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审批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发现个别套贷现象。为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操作,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过程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由所在单位先补缴全部职工的欠缴款后,方可申请贷款。
(一)截止申请日,欠缴一年以内的补齐全部欠缴款;
(二)截止申请日,欠缴一年以上的先补缴不少于一年的欠缴款,同时列出不足部分补缴计划,由公积金中心归集管理部门监督补缴;
二、补缴欠缴款后,单位正常汇缴延续三个月,公积金中心履行放款手续。
三、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所在单位发生非正常停缴情况,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收回剩余贷款本息。
四、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市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应由所在单位先将全部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为不低于上一年度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并补缴当年全部少缴款项后,方可申请贷款。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正常缴存延续三个月,公积金中心履行放款手续。
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收入证明必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匹配。
六、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及配偶提供收入证明应由所在单位加盖行政公章或人事劳资部门公章。
近来,我国多城市都先后收紧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这让很多欲购房者乱了阵脚,很多人关心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走势,有人疑问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此,小编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些事。
多个城市先后出台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被市场解读为调控加码前奏。业内人士预测,更多部委和省份将出台细化的楼市调控措施。
在公积金政策收紧的影响下,一些购房者被迫放弃买房计划。更有一些购买二套房或者三套房的直接被排除在公积金贷款大门之外。
“无论是否有意,这轮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加大了公积金购房的难度,抑制了一部分购房需求,特别是购房能力勉强合格的刚需和对公积金有较大依赖的改善性需求。”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房地产市场处于敏感期,调整公积金政策正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
业内称为调控加码前奏
与去年下半年全国多地松绑公积金政策相比,不少房地产企业从趋紧的公积金政策中嗅出了调控加码的“火药味”,认为这是“国五条”在地方的细化政策之一。
不过,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副总监李国政却认为,地方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更多是出于放贷额度、资金安全等方面的考虑,部分地区提高公积金门槛、下调贷款额度与楼市政策收紧并无直接关系。
仍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明显回暖,如果新出台的“国五条”未能遏制房价上涨势头,不排除更多的地方紧跟细化调控,公积金、首付款等信贷政策或是方向。
住房公积金贷款该如何办理,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新购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在领取产权证后的六个月内办理。具体材料如下:产权证、契证、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产权情况证明(带身份证到我管理机构领取联系单后,到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开具)。
新购期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区范围内建设中(楼幢已结顶或已竣工验收)的楼盘,要求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业务的,开发单位需统一向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的申请,经审核,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书》后,方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业务。若已签订协议书,请带房屋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合同、购房收据、身份证、结婚证、产权情况证明(带身份证到我管理机构领取联系单后,到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流程实行全程代理制,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即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康正评估、代办机构在城区各管理部设点现场办公。
个人不需到其他地点办理担保、评估等有关贷款手续,节约了中间环节的时间。新流程规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各阶段的材料清单,统一了个人贷款审批环节中需要的贷款材料,将借款合同由原来手工填写的方式,改变为可以通过计算机直接打印的方式。新流程明确规定各步骤工作时间和传递时间等环节,确保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办理工作。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1年);未按规定逐月缴存公积金连续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具备贷款条件;
(二)职工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且单位未有缴存不良记录,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三)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原房以及自建房;
(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有合法的购房合同和首期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30%的自筹资金;
(六)新交易的二手房屋,以契税发票为准6个月以内可申请贷款;超过6个月,不提供贷款。
(七)持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以契税发票为准二年以内可申请装修贷款,超过二年不提供贷款。
(八)自建房一年内可申请贷款,超过一年不提供贷款;
(九)职工支取公积金后,须连续缴存一年以上,一年内不具备贷款资格。
如何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借款人向本人缴交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领取并按要求填写《阜阳市城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二、“中心”自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决定,并通知借款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应当对“中心”审定借款人的资料等进行复核,有疑议的,应及时通知“中心”复审;无疑议的,银行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后发放贷款。
三、抵押合同生效后,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时间,以转帐方式将借款人所借资金和自营性贷款资金一并划转到售房单位的帐户;购买二手房、装修贷款和一次付清房款的,经“中心”同意,受委托银行可以用其他方式支付贷款资金。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
(二)户口本;
(三)婚姻证明,除结婚证外的各种情况均需个人承诺且单位出据相关证明;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还能力的证明(个体经营者提供工营业执照及最近三个月税单);
(五)单位代发工资账户及开户行。
(六)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购预售住房,需预售房单位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发票和过户手续;拆迁还原房提供拆迁合同、还原合同及拆迁还原安置结算单;自建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
(七)开发商开户行及账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年龄、资信、申请贷款年限,以及担保因素和实际偿还能力确定,一般有以下限制条件: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可上浮最高至40万元。
二、贷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三、除以上条件外,还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房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70%;
(二)二手房以契税发票为准,不得超过计税金额的70%;
(三)拆迁还原房被拆房屋作为首付款,所贷金额不得超过总房价的70%;
(四)自建房不超过市场价值的50%;
(五)房屋装修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但同时不得超过15万元的最高额度;
四、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贷款时接近退休年龄,贷款期限最多可以在其所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再延长五年,患有重大疾病或在高危岗位上工作的除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购买第2套住房首付50%)
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贷款种类
1、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二手房等普通商品房。
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4.00%(月利率为3.33‰),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4.50%(月利率为3.75‰),二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公积金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248号华清园(三阳路轻轨旁)。内设7个职能处室,即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加挂贷款业务服务部),会计核算处、审计保全处、信息技术处、综合处(加挂政策法规处)、监察室;下设4个分中心,即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东湖分中心。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用于购买自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二、主要贷款类型(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借款人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7
12<缴存时间≤24(月) 1
24<缴存时间≤36(月) 1.2
36<缴存时间≤60(月) 1.5
缴存时间>60(月) 2
注意:① 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按月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且缴存账户状态正常;
② 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③ 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④ 50万元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须在初审前报送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审会审议,申请人除满足武汉市个人贷款政策规定条件外,还须具备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4月以上,且申请人及配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达到2.5万元以上的补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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