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救援费有望由保险承担

2021-01-04
保险费如何规划

消息称,今年以来,很多上海市民请求上海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通过直升机转运危重病人。

在第二届低空救援大会上,沪上民用航空救援将在未来5年内通过市场化模式,使应急救援、病人转院等更加便捷,而昂贵的费用将通过特殊救援保险承担。

空中“ICU”完成8次救援

上海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常务副队长彭优民透露,自2006年成立警用直升机队以来,共完成了8次应急救援任务,涉及重大突发交通事故、危重病人转运、重大比赛受伤送医等。今年5月4日,浙江舟山一爆炸烧伤病人情况危急,120接报后及时请示联动,空管开辟绿色通道,直升机从崇明前往舟山将病人送至瑞金医院全程只花了44分钟,比救护车缩短了3-4小时。2010年,沪宁高速重大车祸,直升机直接迫降高速路面,抢救了一名失血过多病人。

今年5月,舟山一病人70%以上烧伤,情况危急。120接报后及时请示联动,空管开辟绿色通道,最终44分钟直升机就从崇明前往舟山,最终将病人送至瑞金医院,比救护车缩短3-4小时。而在2010年沪宁高速的重大车祸中,直升机也直接迫降高速路,抢救了一位失血过多病人的生命。据悉,上海的直升机医疗救援最佳服务区域可覆盖整个长三角地区,有相当一部分潜在使用人群。

今年以来,警务航空队就接到许多市民期望转运危重病人的要求,不过因种种原因,最终大部分仍只能依靠救护车运送。“虽然本市低空飞行近年发展迅速,但受制于空中航路限制、申请流程复杂、费用巨大等多种因素,真正实施低空救援的案例并不多。”彭忧名坦言。

巨额救援费用或靠保险“买单”

目前直升机救援最大的制约仍是飞机数量少而费用高昂,每小时达3万元。有业内专家表示,国外直升机转运病人等非常普及,因为有专门的航空救援险和医保基金“买单”。购买此保险之后,被保险人只需缴纳很少的保险费,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直升机时,保险公司就会承担很大一部分甚至全部费用。

据透露,虽然本市低空飞行近年发展迅速,但受空中航路限制、申请流程复杂、费用巨大等多种因素影响,真正实施低空救援的案例并不多。彭优民说,今年以来,警务航空队接到许多市民期望转运危重病人的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大多危重病人仍只能依靠救护车运送。

据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朱勤忠介绍,上海医疗条件全国领先,直升机医疗救援最佳服务区域可以覆盖整个长三角地区,大批病人期待通过直升机快速抵达上海大医院,“进一步普及民用直升机救援迫在眉睫。”

据悉,虽然直升机救援在技术上已没有问题,但每小时3万元左右的巨额费用,让普通市民难以承担。业内专家表示,国外直升机转运病人等非常普及,因为有专门的航空救援险和医保基金“买单”。购买此保险之后,被保险人只需缴纳很少的保险费,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直升机时,保险公司就会承担很大一部分甚至全部费用。“目前上海已有保险公司在设计此类直升机救援险,平时只需缴纳一两百元,需要的时候就可以使用直升机了。”

枢纽救助站与医疗救护站联网

据介绍,市公安局警用直升机目前只有4架,远不能满足市民的各种需求。目前上海正在研究引入市场化模式运营的民用直升机,如吸引各种商、民用直升机运营机构或通过飞机租赁等方式提供市民医疗救援和医院病人转运等服务。“点对点的病人运送模式在探索改进,目前本市仅有瑞金医院和华山医院有直升机停机坪,而上海有300多家大型医院,可服务的网点非常大。相关部门已在选址直升机枢纽救助站,实施‘空地对接’运送病人。”朱勤忠表示。

据透露,目前虹桥、奉贤等区域都在选址,考虑建立直升机核心枢纽救助站。一旦选址确定,这一枢纽救助站除设置直升机队集中停靠点外,还将配备24小时驻站医生和救护车快速通道,并与全市100多个医疗救护站车辆联网,确保空中运送来的病人,可以最短时间通过救护车送往就近的核心医院治疗。

延伸阅读

受伤,儿子工伤死亡赔偿费 由父母来继承


儿子工伤死亡赔偿费由父母来继承

儿子因公受伤,后因其他原因死亡,用人单位为此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父母不服,以其法定继承人身份索要赔偿。记者今日13点20分,从重庆市永川区法院获悉,该院对这起父母继承儿子权利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原告文某和罗某的诉讼请求,部分予以支持。

据悉,小文系原告文某、罗某之子,其于2006年被重庆某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重庆某实业公司承建的楼盘工地上班。同年9月29日,小文在工作中为躲避头顶上掉下的模板不慎摔至地面,致使右手受伤,被诊断为右柯氏骨折,住院19天。

2007年2月1日,小文被永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同年5月18日,经永川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伤残等级为九级、无护理程度依赖。7月25日,永川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小文的父母文某和罗某在申请法院执行的过程中,被告提出异议,认为小文于5月12日因其他原因死亡,被列为申请人程序不合法。文、罗夫妻二人不服,以儿子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向永川区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儿子的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关费用。

法院认为,小文受伤后即申请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且相关裁决已经生效。裁决中小文应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主张。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系对伤者二次就业前的补助,因小文已死亡,则不予支持。同时,小文获得的工伤待遇应由其父母法定继承。

不计免赔特约险什么情况下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随着生活水品的日益提高,汽车越来越多的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利,大大节省了时间。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点旦夕祸福,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交通事故,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为自己的爱车买一份保险,也成为有车一族越来越关心的问题。车险的种类有很多,如车损险、三责险、车上人员险、全车盗抢险和自燃险,由于这几种保险出险时要按责任大小加扣,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扣10%,次责扣5%,于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作为车损险、三责险、车上人员险、全车盗抢险和自燃险的附加险种,就应运而生了。

所谓不计免赔特约险,即是指车险中的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它属于商业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投保后,车主不仅可以享受到按保险条款,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那一部分赔偿;还可享受到由于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而应自行承担的那部分金额赔偿。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不计免赔险又可分为基本险的不计免赔和附加险的不计免赔,车主在投保时应详细了解。

不计免赔特约险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那么,不计免赔险是任何情况都予以赔偿的吗?又在什么情况下是不予以赔偿的呢?

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

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

七、发生机动车盗抢保险规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而增加的;

八、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九、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各家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中除盗抢险之外都可以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了解了上述九条,希望对您在选择不计免赔险时有更好的帮助。

养老问题,失独家庭养老由政府承担 更应关注精神层面的抚慰 


春节假期结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却因为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伤,他们被叫作“失独家庭”。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在春节这样一个以“回家”和“团圆”为主题的节日,关注那些“永远等不到子女回家”的“失独家庭”的人生境遇,无疑具有特殊重要的伦理价值。它不仅关乎“失独家庭”自身具体如何养老的家庭生活伦理,更关乎我们整个社会如何帮助这些“失独家庭”摆脱老无所依困境、兑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家国伦理、行政伦理。这诚如国家计生委官员也曾指出的,“解决失独问题,考量着一个国家的文明”。

这种语境下,民政部强调“失独家庭由政府来供养”,当然理所当然、不言而喻。而且,应该看到,就目前我国“失独家庭”的供养现状来看,“政府供养”可以不断拓展强化的空间和潜力,也确实很大。如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失独者属于中低收入群体”,而政府的救助水平却并不高,即使加上退休金,“东部地区每人每月收入一般在2000元上下,西部地区不足或刚刚超过1000元”。

但是,更应清醒意识到,“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远不是一个简单的“由政府来供养”就能真正化解的。首先,“失独家庭”最匮乏也最迫切需要的养老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来源、金钱物质层面上的供养、养活问题,更主要是一个由“家庭残缺”导致的、情感精神层面上的敬养、抚慰问题,而这种敬养抚慰,显然又是作为组织机构的政府,很难真正直接有效提供和足以胜任的。

再者,还应看到,在经济方面,对于“失独家庭”,政府固然确实负有“供养”责任,但是作为并不直接创造财富的公共机构,政府本身又是“由纳税人供养”的。

所以,失独家庭的供养问题,归根结底其实还是一个社会代际供养问题,即仍须由整个社会的年轻一代来供养年老一代。而伴随着整个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老年人口比重不断提高、年轻人口比重不断降低,供养压力势必不断增加。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要想化解“失独家庭”养老困境、解决“谁来养、怎么养”问题,一句含混笼统的“由政府来供养”,远非真正完整的答案和出路。而完整的出路,首先,采取各种补救措施,想方设法让“失独家庭”重建家庭的完整性。比如,大幅放宽收养政策,为失独家庭收养子女开辟绿色通道、创造各种制度便利,打破“不允许收养成年人”的法律障碍,以便“失独家庭”能通过“收养”彻底摆脱“失独”的孤寂状态。

其二,为失独老人优先进入养老院提供各种政策优惠,乃至为失独家庭建立更具针对性专门养老院,完备各种养老设施,让失独家庭可以通过集体化的养老场所相互“取暖”。

其三,为失独家庭设计专门的养老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确保他们疾病时的照料、临终时的关怀。

女职工,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费由单位支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619号国务院令,公布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共有16条,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规定》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规定》第八条指出,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规定》同时对违反该《规定》的后果确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


昨日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广州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被征地农民最低个人缴费50元,国企改制“对管理层实施奖励股权或股份(股票)期权”。

农民个人最低缴50元

会议还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张广宁要求,今年要加快推进全口径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力争年内实现所有户籍人口“老有所养”目标。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基本生活,市有关部门制定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确定养老保险费主要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缴纳,村集体经济组织予以适当缴费,政府给于适当资助,其中最低的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为50元,并以20元为间隔,向上设立5档的缴费标准。

管理层可奖股票期权

《广州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国有企业改制可以采取重组、联合、兼并、合资、转让国有产权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结合省市改革发展实际,规定可以“对管理层实施奖励股权或股份(股票)期权”。张广宁强调,要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办法》的必要性,加强领导,积极沟通,以保证《实施办法》的顺利实施。要根据《实施办法》指导国有企业依法依规进行转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改制各方合法权益。

在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惠民66条”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后,张广宁表示,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如期推进各项惠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巩固成效,以扎实的工作实绩造福于民。

综合保险,民用燃气综合保险介绍


在进入现代化以后,民用燃气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安全问题也受到社会的关注。为此,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民用燃气综合保险,由于大部分消费者对该产品不太了解,本文将带来民用燃气综合保险条款介绍。

民用燃气综合保险之保险标的

在本保险合同中列明地址范围内的,被保险人自有并在本保险单中列明的下列家庭财产,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

(二)室内装潢;

(三)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四)衣物和床上用品;

(五)家具及其它生活用品;

(六)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燃气用表、燃气管道和液化石油气罐。

下列家庭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秸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动物、植物、农作物;(九)其他不属于第三条列明的家庭财产。

民用燃气综合保险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燃气事故造成的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保险家庭财产的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承担的第三者经济赔偿责任;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

紧急救援,海外遇险可找保险紧急救援服务


如果你身处异国的事故现场并有幸存活,该如何寻求救援?记者获悉,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产品都附加有国际救援服务,关键时候或许能起到作用,得到帮助。

据了解,新华保险公司在2009年就与国际SOS签署合作协议,围绕全球化保险理赔及救援运营服务共同推出“全球化人身风险服务管理方案”。客户出险后,可拨打国际SOS救援服务专线,新华保险公司将会同国际SOS视情况为客户采取适当必要的紧急救援安排。VIP客户更能享受到快捷的紧急医疗转运及健康关爱服务。

新华保险还将此次地震、海啸导致的出险纳入理赔范围,国际SOS理赔救援服务通道全面打开,一旦有客户报案,公司将立即启动快速理赔机制。

而在前不久利比亚的骚乱中,美亚保险也接到了企业客户的求助电话,希望保险公司能协助救援其驻利比亚员工,在接到电话后的24小时内,美亚保险与其所属紧急救援机构展开通力协作,调配专用飞机至利比亚首都的黎波里机场,于当地时间2月26日清晨,成功将53名受困同胞解救至约旦。

紧急援助是境外旅行保险的一项重要附加服务。由于游客一般对目的地国家不熟悉,加上语言障碍,一旦发生意外,很可能求助无门。因此,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与国际救援组织合作,或自身设立紧急救援机构等方式推出国际紧急救援服务,为投保人提供从一般援助到意外伤害等的保障。如美亚保险此前专为国内赴美游客度身定制紧急救援“不封顶”、最高达200万元人民币的意外伤害赔付,被保险人还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医药费用补偿保障。

不过,虽然我国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和国际救援组织合作,但多数投保人并不知晓。国际SOS中国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外旅游发生意外时,国内保户经常会忘记拨打旅游救援热线。如该公司当年执行印尼海啸救援任务,竟没有一个中国人拨打国际SOS报警电话(如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与国际SOS合作提供的紧急救援电话号码为8008203076)。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公民对国际SOS的服务还不了解,另一方面也说明境外旅游保险的购买比例过低。

专家建议,应提高国人对紧急救援服务的认识;出境旅游或出境工作者在购买相关保险时,应重点关注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救援机构的能力。一般来说,具备全球服务网络、有专业的医疗救援队伍及雄厚的医疗救援背景的救援机构,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及时的服务。

高原反应,我国填补国际救援型高原保险空白保险与救援结合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次仁卓玛27日在此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国家旅游局对旅游安全工作部署和国内外游客安全要求,保险服务对西藏旅游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西藏接待游客1058.4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26.47亿元,分别增长21.7%和30.3%,旅游接待人次突破千万大关、旅游总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西藏旅游的保险需求不断增长,对保险服务深度、广度、方式提出新要求。中国人寿西藏分公司总经理李爽表示,进藏游客面临最大风险是高原反应引发疾病,尤其最常见的高原肺水肿和高原脑水肿,可能危及生命。2012年前,高原反应疾病保险是西藏保险业盲区。中国人寿西藏分公司去年推出高原反应险疾病保险填补了空白,但并未体现救援效果。此次首度将“保险”与“紧急救援”结合,使救援服务成为保险服务的范围之一,将保险事后理赔服务向前延伸到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救援”,在国内是一大创举。据介绍,约30%进藏人员可能产生高原反应,包括危害极大的急性高原脑水肿或急性高原肺水肿。国际SOS公司业务发展总监柯莉娜表示,这一创新将保险服务由事后经济补偿,增加到事故发生过程的医疗救援服务,包括电话医疗咨询、医疗机构介绍、推荐、建议,协助安排就医,安排紧急医疗转送,安排医疗转送加回居住地,遗体转回居住地、直系亲属探病及住宿,紧急口讯传递等,形成系统的旅游保险链,将为海内外赴藏游客提供更全面保障。据了解,该保险保费为100元,含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额2万元;紧急救援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额68万元;植物人状态/身故保险责任,保险金额30万元。即游客购买100元的保险可享受100万元的保障。

紧急救援保险包含哪些保险责任


远在他国,语言不通,可能遭遇的意外风险较多,且由于境外熟人较少,当意外发生后,可寻求帮助的对象较少。由此可见,购买份境外救援保险很有必要。紧急救援保险都有哪些保险责任呢?

协助、安排就医住院

根据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病情等,救援服务机构协助被保险人在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经保险人审查认证或与救援服务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诊所、牙医等)就医。如病情严重,救援服务机构协助安排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

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

当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如果被保险人持有的境外旅行保险合同涵盖了因该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导致的境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责任,救援服务机构在接到保险人的授意后,将在被保险人所持有合同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范围内为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提供担保或垫付。

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

当被保险人境内的直系亲属身故时,如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途中(不包括移民)且需要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其返程,保险人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费用。

安排并支付紧急医疗转送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发生严重医疗症状,并经救援服务机构判断所在医院无法提供适当处理时,救援机构将协助安排适当的救援小组将被保险人转移至可提供适当医疗保健服务的医院(不一定在境内),保险人负责承担必要的与紧急医疗转送有关的交通费用以及在安排服务过程中通常发生的附属费用。

救援服务机构判断被保险人的病情是否足够严重到必须提供紧急医疗转送服务后,可根据其当时所知的经评估的全部事实和情况决定被保险人转送目的地和转送的方式和方法。

安排并支付遗体运送回国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不幸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致身故,救援服务机构根据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直系亲属的愿望安排运送其遗体或骨灰返回境内并承担运送费用。如果情况允许并合法,救援服务机构可协助安排在事发当地安葬并由保险人承担安葬费用。

安排并支付亲友探病及住宿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单独旅行,因连续住院五天以上而需其亲友前往探视时,救援服务机构安排该被保险人的一位亲友乘坐普通航班经济舱从境内前往被保险人入住的医院探望,安排在境外当地住宿,由保险人负责承担往返经济舱机票的费用和住宿费用,每日最高住宿费用和每次事故最高支付金额于保险单上载明。

旅游救助险:市场认知度尚待提高

将“保险”与“救援”相结合的做法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一般欧洲人出国,必定随身携带护照、信用卡和紧急救援卡。日本人没有紧急救援卡就不敢出国,购买率高达100%。

虽然我国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和国际救援组织合作,但市场认知效果并不明显。国际SOS中国区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在国外旅游发生意外时,经常会发生国内保户忘记拨打旅游救援热线的事件。例如在该公司执行印尼海啸救援任务当中,竟然没有一个中国人拨打国际SOS的报警电话。这一方面说明中国公民对国际SOS的服务还不了解,另一方面也说明境外旅游保险的购买比例过低,或者有的人虽然购买了,但并没有意识到可以使用。

有游客认为,出境游时旅行社已购买了旅行责任险,自己没有必要再购买其他保险品种了。对此,有关专家提醒,旅行社责任险只有当事故责任在旅行社时,保险公司才进行理赔;如果责任在个人身上,游客则得不到任何赔偿。

境外保险应关注紧急救援保障


境外保险一般被称为出国旅游保险或境外旅游保险。目前的境外旅游保险涵盖范围已经不是单纯的意外伤害,还包括了医药补偿、旅行者随身财产、个人钱财、旅程延误、旅游证件遗失、行李延误等。

其实,对于境外旅游保险来说,最重要的保障就在于境外旅游救援保险。人在异国他乡,身处险境时最需要他人的救助,这时境外保险就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境外旅游救援一般由保险公司和国际救援中心合作,利用国际救援中心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针对国民境外旅游、探亲访友、公干在境外面临的意外、医疗等风险联合推出的24小时全天候、综合性的紧急救援服务及意外、医疗、救援服务费用保险保障。

当被保险人身在异国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或突患疾病时,此时举目无亲又语言不通,在这样的危急时刻,被保险人只要拨通SOS设立的三条专线电话,就能得到国际救援组织的服务信息和及时救援,同时还能获得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障、救援服务费用保障、医疗费用保障等。与昂贵的出国费用支出相比较,该保险是一项很少的投资,保险公司和SOS国际救援机构将会帮助客户解决真正的医疗和个人安全方面的紧急情况,在境外遇到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由SOS提供的境外救援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医疗协助:包括电话医疗咨询、介绍医疗服务提供者、安排就医、住院期间及其后的健康状况的监控、递送基本药物、安排紧急医疗转运、安排紧急医疗遣返回国、安排遗体运送、安排未成年家属回国、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担保等;

旅行援助:包括接种和签证要求的信息、介绍翻译人员、行李丢失援助、护照丢失援助、安排与律师会面、紧急旅行服务援助、紧急翻译援助、安排保释保证书、介绍大使馆、紧急文件递送等。

协助安排就医:根据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病情等,救援服务机构协助被保险人在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经保险人审查认证或与救援服务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诊所、牙医等)就医。如病情严重,救援服务机构协助安排该被保险人就医。

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当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如果被保险人持有的海外旅游保险合同涵盖了因该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导致的境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责任,救援服务机构在接到保险人的授意后,将在被保险人所持有合同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范围内为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提供担保或垫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2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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