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成立

2020-11-11
中国保险基础知识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今天在北京宣布成立。该研究会是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社会团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

据介绍,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的宗旨是,围绕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其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开展学术研究,聚贤、纳言、立说、献策,为推动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让更多的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王东进被推选为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成立大会上指出,医疗保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亿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成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是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医疗保险工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他希望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团结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构建学术研究的平台,为政府部门决策建言献策,共同推进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

延伸阅读

中国医疗保险网热点话题解答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好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健康是人们永远不变的话题。意外事故的莫测让人措手不及。健康隐患更是不容忽视。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生活,深入了解医疗保险,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中国医疗保险网来解答医疗保险的焦点问题。

中国医疗保险网 医疗保险职能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中国医疗保险网

《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社官方网站(以下简称《中国医疗保险》网)的创立始于2008年10月,起初网站与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合并在一个站内,直至2010年,网站共经历2次改版,现已成为具有独立域名且下设四大分站的综合性 网站,这四大分站分别是:《中国医疗保险》网、医保百科、医保之家、医保问答(医保查询正在建设中)。在网刊联动思想指引下,《中国医疗保险》杂志的官方网站已越来越独立的走出自己的特色道路。定位中国医疗保险最强音的“杂志官方网站”已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认可,先后有36家网站与之建立了友情链接,范围覆盖各省人社厅、各地市医保行政及经办机构、地市政府网站、以及卫生医药网站。在21世纪信息化的大潮中,中国医疗保险网站建设得到了各省人社厅和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关注,其发展速度也十分惊人。文章更新已达3000篇,各栏目投稿率均超过同类网站水平。由于方便人民的宗旨---网站医保问答等栏目的设立更多的解决人们的实际问题,杂志网站已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关注,在医保民生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面向对象

《中国医疗保险》自创办以来主要面向的对象有:中央及各地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和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药店、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相关商业保险公司等单位。她汇集了各地社保、医保的行政和经办机构信息,现已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与事业发展的窗口,也是图书馆、资料室的必备刊物。

中国医疗保险网热点话题 有效缓群众看病难的措施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在本刊第三期撰文

提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的措施

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引导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对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人员、设备等卫生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制定公立医院设置与发展规划,明确公立医院种类、数量、规模和布局。采取新建、改扩建、迁建、整合、转型等方式,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重点加强农村、城市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薄弱区域和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

继续推进惠民政策,方便患者就医。开展便民门诊,采用购买服务和执业医师多点执业等政策,实施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等多种形式,有效方便患者特别是在职患者就医,分流病人,同时通过鼓励和支持医务人员在基层执业,促进病人下沉。加大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志愿者医院服务、便民门诊等便民惠民措施力度,在全国推广优化医疗服务先进经验。继续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改变患者就医习惯,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如何缴纳


参加医疗保险的人们,很多人不清楚医疗保险费用该什么时候缴纳,对此,小编总结下来,希望可以帮到需要的朋友,另外年底到了,小编提醒大家,要按时对自己的保险进行体检,及时解决自身保险存在的问题。

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有很多人都是不清楚不了解的,所以对于这种规定是因为缴纳社保的职工们对于相关政策的不了解,所以也使得自身的医疗保险相关缴纳有了盲点。

关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人员的相关缴费年限是有不同的。

用人单位职工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及时了解国家的新政策,因为这些政策的实施是对人民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学习了政策之后就能有的放矢。对相关方面和人生目标都有一个合理的规划与安排。

需要提醒的是,若错过了缴费时间,以后参(续)保缴费的,将从医保待遇期计算之日起实行3个月免责期,免责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缴费标准有所不同。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6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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