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如何推进三种养老保险接续 专家建议打破养老金双轨制

2020-11-05
养老保险如何规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稳慎研究实施推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对养老保险进行顶层设计的综合改革方案是人社部当前的重点工作。这是25日从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完善养老保险以增强公平性

完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增强公平性、适用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是从整体上来完善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制度长期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以增强公平性、适用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作为重点。人社部在制度层面上对相关的问题作出规范和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当前的一个重点工作,该部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予以研究和论证。

稳慎决策推迟退休年龄

具体实施时间要视人口结构变化、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要求来确定。

对于与此相关的推迟退休年龄问题,尹成基表示,这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政策,要根据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就业的状况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要求来综合平衡,确定什么时候实施这样的政策。

尹成基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直在密切关注社会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和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的反映。“对这个问题作出决策,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还要有严格的程序,而且要关注社会不同层面人群的关切,稳慎地进行决策。”尹成基说。

正调研论证养老金入市

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要安全第一,通过投资规避相应风险。

关于养老金入市问题,尹成基表示,人社部已就此开展调研论证,进一步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办法。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有多种渠道,养老金不只是入市这一个概念,它有其他更多能获得稳定收益的投资渠道。养老金当然会有一部分进入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只是养老金投资的一个方面,养老金的保值增值,人社部强调要以安全为第一,通过投资规避相应风险,实现保值增值,这是最终目标。

推进三种养老保险接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在进行整合,人社部将积极推进整合工作。

去年底人社部对城镇职工养老险、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险的接续转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后两项在去年实现了制度上全面覆盖。尹成基称,目前人社部正在根据征求的意见修改和完善这个办法,尽快发布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推进合并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在人社部正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整合,一些地方已经把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制度上体现了城乡居民的公平性,要打破城乡制度的二元差异。人社部后续还要积极推进这两项制度的整合工作。

专家观点

尽快打破养老金双轨制

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表示,我国就业局势大致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基本维持在4%左右较低的水平,无论是否推迟退休年龄,对于有二次就业意愿的退休者,以及医生、工程师等稀缺专家型人才都很难改变其继续就业的现状。预计推迟退休年龄,对于整体就业形势,并不会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退休年龄都没有调整过,人均寿命则不断增长,养老金标准又在逐年增加,基金支出存在一定压力。为了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推迟退休年龄确实相对重要一些。

褚福灵建议推迟退休年龄应该小步慢走,例如用10年左右时间才延长一两岁。有关部门也可考虑对推迟退休年龄采取完全自愿的选择,这样可让公众自选对自己更有利、更符合实际的方式。

由于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间退休的双轨制问题,使得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要高于企业。如果推迟退休年龄,也要配合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有关部门在制定养老保险改革整体顶层设计综合性改革方案时,应予以充分考虑。我国应该依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速度。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养老保险对于人们的意义就是在当人们年迈退休在家时,生活能够获得一份保障,减少子女的生活负担。

延伸阅读

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双轨制”


上世纪90年代,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要求,国家在企业先行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然实行单位退休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由此造成了养老“双轨制”。

并轨最大的瓶颈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心待遇会降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中心主任郑秉文一针见血,“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觉悟低,也不是国家决心不够大,待遇降低的改革肯定难以推行。”

“双轨制”形成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并与在岗者工资增长挂钩。多数退休者退休金一般不低于退休前在岗档案工资的7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大多在80%以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近日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的中位数为24000元,企业养老保险金的中位数为18000元,两者差距明显。

由于企业与机关事业群体个人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不一致,导致两大群体退休金差距逐年增大,虽然从2005年开始,连续9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但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再拖延,仍然没能从根本上改变问题,媒体关于养老金“双轨制”的文章,经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现在,决策层对“并轨”已经达成共识,养老制度最终统一的大方向也已经明确:并非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并入”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最终取消“双轨制”。

人社部委托相关单位完成的养老金改革课题已经相继上报,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将在适当的时候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待方案成熟后,涉及的各项改革举措将逐步实施。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清华养老金工作室”主任杨燕绥等人认为,养老金属于社会政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几十年进行变革。顶层设计应对此给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促进社会共识,再分步实施,让人民知道如何配合政府实施新的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并轨难点,还是养老保障水平较高的群体不愿纳入较低的群体之中,调动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改革的积极性成为关键。

她主导的工作室建议,从2016年开始,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个人储蓄养老金账户,采取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相结合,由财政拨付的退休金从2017年开始逐年递减,领取的个人养老金逐年递增,以保障过渡期基本养老金待遇不变。

按照这个制度设计,退休金彻底退出,机关事业单位加入全国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用时需要20年。

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是“并轨”的难点,由于担心改革后待遇下降,2008年提出试点改革的地区一直没有实质性动作,“削高就低”的养老金并轨改革阻力重重。

而采取这种逐年替代的制度安排,则可以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总和养老金替代率为个人退休前工资总额的60%-80%,实现退休金政策的平稳退出。

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主任郑秉文认为,改革之后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其实是有好处的,这份养老金在退休时就是他们的一份资产,受法律保护,而传统的退休体制则不是这样,比如,下海经商或其他重大变故,养老金就没有了。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进“并轨”要考虑两方面情况: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从以往的经验看,对这类老制度进行彻底改革,必须是循序渐进的,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减少社会震荡。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保险知识汇总,“双轨制”养老金 让更多人失去“尊严”


世上其实没有绝对的公平,同样是人,甚至有着同样的学历和背景,但是因为机遇和选择的不同,最终其实不可能完全一样,而免不了会产生差距。很多时候,非要强求绝对的公平,也多半是一种“这山看着那山高”的心态使然。不过,同样是正厅级干部,凭什么在企业退休只能拿4000元,当公务员退休则可以拿8000元,而且公务员工作期间还不用交养老保险?政府机关和企业的退休金“双轨制”所导致的退休待遇上的巨大不公,恐怕无论落到谁的头上,都无法心平气和。

假如说,城里人和乡下人之间的收入差异还可以归咎于生活地域不同,生活成本有别,二者之间的矛盾还有着空间距离上的分隔的话。那么,同样生活在一座城市之中,不仅可能是邻居好友,甚至可能就是夫妻,却因为“企业”和“机关”而不得不忍受待遇上的巨大差别,近在咫尺的悬殊差异恐怕不可避免彰显不公、激化矛盾。

曾经读到一篇文章,维妙维肖的描述出了存在于“企业人”和“机关人”之间的天壤之别:“一位企业退休企业职工,与他同时退休的‘公务员’同学,退休金竟是他的三倍”;“一对夫妻。丈夫是一家公司的总程师,工龄40年,退休金为1008元;其妻在卫生局当勤杂工,工龄仅12年,退休金却是1300元”。当存在于“企业人”和“机关人”之间的不公,被浓缩在老友之间,呈现于家庭内部时,无疑显得更为刺眼,也更加凸显其荒诞本色。

绝对的公平固然无法奢望,但是如此明显的不公,显然不应被熟视无睹。当一名退休人员可以仅仅因为“企业人”、“机关人”的出身不同,便在退休待遇方面产生天壤之别时,如此有失公正的分配机制,受损的恐怕远非企业退休职工这一群体,而恰恰是整个社会的公平规则。

让百姓“活得更有尊严”,朴实的言辞,却令人心潮澎湃,但尊严其实并不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而是由由具体的细节构成,公平与公正更是活得有尊严的基本前提。养老金的“双轨制”,在让少部分人很有尊严的同时,却让更多的人失去了尊严,从这个意义上说,兑现“活得更有尊严”的承诺,倒是不妨从消弭养老金的“双轨制”入手。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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