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外险理赔如何申请需了解

2020-12-10
旅游保险知识

出门旅行已经成为生活重要的一部分,但是旅行途中的安全,时刻让人们担心,很多人出行有选择一份旅行意外保险做保障,因为遇难之后,旅游意外险理赔金会使您或您的家人得到一份合理的补偿,还记得2001年“ 洞庭湖沉船事件”中失踪的徐女士、陈女士的家属分别获得保险公司10万元的保险赔付。据悉,这是国内首宗旅游意外保险对失踪者的保险赔付。

2001年6月10日,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一批游客在湖南乘船游览洞庭湖时突发沉船意外,事件中共有9人死亡,其中4人为广州游客,参团的广州游客事发前曾统一由旅行社向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投保旅游意外险,每人保费5元。事后,当场遇难的温某与吴某家属在出事10日内即获得保险公司各10万元的赔付;但由于徐某与陈某失踪,按有关规定不能获得保险赔付。

去年6月,岳阳港监处出具证明,确认两位失踪者已无生还希望。今年初,失踪者家属分别向当地法院提出宣告失踪者死亡的申请,在法院发出寻人公告3个月后,徐与陈仍然下落不明,法院遂宣告两人死亡。平保公司接到两人保险受益人的申请,按规定给付了上述保险金。

另悉,该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岳阳国旅此前曾向广州4名遇难者每人给付4.8万元的赔款。由此可见,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一旦发生意外,旅游意外险理赔如何申请呢?接下来,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1、被保险人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时,请拨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报案,提供您的保单号、身份证号码、并简要说明事故经过。

2、报案结束后及时进行治疗,这里注意一般国内的旅游医疗保险仅按照社保用药范围进行赔付,因此如果希望使用进口药剂等只能自行支付。另外如有医疗垫付功能的要及时要求保险公司垫付治疗费用。

3、治疗结束后,收集费用清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所有理赔申请所需材料:(1)理赔申请书;(2)申请人及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受益人提出申请的还要提供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4)当事人的银行帐户复印件(身故赔付除外)

2)、医疗费理赔申请所需材料:(1)相关的病历原件和出院小结(意外住院的人员需要提供出院小结);(2)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医疗发票(一般指市,县级以上医院);(3)意外住院的人员还需要提供药品明细清单或盖有治疗单位公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清单(即医保报销清单);(4)因意外所致的医疗还需提供能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3)、身故理赔申请需准备材料:(1)所有受益人签字的申请书、授权书;(2)受益人资格确认表所有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5)火化证明;(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意外残疾理赔申请需准备材料:(1)区、县级医院以上包括区、县级医院开具的伤残证明,或由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或机构开具的伤残证明;(2)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医院就诊的所有病史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史、住院病史、出院小结、检查报告、X光片、CT片、MRI片等等]。

4、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对需要调查的案件,在 30 天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精选阅读

旅游意外险怎么理赔?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节假日已经演变为旅游日了。每到春节、元旦、十一黄金周,旅游公司、保险公司都忙的够呛。随着旅游险销售量的上升,各保险公司也都将新的旅游险产品在此时节强力推出。面对市场零零总总的保险产品,投保人在选择的时候也开始犯难,旅游险买了以后,出险后怎么理赔呢?

旅游意外险是意外险的一个分支,主要承担旅游途中可能遭遇的风险。目前很多短期的旅游意外险中都包含意外、疾病医疗、旅行延误等保障。而一般网络上通常谈到的旅游保险有两种,一种是旅行社责任险,一种是旅游意外伤害险。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正规的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一旦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就可享有该项保险的权益。

投保旅游意外险需要的资料:提供证件号、个人姓名、出行日期。

那么,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如何申请理赔呢?

被保险人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时,请拨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报案,提供您的保单号、身份证号码、并简要说明事故经过。

报案结束后及时进行治疗,这里注意一般国内的旅游医疗保险仅按照社保用药范围进行赔付,因此如果希望使用进口药剂等只能自行支付。另外如有医疗垫付功能的要及时要求保险公司垫付治疗费用。

治疗结束后,收集费用清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所有理赔申请所需材料:

(1)理赔申请书

(2)申请人及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受益人提出申请的还要提供受益人的授权委托书

(4)当事人的银行帐户复印件(身故赔付除外)

医疗费理赔申请所需材料:

(1)相关的病历原件和出院小结(意外住院的人员需要提供出院小结)

(2)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医疗发票(一般指市,县级以上医院)

(3)意外住院的人员还需要提供药品明细清单或盖有治疗单位公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清单(即医保报销清单);

(4)因意外所致的医疗还需提供能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身故理赔申请需准备材料:

(1)所有受益人签字的申请书、授权书

(2)受益人资格确认表所有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5)火化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意外残疾理赔申请需准备材料:

(1) 区、县级医院以上包括区、县级医院开具的伤残证明,或由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或机构开具的伤残证明;

(2) 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医院就诊的所有病史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史、住院病史、出院小结、检查报告、X光片、CT片、MRI片等等]。

保险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赔付;对需要调查的案件,在 30 天个工作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网上投保注意事项

如实填写投保单:网上填写投保单一定要正确填写以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是保险公司在出险时拒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看清保险条款:很多投保人只知道旅游团代理投保了旅游险而不知投保险种的责任范围,没弄清楚就糊涂投了保。

并非保得越多越好: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险种投保,自然有了更多的保障,但是,旅游医疗险种是补偿性险种保多了形成超额保险多交保费就不明智了。

出了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出现后应及时报案。

除外责任:潜水、跳伞、攀岩运动、蹦极、驾驶滑翔机、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不在一般的旅游意外险承保范围内,需要单独购买专门的户外保险。

温馨提示:

由于按照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各家旅行社都要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有些游客就认为跟团旅游就不必购买旅游意外险了。这是一个误区。“出行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责任并非都在旅行社,如果游客抱着错误的想法,一旦发生损失有些就得不到保障。”还有一些人认为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后再购买航意险是一种重复和浪费。除非在同一公司购买的产品,条款有特殊规定的外,通常在不同保险保险公司购买的产品,保险金额可以相互叠加。

旅游意外险理赔案例


旅游已成为现代人提高生活品质、释放工作压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外出旅游时购买一份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保险能够及时保障您的利益。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些旅游意外险的理赔案例,希望大家在阅读的过程中能都学到更多的保险知识。

案例一:国内首宗旅游意外保险对失踪者赔付

2001年“洞庭湖沉船事件”中失踪的徐女士、陈女士的家属分别获得保险公司10万元的保险赔付。据悉,这是国内首宗旅游意外保险对失踪者的保险赔付。

2001年6月10日,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一批游客在湖南乘船游览洞庭湖时突发沉船意外,事件中共有9人死亡,其中4人为广州游客,参团的广州游客事发前曾统一由旅行社向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投保旅游意外险,每人保费5元。事后,当场遇难的温某与吴某家属在出事10日内即获得保险公司各10万元的赔付;但由于徐某与陈某失踪,按有关规定不能获得保险赔付。去年6月,岳阳港监处出具证明,确认两位失踪者已无生还希望。今年初,失踪者家属分别向当地法院提出宣告失踪者死亡的申请,在法院发出寻人公告3个月后,徐与陈仍然下落不明,法院遂宣告两人死亡。平保公司接到两人保险受益人的申请,按规定给付了上述保险金。

另悉,该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岳阳国旅此前曾向广州4名遇难者每人给付4.8万元的赔款。

案例二: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案例:时下是最适合亲水游的季节。王小姐是个旅游爱好者,她担心外出旅游会面临很多意外情况,不可预知的风险大大增加。特别是出境游,境外医疗费用通常会高于每日万元,过高的医疗费用会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她想买份旅游险转移风险。想问问“旅行社责任险”是不是旅游意外险?

保险公司回应

王小姐的保险意识非常好,如果能有效地转移风险,除了让自己心里更踏实外,更能在万一出现意外情况时从容应对。所以,旅行前给自己买一份保险十分必要。很多国家,如欧洲大部分地区,在入境前都要求有3万欧元的医疗保险,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可以提供境外保险。

不少人认为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因此,自己不必再投保旅游意外险。对此,专家指出,游客往往以为只要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不管什么问题都能找保险公司索赔,其实不是这样,在旅行途中遇到意外情况时,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由于消费者对两种保险分辨不清,也发生了不少纠纷。

现在很多旅行社所说的保险其实都是指“旅行社责任险”,受益人是旅行社,保的是由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的旅游风险,并非专门为旅游者投保。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财产的损害,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旅游者可以得到赔偿,但是,如果旅游者的损害结果不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比如在自由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受到的损害,那么,旅游者是没有赔偿可言的,因为,游客的损害结果并非是由旅行社的过错造成的。

而旅游意外险是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荐购买,旅行社只能向游客介绍旅游意外险而不能强制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均是游客,旅行社只是代游客办理投保手续。一旦发生意外,游客的权益会受到保障。

案例三:旅行社失约意外险游客家属获赔5万

2007年9月下旬,上海的曹女士由单位组织去港澳旅游。谁知,在旅途的第四天突发脑溢血,终因抢救无效而客死他乡。当得知妻子意外身亡后,王先生如遭晴空霹雳;此外,抢救用掉的6.7万余元对他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这时,王先生想起,在妻子签署的旅行合同中,旅行社曾承诺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遂通过妻子的单位与旅行社交涉,要求得到保险金。可是,旅行社断然拒绝。深感受骗上当的王先生便将旅行社和妻子所在单位推上了被告席。

庭审中,旅行社一方表示,根据国家旅游局下达的有关文件,他们的确购买了保险。但险种为旅游责任保险,而非旅游意外险。因此,原告以旅游意外保险为由,要求给付保险金是没有依据的。此外,在出行前,旅行社也就“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一事向游客们作了告知,因此并无过错。

王先生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当时签署的《上海出境旅游示范合同》中明确写着,旅行社为游客办理意外保险。在实际操作中,这一保险费也被计入旅费总价中。因此游客完全有理由认为,旅行社已为游客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律师表示,旅行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原告损失。

以上的这些案例就是在提醒大家:责任险之外 跟团旅游一定要买意外险。专家提醒旅客,在和旅行社签署合同时一定要看是否购买了保险以及理赔范围如何。同时大家也可以到网站挑选适合自己出行计划的旅游意外险,随时保障您的出行。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1275.html

上一篇:如何办理个人社保银行代扣手续?

下一篇:年金险推陈出新换汤不换药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