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通知,我的银行账户上的钱就被保险公司划走了。”昨天沈女士反映,“自己此前曾和保险公司协商好,购买保险产品的钱在保单宽限期前交,但是宽限期未到,自己取款时却发现账户上的钱被划走一万元。”
买保险没看清条款
去年10月,福州的沈女士在某银行理财专柜选购理财产品,工作人员根据沈女士的需求,为其推荐了泰康人寿公司的一款投资型保险产品。沈女士当时觉得这款产品收益比较稳定,比较省事,当时就签了购买合同并且支付了一万元。
“当时买得比较急,也没向相关工作人员仔细了解该产品的具体信息。”沈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0月份,自己收到泰康人寿的短信通知,要求在11月前支付购买投资型保险费用一万元。”
收到通知后,沈女士翻出当时购买该产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购买该产品后的前五年,每年都要缴纳一万元,第十年返回本金以及收益。“本想去退保,但是被告知退保后只能拿到5000多元。”沈女士说。
保险公司:代扣业务没有及时取消
由于突然要求缴纳1万元,沈女士还是有些压力。10月底,沈女士和泰康人寿协商时,工作人员告诉沈女士这份保单有60天的宽限期,只要沈女士在宽限期前把钱缴纳齐全,这份保单就继续有效。
协商好后沈女士没再操心这件事。11月16日,沈女士在银行取钱的时候发现自己银行账户的钱被转走了一万元。沈女士当时就拨打了银行的客服电话,对方告知沈女士当时办理了理财产品的代扣业务,泰康人寿到期直接从沈女士的账户上扣走一万元。“都说好了保单有宽限期,就这么一声不吭地把我的钱给转走。”沈女士说,“保险公司这样做让人难以信任。”
昨天记者拨通了泰康人寿全国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沈女士当时办理了代扣业务,只要保单到期,沈女士银行账户上有钱就会自动扣除的。昨天,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在和沈女士沟通。虽然沈女士和工作人员协商后保单延期,但是没有及时取消代扣业务,所以沈女士银行账户上的钱还是被扣除了。
市民陈先生在去年年初投保了3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上个月的一天下午,陈先生在回京的高速公路上出了车祸,双腿必须截肢。这次事故的医疗费花了数十万元。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赔偿了他意外伤害保险金30万元,但这次事故的医疗费用则不能予以赔偿。原因是他没有投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所以,在投保意外险时,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定要同时购买。同时购买数家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是互不冲突的,可以在不同的公司重复购买,而且都能得到理赔。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则不同,其赔偿的标的,是一个事件或行为,即遭受意外后,对就医或接受其他帮助时费用的实际支出的补偿,最高限额是以本次花费为限或合同约定的限额。
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附加一个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这是在受到意外伤害需住院时的经济补助,是一个独立的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可重复获得补贴。如果在不同公司购买,还可同时获得补助。所以,投保人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考虑全面,不要因漏买了险种或买错种类而不能获得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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