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相比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就特别凸显。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个人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需准备哪些材料?小编下面就为您介绍公积金贷款流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四、还款时间及方式1、还款时间:贷款承办银行为工行的,借款人应在办妥贷款后次月对日还款,比如在本月6日办好贷款,借款人就应在次月6日还款;贷款承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借款人应在次月15日还款。
2、还款方式:借款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储蓄存折,通过银行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应保证储蓄存折账户在每月应还款日之前有足额款项。
五、办理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请按规定将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
2、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存折一定要可以用于银行代扣还贷(开立存折时要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提出);
3、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时,除了提供登记后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外,还要携带公证书一份。
以上是有关个人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情况,如果对公积金贷款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请关注网住房公积金专题。
沧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人及配偶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二)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三)购买住房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证明;
(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资料。
(五)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积金查询,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贷款额度、还贷能力、个人资信、担保状况、购房真实性、合法性等情况进行审查,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不准予贷款的,说明原因,退回借款人申请资料。
对准予贷款的,借款人与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依法办理担保手续。
受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办理资金划转手续。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资金划入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对购买住房的贷款,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借款人与管理中心共同认定的银行账户内。
外地人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具体规定为以下几点。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另外,职工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方网站: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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