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

2020-12-08
保险在人生规划

今年8月份,海南省出台有关政策,以加强公积金管理,9月30日前,要求企事业单位在编和聘用人员一律缴纳公积金。为增强员工对公积金的认知度和使用率,目前,三亚公积金管理局根据省局有关规定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由于是新政策,很多人对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并不是十分了解,不清楚三亚公积金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其实,在三亚,你缴了公积金,便可以用公积金看病、供子女上学,甚至还可以交房租和物业费。关于这些政策,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治疗可提取公积金

重大疾病是指列入医保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及受监护的子女。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专用收据,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入院通知单、缴费通知单证明等。

贫困家庭可以提取公积金供子女读书

家庭贫困孩子上学难以供给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供子女读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已结清或从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低收入家庭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的,提供职工与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子女入学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学校出具的学费缴纳通知书或学费缴纳凭证、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海南省城镇低收入家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给子女上大学用。

自主房屋大修和装修提取公积金

大修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所在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大修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装修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全额购房发票、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载明职工或其配偶姓名的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费

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费,可缴交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和中低收入家庭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房租。职工租住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住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遭遇不可预见事故、灾难可提取公积金

遇不可预见事故、灾难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单位、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灾难证明材料和个人承担费用的明细发票以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同一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 提取——相关链接三亚公积金提取方式或将调整

“公积金提取方式或将改变,调整后将直接转至个人账户。”10月25日,记者从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资金需先转到其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这样的提取方式或将改变,近期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做相应调整,届时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直接转账至个人账户。

职工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提取的时效,按照有关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自最后一次开具购房有效付款凭证之日起一年内均可办理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同时要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付款凭证。

延伸阅读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提取类型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

(1)购买自住住房的,已办理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契税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商品房销(预)售许可。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产权证、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结算书、材料费用发票、房屋大修需提供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大修危房鉴定报告。

(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等。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5)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两年内未重新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下岗证或失业证或个人缴纳养老金票据等未就业证明手续。

(8)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存储余额的,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等。

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

公积金代取违法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代取?


互联网强大的信息功能为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方便,可是有些人却对网上的信息不加甄别,盲目相信,导致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不,王某和杜某从网上获悉为他人套取公积金牟利的方法,便付诸实施,最终,王某和杜某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年初,王某在互联网上获悉为他人套取公积金牟利的方法,便制作了“代取公积金”的小广告,在江苏省南京市区张贴,帮助公积金缴存人非法套取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

生意越来越好,王某便有了开“分店”的想法。2012年2月,王某邀集其亲戚杜某参与为他人套取公积金事宜,并为其制作了“代取公积金”的小广告,让杜某在老家宣城市区张贴以招揽生意。2012年4月5日,杜某在宣城市区“铁道宾馆”向宋某交付非法套取公积金的材料时被宣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杜某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公司印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分别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那么,公积金是不是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代取呢?其实也不是,琳琳父亲退休后想提取公积金,可是他因病无法自行前去办理公积金提取,对于这种情况,可以由琳琳的母亲或同户籍亲属携带两人身份证、琳琳父亲退休证、夫妻关系证明或同户籍户口本前往就近的区县管理部说明情况,并配合管理部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后办理退休提取手续。

如果,亲人去世,怎么办?去世的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亲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到任一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1.住房公积金卡;2.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原件;3.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需要注意的是:1.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未注明夫妻关系及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提供夫妻关系证明。2.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未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供职工死亡证明。3.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还需配偶、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的《承诺书》一份。

三亚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三亚社保卡用途广泛功能全面,包括查询功能、凭证功能、记录功能以及金融功能,下面小编领大家具体了解一下三亚社保卡的相关功能。

三亚社保卡具备四大功能

社会保障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农信社(农商行)联合发行,社保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保事务的凭证,实行一人一卡,实名领用,参保人领卡后激活使用。

目前推行的社保卡具有四大功能

一是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社保事务,并可持卡实现就医结算等。

二是记录功能,持卡人基本信息和社保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就业经历、职业资格和劳动技能鉴定、工伤认定等信息都会被记载在卡上,在终端设备上即可查询。

三是金融功能,持卡人不仅可以在卡上实现现金存取、消费转账、账户查询等基本的银行借记卡功能,还可实现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

四是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道(乡、镇)社保办理机构、海南农信社(农商行)等自助设备终端查询参保信息。

相关链接

三亚未来将增加“公交IC模块”

据了解,未来社保卡还将增加政务、商务等功能,持卡人通过社保卡就可实现公积金余额查询、支取、个人贷款,还能实现养老金领取等业务。同时,社保卡芯片中将增加“公交IC模块”,市民通过社保卡即可刷卡坐车。

此外,未来市民持卡即可在医院的自助一体机上,实现挂号看病,就诊人员的基本信息、病历情况将实现电子化管理,从而减少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提高医疗效率。

“通过不断增加社保卡的功能,最终实现‘一卡多用,多卡合一’,给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保卡的推广使用,医保卡和健康卡等将逐步退出社保领域,参保人员要及时办理社保卡。

据悉,自今年1月三亚启动社保卡发放工作以来,截止5月底,三亚市已经发放社保卡8000多张,今年年底将完成11.8万张社保卡的发放工作。全市社保卡的发放工作,最快将于明年年底完成。目前,各大医院和医疗定点单位的社保卡POS机和自动取款机等终端设备正在加紧安装。

以上是有关三亚社保卡相关功能的介绍,如果想要了解其他信息,请关注网三亚社保查询专题。

三亚社保局介绍


三亚社保局全称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

三亚社保局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流动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和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二)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负责实施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四)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负责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三亚(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实施公务员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九)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负责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审批,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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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情况下买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仅低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而且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因此,很多人买房时会首先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不同情况下买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主要介绍买新房子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及买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买新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第一步、申请人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贷款联络单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申请人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正本,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复印件4份,房地产买卖审批书,维修基金收据第六联,房款收据复印件3份(收据金额=房款总额一贷款金额 ),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保险费或担保费,契税,抵押登记费用,代办费)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买二手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第一步、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第三步、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第四步、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链接扬州部分银行暂停二手房贷 公积金贷款周期变短

临近年尾,银行资金紧张,扬州市住房贷款情况如何?记者了解到,房贷政策有进一步收紧迹象,部分银行明确表示不再接受二手房贷申请。采访中,江苏银行扬州分行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的指标已经完成,已不接受住房贷款申请;扬州楼市前几月行情不错,贷款较多,年底未到就停贷很正常。至于明年1月放不放款,利率如何等,要等省行通知。”与江苏银行情况比较相似的是交通银行,该行信贷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交行目前不再接受房贷申请,前段时间受理的还在等待放款,明年1月左右款项才能下来。农行、中行、光大银行等表示,仍然接受二手房贷款申请,可早已没有任何利率优惠,都是按照基准利率来办理,放款也可能要几个月。建行与工行则表示,现在依旧受理二手房贷款,而且能正常放款,一般在20—30个工作日内贷款就能到位,但利率相对于基准利率涨了10%左右。

二手房交易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目前二手房贷款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较少。”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手续复杂,涉及部门多等原因,二手住房交易90%需要靠房地产经纪人员帮助完成。但是,很多从业人员不知道或者不愿意帮助二手房交易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难办,只要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少走弯路。”据工作人员介绍,办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注意贷款年限取决于两个年龄:贷款人的年龄和二手房的房龄。

首先,二手房房龄+申请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房龄按建成时间起算,例如,某房于2004年算房龄第一年,2013年为第10年,房龄核定算法应为2013-2004+1=10年。所以购买该套房产可贷款年限为20年。其次,贷款年限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减现有年龄,最长不超过30年。所以男职工最长贷款年限为65岁减去现在的年龄;女职工最长贷款年限为60岁减去现在的年龄。如果一位女职工,现年55岁,2个月后退休,她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但如果一位女职工,现年55岁,2个月前已经退休,她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此外,很多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时,户口本上的信息不会更新。”工作人员表示,户口登记日期对应的婚姻状况与事实不相符的,应该及时回当地派出所更改。另外,房屋坐落地址填写一致很重要,买卖合同、首期收款收据、评估报告上所列房屋坐落地址需与房产证上地址一致。收据必须包含信息付款人、收款人信息、物业地址、大小写金额等信息。

三亚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今年7月起将三亚将出台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制度。新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以省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98元为标准,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278。8元,最高为11394元。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2014年三亚社保缴费基数的相关信息。

从7月起,将不再执行缴费基数“一年一核定”制度,各参保单位以职工月工资总额作为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依据。如职工月工资总额低于2013年度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2278。8元/月),应以2278。8元为缴费基数;高于月平均工资300%(11394元/月)的,以11394元为缴费基数。核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时,如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工资总额低于2278。8元,且按此基数缴费确有困难的,须由单位提供原始工资发放凭证等资料送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管理科审核后,按员工个人实际月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278。8元),但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013年度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即1519。2元。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有新的变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即2278。8元至11394元)的范围内自愿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20%,最低缴费金额455。76元/月,最高为2278。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则为全省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798元),缴费费率为6%,月缴费金额为227。88元/月。

据三亚市社保局副局长江碧清介绍,单位在职人员以本人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则不得低于三亚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671.6元/月);最高基数不超过三亚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358元/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本人月工资总额低于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1551元/月),须提供工资发放表、原始工资发放凭证和银行工资对账单等资料,报社保局审批后按实际工资总额申报缴费,不得低于三亚市最低工资(830元/月);本人月工资总额高于(含)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1551元/月),按实际工资总额申报缴费,最高基数不超过海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7755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三亚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86元/月),月缴费13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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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社保卡怎么用


2014年三亚市将发放社保卡11.8万张。今后,社保卡有望集就医结算、现金存取、乘坐公交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真正实现“一卡多用”。下面小编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

三亚社保卡具备四大功能

社会保障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农信社(农商行)联合发行,社保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保事务的凭证,实行一人一卡,实名领用,参保人领卡后激活使用。

目前推行的社保卡具有四大功能

一是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社保事务,并可持卡实现就医结算等。

二是记录功能,持卡人基本信息和社保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就业经历、职业资格和劳动技能鉴定、工伤认定等信息都会被记载在卡上,在终端设备上即可查询。

三是金融功能,持卡人不仅可以在卡上实现现金存取、消费转账、账户查询等基本的银行借记卡功能,还可实现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

四是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道(乡、镇)社保办理机构、海南农信社(农商行)等自助设备终端查询参保信息。

三亚未来将增加“公交IC模块”

据了解,未来社保卡还将增加政务、商务等功能,持卡人通过社保卡就可实现公积金余额查询、支取、个人贷款,还能实现养老金领取等业务。同时,社保卡芯片中将增加“公交IC模块”,市民通过社保卡即可刷卡坐车。

此外,未来市民持卡即可在医院的自助一体机上,实现挂号看病,就诊人员的基本信息、病历情况将实现电子化管理,从而减少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提高医疗效率。

“通过不断增加社保卡的功能,最终实现‘一卡多用,多卡合一’,给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保卡的推广使用,医保卡和健康卡等将逐步退出社保领域,参保人员要及时办理社保卡。

据悉,自今年1月三亚启动社保卡发放工作以来,截止5月底,三亚市已经发放社保卡8000多张,今年年底将完成11.8万张社保卡的发放工作。全市社保卡的发放工作,最快将于明年年底完成。目前,各大医院和医疗定点单位的社保卡POS机和自动取款机等终端设备正在加紧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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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社保网相关政策解读


三亚社保网是三亚社会保险局的官方网站,网站栏目清晰内容丰富,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节选了相关的三亚社保政策条例,具体如下: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节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从业人员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生育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和其他具体业务工作。

本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负责生育保险费的缴费登记管理和征缴工作。

财政、卫生、价格、计划生育、审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生育保险工作。

第二章生育保险费征缴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征收机关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六条用人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从业人员月缴费工资总额0.6%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省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适时调整,具体费率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生育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确定。

单位从业人员月缴费工资总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实际月工资总额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其月缴费工资总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本人实际月工资总额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和缴费登记。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单位的生育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依法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变更和注销情况通知征收机关。

单位应当在办理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10日前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由征收机关核定。

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由征收机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其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征收机关根据该单位的经济状况、从业人员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费后,由征收机关据实结算。

第九条征收机关、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核查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会计账册等有关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不得伪造、变造、谎报、瞒报或者隐匿。必要时审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参与核查的单位应当保守用人单位的相关秘密。

第十条生育保险缴费管理实行年检制度。未经征收机关办理生育保险缴费年检手续的用人单位,工商、社会团体登记等有关部门不予为其办理相应的年检手续。

单位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工商、社会团体登记等有关部门应当审核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育保险关系终结书。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因依法破产、撤销、解散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偿其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及利息、滞纳金。

第三章生育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生育保险基金来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

(三)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第十三条生育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参保人的生育保险费用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应当按照国家及本省的有关规定编制、报请批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征收机关征收、管理生育保险费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生育保险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第十五条统筹地区生育保险费的年度收支情况由当地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后,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七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项目: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法定休假期间内,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

(二)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

第十九条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按月支付。生育津贴日标准为从业人员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前12个月生育保险费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女性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按45天计算;

(三)妊娠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按30天计算。

(四)女性从业人员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

男性从业人员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

第二十条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条例的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

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从业人员依照《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享受增加的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护理假期间,本条例未规定给予生育津贴的,其工资由原发放单位发放。

第二十一条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依照本款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不再享受本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生育医疗费的待遇。

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在本省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的退休人员,其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享受除生育津贴之外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异地生育,或者从业人员异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四条下列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不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

(二)不符合本省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三)在国外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

(四)因医疗事故发生的;

(五)按照国家或本省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第二十五条省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发改、财政、卫生等部门确定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本条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者参加后中断缴费且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的,其从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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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社保卡怎么办理


社保卡功能强大用途广泛,集就医结算、现金存取、乘坐公交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但你了解如何办理社保卡么?下面小编以三亚社保卡为例,为大家解答下三亚社保卡怎么办理的相关问题。

个人办理三亚社保卡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或者在网上办理。

1.去三亚社保局办理

三亚市民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做者。

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

2.在网上办理

目前也有部分地区为了使市民在办理社保过程中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推出网络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个人开通网上社保业务前,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申领自己的网上开通密码,之后即可随时开通办理。再遇到社保办理方面的具体问题时,就可通过上网搞定,再也不用劳苦奔波到地税部门办理。即使是开具社保证明,也可网上办理,而且政府各个部门还可以通过地税部门的网上社保证明查询系统,确认该社保证明的真伪。通过网络办理社保缴费时,个人在网上获取扣费一卡通用户号后,还应到银行办理银行卡的扣费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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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社保卡具备四大功能

社会保障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农信社(农商行)联合发行,社保卡是参保人办理社保事务的凭证,实行一人一卡,实名领用,参保人领卡后激活使用。

目前推行的社保卡具有四大功能。

一是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社保事务,并可持卡实现就医结算等。

二是记录功能,持卡人基本信息和社保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就业经历、职业资格和劳动技能鉴定、工伤认定等信息都会被记载在卡上,在终端设备上即可查询。

三是金融功能,持卡人不仅可以在卡上实现现金存取、消费转账、账户查询等基本的银行借记卡功能,还可实现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

四是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道(乡、镇)社保办理机构、海南农信社(农商行)等自助设备终端查询参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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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社保局网站热点问答


三亚社保局网站提供了热点问题的专栏,市民想咨询社保的问题直接在线就可以询问社保的工作人员,下面小编就集合了三亚社保局网站的常见问题向大家进行解答。

问:未参保超龄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吗?

答:只要符合超龄人员补缴条件且能提供补缴材料的即可补缴养老保险费:一是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原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二是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的原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未参保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须提供人事档案、原始工资发放凭证、招工审批表、单位原始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办理流程:①超龄人员在2012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所需材料至海口市社保局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业务。②市社保局受理后,经审核符合补缴的,市社保局给予核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并将缴费金额传给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③超龄人员到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办理缴费手续。

问:已买社保3年,如果我离职后,社保自然中断,个人到社保局需购买几项保险?如不继续购买生育保险,是否生育时,不享受报销的权利?医疗保险是不能断开的对吗?

答:如不继续购买生育保险,生育时是不能报销的。按《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问:之前所在公司缴了2年多的五保费,中间停了一年四个月,现在重新缴费,怎么就没有之前的记录了?

答:社保停缴后,之前缴纳的社保记录仍会存在。如现在已在新单位工作,则由新单位到社保局为你缴纳社保;如以个人身份续缴,则在每月11日至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办理。

问:每年交120块钱的城镇医疗保险能报销吗?如果能可以报销多少?社保的生育险是凭医疗卡来报销的吗?怎么办理医疗卡?

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孕妇,因生育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符合医保范围的住院支付比例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出院时凭居民医保卡、身份证等材料直接在医院医保办办理记账报销手续。参保人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需个人支付全部住院费用后,带以下资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报销手续:居民医保卡、住院发票、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院盖章)、费用清单、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准生证和出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2012年首次参加海口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地税缴费后到市社保局或各区社保所办理领取居民医保卡;续保的参保人员,则在参保居委会领取居民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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