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即将在7月1日实施的国家社会保险法衔接,深圳社保局对特区养老保险比例、特区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昨日,深圳社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相关的修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将600万外来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或由现在10%提高至12%,并将考虑增建生育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或为12%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规定,个人转保时,除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外,共济金需按12%的比例转出,然而深圳历年来共济金的缴费标准均低于10%。
因此,特区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将主要涉及到提高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结构和享受条件,以降低转入人员的待遇。“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现在是10%,或提高到12%,与共济金转出的标准相符。”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说。
600万非深户将享失业保险
按照特区失业条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员工仅限于深户。而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保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预计未来将有600万非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守估计每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将达到7.5万人。”
生育保险缴费将提高至1%
另外,由于深圳未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制度,仅将生育医疗纳入医疗保险中,规定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仅解决生育医疗费的问题。“要增加生育津贴等待遇,深圳有必要考虑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初步预计生育保险缴费水平将提高至1%才够。”黄险峰说。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下发通知,对参加“一老一小”医保的特殊人群进行界定,包括“小留学生”在内的九类特殊人群可参加医保。此外,市级福利机构的福利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在福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免缴个人应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费,其财政补助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九类特殊人群分别是: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可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的,持父母《结婚证》和与父或与母关系证明,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可在所在区县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可持当年参加高考的准考证和复读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按照本市规定办理农转居以及户籍进京手续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在90日内办理大病医疗保险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本医疗保险年度的截止日。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按有北京市城镇户籍对待,可自愿选择参加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且长期在本市居住的,持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可自愿选择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需持单位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或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杭州10月17日电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7日发布消息,为确保新生儿能够及时参保,第一时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于近日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新规表示新生儿落地享医保。
该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凡符合浙江省当地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标准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此前浙江各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中,普遍设置了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限1-6个月不等,加上新生儿出生到办理参保手续也需要一个过程,一旦新生儿出生时即罹患重症,那么这笔费用就无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果费用巨大,将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此,新生儿参保问题引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浙江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研拟解决。
据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该项政策,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当期,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体系,以更好实现“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
巫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于年底全面展开,可惠及全县城乡居民45万余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于上月25日正式启动,10月着手宣传发动、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相适应;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实行""小基金、大账户"",采取个人缴费为主、经济组织适当补助、政府给予补贴的筹资方式;以社区或村民组等基层组织为单位自愿参保,有赡养和抚养关系的城乡居民全员参保;为满足各类经济条件人群需要,缴费比例设置5个档次;政府每年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参保人补贴,政府补贴并入统筹基金。
为切实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这项得民心、顺民意、解民忧的工程办实办好。该县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新措施的同时,还把今年参保任务一一分解到25个行政乡镇,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各乡镇、各社区和有关部门及时制订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工作配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18万人的计划。
该县社保局局长彭文学表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出台,是继去年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县委、县政府推出的又一重大惠民政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作为经办机构,要想方设法完成任务,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2011年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新标准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咨询最多的就是关于“2011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标准、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等问题。
据悉,2011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1720元和9380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4260元。按照426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4260元与182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100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182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172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100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能享医保待遇
王先生日前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经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他听邻居说现在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于是拨打12333咨询是否有此规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每年年底年初咨询此类问题的市民比较集中,据悉,按照本市规定: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申报工作,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应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次日起开始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医疗、门急诊医疗和大额医疗救助待遇,不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失业人员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时,同时向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社保卡申请,凭社会保障卡就医。
从银川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银川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日前获得通过并开始实施。方案规定,对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低保家庭,三级劳模,村干部等人群给予缴费补贴。
对于重度残疾、低保家庭等缴费困难的人员,宁夏自治区、银川市财政将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或部分缴费补贴。其中,对重度残疾缴费困难人员,宁夏自治区财政承担50元,银川市本级财政承担50元。对低保家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有宁夏自治区和银川市财政各按25元给予缴费补贴。对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民,如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宁夏自治区劳动模范、银川市劳动模范,银川市每年将分别补助960元、720元和480元。对村干部,个人按照宁夏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16%缴费,宁夏自治区和银川市按照24%的比例给予补贴。
明年有望实现医保全覆盖
据介绍,凡是具有银川市三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照相应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为了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该方案还建立了奖励机制。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每月将增加基础养老金2元,目前标准基础养老金为55元。
居民养老保险和新、老农保,以及政府保养待遇之间如何衔接的问题备受关注。据介绍,四种人员已经统一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到达退休年龄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高于老农保待遇
陈先生问:“我今年61周岁,现在每月在新区领老农保养老金120元,我老婆53周岁,每月领老农保养老金75元,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养老金有什么变化?”
市人保局人士说,已领取老农保养老待遇的人员,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已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未达到领取年龄的,只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原老农保养老金标准。即陈先生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共320元,其妻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75元,待她年满55周岁时再增加享受基础养老金。
针对一些参加老农保而未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询问如何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该人士说,其老农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由本人申请一次性支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老农保关系。转入的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转入当年的平均缴费额折算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未到龄的政府保养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周女士问:“我今年47周岁,是惠山区被征地农民,每月享受政府保养金320元,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享受什么待遇?能不能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市人保局人士解释,现在周女士每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0元,征地补偿性养老金120元,合计320元,但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同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所以她不能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但她在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至于纳入政府保养的居民,又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合并的问题,他说,可将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的养老待遇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除以计发月数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可按20年减去实际领取征地补偿性养老金(含政府保养金)年限后的时间,每2年置换为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市社保局人士还说,原定参保最后期限为年底,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参保。
大家好
近来看到很多的朋友对于“社保问题”非常的关心和咨询。尤其是,用现在的流行语说:新上海人的社保关系提问最多。
我本人也是来自东北的一个新上海人,我于今年将我的社保关系从东北老家迁入上海。这要感谢新的社保政策,否则,只能望洋兴叹!
下面简单的介绍一下我的办理过程,给大家以借鉴。
具体如下:
首先,你要开始在上海这边参加“上海城镇社保”,且开始缴费;只要缴费,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其次,从老家的社保中心开具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你的相关信息都在上面;
最后,去上海这边所辖社保中心,负责迁移的窗口,递交你老家开具的社保证明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只要上海这边接收了,你就慢慢的等待相关的程序、流程走完,你的社保关系就转进上海了。
最后提醒的是:上海这边对于年龄是有限制的:女不超过40周岁;男不超过45周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包涵!!
祝大家都能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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