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社保的问题上我们总会有不同的问题想要咨询,有许许多多的疑惑无人解答,自己并不是专业研究社保的人员,所以每当有社保的问题时,总会被弄得头晕脑胀,许许多多的电话列在眼前,但是都不知道究竟该打那个电话。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总结一下绍兴市社保局电话及相关地址查询。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镜湖新区曲屯路368号(溢香街1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电:0575-12333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柯桥街道山阴路151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稽山路161号越城区人才大楼
电:(0575)88316879
诸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永昌路12号
杭州社保局社会保险政策咨询:
0575-12333
杭州社保局就业服务政策咨询:
0575-88907069
杭州社保局行风投诉:
0575-88907008,
12333
绍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绍兴市铁甲营2号8890714888907189登记申报处88907121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绍兴县柯桥鉴湖路23号8478717684787176登记征管科84125197
新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昌县鼓山路179号8624000986240009 86228913
诸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诸暨市暨东路58号8711376387113763登记申报科8703205387113763
上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上虞市民中心一路8号8218859982200182征收管理科8221480382120182
嵊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嵊州市剡城路369号8318439383184393业务管理科8318439283184393
以上是绍兴市社保局电话及相关地址查询,欲知其他社保信息,请关注网绍兴社保专题。
北京社保局为北京市市民提供社保个人信息查询、养老保险账号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的政府官方入口,包括北京市各区县社保机构的办公地址及查询热线。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并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本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出国(境)培训及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的政策、管理办法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北京养老保险电话查询:
北京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北京养老保险上门查询:
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政策,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预算方案,负责全市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管理,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进行结算的方法,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查询;
北京医疗保险查询电话
北京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10)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为了更好的为居民社保服务,政府在全国各地区成立社保局,监督引导我国居民社保的健康发展。
汕头市社保局是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2009〕14号),设立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境外就业管理的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五)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社保查询方法:
1、你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
2、你可以打汕头市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帐户社保缴费情况。
3、你可以用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汕头市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
汕头市社保局一览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五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办公地址:汕头市珠江路23号珠江楼7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办公地址:汕头市中平街5号1座)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濠江分局(办公地址:濠江区红桥路113号5幢)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办公地址:潮阳区棉城石珠路劳动培训大楼二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办公地址:潮南区峡山镇汕尾工业南区三街二栋三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办公地址:澄海新区府东路丹霞园B幢)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办公地址:南澳县光明路27号)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5、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个下属单位简介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
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构建咨询、指导、服务、援助工作平台;
4、认真做好全市就业训练机构师资管理和职称认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工作;
5、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全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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