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指南

2020-11-16
住房保险规划

很多市民都会遇到公积金转移的问题,那你了解公积金转移条件和手续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下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办理事项说明

已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申请由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申请材料

1.专办员办理入账手续的:

(1)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本人办理入账手续的:

(1)职工本人签名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无加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章的,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无原件的,须提供加盖转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

1.由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留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建议首次持一式两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办理本业务时职工须在本市已开立有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不能为销户状态。

3.职工到异地办理账户转移时,请注意转出资金的收款单位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提醒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务必将职工在深圳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号和姓名填入汇款单备注栏中。

4.职工本人办理的,申请表无须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5.请专办员和职工仔细核对职工个人账户的手机号码,号码有误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自助修改,在职工收到我中心发出的异地汇款到账短信后可办理异地转入入账手续。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转移指南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相关知识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封存是指单位停止为职工汇缴公积金,那你了解更多有关住房公积金封存的信息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事项说明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中止工资关系而暂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停薪留职),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职工的个人账户由正常状态变为暂停汇缴状态。

办理地点

网上办事大厅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方式一:网上办结;方式二:网上申报,柜台办结;方式三: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备注

未生效的个人账户不能办理封存业务,符合条件的可办理集中封存业务。

相关链接

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与启封的热点问题解答1.公积金“封存”的概念

发布内容:“封存”是什么意思?户籍不在深圳,但我没有办理深圳保险,是否可以全额(个人交的和公司交的部分)取出?

回复内容:封存是指单位停止为职工汇缴公积金。

在深圳没有缴纳社保的职工,离职时可凭离职证明代替社保转移参保凭证,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提取的金额为职工公积金账户本息金额。

2.住房公积金怎么封存

发布内容:我在原来的公司已离职3个月的公积金还没封存,请问封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啊,要本人去办吗?

回复内容:职工离职后,专办员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公积金业务--封存--个人账户封存中可直接为离职员工办结个人账户封存。若单位没有数字证书,专办员可在网上申报预约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携带下列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清册》一份,盖单位公章;(2)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及公积金联名卡。

3.公积金封存了如何启封?

发布内容:由于离职,原深圳单位缴存的公积金卡封存了,现想启封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职工入职新单位,新单位专办员会为您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手续,新基数确认后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转存如何办理

发布内容:公积金如果停缴了会不会无效的,如果到了新单位上班,可以把公积金转出到新单位那里续缴吗?还是重新计算?

回复内容:职工离职后单位专办员会为职工做个人账户封存,原单位停止为离职职工汇缴公积金。职工入职新单位后,新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市内转移(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从原单位转至新单位,含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启封以及缴存基数调整,基数调整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5.启封后不能调整缴费工资

发布内容:以前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在启封时可以输入新的缴费工资。但是我今天办理一个员工启封时,没有输工资的一栏,只有个人账号及姓名两栏。请问:现在是不是转入的员工都不能更改缴费工资了?

回复内容:专办员为职工办理转移、启封后可在缴存额调整-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调整缴存基数。一个职工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仅可调整一次缴存基数。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封存办理的相关信息,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内蒙古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指南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指南

一、同城同中心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同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调动职工提交调动证明材料、身份证件。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调入单位新账户。

相关链接: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查询

二、同城不同中心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同城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调动手续、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提交调动职工调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证明。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通过转账形式,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账户。

三、异地转移(职工调入调出单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下的转移)

1、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调动手续、身份证件、户口迁移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提交调动职工调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设证明、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称、开户银行以及账号)。

2、填写表格:

职工调出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审核无误的,办理转移手续,通过汇款形式,将调动职工原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新账户。

四、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暂存户封存情况下的转移)

1、封存条件:

职工下岗且单位不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买断、离辞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法办理正常转移手续的。

2、提交材料:

(1)、提交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的合同或离、辞职公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的,须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予以证实。

(2)、提交封存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封存职工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3、填写表格:

职工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提交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和职工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办理封存手续,将封存职工原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户新开设的账户,并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手册》。

《住房公积金手册》由封存职工本人保管,用于职工办理启封、提取、结息、销户等业务。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指南


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贷款的,可申请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后按月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下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指南。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9.委托配偶或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按月还贷提取的办理指南,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网上操作指南


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5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将上线试运行。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的相关信息。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

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相关链接

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

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

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有关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网上操作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查询。

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贷款操作指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官网为大家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地公积金贷款服务,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在网上操作,这里小编给大家总结了一个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贷款操作指南。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二、选择进入“贷款业务”。

如首次进入,需阅读《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

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时,可自行选择先申报贷款信息,后预约办理,或者先预约办理,后申报贷款信息。

(一)先申报贷款信息,后预约办理。

第一步:点击进入“贷款信息申报”,输入贷款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其中带“*”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须继续预约。点击打印,可打印信息申报回单。

第二步: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预约原因、地区、具体办理机构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机构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时间后,点击“提交”。输入验证码后,再点击提交,系统提示预约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预约成功后,申报信息不可修改。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显示预约列表。点击“打印”可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不打印预约回单,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号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

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

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

先预约办理,后申报贷款信息。

第一步: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预约原因、地区、具体办理机构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机构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

选择预约时间后,点击“提交”。输入验证码后,再点击提交,预约完成,系统自动转入信息申报页面,须继续进行贷款信息申报,否则预约将失效。

第二步:系统进入信息申报页面后,输入贷款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其中带“*”号的项目必须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申报成功,信息不可修改。

额度试算

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可点击进入“额度试算”进行贷款额度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贷款申请依据)。贷款额度计算对象为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

审批进度查询

职工已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可点击进入“审批进度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申请的审批进度。

账户信息查询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进入“账户信息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申请的详细信息。

还款明细查询

职工已有还款记录,可点击进入“还款明细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还款明细。

逾期明细查询

职工贷款逾期未还,可点击进入“逾期明细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应还未还的贷款明细。

还款计划查询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还款计划查询”,查询该笔贷款的还款计划。

提前还款试算

贷款发放后,可点击“提前还款试算”,输入还款金额,试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期及以后各期的月还本金、月还利息和月还合计。

贷款计算器

职工在还款期间可点击进入“贷款计算器”进行还款金额的试算。

温馨提示:

1.预约成功后,请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

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内的贷款业务。

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

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

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贷款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16: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6.申报预约成功后,信息不可修改。如需修改,请于贷款申请当日到预约办理机构修改。

以上是深圳住房公积金官网的网上贷款操作指南,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题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无锡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一)、职工调出单位填写《无锡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后到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在无锡市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应到转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二)、职工批量转入同一单位的,单位可以填写一份《转移通知书》,但须提供记录有每个职工姓名、公积金代码的转移职工清单,经调入单位确认后到中心办理批量转移手续。

(三)、单位因经营场所发生变更,需要改变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应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营场所变更证明,经中心同意后,单位才能按中心提供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新代码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

单位在无锡市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跨区域变更经营场所的,单位应向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单位公积金帐户转移申请,经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后,单位方可在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住房公积金。

期限:当场办理

住房公积金,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转移须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办理在管理中心开户的两个单位之间转移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办理本地转往外地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外地转往本市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重新就业的,职工应当自被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及区县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并到服务网点办理转入手续:

(一)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录用证明文件;

(二)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三)职工身份证。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70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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