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买“三高”险需谨慎

2020-11-10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2009年6月法航客机失事后,国内某保险公司宣布一位遇难客户获得960万元巨额赔付,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这款名为“畅享人生”的险种,便是典型的高端险,其对于“身故保险金”赔付的描述为“18周岁以上成年人在保单生效1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可获10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因非航空意外伤害在180日内身故或全残,可获20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因航空意外在180日内身故或全残,可获40倍基本保额保险保障。”

实际上,早在1999年,友邦保险与平安人寿就推出专为富裕人士度身定做的高额寿险保障计划;2005年、2006年,太平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也先后推出针对富裕群体的“高端险”,其主要形式是定期寿险与两全险,保额少的在50万元,高的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甚至少数产品提出“保额不设上限”。

除了高端寿险,高端医疗险也是一些保险公司主打的“高端险”。如太平人寿的“金盾团体医疗保险2009”、中英人寿的“尊荣岁月国际医疗保障计划”等,保障额度均大幅提高,以满足高端人士的需求。M.bx010.coM

相比普通的商业健康险,高端医疗险进一步放宽对特需医疗、自由选择医院、自费药报销这三个环节的限制,使被保险人就医保障更充足,不受社保范围限制。以“金盾2009”为例,其涵盖门诊、住院、生育、牙科、体检等绝大部分的日常医疗需要,保障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医疗费用基本上都能得到报销。

不过,需要提醒投保人的是,对大部分人来说,保额并非越高越好。有些人选择保额为200万元至300万元的高端险,甚至某地曾出现投保4000万元保额的情况。尽管保额越高,保障越大,但投保时切勿攀比,关键还是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而不是盲目选择高保额险种。毕竟保额越高,所需支付的保费也越多,经济负担越重。

相关推荐

保险知识,投保后退保需谨慎


退保时将因投保险种不同而损失迥异,因此建议投保人在投保时认真考量,投保后谨慎选择退保。

退保能损失多少钱?

保险不像银行储蓄一样,具有“保本”的概念,保险是用来规避风险,具有“助人”与“自助”的功能,因此,投保人就必须承担因退保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退保时,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专家指出。所谓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

一般而言,大多数的人寿保险合同都有保单现金价值,而消费型保险并没有现金价值,如意外险、一年期健康险等。那么,究竟人寿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呢?阳光保险金融风险管理师赵宇平与北京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两全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较小

两全保险为储蓄性强、保障性弱的保险产品。赵宇平表示,退保时损失大小因险种而异。通常情况下,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退保时损失相对较小。例如,一款5年期两全保险,投保时趸缴保费1万元,如果被保险人5年内身故,将赔付10850元,如果第5年仍健在,将返还10850元。

上述5年期两全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150元,第2年退保即可赚45元。赵宇平告诉记者,这一类保险并没有想象中损失那么大,因为保额较低、风险成本较小,保险公司前期扣除费用较少。

重疾返还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过半

重疾返还保险为储蓄性与保障性均强的保险产品。“与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产品相比,保障型产品退保损失将会大很多。”赵宇平解释,保障型保险多为期缴产品,前期发生的费用较多,且保险金额较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应增大,支付的风险成本会很高。

例如,一款重疾返还保险,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8年,保障期间16年,保额为24万元。如果被保险人在16年内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赔付24万元,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返还9.28万元。这一款16年期重疾返还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4602元,一直到第12年退保仍损失本金962元,只有从第13年起退保所得才能多于本金。

分红险首年退保损失大半

与上述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相比,投资型保险退保将会怎样呢?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表示,投资型保险的投资功能更强,一般而言,这一类产品退保损失将低于保障功能强的产品。

某家保险公司一款分红险的保障利益演示(以30岁男性为例):

该产品每年缴费为4.92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额10万元。投保人每缴费期满两年将领取生存保险金1.8万元,61周年后每5年还可领取177120元祝寿金,直至86岁,同时还可获得累积红利。

从该演示表可见,虽然生存利益相当诱人,但如果客户投保当年退保仅能获得现金价值1.49万元,损失3.43万元,依次第2年退保将损失7.63万元,第3年客户可获1.8万元的生存保险金,但如果退保仍损失很大。

从投保演示来看,在保险期间中期以后(约缴费第15-20年)退保时所累计领取的金额(累计生存金+累计红利+现金价值)才将与保费支付持平。

终身寿险首年退保损失惨重

终身寿险具有储蓄性较弱、保障性较强、保障期间较长等特点。由于这一类产品的保障功能高于返还型重疾险,因此风险成本较大,相对而言现金价值较小。

随着缴费时间越长,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断增长。这一类产品保险费率相对较低,意味着投保保费会较少。

因此,在前期保险公司将要提升较高的所需费用,这就意味着投保人前期退保将损失更大。如一款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险金额为32万元,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

这一款缴费期为20年的终身寿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9108元,一直到第20年缴费期结束,保险的现金价值仅为保费的50%,因此,在缴费期内任何时候退保都将损失严重,只有在首次缴费之后的第4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与保费相当。

退保都扣什么钱?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单的头几年,所缴保费要负担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赵宇平表示,如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体检、核保、保单制作等公司一系列的开支,加上这张保单的保险费还要与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因此也产生一定的给付费用。

有时,这项费用的扣除是普通人并非一时能够理解的。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以一款万能险退保向记者进行解释。保险公司对各项费用的收取也有相当明确、严格的流程,如在客户投保的前5年收取初始费用,第1年收取最高,一般为所缴保费的50%,逐年递减;风险保费,指保险公司每月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全残保障利益所收取的保障成本,如投保的100位客户,如果有1位出险,将由其他99位客户来分担风险保费;还有保单管理费、退保费用等。

因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客户投保后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因为犹豫期内退保损失较小。

专家观点

尽力避免退保,减少损失

据保险公司统计,在退保的人群中,70%以上都是由于“经济原因”而退保。

保险专家表示,客户如果在经济紧张无法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可以用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等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再把保费和利息一同付清。在续期缴费时,还有60天的宽限期,客户如果一时手紧,可以缓缴保费。不过,如果超过60天,保单就会失效。保单还有一个“减额缴清”的功能,就是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客户可以不缴保费,但保障金额会大大减少。

此外,投保人还可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质押,申请保单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

退保的不利影响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将独自面对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其次,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甚至被拒保。另外,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缴费标准越高,再投保时缴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保险知识,理财看风险 投资需谨慎


理财是一项中长期财务规划,尤其强调对风险的有效控制。真正意义的理财,不仅限于勤俭持家,也不简单等同于投资回报,而是人们对生活的一种中长期财务规划,通过对资产、负债的合理安排和运用,达到预期目标。

个人理财更强调对风险的承受、把握和规避。它的根本目的,是为构建安心生活系统。个人的消费行动是由个人的生活质量决定。理财师根据客户的人生计划和需求而提供的种种方案,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个人资产的合理安排和运作,是为帮助客户达到或接近他想要的生活质量标准,从而获得终身消费效用的最大化。这就决定了理财活动是一项中长期规划,而不是短期行为。

理财活动应建立在稳健的前提下,理财涉及投资,但不等同于投资,资产增值是理财的重要目的之一,但更重要的是对风险的控制和规避,及对财产或债务的梳理。由于预期收入和支出存在不确定性,将对人生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因此,理财师的任务之一,就是帮助客户分析资产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通过多元化的操作来规避和降低该风险,提高收益。

每个人都会遇到意外支出、收入减少等经济风险。例如,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意外事故的发生,主要经济来源者下岗等情况。对于这些风险,必须有经济上的充分准备。这时,采用投保方式回避和转移风险必不可少。现在,社会保险种类很多,有些人因为对保险不够了解,往往重复支付保险费用。理财师必须明确各种保险类型的特点,要能够为客户进行妥善的保险设计,方为不失其职。

购买投资型保险需谨慎 三点需注意_保险知识


如今,随着保险市场繁荣,投资型保险也进入人们的视线,不过,投资型保险并非稳赚不赔,因为按照功能划分,投资型保险重在投资,风险保障则是其附加部分。面对保险公司高回报理财的诱惑,购买投资型保险时需保持理智,尤其需消除三大错误认识。

误区一:收益、保障可兼得。

很多人购买投资型保险的理由便是,投资型保险不仅会带来可观收益,还能得到保障,其实这种认识有失偏颇。不错,这种保险在某个时期可为保险购买人带来高于储蓄存款和国债的收益,但投资型保险的收益和保障是有侧重面的,主要表现在分红和收益上,而在风险保障上,投资型险种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即使出了险,得到的赔付金也很有限。购买投资型保险时,只需重点考虑其收益,而不能太看中其保障,要做到买投资型保险看“收益”买保险。

误区二:收益有保证。

这种想法不完全正确。保险公司推荐投资型险种时,给出的收益一般很有吸引力,往往把没有实现的保险分红率夸大。有投资收益心理的人会听信,从而形成很高的心理预期。其实,保险公司的保险收益一般都来自对收取保费的运用,没有谁敢保证其资金的投资一定会有收益,且很高。理论上说,投资型保险所承保的风险都是在自己预期范围内,都是通过对出险率的预期而设定保险费率。再说投资的风险不属于纯粹风险,并不在保险公司承保范畴内,因此,即使保险公司再作出怎样的保险收益承诺都是不保险的。

误区三:投资型保险是最佳选择。

对于任何一个人,风险保障是基本需求,而投资收益的实现,则是更高层次需求,如果没有更多时间进行其他理财品种投资,如基金、股票,则购买投资型险种获取相应收益是可取的,否则就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考虑购买。按照正常逻辑,只有在自己的需求满足后,才可向更高需求迈进。因此,在条件不是特别成熟的情况下,不可追逐购买投资型保险,否则会得不偿失。

保险知识,购买健康保险需谨慎


健康一直是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一份合适的健康保险能够在平时带给自己一份安心,病时为自己提供一份保障和补偿。

健康保险是专门以健康作为保障对象的一个独立的保障险种,它主要提供的是对消费者疾病方面和健康管理上的保障。健康保险一般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也就是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医疗费用报销的险种)。此类险种保障的是病人为了治病在医院里发生的各种费用。疾病保险,指以发生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目前国内最常见的此类险种就是重大疾病保险,因为所保险的疾病往往会给被保险人带来高额的费用支出,例如恶性肿瘤、心脏疾病等等,所以一般要求投保时的保障额度较高。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疾病确诊之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收入保障保险,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此类保险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因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是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我们常见的住院津贴类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在健康保险中此类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类保险,因为在国内刚刚起步,可能市场上见到的不是太多,但在国外比较流行的。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在健康险中加入了健康管理元素,即在投保后,为被保险人提供一些必要的体检、慢性病的管理、膳食改善计划和运动保健常识。通过这些服务,使投保人、被保险人享受到保险的附加服务,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风险管理、防损的方式。至于如何购买健康保险,专业人员有以下建议:一是不论年龄大小,首先要在保险专业人员的协助下,了解清楚自己已经拥有的健康保障状况,分析出来自己健康风险的缺口;二是分析自己的财务状况,根据财务能力来选择适当的健康保险的保额;三是要注意健康保险的实用性,而不要盲目追高保额。不同的人、不同的家庭面临的风险不一样,财务状况也不一样,选择健康保险时也会有所不同。

保险知识,购买申根签证保险需谨慎


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出示一份已购买的境外旅行保险,使领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申根签证保险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一、申根签证保险中的医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相当于30万人民币),且应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

申根国家对中国出境去该地区的人员要求办理不低于3万欧元的医疗救援保险。这是因为国外的很多国家都享有很好的国家医疗资源,而在中国远没有形成这样的国家福利体系,很多人在不可预知的风险面前家破人亡,惨不可述!从另一方面讲,对于一个家庭一旦失去家庭支柱,其他人员的命运讲就此改变!所以为这个支柱加固加牢,就是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多加了一份保证!从这个角度来说,出国保险不仅是使馆要求,更是对家人的一份爱一份责任!

境外旅行保险很重要的一项是紧急援助服务。保险公司与各国际救援公司或组织联手推出的紧急援助服务,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救助。出境者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拨打专门电话即可获得无偿救助。无论是出境者遇到意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或者咨询当地情况等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集团都会供汉语或中英双语服务。

二、申根签证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

保险期间一定要涵盖包括收尾2天的出行天数,前后要尽量多留出几天的时间。出行的时段如果是在夏季旅游旺季、9月出国留学旺季、圣诞节节假日期间的话,出国签证保险一定要尽量早的购买,以便给之后预留更多的时间来办理申请签证等其他事情。

据悉,各国使馆并没有强行指定保险公司,只是对险种及其保障部分有一定的要求。出境者尽量购买一些知名保险公司的出国签证保险,这样比较容易拿到去申根国家的签证。

投保代签名需谨慎 或许带来理赔风险_保险知识


保险业内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新《保险法》规定对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虽然没有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但只要能证明被保险人认可保险金额的事实,那么该保险合同同样有效。

客户担心遭拒赔

家住浦东新区浦城路的客户田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底他在一家外资寿险公司的代理人大力推荐下购买了一份分红险,当时保险合同上注明投保人是田先生,而被保险人是其子田某。当时田某不在上海,于是田先生代儿子签名。

但田先生最近发现,由于该保险合同上有关于身故赔偿的约定,按规定需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以防潜在的道德风险。因此,田先生担心将来万一需要理赔时,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新法删除“书面”两字

相关保险专家对记者表示,根据原《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但新《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新《保险法》相比原《保险法》在这一规定上的区别是删去了“书面”两字,因此只要能证明被保险人认可保险金额的事实,即使保险合同没有被保险人的签名,那么该保险合同同样有效,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绝理赔。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930.html

上一篇:保险公司,六种情况房贷险不予理赔

下一篇:职工买养老保险的年限是多少?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