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意外伤害险及投保案例分析

2020-11-19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驾驶人意外伤害险是人身意外保险的一种,在被保险人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符合合同载明的意外伤害时,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本文将为您介绍驾驶人意外伤害险,并结合投保案例为您介绍如何投保驾驶人意外伤害险。

驾驶人意外伤害险险种简介

驾驶员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分配原则:(1)驾驶员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医疗保险金全部归属驾驶员;(2)乘客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医疗保险金全部归属乘客,保额以出险时按乘客人数均摊;(3)若车上无乘客,乘客的保险金额不得归属驾驶员。

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本车上的驾驶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每次事故每人以不超过10,000元为限。

投保驾驶人意外伤害险案例

假如王先生(购买司机座位责任限额为3万元,驾驶人意外伤害险10万元,含医疗保障2万元),驾车行驶时发生了车祸,受伤严重。暂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他在这次事故中负全责,损失需要自己埋单。这时,由于对方的交强险实行无责赔偿,最多可赔1600元,自己购买的司机座位责任险扣除免赔后,可以赔偿30000×85%= 2.55万元,驾驶人意外伤害险则可提供最高(20000-100)×80%=1.592万元的赔偿,这样王先生最高共可获赔 4.302万元。一种是王先生无责任。那么司机座位责任险则不提供赔偿,应由对方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同时,根据实际受伤程度,王先生仍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驾驶人意外伤害险补偿。

对于该买多少保额的驾驶人意外伤害险,一般认为,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的车主投保司机座位责任险后,可选择10万~30万元的驾驶人意外伤害险产品作为补充;其他地区,商业三者险的限额一般很低,出险后对方可能承担不了充足的赔偿,驾驶人意外伤害险尤显重要,车主可根据情况选择5万~20万元的产品。

驾驶人意外伤害险——相关链接司机座位责任险不等于驾驶人意外伤害险

保险对象不同:驾意险的保险对象是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而司机座位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被保险车辆上的不确定的驾驶人。也就是说,驾意险保障的是特定的人,无论他驾驶的是哪辆车;而司机座位责任险保障的是座位上不特定的驾驶人,无论是谁来驾驶。(车险合同约定指定驾驶员的除外)

赔偿原则有异:驾意险的赔偿处理与许多人身意外险一样,只要被保险人在驾驶过程中受到的伤害符合合同上载明的约定,并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确定伤亡的,都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司机座位责任险的责任性质决定它发生保险事故时,必须按责任的比例多少来给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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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及理赔案例介绍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可向借款人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在其遭受意外伤害时,帮助其或者其家人解决所借款项难以偿还或者无法偿还的问题。本文将为您介绍借款人意外伤害险的相关知识,并结合理赔案例为您介绍保险公司是是如何为该保险进行理赔的。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是专门针对房贷借款人设计的意外伤害保险险种。贷款人购买后,如遭遇严重伤残或意外死亡,导致无法继续还贷的,其所有或部分贷款将按约定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借款人意外伤害险的费率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行业内,经营借款人意外伤害险的各家寿险公司一般将产品费率拟定在0.2%~0.3%之间。这种保险需每年购买,保额最低为贷款金额的2%。

对于没有抵押物,完全凭借个人信用的贷款,考虑到贷款安全,银行对借款人的人身风险比较关注。当借款人因意外致残或死亡,不论投保人是否丧失了还款能力,提供贷款的银行都将作为保单的第一受益人,获得承保保险机构全额赔付的贷款本息。“由于标的是借款人的生命或者健康,而非还款能力,理赔触发条件简单,一般2个工作日内即可理赔到位。”保险专家介绍,“这种保险的覆盖率已开始逐年提高,目前已达20%左右。”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可为借款人偿债

如果借款人发生意外,借款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生命人寿2013年5月份就给一株洲客户现场赔付了53万元,这也是该公司自2007年入湘以来数额最大的理赔保险金。据生命人寿湖南分公司核保核赔部经理龙治海介绍,2012年5月,投保人遭遇车辆追尾事故,不幸遇难,但其家人时隔一年,即今年5月才开始索赔。“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偶然发现了5张保单,才知道他买了保险。”原来,该投保人是浙江人,在株洲经营服装生意,2009年向当地招行申请办理了53万元贷款,并按1:1比例购买了53万元保额的《生命伙伴永信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年交保费1590元,并一次性支付了5年的保费。今年5月22日,生命人寿下发了理赔决定通知书,客户资料齐全后仅3天就向受益人支付了53万元理赔金。

小贴士:投保人购买保险后最好告知家人,以免无法获得理赔。保险理赔有时效,寿险的理赔时效一般是5年,但也有2年的。

借款人意外伤害险推介:生命人寿借款人意外伤害险

这是一款在银行渠道推出,专门针对贷款人的险种,一般是根据贷款额度1:1的比例设置保险额度,保费为保额的0.3%。如果贷款人意外身故、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赔付,以避免贷款人及其家庭在遭受意外时背负高昂债务。如果理赔时客户的贷款未还,保险公司将偿付未清偿的债务;如果贷款已还清,向保险公司出示还款证明等单证,投保人或受益人则可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

驾驶人意外险选择时有什么窍门


各种触目惊心的交通意外事故,让广大的群众开始重视自身权益的保障。保险专家指出,有某些人群觉得投保保险会浪费许多的金钱,其实这是错误的想法。驾驶员人身意外险只是许多险种之一,为了今后的生活更有保障,请认真考虑投保的险种。

驾驶员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作为乘客在乘坐客运大众交通工具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分配原则:

(1)驾驶员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医疗保险金全部归属驾驶员;

(2)乘客的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医疗保险金全部归属乘客,保额以出险时按乘客人数均摊;

(3)若车上无乘客,乘客的保险金额不得归属驾驶员。

相关产品介绍

太平无忧私家车意外伤害保险

本产品适合长期驾驶乘坐家庭用车的人士,针对性强,提供25万私家车意外身故保障,同时法定节假日双倍赔付。关注汽车本身的同时,更要周全自己的保障。

产品特色:适合长期驾驶乘坐家庭用车的人士,承保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期间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意外导致的身故。

“车路有我”交通意外垫付保障计划

据调查中国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多数车祸都需要送往医院进行急救。选择一份涵盖住院押金垫付功能的保险,能保障受伤人员尽快接受治疗,相当于给驾驶员增加了一层安全保护锁。

产品特色:特有自驾车保障,同时保障自驾人与车上乘客,此外还提供主被保险人意外住院押金垫付。

专家解析支招驾驶意外险长短两相宜

专业的驾驶员保险虽然提供了医疗垫付、救援等许多增值服务,但与此同时其纯粹意外保障部分则是相对比较弱的,无论是平安还是都邦的产品,均只有8万元。所以,在驾驶员保险的基础上,我们可以选购专门的驾驶意外险,从而提高意外方面的保障。

虽然目前市场上交通意外险多如牛毛,但大多数仅提供作为交通工具搭乘者的意外保障,而提供作为驾驶者保障的则并不多见。

一般意外险保障更全面

利用驾驶意外险,我们可以以不高的保费大大提高驾驶员的意外保障。不过,在此基础上我们仍有进一步优化的余地。驾驶意外险,顾名思义保障的仅仅是被保险人作为驾驶者时段的保障,而对于其它情况出现的意外则并不保障。而一般意外险则不同,涵盖了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可能意外情况,而且其保费也并未因此贵上太多。

专业驾驶员意外险险注重医疗救援

不同的保险,侧重的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针对的是出现道路交通事故后,保险事故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商业车险中的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等险种则针对的是车辆本身出现的损失;至于车上责任险,则是针对车上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虽然投保了上述保险,开车过程中的大多数风险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惟独最重要也是最大的风险依然处于无防护状态——那就是驾驶者本人的意外风险。这也是许多专业的驾驶员保险应运而生。

如果买的是一般综合意外险,不论做什么事情时发生的意外都会得到赔偿,不仅是驾驶人。

但要注意的是:对大多数寿险公司来讲,驾驶4吨以下的非营运车辆属于3类职业,驾驶4吨以上营运车辆、出租车、大巴、公交车基本属于4-5类职业,在购买意外保险时要注意是否符合职业类别要求,否则的话不予赔偿。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分析


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但有些国家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归类于非寿险,这是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限、费率计算和责任准备金提存等方面与财产有相似之处。

除了以下的免赔责任,其它情况都在承保范围内:

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

2、您或身故保险金收益人故意造成的

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

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叛乱

5、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

6、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7、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8、怀孕、流产或分娩

9、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

11、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

意外伤害险案例分析

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霉素过敏。

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保险公司接到受益人的申请后,内部产生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被保险人是在接受疾病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由于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险,并非是疾病死亡与医疗保险,因此,保险人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另一种意见是,尽管被保险人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死亡的,但由于迟发性的青霉素过敏对于医院和被保险人来说均属突然的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不能认为身体仅对某种物质过敏是次健康体。

因此,由于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可以比照中毒死亡处理,而不能认为是因疾病导致死亡。既然如此,排除了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的可能性,只能视为意外死亡。所以保险人应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案情分析

首先,就“意外伤害”的定义而言,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结合本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的”物质,即具有“外来的”因素;因皮试反应正常,被保险人于接受治疗两天后突发过敏反应,不仅被保险人自己难以预料,而且医院也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后才知道。

尽管医院方懂得人群中有人会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但究竟何人发生、何时发生,尤其是首次使用青霉素药物,并产生迟发性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人,对于医院方来说也是个未知数。

因此该事件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突然的”因素;被保险人去医院接受治疗的目的,是医治支气管的炎症,没有料到会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身亡,显然被保险人具有“非本意”的因素。综合上述三个因素,被保险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分析_保险知识


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

(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但有些国家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归类于非寿险,这是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限、费率计算和责任准备金提存等方面与财产有相似之处。

除了以下的免赔责任,其它情况都在承保范围内:

1、不论在神智清醒与否的状况下自杀或自伤

2、您或身故保险金收益人故意造成的

3、因自身的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

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叛乱

5、非法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酗酒或斗殴

6、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7、从事潜水、滑水、跳伞、攀岩、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及特技表演等高风险活动

8、怀孕、流产或分娩

9、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

11、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热或辐射。意外伤害险案例分析李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天,李某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被保险人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霉素过敏。李某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接到受益人的申请后,内部产生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是被保险人是在接受疾病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由于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人身意外伤害险,并非是疾病死亡与医疗保险,因此,保险人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另一种意见是,尽管被保险人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死亡的,但由于迟发性的青霉素过敏对于医院和被保险人来说均属突然的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不能认为身体仅对某种物质过敏是次健康体。

因此,由于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可以比照中毒死亡处理,而不能认为是因疾病导致死亡。既然如此,排除了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的可能性,只能视为意外死亡。所以保险人应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案情分析首先,就“意外伤害”的定义而言,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结合本案,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医院按照医疗规程为其注射的青霉素药物,可以认定为“外来的”物质,即具有“外来的”因素;因皮试反应正常,被保险人于接受治疗两天后突发过敏反应,不仅被保险人自己难以预料,而且医院也是在被保险人发生过敏反应后才知道。

尽管医院方懂得人群中有人会发生青霉素过敏反应,但究竟何人发生、何时发生,尤其是首次使用青霉素药物,并产生迟发性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人,对于医院方来说也是个未知数。因此该事件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突然的”因素;被保险人去医院接受治疗的目的,是医治支气管的炎症,没有料到会因青霉素过敏反应导致身亡,显然被保险人具有“非本意”的因素。综合上述三个因素,被保险人的死亡完全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

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分析知意外险重要作用


伤害无处不在,所以买份保险给自己也是很重要的。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所以我们要有防患于未然的精神,这样才可以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的多姿多彩。我们要在深究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分析知道意外险重要作用的基础上让我们得到我们最想要的保障。所以我们要知道更多的关于伤害意外保险的知识,就让我们从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开始吧。

李某患高血压病已近20年时间,2004年8月他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同年12月的一天,李某突然死亡,医院出具的证明中注明死亡原因为脑溢血突发。李某的家人拿着保单和医院的各种收据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后大吵大闹,任凭保险公司怎么解释,突发脑溢血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但患者家属怎么都听不进去,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始终无法理解。

保险不是什么都能装的“筐”,并非投保了一种保险,无论发生了什么,保险公司都能赔。投保人投保了什么类型的保险,出险后就能得到什么样的理赔。这里,李某仅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条款所规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三个条件:意外伤害事故: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见的和由外来原因引起的。

李某虽然属于突发性死亡,但并不是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而是他本人的疾病所致,所以不属于意外险的责任范围。

6月28日,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就其承包的某路面整修工程,按工程造价方式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每人每次事故保险金额10万元;并附加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每人每次事故保险金额1万元。

保险期限为2006年6月29日至2007年6月28日,保险合同无受益人约定条款。

7月28日,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路面整修工程施工部人员某A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幸被一重型货车某B车辆碰撞而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期间发生抢救医疗费用4万多元。事故发生后,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某路面整修工程项目经理部与某A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该公司赔偿给死者某A家属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子女抚养费、误工费及家属生活补助费等共22万元,余下的交通事故赔偿款由公司方获得。根据交警责任认定书,某A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调解时,交通事故第三者某B车辆的驾驶人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费用的60%,即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支付12万多元。

交通事故调解结案后,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就其投保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向某保险公司索赔。某保险公司接到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的索赔通知书后,认为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保险责任都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但对索赔申请人身份、保险赔款适用原则、保险赔款金额多少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意见。经与客户多次协商,最后本案采用损失补偿原则,同意按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已赔偿给死者某A家属的22万元,减去某B车辆的驾驶人承担的12万元,以10万元向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进行赔付,并签订赔付协议书。

本案的正确处理应当是由死者某A的继承人或死者某A的继承人书面委托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向某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按照损失补偿原则和给付原则,将11万元赔款支付给死者某A的继承人。退一步而言,如果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投保的本意是希望公司成为受益人,就必须在投保时,取得被保险人同意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书面声明,并在投保单和保险单中约定;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仍然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和给付原则,进行保险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也越来越强。不少人都会给自己多增加一份保障,那就是买保险。

我们通过一些报纸看到一些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案例,正是因为这些真实的案例,才让人们明白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那么如何买意外伤害保险呢?现在除了去保险公司外,我们还可以登录平安保险商城,填写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选择自己要买的保险,就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而且网上注册成为平安保险的会员,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另外,平安保险商城的网页上也有不少意外伤害保险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意外伤害保险,给家人更全面的呵护。

个人意外伤害险如何选购及保额确定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根据这个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个人意外伤害险如何选购?保额如何确定?本文将为您介绍。

个人意外伤害险如何选购?

投保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合适的保额,“意外险是最便宜的险种,每年缴付200元就有10万元保额,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酌情增加保额。”在此基础上,再考虑购买重大疾病险,“对普通人来说,20万到3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在事业起步阶段给自己一个保障,也可以让家人安心。随着事业期的上升,再逐步增加保额和保障范围。”

在儿童意外险的实际理赔案中,少儿对意外或伤病的风险防御能力比成人要弱很多。所以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购买保险产品最好按照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婴幼儿重大疾病保险和教育储备金保险的顺序购买。在所有的保障中,意外保障应该作为首要的保障。根据当前的规定,10万元已是最高标准,也就是说,不管家长为孩子买了一份保险还是10份保险,不管是在同一家公司购买的,还是分成不同公司的几份产品,最多只能获得10万元的赔付。因此,家长为子女选购儿童意外险时,无需贪图高保额。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如何确定?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可根据年龄确定:

首先,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定。重庆保险专家说,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其次,成年人投保意外险需要高保障。“成年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且面临的意外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障额度应尽量高一些。”重庆保险专家说,对于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期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至150元之间,保额在100万元左右。

最后,老年人应投保意外医疗保险。重庆保险专家说,老年人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意外险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意外风险的规避,在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而且应尽量选择补贴额度高、不限制理赔次数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险推介

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未成年人意外身故赔付金限额为10万元,而大部分城市,最高上限是5万元。不过从去年开始,大多数城市的标准均统一为10万元,这使得市面上一批针对未成年人的少儿意外险应运而生,一定程度上为家长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如太平洋人寿推出的一款卡式意外险产品,烫伤、烧伤、跌落、气管异物等儿童常见意外的保险责任均涵盖在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最高赔付金额则为10万元。阳光人寿同样推出了一款针对3岁—70岁人群的意外险,其保障范围涵盖了意外伤残、意外身故、意外医疗及住院补贴,一年的费用大约在100元左右,折算到每天,花费不足1元钱。

意外伤害保险案例:意外伤害是否含意外致死


23岁的小李,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身亡。年迈的父母顿时陷入老年失子的悲痛中。小李生前投保意外保险的保险公司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办理了小李的意外身故理赔,给付小李父母50万元赔偿,让小李对父母的孝敬之心得到延续。

世上最伤痛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年轻的小李不幸早逝,留给父母无限的悲痛,小李虽然不在了,但他对父母的孝心与照顾却通过保险得以实现。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伤害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给付约定保险金的保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只对由于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事件造成的死亡、伤残进行赔付。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了解意外伤害保险,接下来,小编带大家看一个案例。

王小川(化名)是某中学初中学生。在学期间,保险公司通过王小川所在学校向全体学生销售了意外伤害保险等多个保险产品,王小川参保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2万元。然而,王小川因意外事故而身亡,其父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遇到了麻烦。

保险公司方面提出,王小川意外身故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所以拒绝赔付。但王小川的父亲认为,购买保险时,作为孩子的家长除收到保险单外,保险公司未履行任何告知和免责提示义务。此外,孩子身亡并非不可抗力造成,那么“意外伤害险”为什么不予理赔呢?王小川的父亲向仲裁委员会咨询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否成立。

案例解析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保险合同中仅在第一条约定了保险责任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致身体残疾是根据残疾等级承担保险责任,并未明确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身故的情形下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是否承担责任,保险人也未予说明或者做出特别解释。为此,双方发生争议。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根据上述规定,意外身故应当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

个人意外伤害险多少钱


在我们的生活中,意外风险无处不在,在我们漫长的人生中可能遭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既然意外是无法避免的,那我们就要想办法把意外发生后的损失降到最低,购买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那么,个人意外伤害险多少钱呢?

个人意外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不同公司的个人意外伤害险的价格有所不同,下面小编就来为您介绍几款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华泰个人人身意外综合保险

产品特色:

1、提供意外伤害保障、高额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航空意外伤残保障,保障全面实用。

2、提供家庭辅助金,在意外和残疾保障金之外给付额外关爱金。

3、五款计划,让您自由选择,保障最高274万,最低保费不足百元。

产品价格:

华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安盛卓越全意保个人意外保险计划

产品特色:

1、100%医疗费用赔付、不限医保范围。

2、保障计划灵活性、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投保。

3、投保手续简便、无需体检报告等繁琐证明。

4、优化交通工具意外保障,为长期出差的商务人士货自驾出游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5、承保恐怖分子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

产品价格:

安盛卓越全意保个人意外保险计划

泰康e顺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1、每天只需3毛多就能获得1年期的全面意外和医疗保障;

2、涵盖意外和医疗,意外最高50万保障;医疗保险金最高2万,100%赔付;住院津贴最高每天100元,每年给付18000元。

3、生活风险无处不在,一份意外安心舒心,让保险承担您的后顾之忧。

4、网上投保非常方便,随时随地购买,电子保单快速送达。

5、购物送积分,积分可以兑换电话卡等礼品,相当于打折省钱。

产品价格:

泰康e顺综合意外保障计划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怎么样?


意外伤害险作为一种商业保险项目,在现实之中并不鲜见,主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出国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近日,北京市针对老年人群体推出意外伤害险,填补了商业类保险对于高龄老人保险的空白,也为符合保险条件的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那么,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怎么样?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推行效果怎么样呢?本文将予以介绍。

北京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北京针对300余万在京生活或工作的老年人首推意外伤害险项目,参保的老年人在乘坐市域内交通工具、进入公共服务场所等发生意外伤害时,将获得最高20万元的赔付。该保险不限户籍,非京籍老人可自主参保。

老人作为弱势群体,其“老人所养”的范畴里,理应有“老人所保”的权利,使之获得更广泛更可靠的保障。更重要的是,作为由政府主导和推动的一项保障措施,具有惠民的善意,加上公共财政为弱势群体的兜底,北京首推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的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同时,在特殊群体获得更大利益保障的情况下,对于社会道德也将起着引导和保护的作用。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怎么样?一剂防讹良方

老年人的自我救济能力非常弱。在这种现实情境下,一些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很可能会出于不拖累家庭考量,而选择去讹人。讹人固然是不道德的行为,甚至可能会触犯法律,风险不可谓不大。可相比于发生意外后的巨大经济风险,讹人就可能变成一种自保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进行道德说教,不如去反思如何改良滋生人性之恶的社会土壤。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为老人定制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倘若每一个老人都能拥有这样一份意外伤害保障,免去他们的后顾之忧,不道德的讹人现象可能就要少很多。如果仅仅从道德层面去剖析老人摔倒我们扶不扶,这肯定是个无解之题。因此,不妨转变思路,把它当成一个社会问题,从制度层面求解。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仅是第一步,从长远来看,还应该完善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

相关链接:武汉191家养老中心购意外伤害险

老人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发生意外伤害怎么办?记者昨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为降低社区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从8月1日起,该市19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均购买了场地意外伤害保险。若老人在这些场所活动发生意外伤害,最高可获得保险公司2万元的赔偿金。

随着武汉市社区养老活动场所的迅速增加,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喜欢来到这些地方活动。“虽然这些场所每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并不多,但安全隐患还是普遍存在。”武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该负责人介绍,该保险项目针对武汉市年满60周岁的老人,适用于在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正常活动时发生的意外,每个场地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为50万元。其中,每人赔偿的限额为2万元,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赔偿3000元。全市享受此保险服务的老年人将达百万。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7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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