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020-12-10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这种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因此,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包括身故保险金给付、残疾烧伤保险金给付、医疗费用补偿等。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一般而言,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对意外伤害的释义是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那么,为什么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我们该如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呢?本文将为您解答。

为什么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生活充满意外,风险无处不在。无论您是在办公室专心致志地工作,还是兴高采烈地踏上了旅途,抑或悠然自得地躺在床上休息,意外事故都有可能不期而至。很多时候,意外事故不但会给您带来身体伤害,也会给您造成财务和医疗费用等损失。如果您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就可以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发生意外事故后,将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部分或全部因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相应一次性赔付,使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程度。

四种方式可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专家指出,目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四个渠道:首先,消费者可到专业保险公司销售柜面购买: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收具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凭证,保险生效;其次,消费者可以联系有资质的个人代理人购买。很多消费者都有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代理人购买;第三,还可以通过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将系统终端装置在代理机构,客户提供投保信息并向代理机构交付保险费后,代理机构通过保险公司系统打印保险凭证给消费者,保险生效;第四,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站购买。随着网络的普及,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网上直销业务,消费者在网上完成填写投保信息和付费,保险公司出具电子保险凭证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发送给客户,保险生效。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资讯西湖区残联为所有持证残疾人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西湖区残联在去年免费为2000余名困难持证残疾人投保基础上,今年扩大参保范围,进行了全覆盖,共投入93.04万元,为全区9304名持证残疾人免费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团体险(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西湖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卡》于近日发放完毕。该保险与各项残疾人扶助新政一起为全区残疾人共享共建美丽幸福首善之区的美好生活上了双保险,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今后,西湖区残疾人只要遇到意外事故、意外住院、重大疾病、交通意外等情况发生,符合保险条款的将获最高30万元的保险赔付。

如何为儿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平险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目前我市九成以上的学生都购买了这种保险。据其介绍,学平险全称“学生平安保险”,一般学生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保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但有些尴尬的是,学平险在产品设计上更多侧重于发生意外后医疗费用一块的补偿,对于意外身故的赔付标准定得较低。虽然国家也曾上调过标准,但目前的最高上限依旧只有1万元。在屡屡发生的孩童坠楼、溺水等悲剧面前,这笔钱似乎就显得有些杯水车薪。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购买商业保险产品最好按照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婴幼儿重大疾病保险和教育储备金保险的顺序购买。在所有的保障中,意外保障应该作为首要的保障。保险专家提醒,家长为子女选购儿童意外险时,无需贪图高保额。不过专家同时补充到,航空意外险作为一个单独的险种,其保额并不受到10万元门槛的限制,可以与学平险、意外险的保额进行叠加。

相关知识

意外伤害保险案例:意外伤害是否含意外致死


23岁的小李,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身亡。年迈的父母顿时陷入老年失子的悲痛中。小李生前投保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办理了小李的意外身故理赔,给付小李父母50万元赔偿,让小李对父母的孝敬之心得到延续。

世上最伤痛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年轻的小李不幸早逝,留给父母无限的悲痛,小李虽然不在了,但他对父母的孝心与照顾却通过保险得以实现。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只对由于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事件造成的死亡、伤残进行赔付。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了解意外伤害保险,接下来,小编带大家看一个案例。

王小川(化名)是某中学初中学生。在学期间,保险公司通过王小川所在学校向全体学生销售了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保险产品,王小川参保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万元。然而,王小川因意外事故而身亡,其父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

保险公司方面提出,王小川意外身故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所以拒绝赔付。但王小川的父亲认为,购买保险时,作为孩子的家长除收到保险单外,保险公司未履行任何告知和免责提示义务。此外,孩子身亡并非不可抗力造成,那么“意外伤害险”为什么不予理赔呢?王小川的父亲向仲裁委员会咨询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解析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保险合同中仅在第一条约定了保险责任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致身体残疾是根据残疾等级承担保险责任,并未明确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的情形下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是否承担责任,保险人也未予说明或者做出特别解释。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根据上述规定,意外身故应当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

意外伤害保险与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什么是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什么是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危脸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除外,特约保意外伤害视有无特别约定)。目前,保险公司开办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团体保险等,均属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可保风险

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 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 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 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特约保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

1. 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2. 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

3. 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 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

一般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险的险别

(一)按投保动因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二)按保险危险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四)按险种结构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购买?


员工在公司因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应当如何赔偿?公司是否应当负担其医药费和其他损失?什么是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制度是怎样的呢?

建筑法的出台,为我国建立建筑业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中有四层涵义:

(1)意外伤害保险是强制性的,不管企业是否自愿或经营状况好坏,都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2)投保人是施工企业,不是职工个人;(3)被保险人是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上的作业人员,不包括非施工现场的企业行政后勤人员;(4)保险费由企业支付,不是个人支付。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介绍

一、适用对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都可作为被保险人。

二、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三、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同时,残疾或烧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四、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保险人按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五、附加险

1、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急诊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2、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该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3、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4、附加务工人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六、保险期间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相关资讯:金昌公路总段试验室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公路试验检测人员常年在野外作业,工作条件艰苦,试验仪器操作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较高。为了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职工安全作业,近期,金昌公路总段试验室出资7000元为全体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减轻了职工医疗负担,有效确保了职工的身体健康。

此项举措,极大地提高了职工个人及单位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使试验检测人员能更好地投身于试验检测工作,对促进试验室安全健康发展,维护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31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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