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市鼓励各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即日起,我市134万流动人口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20万元的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根据我市刚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市将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根据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可达到75%以上。
参保人员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肝移植手术费用和术后抗排异药物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给付标准参照肾移植给付标准执行。流动就业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疾病住院的,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我市还将以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流动人口就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还将拓宽对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渠道,向社区(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市场延伸,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本月起,我市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纳入住院医疗保险,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为方便参保,少儿和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保可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市社保局昨天吁请全市学校、社区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要在此时间前做好申报工作,市社保局将于10-11月托收住院医保费。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大(中)专院校(下简称学校)必须在9月20日至10月30日,将在校学生名单通过市社保局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参保人信息上传;学校上传成功后,新参保学生或少儿家长方可在市社保局网站自行补录详细资料并打印出参保登记表。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如要参加住院医保,申请参保的少儿或监护人可登录网站中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一、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首次参保”,输入参保人的信息,并打印出《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少儿家庭可填写《登记表》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申请。该负责人提醒,对于未满18周岁不在园(校)的深户少儿,市社保局将于9月份开始托收住院医疗保险费。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保后,将增加普通门诊待遇,但按住院医保规定,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选定医疗机构也可网上申报,但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具体申报办法为:
未满14周岁的少儿,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院(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绑定医疗点;已满14周岁的少儿,可以通过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已满18周岁不在园(校)的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市社保局本月将统一为其停保。为了不影响这部分人的待遇享受,深户人员可到市社保局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成人参保手续。
市民可登录社保局网站或拨打电话,查询少儿和大学生参加住院医保的具体操作办法及缴费标准。
我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几年来,230万农民报销医药费6300多万元,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90%从中受益。
据了解,我市农村约有50%以上农民生病不住院,其中家庭贫困原因占了82%,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就是为了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在我市渝北区、黔江区、江津市、铜梁县、巫溪县、忠县、荣昌县展开,一个农民每年只需交纳10元钱,加上财政补助的20元建立起合作医疗基金,他们看病后就可从基金中报销医疗费用。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起,我市将再新增万州、涪陵、长寿、巴南、梁平、璧山、奉节、武隆、石柱9个区县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个人缴纳金额标准不变,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在原数额上增加15元。
此外,明年对参加农民的门诊、住院等医疗补偿比例都有一定程度提高,初定的住院费用补偿金额变为9000~12000元,各试点区县可根据自身实际作小范围(10%~15%)调整。
参保对象
1、深户:未满18周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论是否属中小学和托儿机构在册、是否在本市定居均可参保;
2、非深户:未满18周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须属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在册并与父母在本市居住,当且时父母任一方参加社保并满一年以上。
保障范围
1、住院2、大病门诊
住院保障指,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大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七类)
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保费: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少儿家庭缴纳75元,财政补助75元。
报销标准
住院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300元,市内二级医院400元,市内三级医院500元,市外医院600元。
大病门诊费用,不实行起付线制度。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5000元以下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0%;5000-10000元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90%。
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4年以上的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办理时间:
每年9月。
在统一办理期限(9月份)之后办理的,除特殊原因外,需自申办之日起度过三个月的等待期,比如12月份来办理,那么1-3月是等待期,4月1日缴费,从4月1日开始计算。
办理地点:
1、深圳市在校学生、幼儿园孩子:由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2、深圳户籍的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市社保机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社区居委会可以代办参保和缴费手续。
3、深圳户籍低保家庭少儿由市民政局统一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办理参保时应提供参保人户口簿以及《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少儿医保需提供的资料:
1、参保少儿的出生证、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复印件(验原件)
2、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存折复印件(验原件)
3、参保少儿须提供深圳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数码照回执,并签上名及少儿身份证号(0---3岁儿童不用提供)。
办理少儿医保特别提示:
1、新生儿(深户)须在出生后两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方可以从出生之月起享受少儿医保待遇,否则须有3个月等待期,即自申请后第4个月才能享受少儿医保待遇。
2、0---3岁幼儿参保不需要提供数码照回执,但必须提供出生证号,并尽快提供身份证号录入后,少儿医疗保险证才能使用。
3、没有在规定的每年9月和新生儿出生后两个月内办理参保的,需从申报参保的当月起3个月后,从第四个月起托收少人医保费,托收当月起可享受待遇(学校申请除外)
4、少儿及监护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复印件。
少儿医保保障缺口
1、意外身故及意外伤残部分;
2、意外医疗门诊部分;
3、疾病身故部分;
4、住院费用起付线下部分(300-600元);
5、住院费用封顶线以内个人自付部分(10-20%);
6、超出社保封顶线以上个人自付部分(尤其是连续投保年限在2年内的参保人)。
少儿医保的其它限制
1、除新生儿外,其余人员须在每年9月统一办理;
2、非深户且父母当时没有参加社保或参保时间不足一年以上的儿童无法购买;
3、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儿童无法购买;
4、除市外探亲、度假时急病外,其余时间住院医疗仅限深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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