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投保寿险一定要趁早

2020-11-09
投保险财产规划

最近,重庆市民王先生的父亲摔了一跤,导致股骨骨折,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事后王先生想给年近69岁的父亲买一份意外伤害险,但他跑了几家保险公司都没有买到。

“目前我国涉及老年人的保险产品主要有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险等几类,其中意外伤害险的最高投保年龄一般被限定为60岁,续保年龄最多只延长到69岁,而专门为老年人设计的保险产品更是少之又少。”重庆保险专家说,60岁以上的人群一般为疾病高发群体,年龄越大,发生意外或生病的可能性随之提高,因此承保人年龄越大,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此外,对于寿险产品,定价过低,保险公司就要亏本,定价过高,老百姓又买不起,从而造成老年人保险处于比较尴尬的局面。

“投保寿险一定要趁早。”重庆保险专家说,寿险产品的费率都是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投保将可能出现保费“倒挂”现象,即投保人缴费期满后,所缴纳的总保费之和大于被保险人能够获得的各项保障及收益之和。如一名30岁男性购买一份10万元保障额的中国人寿重大疾病险,每年缴2000元保费,共缴20年,也就是4万元;而一名60岁男性购买同一险种,每年需缴保费1万多元,共缴10年,其所缴保费比保障额可能还要高。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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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买保险一定要看清楚条款


“没有任何通知,我的银行账户上的钱就被保险公司划走了。”昨天沈女士反映,“自己此前曾和保险公司协商好,购买保险产品的钱在保单宽限期前交,但是宽限期未到,自己取款时却发现账户上的钱被划走一万元。”

买保险没看清条款

去年10月,福州的沈女士在某银行理财专柜选购理财产品,工作人员根据沈女士的需求,为其推荐了泰康人寿公司的一款投资型保险产品。沈女士当时觉得这款产品收益比较稳定,比较省事,当时就签了购买合同并且支付了一万元。

“当时买得比较急,也没向相关工作人员仔细了解该产品的具体信息。”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份,自己收到泰康人寿的短信通知,要求在11月前支付购买投资型保险费用一万元。”

收到通知后,沈女士翻出当时购买该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购买该产品后的前五年,每年都要缴纳一万元,第十年返回本金以及收益。“本想去退保,但是被告知退保后只能拿到5000多元。”沈女士说。

保险公司:代扣业务没有及时取消

由于突然要求缴纳1万元,沈女士还是有些压力。10月底,沈女士和泰康人寿协商时,工作人员告诉沈女士这份保单有60天的宽限期,只要沈女士在宽限期前把钱缴纳齐全,这份保单就继续有效。

协商好后沈女士没再操心这件事。11月16日,沈女士在银行取钱的时候发现自己银行账户的钱被转走了一万元。沈女士当时就拨打了银行的客服电话,对方告知沈女士当时办理了理财产品的代扣业务,泰康人寿到期直接从沈女士的账户上扣走一万元。“都说好了保单有宽限期,就这么一声不吭地把我的钱给转走。”沈女士说,“保险公司这样做让人难以信任。”

昨天记者拨通了泰康人寿全国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沈女士当时办理了代扣业务,只要保单到期,沈女士银行账户上有钱就会自动扣除的。昨天,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在和沈女士沟通。虽然沈女士和工作人员协商后保单延期,但是没有及时取消代扣业务,所以沈女士银行账户上的钱还是被扣除了。

保险知识,购买意外险一定要全面


市民陈先生在去年年初投保了3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上个月的一天下午,陈先生在回京的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双腿必须截肢。这次事故的医疗费花了数十万元。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赔偿了他意外伤害保险金30万元,但这次事故的医疗费用则不能予以赔偿。原因是他没有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所以,在投保意外险时,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定要同时购买。同时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互不冲突的,可以在不同的公司重复购买,而且都能得到理赔。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其赔偿的标的,是一个事件或行为,即遭受意外后,对就医或接受其他帮助时费用的实际支出的补偿,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附加一个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这是在受到意外伤害需住院时的经济补助,是一个独立的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可重复获得补贴。如果在不同公司购买,还可同时获得补助。所以,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考虑全面,不要因漏买了险种或买错种类而不能获得理赔。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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