须在境内保险公司办理。其投保手续应由组团社负责一次性办理,接团社不再重复投保。
(3)旅行社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手续。组团社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内容,与承保保险公司签定《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书》,并以下列方式办理投保手续:①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洞保险公司办理一次投保手续;②以上一年度组织旅游者的人数为基础,一次性向保险公司办理本年度的投保手续。此外,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对旅游意外保险索赔有效期限作出约定,一般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为限。
(4)有效凭证。当旅游者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旅行社匝及时取得事故发生地公安、医疗、承保保险公司或其分支公司等单位的有效凭证,并由组团社同承保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对旅游者的小额行李物品损失的赔偿,旅行社应与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做出规定;在约定数额内可由旅行社先行向旅游者垫付,旅行社凭理赔申请及损失证明与承保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4、行业监督(1)监督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旅游意外保险投保和理赔情况纳入旅行社年检范围。
(2)旅行社义务。旅行社应当为其派出的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办理意外保险。旅行社的销售价格中,应包含意外保险费,该保险费可单独列项。旅行社应妥善保管旅游意外保险投保和理赔的各种资料,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在理赔案件发生后,应及时将理赔情况报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行社应选择保险业务信誉好、服务网络面广、无不良经营记录的保险公司投保。
5、罚则旅行社不按行政法规办理意外保险,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不按规定的期限、金额办理意外保险,不对理赔有效期限作出约定,未给其派出的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领队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的,处以人民币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不及时取得有效凭证,不接受行业监督检查,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3天至15天,可以并处人民币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社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的15天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 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怎样避免“理赔难”在明晰了险种理赔范围后,消费者在出险之后理应遵循哪些理赔法则以避免出现“理赔难”的窘境呢?旅游险专家建议,投保前首先应该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及相应的理赔要求;其次,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第一时间与投保的旅行社、保险公司或境外救援机构取得联系,并将出险情况如实相告。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为旅游者提供事故处理的指导。
旅游险专家强调,旅游者应注意三条:保存好与保险事故相关的证明和票据;境外旅行险理赔时,病历是必须要提供的一项重要资料。在国外,如果没有病历本,也会有相关的诊断证明;境外旅游保险对于疾病门诊发生的费用也可以理赔。但是,在疾病的定义上,条款有一定的限制,(疾病)必须是在国外首发的,这一点在办理理赔的时候要注意。
旅游意外险理赔时应提交哪些资料那么,意外险理赔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并需要哪些资料呢?旅游险专家指出,根据索赔的保险责任项目不同,客户提交的需要理赔材料也不相同。
项目;
索赔文件;
所有索赔项目;
索赔申请书;
保险凭证(电子保单);
被保险人身份证件;
护照出入境记录页及持有人页(涉及境外旅游);
相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如有);
身故保险金;
完整的病历、诊断证明;
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受益人的身份证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残疾保险金;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用以确定受益人身份的相关证明;
受益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意外事故证明、残疾鉴定书;
意外医疗保险金;
完整的门急诊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
医疗费发票和收据;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旅行行程延误;
承运人出具的延误证明文件,注明延误时间及原因;
机票/登机牌,车、船票;
因延误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住宿、膳食及交通费用票据;
行李延误或遗失;
承运航空公司或机场出具的行李延误或遗失证明文件;
行李票;
购买必需品的单据凭证;
旅行证件重置;
事发当地海关、警方等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须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案);
重置旅行证件的费用发票或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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