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手续?

2020-11-23
如何规划保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抵押贷款,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要有抵押物。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相关手续是:还清债务,注销抵押;凭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房屋两证、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结清证明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领取《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所需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结清证明等复印件,个人资信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家庭成员查房证明、房屋评估报告等原件,如果你的房屋未取得两证,需另外一套两证齐全的住房作抵押。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的偿还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内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偿还本息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关于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

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须贷款人同意后,提前10天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还款方式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在每月结息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帐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贷款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公积金抵押贷款——相关链接佛山如何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承办银行统一受理。

公积金抵押贷款业务流程和办理时间:

㈠职工向承办银行申请;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㈡市公积金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意见,并通知承办银行。

㈢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和抵押合同,并由承办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㈣公积金管理部门接承办银行送达的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2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支票到承办银行贷款专户。

㈤承办银行5个工作日内把贷款资金划到销售方(开发商)或承建商账户。

东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担保人要承担还款义务

东莞住房公积金确定了公积金抵押贷款的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使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抵押人同意房产抵押声明》停止使用。

两人以上一起出资买房,并办理公积金贷款,房屋产权的共有人都需要签署房产抵押担保承诺书。但目前使用的《抵押人同意房产抵押声明》并没有十分明确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从8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原使用的《抵押人同意房产抵押声明》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使用《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同意房产抵押和担保承诺书》,原《抵押人同意房产抵押声明》停止使用。

精选阅读

福州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


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按计划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那么,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条件、流程及提交资料都是怎样的呢?

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开发商所销售楼盘经管理中心备案同意;(4)购买期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二手房的,须是钢混结构,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5)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购买二手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的首期付款;(6)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7)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福州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流程:1)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携带申请材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收件,转入初审(1个工作日);3)公积金中心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转入审批(1个工作日);4)公积金中心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5)银行复核(3个工作日);6)签订贷款合同(3个工作日);7)办理登记抵押(5个工作日);8)发放贷款(1个工作日);9)按期归还贷款;10)清户。

(2)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1)申请人将所要购买的二手房进行评估;2)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买卖双方到承办银行公积金贷款窗口办理购房首付款资金托管手续;4)携带申请资料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收件,转入初审(1个工作日);5)公积金中心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转入审批(1个工作日);6)公积金中心对审核材料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7)银行复核(3个工作日);8)签订贷款合同(3个工作日);9)办理登记抵押(5个工作日);10)房产过户(10个工作日);11)发放贷款(1个工作日);12)按期归还贷款;13)清户。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2)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二份;(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4)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住:如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二张到公积金中心“综合业务”窗口面签未婚声明。离婚的需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6)经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契约原件一份、房产评估报告原件一份);(7)预交30%以上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首付款资金托管凭证);(8)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卖方产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性质为拆迁房的须提供土地证,其他性质的二手房无须提供)(9)借款人配偶一方或共同买受人在省直、福州铁路系统、省煤炭中心参加公积金的,需提供所在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公积金未贷款证明;(10)如遇特殊情况请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相关链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还款方式

贷款的偿还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内每月以相同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偿还本息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关于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及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本息的,须贷款人同意后,提前10天通知贷款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还款方式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委托贷款银行在每月结息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信用卡、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帐户中直接扣划还款。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贷款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

抵押贷款,滁州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益,经研究,在全市开展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第一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均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无连续2个月以上违约记录;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四)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偿清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本息;

(五)所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已办理;

(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相关规定。

第二条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一)《滁州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二份;

(二)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职业及收入证明原件二份;

(三)借款人夫妇(或共同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四)借款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或丧偶证明原件二份。

(五)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他项权利证明》复印件一份;

(七)个人信用报告资料原件一份;

(八)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证明等借款情况查询函原件一份;

(九)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资料。

商品房需原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二手房需购房合同、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第三条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取千位整数);

2、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

3、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

(二)贷款期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他项权证》的债务履行期限;

2、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贷款年限的规定。

(三)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条办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个人申请;(原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因)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受理审批;

(三)申请人与相关银行签订《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书》、《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银行按中心委托贷款通知书金额和期限发放贷款;

(五)申请人必须于贷款发放日还清个人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差额及当期利息。

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一)借款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根据下列不同的贷款种类,提供购买住房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或售房人已收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3、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首付款凭证,过户后新的三证(买卖双方在过户前,持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三证先到银行申请登记,再办理三证过户手续)。

4、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托管的,贷款审批时,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售房人预收首付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5、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房屋评估单》、《安置房屋评估单》和《差价结算单》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7、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商业个贷《借款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各二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二、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

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

三、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签订

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产权共有人与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同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抵押

购买商品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房屋所在地已开始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应当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购买二手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当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五、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发放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后,承办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下列方式划转:

(一)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合同贷款支付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二)购买二手房、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收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贷款支付协议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买卖双方或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商转公贷款分为先结清后发放贷款和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个贷余额两种方式。

1、商转公贷款采用先结清后发放贷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的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结清商业个贷余额,撤销原商业个贷房屋抵押登记。

(5)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6)承办银行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指定账户。

2、商转公贷款采用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并与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5)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书的要求,在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

商转公贷款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商业个贷余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账户,不得划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

六、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偿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方式:

贷款金额×月利率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月数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还款帐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承办银行按月扣还。

(三)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应提前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还贷前应先归还当期的本金和利息,组合贷款提前部分还贷的,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还贷品种。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的,还款额应在万元以上,提前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剩余还款期限和月还款额重新计算确定,并签订借款补充合同。

七、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结清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贷款银行归还《房屋他项权证》,出具结清凭证,借款人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公积金贷款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公积金贷款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其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所需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所以如果您将来要买房,最好现在不要动用公积金,否则余额为零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公积金贷款条件

大部分都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各城市条件要求大致相同。以成都为例: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南京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目前,随着日益攀升的房价,很多年轻人由于无法承担一手房的财务压力,再加上买了一手房还需要为装修经费犯愁,于是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会选择二手房。那么,南京二手房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呢?本文将为大家介绍。

南京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①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②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③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④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⑤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

⑥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

南京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①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②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南京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①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②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③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④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链接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简化

过去,购买二手房的买卖双方需要交纳完契税,经房管局审批后,拿到新的房屋产权证。公积金担保中心见到新房产证才能放款。而从昨天起,二手房公积金放款改为见契税凭证放款。

“5月5日起,北京市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将采用担保中心担保的方式。”随后,记者拨打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室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证实,昨天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在住房公积金担保中心见到契税凭证后,存入卖方账户。

合肥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般而言,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如下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呢?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管理中心指定的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

南京:公积金账户有变动 短信告诉你

从现在开始,所有缴存公积金的市民都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随时掌握公积金变动情况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免费短信提醒服务已经正式开通,市民可到相关银行或在网上直接申请。从去年年底开始,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陆续为市民提供公积金免费短信服务,每次交公积金、支取公积金、公积金还贷,只要市民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发生任何变动,市民都会接到“02512329”发送的短信提醒。经过大半年的运行后,目前这个服务已经正式全面开通。一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二是直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公积金查询”栏目中申请。另外,如果手机号码变更,市民也可通过中心网站操作变更。

如何办理代缴公积金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除了公积金个人缴纳外,还可以选择公积金代缴。那么,如何办理代缴公积金手续呢?

住房公积金代缴办理程序:

(一)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二)按规定比例缴费,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比例缴纳,月缴存最高限额为单位和个人各1100元。

(三)市人才中心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开缴费帐户;

(四)市人才中心将代收的住房公积金全额代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户;

(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并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提供住房公积金缴费卡,以便核查缴费期限、金额并保存。

住房公积金代缴费用时间规定:

可按半年、一年缴费。按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有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连续缴费,不得中断。

住房公积金代缴办事时效:按市房改部门要求,按月转帐。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8232.html

上一篇: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商业贴息贷款开始试行

下一篇:宁波公积金咨询贷款的种类以及贷款方式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