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2020-12-03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30天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工伤保险。那么,企业工伤保险由企业为其职工缴纳,职工自己不用交。企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指的是企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占其工资的比例。那么,各地关于企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规定并不完全一致。

南昌企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据南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南昌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按0.4%、0.8%、1.2%、1.6%、2.0%、2.4%共6档进行划分,其比例是指在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的基础上定养老基数,其基数一般在60—300%之间,其比例由工伤部门根据各单位行业、用人性质及用人风险进行选定,个人不承担。

合肥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合肥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相关资讯

绍兴新昌调整2014至2015年度工伤保险费率

日前,县人力社保局在对2012至2013年度各企业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核算的基础上,对3449家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调整,以此来进一步提高参保单位安全意识。

新昌工伤保险费是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实行行业基础费率上的浮动费率。即: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除机关事业单位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标准,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三种不同的工伤保险费率。一类行业其基准费率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确定,二类行业其基准费率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确定,三类行业其基准费率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确定。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原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以及新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由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前两年内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占缴费总额的比例(以下简称支收比例),支收比例不到80%的,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征收;支收比例为80%(80%)以上不到150%的,按本行业基准费率征收;支收比例为150%(150%)以上的,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基准费率按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2%确定。

据了解,调整后的费率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以后每隔二年浮动一次。

相关推荐

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那么,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是如何计算的呢?

2013年之前,工伤保险赔偿依附于《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办法。2013年后,国家对于工伤保险赔偿比例做了新的调整,统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保险赔偿比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会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而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例如:证券业,银行业,保险业等等。

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娱乐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等。

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例如:炼焦及核心燃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等。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没到发工资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疑问自己的社保缴费问题,究竟公司为职工缴纳多少,个人支付多少呢?如果个人加入社保可以吗?如何计算呢?

我想个人买社保,请问社保缴费比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企业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调查反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加班费、已扣个人应缴社保和已扣个人应缴公积金均属于公司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4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

2、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缴纳。

3、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5元/人•月。

企业年金比例是多少


我国企业年金覆盖面窄,很多职工都不知道什么是企业年金。有些职工知道有企业年金制度,也不知道企业年金缴费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企业年金比例是多少。

企业年金比例是多少?企业年金缴费比例:企业年金非强制性规定,所以没有缴费基数,但是有缴费上限。企业年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8.33%);单位和职工合计缴费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6.7%)。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运营,应选择经劳动保障部认定的运营机构管理。

企业年金缴费方式可以灵活选择,企业可以根据本省情况择优选择。具体方式如下:企业效益与职工工龄确定法、企业为职工单方缴费法、工资基值法、补充基值法、工资比例法 、绝对额分配法。

企业年金比例是多少?对于企业年金,相信大家还有很多疑问,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由企业和职工作为委托人,专业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通过专业机构的管理运作达到资金保值增值目的。企业年金的缴纳上限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只要是经营状况较好、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的企业,都可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比例是多少?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

去年12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企业年金比例是多少?按新策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国家规定标准内的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税;个人缴费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达到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税。

企业年金比例是多少? “就好比是存钱时不再缴税,而是到退休领钱时才缴税。”递延纳税对个人的好处,首先就是税率降低。由于个税具有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的特点,大多数人退休后的收入比在职时少,年金对应的税率也会相应降低。另一个好处是使税款现值大大降低,如现在参保年金,其税款要到几年、十几年,甚至20年后才缴纳,那时候税款现值将会大大降低,再缴这点税就会轻松很多。此外,个人缴费在计税基数4%以内,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即实行限额内的免税,这将有助于鼓励个人通过年金制度积累更多养老金。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包括五大险种给群众提供多方面的保障。那么,福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目前,福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承担18%、个人承担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全部由个人承担);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按劳社部发(2003)29号文的规定,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而确定缴费比例,按2%或1%或0.5%执行。工伤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由于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地税部门负责核定,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问题请咨询地税部门。但根据规定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达到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300%以上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从2013年7月起至2014年6月,福州市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最低基数是2404.45元/月,最高基数为12022.25元/月。

福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6%,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7%;工伤保险按劳社部发29号文的规定,根据企业经营范围而确定缴费比例,按2%或1%或0.5%执行。

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消息,今年7月1日起,福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将调整。同时,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三项”定期待遇)执行新标准。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福州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最低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011年度福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77.08元(年平均工资为41725元)。据此测算,2012年7月—2013年6月福州市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086.25元/月,最高不得高于10431.25元/月。参保单位应在2012年6月29日前将本企业参保职工的工伤、生育缴费基数调整到位。

福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2012年6月30日前发生工伤,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其上述待遇以福州地区2010年和2011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绝对值577元/月的60%为基数,按原享受伤残津贴比例、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作相应调整。其中,一级伤残的工伤津贴待遇调整为每月311元,二级为每月294元,六级为每月208元。

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最低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下面具体来了解一下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是。

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2013年度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

(1)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

2013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12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2)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1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201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上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97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378元。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0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相关链接: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消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宣布,7月1日起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消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宣布,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均工资,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为2116元、226元,缴存比例仍为7%。补充公积金1%-8%。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刊发《关于2014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表示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42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自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自2014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11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此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提高办事效率,自2014年度起,本市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将全部采用网上调整的方式。各单位可登陆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基数调整专栏办理相关手续。

惠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惠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是不少惠州市民近来比较关心的问题。经惠州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及市社保局研究决定,惠州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惠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各险种费率以及缴费基数上下限。

惠州社保缴费基数

惠州市社会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982元,按982为缴费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78.56元,个人缴纳78.56元;工伤保险单位缴纳5.89元;失业保险单位与个人各需缴纳4.91元;生育保险单位缴纳4.91元;综合医疗单位缴纳58.92元,个人缴纳24.55元;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纳32.74元;补充险种单位缴纳8.19元。

惠州社保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缴费工资X8%

国企单位缴费:缴费工资X16%

民营企业单位缴费:缴费工资X12%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缴费工资X16%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缴费工资X20%

缴费基数上限:950元

缴费基数上限:11289元

执行日期:2012年7月1日

惠州社保缴费比例计算示例

国企单位:工资收入高于2759×300%=8277元,缴费基数为8277元,单位缴纳:1324.32元,个人缴纳:662.16元。

民企单位:工资收入低于2759×60%=1655元,缴费基数为1655元,单位缴纳:264.8元,个人缴纳:132.4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则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其中20%划入个人账户,如缴费基数为950元,应该缴纳:190元。个人缴费:缴费工资X8%

惠州:下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据悉,调整主要由于从今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征收相关的缴费标准,按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215元执行。

在养老保险方面,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由16%调整为15%,个人缴费费率依旧为8%。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民企等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11289元调至12645元。

缴费基数下限的调整则根据户籍情况而存在差异,其中惠州市户籍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外资、民营企业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下限从950元调整为2075元,非惠州市户籍的这部分群体则由950元调整为1130元。另外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论是否惠州户籍,其缴费基数下限均为1130元。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也从11289元调整为12645元,下限的调整则跟户籍有关,惠州市户籍的缴费基数下限从950元调整为2075元,非惠州市户籍的缴费基数下限为1130元。此外医疗保险根据户籍的不同也有各自的调整标准。具体的调整后的费率以及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情况,市民可登录惠州市地税局网站查阅。

该社会保险费征缴费率费基标准为惠州社保缴费比例现时最新执行标准,若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2012年惠州社保缴费比例标准调整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都出现了变化。所以大家需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基金的政策,如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的惠州社保专题进行查询,谢谢!

青岛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青岛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青岛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多少?员工一个月缴纳多少公积金?我个人缴纳的公积金如何计算?……

在服务网上,经常收到大家类似的提问,为了方便大家学习、掌握相关的信息,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政策,现就青岛公积金缴费比例、缴费做详细说明:

一、青岛公积金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内容: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各缴存单位应根据核定结果进行本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自2013年7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缴存基数核定申报上限为15582.90元。

201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1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869.95元)确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青岛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9349.74元)确定。

二、青岛公积金缴费比例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在规定范围内随缴存基数同时调整。同一单位只能执行同一种缴存比例,并且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20%。

自由职业人员缴存比例仍按单位和个人各5%或单位和个人各12%执行,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三、月缴存额计算及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按照青岛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和20%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3年度分别为3117元;下限分别按照青岛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和5%的缴存比例计算确定,即2013年度六区分别为61元、四市分别为54元。单位和职工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郑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下面小编以郑州为例,为大家介绍下郑州社保缴费比例都是多少。

社会保险参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平均工资的60%作为保底缴费基数,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封顶缴费基数。单位在办理职工参保手续,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时,应当申报参保职工的实际工资。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在保底和封顶之间,作为有效缴费工资基数,达不到保底的按照保底工作基数缴费,超过封顶工资基数的按照封顶工资基数缴费。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参照郑州市2012年社会平均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郑州市2012年社会平均工资每月3456.67,郑州社保缴纳保底基数每月2074,社会保险缴费封顶基数每月10370。

郑州社保缴纳比例分别是多少?

一、养老保险缴纳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

二、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0.5%、1%、2%,根据单位风险程度来确定缴费比例,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三、医疗保险缴纳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

四、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单位员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五、失业保险缴纳比例:职工工资基数的3%(其中单位2%、个人1%)

相关链接

郑州社保常见问题

养老金应从何时开始发放?

答:如某男性参保人出生于1951年12月1日,则实践中多认定其于2011年12月1日满60周岁,人社部门通常于2011年11月份审批同意其于2011年12月1日退休,并于2012年1月开始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那么该人员就不能享受该次养老金调整。

又如,某男性参保人员出生于1951年11月30日,实践中,人社部门可能于2011年12月的某一日审批同意其退休,并自2012年1月起给其发放养老金。该人员亦不能享受该次养老金调整。

虽然参保人于2011年11月以前较早时间即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种种原因,如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对退休时间有异议不同意申报退休,因档案材料不全身份资料有异议等导致未及时办理审批,因人社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不积极甚至故意拖延导致未及时办理退休,如果最后都是2011年12月才最终办成退休,并至2012年1月才正式领取养老金,不仅会导致参保人一定时间(达到退休年龄时至实际享受养老金时)不能享受养老金,亦将因不能参与此次养老金调整,而遭受养老金损失,而且这种损失可能在以后的时间里呈不断扩大之势,因为之后的养老金调整可能都会与其养老金领取时间有关。

以上是郑州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的问题的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郑州社会保险网或者关注网郑州社保专题。

郑州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在郑州工作的王先生有这样一个问题咨询到我们,关于郑州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呢?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可能有很多朋友都有疑问,虽然都在缴纳公积金,但是对于公积金的缴费比例细则有些陌生,现在我们来一起看下吧!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郑州晚报记者,根据统计部门的划分,今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进一步细化。其中,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非私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22元,非私有单位缴存职工2013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44622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371.85元,44622÷12×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35698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即237.99元,35698÷12×8%)。

对于私有企业缴存要求,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7533元,城镇私有企业缴存单位职工2013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27533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229.44元,27533÷12×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22026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146.84元,22026÷12×8%)。

一、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肆万肆仟陆佰贰拾贰元整(44622元)。非私有单位缴存职工2013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35698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贰万柒仟伍佰叁拾叁元整(27533元),城镇私有企业缴存单位职工2013的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22026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二、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意见,确定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1159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678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013年度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各分中心、各管理部月缴存基数的下限均为124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24元。

了解郑州公积金缴费比例,知晓自己平时缴纳公积金的数额,让我们清清楚楚的掌握自己的公积金,买房做到心中有数。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9979.html

上一篇:生存保险是什么

下一篇:商业保险费用在家庭经济收入中的占比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