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本市户籍婴儿
二、办理条件
1、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婴儿出生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允许其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限由新生儿出生前一个月至办理补缴之月,补缴月数最多不超过五个月;(科普:缴补是什么?是宝宝出生三个月,购买医保就要补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报销宝宝出生时候在医院的费用。例如:你宝宝现在四个月大,现在买医保就不用再缴补任何费用了,因为已经错多了缴补的黄金时间,宝宝出生时候在医院的费用不作报销)
(2)村集体的新生儿:每月1日至25日受理;
(3)城镇居民的新生儿:每月1日至18日受理。
2、不予办理的情形:
(1)非本市户籍婴儿;
(2)出生后超过3个月未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三、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村集体)新生儿补缴
(1)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复印户号首页和新生儿所在页);
(2)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3)《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本市户籍(居民)新生儿补缴
(1)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户主存折正本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已入户的村集体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申请补缴
(1)村集体于每月25日前到所属辖区人社分局申办业务;
(2)人社分局进行资料审核;
(3)村集体于次月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2、已入户的城镇居民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申请补缴
(1)家庭户主于每月18日前到所属辖区人社分局申办业务(东区和石岐区户籍可到所属社区居委);
(2)人社分局进行资料审核;
五、网上办理流程
1、办事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网上办事”栏目。
2、办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从“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部门服务”中查找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
3、办事人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以后,点击服务事项名称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办”则进行申请。
4“在线申办”主要涵盖以下四个申报流程,依次是条件自检、表单提交、附件上传、完成申请。
条件自检:主要是申办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及自检办理该业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材料是否已符合。申办人需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避免由于条件不符或材料不齐等,导致该业务不能办理。
表单提交:主要是申办人填写所要申办业务的一些相关情况信息,以便业务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预审核。
上传附件:对于有要求需要上传附件的服务事项,申办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附件,以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完成申请: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业务流水号并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办人。
进度查询:申办人输入业务流水号可对申办业务进行进度查询。
六、部门审批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从9月1日起,凡具有哈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其生育的0-28天新生儿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内,履行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那么,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就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其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学生儿童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执行。
目前,由于新生儿疾病的诊治费用较高,而新生儿家长普遍年轻,缺乏资金储备,新生儿的健康成长需要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因此,新生儿医保实现“落地签”,哈市将于9月1日出台《关于将新生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突破新生儿出生首月的医保“真空期”状态。
新生儿不再受出生28天后才能参保的条件限制,具有哈市城镇户籍的居民,其生育的0-28天新生儿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内,由新生儿父母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及相关的准生证明材料到所在社区以新生儿之父或母的名义为新生儿申请参保登记,并履行缴费手续。0-28天内履行参保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其发生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学生儿童医疗保险的支付标准执行。
截止目前,各个省市对于0-28天的新生儿基本不提供医疗保险,而常常新生儿患病的几率非常高,此次哈尔滨对于新生儿首月的医保“真空期”进行的补充,对于新生儿以及新生儿父母来说,是一大喜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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