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市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很多手头宽裕的市民甚至会购买好几份保险。但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并非是越多越好,有的险种重复投保可能得不到重复补偿,反而会造成浪费,其实并不划算。
先说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分为费用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市民已经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
市民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重复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他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从而获取更周全的保障。
再说少儿险,为给孩子多点保障,现在很多父母都会为孩子买好几份保险,但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计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给孩子买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因为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是无效的。因此购买时不要冲动,重复投保少儿险只是浪费金钱。
保险专家提示您,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来说,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经投保足够保险,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其次,应根据经济条件决定购买儿童保险,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一年所有的保费支出不要超过总收入的10%,要结合全家的保险计划来统一考虑和安排,避免保单之间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买保险不是越多越好,这是我和周围一些朋友的切身体会。
之所以这么说,是出于两个原因。第一,有些保险不重复理赔。就拿医疗费用保险来说,它是根据你实际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凭发票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我有位朋友早年已经投保了中资公司的一份医疗费用保险,后来她的另一个朋友跳槽到外资保险当了代理人,情面难却,她又买了一些保险,其中还是包括医疗费用保险,这样,她就有了两份医疗费用保险。她是这样想的,如果真的生病,开销很大,多保一份,到时候,多赔些钱,也是好的。
后来,她因为一个小手术住院,当她在一家保险公司获得理赔金后,再到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不能赔了。因为她发生的医疗费用已经在那家保险公司获得了理赔,如果,再同比例地到另一个公司索赔,那么她获得的理赔金将超过她实际的医疗费用支出,这是不符合保险规定的。所以,她其实多保了一份多余的医疗费用保险。
还有一种情况是我自己碰到的,那就是保险买得太多,灵活支配的余钱就减少了。我最近买了房子,每月还房贷3000元,再加上月保费支出1000元,我自己的月收入只有7000元,再加上家庭开销,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我想退掉一些保险,但是又要承担不小的经济损失。
所以,投保时一定要给自己留些余地。要想到,一旦自己经济收入减少了,就很难继续交纳高额的保险费,届时如果退保就会造成损失,还会失去保障,不退保又难以维持,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所以,理性的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专家建议投保的费用占到自己收入的8%-15%为宜,因为你将来有收入减少的可能。
先说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分为费用型医疗保险与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假使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所以,保险专家建议,假使市民已经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假使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
市民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重复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他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从而获取更周全的保障。
再说少儿险,为给孩子多点保障,现在很多父母都会为孩子买好几份保险,但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计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给孩子买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由于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是无效的。所以购买时不要冲动,重复投保少儿险只是浪费金钱。
保险专家提示您,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来说,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经投保足够保险,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其次,应根据经济条件决定购买儿童保险,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一年所有的保费支出不要超过总收入的10%,要结合全家的保险计划来统一考虑与安排,避免保单之间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未成年人事故频发,令家长无比担忧,咨询如何给孩子上意外伤害保险的电话明显增多;假期出行的人增多,意外险相对便宜,意外险销售趋势明显上升,已经取代分红险成为最热门的险种。那么意外险是越多越好吗,到底该怎么选择?
保险专家提示,儿童意外险并非越多越好,更不是买多少就赔多少。
据悉,宁波多数在校学生都有“学平险”(学生平安保险),一般学生入学就由学校代收保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60元至100元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以国寿的学平险为例,校园意外赔付3万至5万;普通意外伤害赔付1万至2万。而按照1999年保监会规定,18岁以下未成年人北京等一类地区最高保险保额为10万元,二宁波为二类地区,最高保险保额为5万元。这也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记者了解到,除了学平险外,其他意外伤害保险未成年人也可以投保,但保额最高不超过5万上限。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多不能超过5万,并且不可累计赔付。因此,已有学平险的儿童不必要补充其他意外伤害保险。等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就可以陆续增加意外保额。
业内人士提醒,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产品时,只要注意全面保障即可,不需要一个险种买多份或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雷同的保险。
虽然意外险保费便宜,但很多投保人由于“不放心”,会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多份意外险。有部分投保人认为一份意外险保额太低,多买几份就可以获得更多倍的赔偿。但保险业内专家提醒市民,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理赔金不能作为额外收入。也就是说,如果某投保人在三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了意外险,此后发生意外理赔金定为3万元,那么三家保险公司将各出1万元进行赔偿,而并非各出3万元。因此,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产品时并非买的越多,获得的赔付越多。
那么应该怎么正确选择意外险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意外险产品好坏的评价一直以来都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首先就是单纯的以为意外险的价格越低越好。然而,这种方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使产品在表面上的优势有所增加,实际的效果却并没有提升。
其次是以为购买保险的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也不尽然。因为购买意外险种类的不同,相应的赔偿原则也会有不同。例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为两个部份:死亡伤残保险金和医疗费用。死亡伤残保险金是一种定额的保险金,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就可以向各保公司索取保险金;但由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原则是费用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只能获得补偿,不能获益。
所以,选择意外险没有所谓的最好,而是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当然,两者的保障范围不一样,价格也就有差别。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更合适。
此外,经常乘飞机或火车出差的旅客,选择购买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更方便合算。还有一些适合特定人群的险种,比如儿童风范防范意识差、抵抗力弱的特点,对于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需求较大。
由此可见意外险并不是越多越好,一定要因人而异,做出合适的选择。
商业保险进入新中国,不过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情。虽然越来越多保险公司成立,保险知识也日益普及,但保险观念的深入人心依然任重道远。
在日常与形形色色的从业人员、保险消费者打交道中,固然看到不少对保险不相信、不愿了解的人,但偶尔也会遇到几个非常信赖保险、不买个保险就不放心的人。其实,很多问题都讲究一个适度,保险亦是如此,并非越多越好。
先说最近听说的一个案例。一对临近退休的中年夫妇,有一套市值90万元的房产(无房贷),另有多年积蓄90万元存款。这对夫妇寻找专家进行理财规划,被理财师建议夫妇俩各购买终身寿险10万元+附加重大疾病险1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险10万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险1万元——对此专家还有一番说辞,说他们夫妇俩虽然年纪较大投保寿险费用相当高,但保费越高说明相关风险发生的概率越高,因此反而越具有投保的必要性。
姑且不论后半部分关于风险与保费关系的论点,即使是推荐这对临近退休的夫妇购买10万元寿险+意外险的方案,就颇有“过犹不及”的味道了。
为什么要买保险?相信很多人会说要防范意外风险。咋一听,这句话似乎很有道理,但细细思量,却疑问多多。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意外之所以被称为意外,就在于其不可预测性,当然也就难以预防。当然,某些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在概率论的层面防范风险,比如安全驾驶的确可以降低交通意外的概率——但显然,买一份保险,无论是从何种角度来看,都是不可能防范意外的。
那么,买保险到底防范的是什么呢?其实我们真正防范的是“意外之后”——当然,并非所有的“意外之后”保险都力所能及,比如意外对当事人极其家属的精神影响等,是保险理赔无能为力解决的问题——必定很多事情不是金钱能够解决的。是的,保险对于意外对于风险,能够防范的只是随之带来的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当然,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是两回事。所谓风险(risk),按照《牛津高阶双解辞典》的解释,是面临损失、伤害等的可能性;而危机(crisis)则是极大困难时期,往往是生命、疾病、历史等的决定性时刻。很简单的例子,对一个月入1万元的白领而言,因为意外骨折导致住院花去2000元医疗费,这无疑是财务风险,但绝对算不上财务危机。毕竟2000元的医疗费,还不到一周的收入,即使算上误工等因素,也在其承受范围之内。但同样是这个月入1万元却大手大脚花钱积蓄不过3万元的白领而言,突然罹患恶疾,保守估计相关治疗费用可能要十几二十万元的话,那显然就是一场巨大的财务危机了——恶疾不但会导致无法继续工作从而丧失每月1万元的收入,而且现有积蓄也不足以进行足够的治疗。
显然,买保险,最重要的是防范财务危机,因为危机意味着个人无法承受,不靠保险的话恐怕也难有第二条出路,所以在防范危机时,首先强调的就是保障充足,避免最坏情况。至于普通的财务风险,买保险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买与不买并无一定,这时候就要考虑保险的性价比,再作定夺了。
现在,就让我们回到上面的例子中去。对于一对有90万元自有物业外加90万元银行存款的夫妇而言,过世、伤残、疾病这些意外固然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但是恐怕不会给他们带来“财务危机”,毕竟仅90万元的存款就足以保证他们以相当不错的生活水准一直生活下去,也足以应对伤残、疾病可能需要的医疗、护理费用——就此而言,他们其实并无购买保险防范财务危机的需要。
当然,危机无需防范,风险仍需考虑。但问题就在于,年纪上去了,尤其是临近退休的话,保费可是陡增的。此前专家给出的方案,即使采用20-30年的期交模式,人均年保费也要在4000元左右,对这对夫妇而言则意味着至少连续20年每年8000元左右的开支,累计保费至少为16万元,而所获得不过是至多20万元的寿险(保证回报)+20万元重大疾病(可能回报)+20万元的意外保障(可能回报)和2万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可能回报)。这样的选择你觉得性价比高吗?
现在很多市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很多手头宽裕的市民甚至会购买好几份保险。但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并非是越多越好,有的险种重复投保可能得不到重复补偿,反而会造成浪费,其实并不划算。
先说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分为费用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市民已经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
市民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重复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他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从而获取更周全的保障。
再说少儿险,为给孩子多点保障,现在很多父母都会为孩子买好几份保险,但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计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给孩子买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因为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是无效的。因此购买时不要冲动,重复投保少儿险只是浪费金钱。
保险专家提示您,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来说,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经投保足够保险,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其次,应根据经济条件决定购买儿童保险,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一年所有的保费支出不要超过总收入的10%,要结合全家的保险计划来统一考虑和安排,避免保单之间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但许多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面对保险代理人提出的一揽子附加险不知所措,有的人选择只购买主险,附加险一个都不要,结果遇到事情发现这个无法理赔,那个也无法理赔。还有的人会抱着多买多保障的想法,买了一大堆的附加险,但在理赔时却发现只能到一家公司理赔,自己白花了很多冤枉钱。
以上两种做法无疑都是有问题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投保主险以后,选择性价比高的附加险。那么该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附加险呢?在购买附加险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本期****理财网网保险专家为大家解答!
条件允许最好全部买
****理财网网保险专家:我认为,假使条件允许,客户在购买保险时最好能够把这些都附加上去。附加险是对主险基本保障功能的一种扩充,通过特约附加条款承保某些危险,使被保险人的各项保险保障更加全面;缴纳的保费较为低廉。附加险最大的好处是“花小钱,办大事”。以太平人寿的一款意外险为例,一年400多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10万元的意外伤害,再购买附加的意外医疗与住院津贴后,还可以享受5000元的意外医疗(不记次数,每次最高可获赔5000元)与每天20元的住院津贴,其中还包括:住院报销2000元,手术报销2000元(均不计次数)。
当然,购买附加险也要根据客户自身情况有所区别。对于那些单位福利很好,而且提供了足够的医疗保险服务的客户,我建议他们可以少买甚至不买;而对于那些只有社保的客户,我建议他们还是要买。然而普通的工薪阶层,可以不用购买太多,比如住院津贴,从最低的每天20元到最高每天200元,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来选择不同的投保档次。第三类就是那些连社保都没有的客户,那我建议他们肯定要买,而且尽量要多买一些,把自己的保障充分做好。
许多投保人在投保时,都希望一次性完成终身的保险保障,最好能一张保单解决所有问题,其实这是一种误区,投保不可能一步到位,因为随着结婚、育儿、退休等生命周期的不同变换,被保险人的保险需求也随之出现阶段性的差异,当初做的保险规划,是没法预测投保人今后的具体变化的,很难涵盖新出现的风险,这就需要做好保单“体检”,及时增加或调整保障的重点。因此,被保险人应在一段时间里,对自己的保单做一次“体检”,并及时做好新的保险规划,例如针对新的需求购买新保单增加保障,或者在原保单基础上添加附加险,让自己的保障更全面、更充足。至于附加险的险种搭配、额度多少,则根据每个人的年龄、家庭收入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要买但要有选择地买
宋明华:主险一般是长期性的险种,最终可以定期或者在被保险人身故之后,保险公司会按照一定的投资收益返还给受益人,但附加险一般不具有返还本金的功能。作为消费性的短险,当被保险人在一定的保险期限内发生了保险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一定的承保责任赔付给受益人,否则,保险公司将不承担退还投保人所缴的投保金额。
作为一种消费型的险种,很多客户会因为感觉白花钱而不购买,而一些业务员也为了尽快签单而不会明确介绍,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买的保险都只有主险,而不会去购买附加险。有一家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90%的保单都是“裸单”,也就是只有主险而没有附加险。因此,现在购买附加险的客户不仅不多,而且非常少,许多客户在理赔时发现无法理赔,很大原因就是没有购买足额的保险。所以我建议,假使要购买保险,最好是尽量买全,这样可以获得全方位的保障。
当然,附加险要买,但也要有选择地买。针对普通的工薪阶层,我认为2万元的住院医疗与1万元的住院津贴已经足够了,不需要购买过高的保额,毕竟人一年生病住院的次数是有限的。而且附加险的赔偿一般也是一次性的,在这家公司报销以后就不能到另外一家公司报销了,所以客户也没必要在各家公司都买附加险,还是选择一家公司买够足够的保障就可以了。
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由于附加险缴费相对比较低廉与部分保险代理人的不正确的理念引导,投保人往往受占便宜与贪大求全心理作怪而投保一些自己并不需要的附加险。正确的附加险挑选方法是首先明确主险的保障范围,然后再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职业特点、收入能力等确定选择自己适合的附加险种,可保可不保的附加险坚决不保,宁缺毋滥是选择附加险的一条基本的原则。
选择附加险关注四点
保险通:我觉得选择附加险,主要是关注四点。首先要关注附加险对主险的延伸与补充作用。对于年轻人来讲,收入不高用钱的地方不少,通过选择适合个人需求的附加险,会减轻自己在保险费上的压力。
其次是关注附加险的时效性。选择附加险的时候要关注这个附加险是不是与主险的年期一致;在拥有了附加险后,还需要关注主险与附加险的保费缴纳,以及附加险与主险是否随时保持一致有效。这里还包括附加险的保证续保条款。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与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有的保险公司出于防范经营风险与盈利等方面的考虑,针对不同年龄段与健康状况的被保险人会在主险种合同中规定可以无条件续保附加险、限制续保与不予续保的规定,投保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条款或者向保险代理人咨询清楚。
再次就是关注保费豁免附加险。投保人保费豁免建立在投保人因为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基础上,特别是在投保少儿保险时,考虑到家长作为缴纳少儿险保费的主要力量,一旦身故、残疾或是患上重大疾病,势必对缴费力不从心,而这样一来,孩子的续期缴费就随时面临中断风险,因此,这一附加功能与少儿险的组合搭配非常常见,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选择这一附加功能。
最后是关注附加险与主险有购买比例限制,投保前一定要仔细询问。以附加住院医疗险为例,分成费用型与津贴型两种。费用型住院医疗险,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投保人在住院医疗中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赔付。而津贴型住院医疗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会以投保人就医天数与合同规定的每日津贴额作为理赔依据,按其住院天数给付医疗津贴。投保时要弄明白自己投保的类型与金额。
新学伊始,许多家长都开始考虑为孩子购买少儿保险。当前,意外风险频发,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时刻威胁着百姓的健康,加之小儿身体机能发育不完善,抵御疾病侵蚀的能力较弱,所以孩子患病尤其是患重大疾病的风险率高,而且小孩子生性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比较差,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游戏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明显高于成年人,这些不仅为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压力外,而且日益增长的教育费用也成为家庭所面临的一笔不小的开支。
故此,专家们认为,为孩子购买保险,不仅可以缓解困难来临时的经济压力,而且更可以为家庭增加一份经济保障。但是,许多家长会因此走入误区。
目前市面上的少儿险种类繁多,且少儿险相较于成人险都比较便宜,所以许多家长认为可以多买几份。 对此,保险专家说,为防范道德风险,保监会特别规定了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最高限额(一般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而且少儿保险不能重复投保,因此,少儿保险的身故保障达到5万元或10万元即可。由此可以看出,少儿险不是越多越好,而是保到位即可。
那么买少儿险又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各家保险公司均十分重视少儿险市场,根据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开发了多种不同类型的少儿保险,其中很多险种受到市民的热捧。
其次,少儿教育金保险期限不宜太长。目前保险公司推出的少儿教育金保险的现金返还方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保单生效日开始,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第二种是在约定时间开始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的生存金,主要针对高中、大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多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第三种是在约定时间一次性返还,不仅能提供一定阶段的教育费用,还可以提供创业金、婚嫁金、养老金等生存金。专家建议,如果家长仅考虑为子女准备高中、大学以及留学阶段的教育费用,可以选择在约定时间每年返还一定数额生存金的少儿教育金保险,而且保障期限不宜太长,一般保障到25-30岁即可;如果没有出国留学计划,可以不考虑涵盖留学金返还的险种,因为保障增加意味着保费的增加。
最后,各位家长在为孩子投保时,要注意“豁免条款”。投保少儿保险,最好挑选有豁免条款的保险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以豁免未缴的保费,而且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此外,各家保险公司对豁免的定义不一样。因此,投保少儿保险时还是多问些,货比三家,才能找到真正合适的产品。
很多人都会直观地认为,保险保障的疾病,那当然是数量越多越好,保150种的当然要比保80种的更全面。事实上,这种想法不见得是对的。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为大家剖析一下这个问题。
重疾是什么?不同保险公司保障的重疾是一样的吗?“重疾”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疾病”,指的是那些病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且相对不易治愈的疾病,这种疾病往往会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和其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
在过去,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当时的重疾险市场存在很多乱象,比如重疾定义不明确、理赔条件苛刻等。
所以,2007年后,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定义了25种高发重大疾病,并规定其中有6种重大疾病,所有重疾险都必须包含。
这6种必须包含的重疾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
从此之后,市面上所有重疾险都包括了这6大重疾,而剩下的19种重疾虽然没有作硬性要求,但实际上目前的重疾险也都会有。这25种疾病囊括了最常见、最高发的重大疾病,在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里,25种重疾不仅疾病定义相同、理赔条件相同,就连合同的书写方式、顺序都要完全相同。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所有的重疾险都包含有这25种重疾,而这25种重疾,就是重疾险最核心的保障。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优势,往往会在25种重疾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病种,这就形成了目前动辄上百种、百余种重疾的局面。
25种高发重疾,真的“够用”吗?重疾的病种可以去到百种以上,但在现实情况中,高发的重疾其实数量很有限,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数据得到印证。
在所有重大疾病理赔中,单就恶性肿瘤(癌症)这一种就占了60%以上,也就是说,有六成左右重疾理赔的患者都是因为罹患了癌症。如果再加上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其他6大重疾,那么这6种疾病的理赔率就已经占到所有重疾理赔的80%~85%;而如果将范围扩大到保险协会规定的25种重疾,那么这一比例就已高达95%。
可见,这25种重疾,就覆盖了我们普通人一生当中绝大部分的重疾风险。在这25种重疾基础上增加的其他疾病,患病概率相对来说就很低了,其“实用性”将大大折扣。所以,不能认为80种重疾就一定比150种重疾差,我们更应该关注病种的“质量”,而不是病种的数量。
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吗?上文说到,25种规范重疾就已经占理赔率的95%,这就是说,多出来的重疾病种,理赔率一定不会很高,其中不乏一些发生概率极低、非常罕见的疾病,会被保险公司拿来凑数。
当然,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概率很低也不等于绝对不会发生,保障当然是越全面越好,所以,理论上来说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并没有错。
但是,重疾种类越多越好的前提是:保费并不能因为增加了病种而明显提高。
假如一款重疾险,重疾病种从90种增加了120种,但价格贵了很多,那么为了追求这些概率很低的疾病而不惜付出高保费,显然是不理性的。当然,如果两款产品价格相差无几,保障形态相似,那么重疾数量多的产品,还是会相比重疾数量少的产品更有优势。
重疾病种,该如何挑选?相比于重疾的数量,我们更建议大家关注重疾的保障质量。比如,在25种重疾之外,其他的重疾定义都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的,有的理赔条件严格、有理赔条件宽松,不同的产品会有很大差别。
如果消费者有家族病史,或者是某些疾病的高发人群,那么就可以适当关注相应疾病是否包含在保障范围内、其定义和理赔标准是否宽松,据此优先考虑那些保障更好的产品。
顺带一提,对于重疾险的轻症、中症,其实挑选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只不过轻、中症保障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我们更仔细地去了解一款产品中高发轻中症的覆盖率、理赔要求等。对于特疾保障,比如少儿特疾、男性重疾、女性重疾等,则要结合价格及自身的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
总结
总之,目前的重疾险都包含有统一的25种重疾,这25种重疾,就已经占到了重疾发病率的95%。所以,重疾病种再多,也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保险不能只被病种的数量吸引,而应该结合病种的高发度、理赔的条件、产品的价格、自身的保障需求等其他细节来综合评判。一切保障,都应该从我们的实际需求出发,只有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产品。
现在很多市民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很多手头宽裕的市民甚至会购买好几份保险。但保险专家表示,买保险并非是越多越好,有的险种重复投保可能得不到重复补偿,反而会造成浪费,其实并不划算。
先说医疗保险,目前市场上的医疗保险分为费用型医疗保险和补贴型医疗保险两大类。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按实际医疗费的支出理赔,遵循保险的补偿原则,如果被保险人的医疗费已经在一个地方,比如社保或是单位报销,或者其他的保险公司获得补偿,就不能再从保险公司获得超出实际支出的超额补偿,保险公司只补足实际医疗费的差额。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如果市民已经在某一家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费用型医疗保险,就不要再重复购买类似的保险,而可以适当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补贴型险种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市民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情况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重复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并无必要,应该把钱用在刀刃上,比如选择搭配其他的津贴型医疗保险或者重大疾病保险,从而获取更周全的保障。
再说少儿险,为给孩子多点保障,现在很多父母都会为孩子买好几份保险,但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其累计的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给孩子买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因为累计保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即便付了保费也是无效的。因此购买时不要冲动,重复投保少儿险只是浪费金钱。保险专家提示您,父母才是孩子的最大保障。一般来说,在为孩子购买保险时,首先要看父母是否已经投保足够保险,只有父母有了充分保障,孩子才会真正获得保障。其次,应根据经济条件决定购买儿童保险,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一年所有的保费支出不要超过总收入的10%,要结合全家的保险计划来统一考虑和安排,避免保单之间交叉重复,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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