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怎样办理婴儿医疗保险

2020-11-06
怎样普及保险知识

李女士宝宝出生才几天,突然生病在医院住院。李女士在担心之于,萌发了为孩子购买保险的念头。于是,就怎么购买婴儿医疗保险请教了别人。

新生儿办理的是一老一小保险,办理前需要办好两件事,一是办理好出生证。二是带好出生证和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给新生儿办理户口。

前面这两项办好之后,给孩子照个大头像,用手机照的都行,然后洗好相片到邮政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给孩子办理一个社保储蓄卡,然后在存折里存200块钱备用。拿着办好的银行卡和孩子照片以及户口本的复印件到你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居委会里一般会有一个社保所的派遣办公人员)交给社保办公人员,就可以在家等电话了。社保卡办好后,会通知你去取的。记住,当年发生的费用可以追溯报销的,但是你一定要在孩子满三个月之前去办理,否则就要推到每年的十月份统一办理了。而十月份办理的是下一年的保险,所以无法追溯当年发生的费用。因此你要抓点紧,按照顺序理清了,按部就班的办理好就可以了。

1:按照指定时间,带着准生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医院办理出生证。Bx010.Com

2:带着出生证,户口本,到当地社区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一份证明,拿着证明和前面两样到当地派出所给孩子落户口。

3:拿着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到邮政储蓄银行给孩子开个户,填写的就是一老一小保险账户,办理一张保险卡,卡里存200元钱。

4:带着出生证,户口本,保险卡,到社区的社保办公桌去办理一老一小社保卡。从办理开始,应该是三个月内拿卡。不过有的时候会延长,很少有提前能拿到的。记住,新生儿出生的三个月内,是随时可以去办理社保卡的,一旦超过三个月,就只能等到当年的十月才可以办理了。而一旦你过了十月,就得到下一年的十月份了。所以别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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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呢?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

申办条件及所需资料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身份证》。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身份证》。

4、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低保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于相应时间内持本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2、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以上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3、社保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填写《个人参加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4、对当月受理的申请材料,社保所应在当月及时上报区医保中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婴儿出生3个月可参加医保


作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9个试点城市之一,我市制订并在日前公布了《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昨天上午,为了让广大市民更详尽地了解新的医疗保险政策,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中山广场等市区10个广场和公园举办了10场有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咨询会,吸引了众多市民参加。市区新生儿也可办医疗保险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先后建立,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實施后,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標也将基本實现。根据规定,市区(包括鄞州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和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非农户籍人口中,未参加医保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还有市区范围内在册就读的学生都将被列入参保对象。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也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办理参保缴费,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办理参保缴费期,并在参保年度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50元,其中老年居民个人缴纳250元,财政补助200元;非从业人员个人缴纳350元,财政补助100元。未成年人和学生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残疾人;持有《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持有《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的市区非农户籍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额由财政补助。城镇居民在待遇享受期内因死亡、户籍迁往外地或参加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等原因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医疗费超10万元部分不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计算,医疗费在基金起付标准(含)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年度累计医疗费超过10万元的,超过部分基金不再支付。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的级别分别设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按就医的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计算一次。年度内首次住院(不包括转院治疗、转外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低于2000元(含)的,起付标准减半支付;以后再住院的,按就医的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与已减半支付额的差额计算。

新生儿,济宁市未出生婴儿即可办理医保 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25日,济宁出台城镇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通知,28周以上的胎儿(准新生儿)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了。这些准新生儿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济宁市城镇户籍且至少一方已参加济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此前,济宁已实行新生儿可在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此次将28周以上的胎儿(准新生儿)也纳入参保对象。其中,1―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参保当年12月31日止;1―9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准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参保当年12月31日止,而10―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准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参保次年12月31日止。

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时,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母亲(父亲)户口簿、医保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及1寸照片2张,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新生儿未办理户籍的,也可到母亲(父亲)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未办理户籍手续的参保人姓名暂按其母亲姓名加“之子”填写,医疗保障号在其母亲的身份证号后加一个零。待新生儿(准新生儿)办理户籍后,监护人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更新新生儿(准新生儿)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除综上所述外,关于新生儿的医保政策也是相当的完善,只需父母任意一方参加医保即可。出生未满三个月的婴儿(新生儿)与28周以上的胎儿(准新生儿)均可参保。1—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参保当年12月31日止;1—9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准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参保当年12月31日止,而10—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准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期为自出生之日起至参保次年12月31日止。

住院医疗保险,怎样购买医疗保险


大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有保障,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医疗保险,那么我们才能购买到最适合自己的医疗保险呢?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所以,最切合实际的,是首先考虑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如何选择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呢?

1.一定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

住院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即保险期间是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称为续保)。目前市场上许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都是不保证续保的,也就是说,客户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都没有问题,但不管续保了多少年,哪怕是30年、50年,一旦生病,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者除外疾病,甚至拒保。

拒保是合法的。因为这是一年期的保险。一年期满保险合同就结束了,下一年要继续投保,就是开始一个新的合同。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可以互相选择,双方可以谈条件,以什么样的价格和什么样的保障继续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就可以选择不续保。因此,在开始新合同之前,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风险进行评估是无可厚非的,保险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风险,如果已经确定了,就不是保险,而是救济了。

如果购买的产品具有保证续保功能,则在进入保证续保以后,即使理赔了几十万元,下一年仍然可以续保。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进入保证续保状态,则保险公司就失去了选择被保险人的权利,而被保险人仍然具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只要被保险人要求续保,保险公司就只能接受而别无选择。

2.最好是定额给付型所谓“定额给付型”,是相对于费用型来说的。

费用型险种补偿的依据是发票。赔付的金额只可能少于实际花费。定额给付则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不管实际花费了多少。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完全可能高于实际的支出(当然也可能更低)。高出部分可以用作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护理费,以及享受单人病房、专家诊治等更高级别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另外,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往往无需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有理赔纠纷。且与是否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都不冲突,可以是额外的保障。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费用型医疗保险只赔付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并且根据费用补偿原则,如果客户已通过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则保险公司只报销剩余的部分。

因此,购买住院医疗保险,一定要搞清楚理赔时是否需要提供医院原始发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定额型住院医疗保险,对已经拥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公司医疗保险的人士更是如此。

3.最好是主险。

如果我们购买的医疗保险是附加险,则往往要花费非常昂贵的费用去购买一个额外的,甚至可能是自己完全不需要的“主险”,即使没有出现中途被拒保的情况,还可能出现主险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主险失效,那时附加险的保障也将不复存在。

4.最好是意外、疾病都保障。

目前市场上有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只对意外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只对疾病原因造成的住院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有的是两者都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所以,我们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最好是意外住院和疾病住院都能保障。

5.尽量购买最高档次。

如果选择较低档次,好像省了一点小钱,但实际上却吃了大亏。

6.购买全部保险责任。

如果我们少投保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费实际上少得不多,但赔付却会少很多。因此,要尽可能选择能够包括我们老百姓最担心、最害怕、最可能“致贫”或“返贫”的“住院”、“重大疾病住院”、“手术”、“器官移植”、“重症监护病房”这5项保险责任。

7.坚持续保。

我们一定要改变“没住院、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要非常清楚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得到几十万元的赔付吗?如果得到了几十万元的赔付,我们会是什么样了?可能是腿也没有了,胳膊也没有了,肾也被换掉了。我们愿意这样吗?当然不愿意,我们希望买了保险后一次病都不生,希望我们交的保险费都贡献给别人。

8.如果万一当地只能买到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则最好选择总额限制,而不是分项限制。

大病医疗保险,怎样购买大病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大病医疗保险是医保的必要补充

对没有医保的人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大病医疗保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因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如果曾购买过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医保的药品是按甲、乙两类分别对待的,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较大,有些病人因经济困难就少用乙类药,若能获得保险赔付,则在治病用药方面也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医疗质量。

10万到20万元保额较合适

适当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的窍门还在于了解目前患重疾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另外,目前市面上的大病医疗保险有两种:作为主险单买或者作为附加险与主险一同购买。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这两种模式的投入费用和意义差别都不大。

买长期险比买单年险好

但是,真正的区别是购买长期险还是购买一年期的险。虽然一年期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因为一般不会说投保第一年就得大病的几率很低。如果每年续保,由于重疾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重疾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而且投保以后不用再体检。待到你年老之后,一旦得大病,就可以依靠自己年轻时候积累的本金来支付医疗费用。另外,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的长期型重疾险都是还本型的。如果保险期内你仍然身体健康,到时还可以收回以前积累下来的本金。

保费年缴比较好

尽管一次交足会有一些价格上的优惠,但重疾险的保费还是年缴比较好。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年缴还有利于估量家庭每年的支出状况,便于家庭理财规划。另外,不少保险公司都有“保费豁免”的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缴费第二年身染重疾,若本应是10年分缴的,实际只付了五分之一保费;若是20年缴的,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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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流程是怎样的


相信大家在拜神许愿的时候都会有这么一个愿望:希望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快快乐乐。是的,平安健康一直是人类所向往的东西,但是在生活中风险往往是在人们不经意之间就会来临的。在工作中,危险的潜伏率是比平时高很多的,所以说参保工伤保险是非常重要的。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呢?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参保办事指南

受理机构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

4、《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

受理条件

1、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国营、集体和私营等企业;

2、凡户籍所在地的城市户口。

办理流程

(一)企业参保

1、企业经办人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统筹科办理。有行业风险的先到工伤科审核后,签字盖章办理。

2、企业经办人按规定填好新参保企业的表格后,交统筹科审核。

3、审核后,由业务经办人将单位信息等资料录入数据库。

4、月征集计划出来后,企业经办人到财务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5、企业经办人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5日前报增减人员变动情况表

(二)个人参保

1、参保人凭户口、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填好市本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表格(①本人办理,不得代办;②如本人不能亲自前来的,必须委托其直系亲属,并有委托书的才能代办)。

2、参保人将填好的表格交统筹科及局领导审核、签字。

3、业务大厅经办人将个人信息录入数据库,并打印缴费通知单。

4、参保人凭缴费通知单到财务科办理缴费手续。

办理期限

(一)企业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二)个体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即办

所需材料

(一)企业参保

1、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技术监督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身份证。

4、填好新参保企业的各种表格。

(二)个体参保

个人凭户口簿、身份证。

收费标准

无。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怎样双重赔付


目前,大多数人都同时拥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其实大家的想法都是希望在遇到疾病或医疗事故时,通过保险理赔使自己的损失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那么,实际理赔时,两份保险如何发挥作用呢?

费用报销型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应该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的就是赔付数。

例如:发生的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是在可赔付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00-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所以两千元全赔。

不论是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的。所以要注意,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如在其他保险公司同时投保医疗费用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出具在其他公司的保险资料,原则上按照保险金额进行比例分摊,承担保险责任。

也可以在另一家保险公司先行理赔,根据被保险人声明,向其他公司提供相应证明、医疗费用发票或复印件,并且注明理赔金额。即使这家保险公司不予赔付,也照样注明。

如果是同一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不同系列医疗费用保险时,原则上参照上诉执行。但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在任何一个系列先予理赔。

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

这两个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都不会冲突。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被保险人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证证明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即时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这样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保证了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

被保险人可以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还可以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费用报销。

两险共存时如何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会再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进行理赔。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会医疗保险已经赔付的额度,然后得到实际的赔付数。保险专家提示,不论是社会保险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会保险机构在报销时会要求出示原件。

所以,市民在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人会投保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但是其实,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保险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以保证投保人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投保人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专家提醒,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双重赔付是否合法合理?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统筹费用,同时企业或劳动者又购买了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结果商业保险公司以劳动者已经从社会保险中获得支付医疗保险金为由,拒绝支付商业保险赔偿,这样的案例和纠纷屡见不鲜。

在我国,由于保险立法对保险合同采劝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二分法”体制,因此我国保险法界之通说认为损害补偿原则,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并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因为人身保险的标的是生命或身体,生命无价,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所以医疗保险不能适用补偿性原则。并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医疗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的复函》[保监函(2001)156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对于条款中没有明确说明不赔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因此,从保险法律基本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来看,法律不承认补偿性原则在医疗保险领域的适用,也即劳动者在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中都享有完全的权利,商业保险公司不得以劳动者已经从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里获得支付为由,拒绝支付商业保险赔偿,除非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不支付。

而商业保险界的看法是,根据补偿性原则,被保险人不应从承保损失中获利。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发生损失后的财务状况不应该比未发生时更好。所以,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都应适用补偿性原则,以劳动者在疾病或意外事故中所受损失为限进行补偿,劳动者在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里享受的权利成互补关系,对于已经在社会医疗保险中补偿了的部分,那商业保险则不会再进行补偿。也就是说,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不能重复补偿,不能让劳动者得到额外的收益。

从法律精神和法律的规定来讲,商业保险公司仅对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后剩余的费用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做法,违背保险法律的宗旨和规定。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在这一条里,法律不限定被保险人从保险方和第三人处分别获得保险利益和损害赔偿利益,充分体现了生命无价,对被保险人以充分的保护。同理,医疗保险作为人身保险的一种,法律上对此也不禁止重复保险,也充分体现了对生命权利的救济和保护。

青少年医疗保险怎样买?


一直以来,青少年安全问题就是社会关注的话题。每到寒暑假,意外事件的新闻就不绝于耳,甚至有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的情况,这让家长们很是堪忧。如何才能最大程度上减少青少年的医疗费用呢?一份青少年医疗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青少年医疗保险到底该如何购买呢?

青少年医疗保险重要性

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其中溺水占学生安全事故总数的31.25%,交通事故占19.64%,火灾、车祸、雷击、失踪、中毒等意外伤害已经成为14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的头号杀手。之所以让家长们意识到青少年医疗保险的重要性是因为,很多家长仍持有错误的保护观念,尤其是一到假期很多家长选择把孩子关在家里来避免意外的发生,可是这样就真的能起到作用吗?这往往会更加剧青少年想玩的心理,渴望看到外面的世界,也为以后埋下隐患。

青少年医疗保险怎么买

青少年医疗保险怎么买?购买一份费率低、保障高的意外险(含医疗费用报销功能)外,还需要重大疾病保险,以应对重大疾病高医疗费用的风险。一般保险公司的意外险理赔流程都很简便,如果资料齐全,只需稍作核实即可赔付。80后面临着新建家庭、房子等多方面的费用的压力,所以应该尽量控制各方面的费用支出,保险作为一种很好的理财工具,合理地搭配险种能够在年轻人疾病或者意外而最需要金钱的时候,可以不依靠父母而自行处理,减轻家庭负担。保险行业中的主打消费型险种,依次为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寿险。

城镇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据统计,我国每年新增加城镇医疗保险人数呈上升的趋势,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城镇医疗保险如此深受大家欢迎呢?如何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呢?

案例:王淑元2008年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当年7月因病住院花去两万多元,通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了1万多元;2009年,再次生病后花费4万多元,报了3万多元。

一次次的病后报销,给王淑元家减轻了经济负担,也让他们一家着实感受到党的好政策带来的温暖。

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如符合条件的人员在12月31日前尚未登记、缴费,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其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按不同群体和年龄段缴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范围主要包括两类人群,一是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年儿童及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二是未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老年居民和其他成年居民(包括破产、关闭及困难企业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与2012年相比,2013年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没变,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老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40元;年满18周岁,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成年居民个人缴纳240元。除自己缴纳外,国家财政还给予每人每年240元的补助,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按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连续5年缴纳医保费,报销费可每年递增1%

如果参保人每年连续缴费,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自第二个医疗年度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如果从2009年就开始缴费并连续缴费的人员,到2013年度的报销费用可以提高4个百分点了。但是,中断缴费的不能享受这项政策优惠,如果参保人缴费后又中断缴费的,需从补缴费后重新计算缴费年限,并且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也不能报销。

除此优惠外,2012年度,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60%和50%;另外,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10万元,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了居民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并且从2012年4月1日起实行了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三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就可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办理呢?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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