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操作指南

2020-11-16
住房保险规划

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倾向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各个城市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都有所不同,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有哪些步骤需要了解?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一)贷款办理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办理手续的时间)。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办理场所: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受委托银行审批→中心审批→偿还贷款本息→提前还款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和提前还贷日期→受委托银行审批→中心审批→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还款申请表送至公积金中心留档。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不超过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填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原件)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提前条件:

a)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且还款时间满一年以上;

b)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c)申请人上次提前还款尚未审核完成,不能进行新的申请;

d)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办理场所: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三)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倍数、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最高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手楼:30年;二手楼:20年;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二)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

(三)收入证明、供楼账户;

(四)《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

(五)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亮点提炼:

贷款对象:贷款对象是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及签订互贷合作协议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贷款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职工为本市常住户口的,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职工为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

(三)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付款;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相关阅读

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看攻略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

“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公积金,东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东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公积金查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贷款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且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等;

(4)已交足不低于全部房价20%的首付款;所购住房必须为一年内且本地区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5)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人、所购房产权人必须一致;

(6)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险一金查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担保机构担保一式3份,自然人担保一式2份,以下资料复印件份数同申请表份数);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预付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的20%);

(5)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文件及身份证、职业收入等有关证明;

(6)夫妻共同还款协议书,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单及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7)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贷款人中,夫妻双方在东营市范围内跨县区工作的,另一方所在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出具公积金缴交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单身职工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超期和无户口簿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

准备贷款所需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偿还(一年期以内的借款实行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从贷款发生的次月起,经办银行按月从借款人个人还款账户中扣划)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规定

(1)贷款最高限额由以下几个因素计算确定:

A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暂定每户10万元;

B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月公积金缴存额×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借款人配偶月公积金缴存额×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

在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上述规定按照孰小的原则及借款人情况确定实际的贷款额度。

(2)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暂定为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限。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现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的,年利率4.14%,5年以上的,年利率4.5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条件

(1)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冻结;已办理冻结手续的公积金开户人不得再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2)用个人信誉提供担保的自然人,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收入稳定,其在签订担保合同的同时,将个人公积金予以质押,办理冻结手续;

(3)由具有担保资格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供全程担保;

(4)用自有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必须提供第二居所承诺书等证明。

根据借款人借款金额和还款能力确定采取上述担保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担保措施,以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安全。借款人不按要求提供担保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贷款操作指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为大家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地公积金贷款服务,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在网上操作,这里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一个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贷款操作指南。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选择进入“贷款业务”。

如首次进入,需阅读《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

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时,可自行选择先申报贷款信息,后预约办理,或者先预约办理,后申报贷款信息。

(一)先申报贷款信息,后预约办理。

第一步:点击进入“贷款信息申报”,输入贷款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其中带“*”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须继续预约。点击打印,可打印信息申报回单。

第二步: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预约原因、地区、具体办理机构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机构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时间后,点击“提交”。输入验证码后,再点击提交,系统提示预约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成功后,申报信息不可修改。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显示预约列表。点击“打印”可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不打印预约回单,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先预约办理,后申报贷款信息。

第一步: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预约原因、地区、具体办理机构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机构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时间后,点击“提交”。输入验证码后,再点击提交,预约完成,系统自动转入信息申报页面,须继续进行贷款信息申报,否则预约将失效。

第二步:系统进入信息申报页面后,输入贷款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其中带“*”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信息不可修改。

额度试算

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可点击进入“额度试算”进行贷款额度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贷款申请依据)。贷款额度计算对象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

审批进度查询

职工已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可点击进入“审批进度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申请的审批进度。

账户信息查询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进入“账户信息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申请的详细信息。

还款明细查询

职工已有还款记录,可点击进入“还款明细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还款明细。

逾期明细查询

职工贷款逾期未还,可点击进入“逾期明细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应还未还的贷款明细。

还款计划查询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还款计划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还款计划。

提前还款试算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提前还款试算”,输入还款金额,试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期及以后各期的月还本金、月还利息和月还合计。

贷款计算器

职工在还款期间可点击进入“贷款计算器”进行还款金额的试算。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内的贷款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6.申报预约成功后,信息不可修改。如需修改,请于贷款申请当日到预约办理机构修改。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的网上贷款操作指南,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快速办理通道


前段时间看到一篇关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难的文章,有的人申请不符合条件,有的是因为办理时间长,最后放弃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实在广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这么难办。只要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处办理手续的时间)就能批下来了。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办理攻略

一、办理条件: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处办理手续的时间)。

二、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

银行初审;

中心审批;

签借款合同办理保险;

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规模初审;

中心规模审批;

发放贷款。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办理之前最好先打电话咨询相应银行的办理窗口,以免少带资料,各银行网点信息里有电话号码)

四、办理场所:

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交通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网点电话地址。

新闻链接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取消行政审批

广州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通报了广州市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此次改革,广州市决定取消行政审批60项、备案19项。

据了解,市政府此次决定取消了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迁移古树名木等79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调整行政审批159项、备案36项。

“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够自我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行政审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坚决转移给社会组织,并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凡是下级政府能够实施的事项,坚决下放给下级政府,充分发挥基层就近管理的作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广州市各部门要将市政府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公积金贷款行政审批到底取消否?两部门说法“掐架”

此前,广州市法制办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法相互矛盾。广州市法制办向媒体发布通稿: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行政审批,并称“以此说法为准”。

此前公积金中心称审批程序不变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决定》,根据《决定》,广州将取消16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权”。不过消息见报当天,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主页上挂出的《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问题的说明》表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审批权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赋予的,不因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而改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和审批程序不变。

以后公积金贷款直接向银行申请

次日傍晚,市法制办以市审改办名义发布通稿,仍坚持此前说法,称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行政审批。通稿称,今后,广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行政审批,职工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由金融机构按商业贷款流程办理。“此事我们已和市公积金中心沟通过了,以此说法为准”,市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说。

公积金贷款行政审批取消意味着什么?“对普通市民来说,办公积金贷款不用再跑公积金中心是确定无疑的”,该负责人解释,公积金部门可以通过管理或与金融等机构信息共享方式来内部调整,但不能再让公众提申请并自行举证,这也是行政审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所在。取消公积金贷款行政审批后,通过商业贷款模式来实现,这样市民以前需要交两次材料(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商业贷款),走两个流程,等候两个时限,以后就只用交一次材料,等候一个时限。且办结时限适用商业贷款时限,若超时了市民还可以告金融机构。

这项规定何时实施?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令行禁止”原则,待《决定》正式印发后即可实施。

住房公积金,驻马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消费贷款。

一、贷款对象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8个月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含县区)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已获得当地有权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书;

5、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证明;所购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的,须从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

6、已支付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且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不低于20%),或提供不低于50%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有资金证明;

7、同意用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现房抵押、期房抵押、公务员保证或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质押等);

8、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房产提供的备案资料证明;

9、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期房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证明;

10、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贷款6个月以上且目前征信信息良好,无恶意不良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1、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超过6个月或未婚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本(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其它有效工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单位出具的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书或不超过一年的房屋所有权证;

6、有权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

7、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说明;

8、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贷款期限

(一)抵押、质押贷款

1、购买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正常退休年龄顺延5年;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二)保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五、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市(含区)最高35万,各县最高30万元,不超过总房款的70%,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基础核定。

1、购买二手房或所购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60%;

2、首次公积金贷款且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80%;;

3、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建房预算资金的50%;

5、采用公务员保证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15万元;

6、采用公积金余额质押、大额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的,质押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

六、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的利率情况如下: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

贷款期限5年(不含5年)以上,年利率4.5%

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现行利率的1.1倍。

七、贷款程序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贷款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借款人送交资料,审批后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办理抵(质)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4、办妥手续后,管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

八、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均等额还款法分期还款。需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咨询后办理。

住房公积金转移,自贡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操作指南


自贡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操作指南

一、单位经办人办理类型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入“辞职、辞退人员专户”:

1.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复印;

3.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到本市其他单位:

1、提供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职工另入职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三)职工在本市单位内调动:

1.提供调动的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四)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外市就业的:

1.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接收函(或缴存证明);

2.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外市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

4.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五)职工调动到市外:

1.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接收函(或缴存证明);

2.调动的相关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加盖公章的《自贡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职工本人办理类型

“辞职、辞退人员专户”缴存人再就业,且所在单位已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由职工本人办理。

(一)提供《自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手册》;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若所在单位在市外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转移接收函(或缴存证明);

三、市外公积金转入自贡市公积金中心

(一)需职工已在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建立公积金账户;

(二)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出具转移接收函(可由单位经办人办理或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本中心办理);

(三)其他相关手续请咨询外市公积金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为市民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指南

1.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按照《数字证书用户使用手册——公积金用户》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2.使用数字证书,登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进入页面右侧“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插入智能密码钥匙(USBKey),选择“认证用户登录”,系统自动显示单位登记号、资金来源,输入密码(密码卡上的密码或用户自己修改后的密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确认】。

(1)个人开户(仅用于新开户单位首次人员增加)

操作流程:点击【账户管理】→选择【个人开户】→点击【增加】(如图1)→进入个人开户信息页面,录入单位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申报确认】

(2)汇缴管理(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只做增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只做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既增员又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注意事项:

①每个月【申报确认】只能做一次。

②如果单位人员变化频繁或无法确定,用户可以先把增减员信息录入并保存在网上业务系统上(点击【保存并退出】),确认月度内再无人员变化后,再点击【申报确认】。

(2)汇缴管理(增员、减员)操作流程:

只做增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只做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

既增员又减员:点击【汇缴管理】,根据单位实际汇缴形式选择“汇缴方式”→点击【变更处理】→点击【增加】→录入要增加的人员信息→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增加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增加人员)→点击【减少】→输入要减少的人员编号并【回车】→点击【保存并继续增加】(若需继续减少人员)或点击【保存并退出】(若无需继续减少人员)→点击【校验变更】→点击【返回】→点击【申报确认】注意事项:

①每个月【申报确认】只能做一次。

②如果单位人员变化频繁或无法确定,用户可以先把增减员信息录入并保存在网上业务系统上(点击【保存并退出】),确认月度内再无人员变化后,再点击【申报确认】。

(4)跨年清册

操作流程:点击【跨年清册】→选择【跨年清册申请】→核对单位人员基本信息。如果要修改个人跨年清册信息,在跨年清册页面中,单击一条记录后,点击【修改】按钮,或者双击一条记录进入个人跨年清册修改界面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点击【申报确认】注意事项:

单位在完成6月份的汇缴后(若没有完成公积金6月份的汇缴业务,则不能进行基数调整),如果是托收单位,必须在公积金系统显示6月份托收成功后,方能做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5)查询

业务流水查询操作流程:点击【查询】→选择【流水查询】→点击页面中间的【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网上申报记录,选择需要查询的信息项查看业务状态等→如需做变更双击选中的信息项,系统将自动跳转到该操作页面,点击【取消确认】后进行修改或者删除(只限业务状态是“已提交”或“已审批(不同意)”)。

个人信息查询操作流程:

方法一:点击【查询】→选择【个人信息查询】→查找需要查看的人员信息。

方法二:点击【查询】→选择【个人信息查询】→选择【过滤条件】→录入相关过滤条件→【回车】

3.常见问题解答

(1)业务提交后,查询结果是“已审批(不同意)”如何解决?

答:在“流水查询”中,双击“已审批(不同意)”业务记录,点击【取消确认】按钮,再重新申报。(2)减员或补缴业务时,无法调出员工个人信息,如何解决?答:在“个人编号”项录入员工编号并回车,可调出员工个人信息。(3)业务提交后,如何查询审批结果?

答:选择查询模块,点击【流水查询】,点击界面中间【查询】按钮。(4)系统提示“该单位不是开户状态”,如何解决?

答:在【汇缴管理】中做增减员操作,详情参照第二页“汇缴管理”

以上是有关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操作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查询。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7079.html

上一篇: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介绍

下一篇:上海社保卡使用流程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