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申请资料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二)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能正常缴存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四)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建造住房的,工程进度须在二层以上;以期房作抵押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与办事处签订了住房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五)有办事处认可的担保方式;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夫妻双方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没有未解除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且个人信誉良好,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还款记录;
(八)夫妻双方在过去1年内均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九)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险一金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交的资料:
(一)基本资料:
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银行代发工资存折、个人信用报告(必要时提供住房情况证明);女方申请的,另需提供法定退休年龄证明;用房屋产权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产权证正本及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用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及担保人(出质人)夫妻双方(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二)专项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开发商的银行存款账号及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的税务票据和契税完税票证;
2.拆迁户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借款人与合法的拆迁单位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合同)、补交款票据、开发商或拆迁单位的银行存款账号;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双方同意贷款资金转入的银行存款账号,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票证(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契税完税票证及办事处认可的所购房屋评估报告,先行报批贷款金额);
4.建造住房的,提供借款人与承建方的建房协议(含建房造价预算)、承建方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号。其中在国有土地上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的,提供当地建造住房全部合法报建批准文件和借款人夫妻一方的当地农村户口簿;
5.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翻建、大修的房屋产权证、建设规划部门的翻建批文或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借款人与施工方的翻建、大修房协议(含翻建、大修房造价预算)、施工方或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号;
6.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票证、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书、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的证明及贷款余额凭证(或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还贷扣款账号(在非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商业性贷款,须提供提前还清贷款的银行凭证)。
同住一处的父母、未婚子女需分别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出具同住一处证明。
管理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
菏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及所一、借款人基本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菏泽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在中心开户并连续缴存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一年内无支取记录;
4.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等非正常状态的,中心不予贷款;启封后又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和影响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未付清购房款,已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7.已交纳首付款,且首付款符合以下要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首套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40%。;购买第二套房的,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60%;
8.申请人贷款额不足可追加一名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须是借款申请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满足借款人的基本条件,与借款人负有同等的还款义务。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基本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地的,要提供所在辖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原件;
3)借款人配偶不在本地缴纳公积金的,应提供收入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有曾用名的,还要出具曾用名信用报告;
5)借款申请人还款账户存折(卡);
6)有共同借款人的,共同借款人应提供与借款人属三代以内直系血亲证明,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信用报告;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所购住房资料
1)借款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的经菏泽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需资料
家住苏州园区的王女士最近为了女儿买房的事发了愁,年近退休,对公积金知之甚少,干看着女儿着急,帮不上忙。近年来,由于房价的居高不下,买房子使用公积金贷款成了很多年轻人的共同选择,那么您是否真的了解公积金贷款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帮王女士了解一下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吧。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指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计算;第二套住房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11年7月7日起执行的1-5年期年利率4.45%、月利率3.708333‰,6-30年期年利率4.90%、月利率4.083333‰。
苏州园区商业贷款买房后,缴纳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我在苏州园区用商业贷款买房后,想把公积金里面的一点小钱给提取出来。问: 1、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提取流程? 2、是不是只能去园区公积金总部办理提取业务,其他分部可不可以,如:胜浦这边的一个分部可不可以办理? 3、星期六、星期天可不可以办理?
1、提取公积金需准备:(1)《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H1一份;(2)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支付首期房款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4)买受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业务流程:申请人带齐材料至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中心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及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中心将信息录入系统,出具《购房一次性提取确认表》,申请人填写签字 ----------中心按申请人确认内容录入系统,开具付款凭证----------申请人凭材料至中心财务办理支出手续 2、一般情况公积金在总部交,只能在总部提取。 3、周六周日为双休,不上班。
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相关推荐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