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我国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

2020-11-05
社会保险知识

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发表讲话时强调,社会保障和医药卫生事业关系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基本而重大的民生问题。

温家宝强调,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

温家宝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实现人人都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浅析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伴随我国第一代打工者逐渐步入退休年龄,他们的养老保障问题已经开始突兀地显现出来。

来自湖南衡阳的易承芳今年54岁,1987年她来到广州打工,1998年按规定开始参加广州市的养老保险。本来应当明年退休的她,却因为没有达到《广东省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的个人缴费须满15年的年限而无法领取养老金。在现行的养老制度下,户籍湖南的易承芳只有两个选择,一是选择退保,领回个人账户内缴纳的资金和利息,11年的养老保险变成了银行的活期存款。二是把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衡阳老家,但只能转个人账户的资金,单位缴纳的资金,由于是统筹账户不能互转,易承芳必须补缴过去11年企业缴纳的统筹资金。这两种选择,都意味着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作用的基本失效。

易承芳的养老问题讲起来有些复杂,但这不是个别人的问题,是整整一代务工者面临的养老困境。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是在1997年后才开始启动,而且由于地区之间无法互转,这就意味着千千万万个易承芳将成为晚来且依然割裂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牺牲品。

即便我们再乐观一点,把眼光投向比他们年轻一点的人,15年的参保年限没问题,但“无法互转”却依然坚挺,在他们哪里有工作就去哪里的流动面前,非要用“没有长远眼光”来说明大规模退保潮出现的原因,多少有一点强词夺理的味道。

从解放人的角度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经济为主要驱动力的人口流动总是最先发生作用的。1978年,自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城”的政策开始,巨大的人口流动潮就成为市场经济推行过程中最波澜壮阔的景象。30多年来,从被束缚的土地上向城市流动的人们,脱离了“盲流”的称谓,成为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明证,成为“人口红利”的突出体现,成为经济奇迹和“世界工厂”荣耀的创造者和支撑者,他们仍然不属于他们工作的城市,他们在主动流动,也在被迫流动。城市化对农村劳动力高度依赖,但城市却从不主动打开城门迎接劳动人口,甚至对农村劳动力的迁移表现出相当大的不情愿和限制,这一点,我们从不乏例证。

易承芳们的问题,其实是劳动力在实现了流动和解放后社会政策未能及时跟进后果的集中显现。它现实地证明,在全国范围内的合法人口流动浪潮已经开始30多年,它所对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还被钉在行政区域的条块分割中,钉在户籍制度上,画地为牢,无法随人口的流动而自由转续。

这种巨大反差的本质,就是人为的把城乡居民直接划分为在权利、机会和风险方面存在极大差别的社会集团。两个集团各自封闭,独自运转。从进城务工者来说,他们的人生直接断裂为两个切面,工作在城市、纳税在城市,而结婚、生儿育女、孝敬老人和养老安居却要退回所来之地,以另外一种样态存在。

没有自由流动就没有人的解放,这是多年来已成的共识。但人的自由流动,不等于让人永远漂泊在路上,永远被抛在半空中,无所依托,风险自担。说到底,自由流动是解放人,不是像用零件一样,报废了,扔掉,再换一批。

保险知识汇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是理智选择


每个保障对象享受的社会保障资金最高限度不能超过国家参照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补贴目标,实际享受的补贴应该是家庭支付能力和社会补贴标准之间的差额。我们把这种社会保障金的分配原则称为目标补贴。与定额补贴不同,目标补贴是差额补贴,需要补贴多少就补贴多少。这就同商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在分配制度上划清了界限。目标补贴实际上是在按要素分配基础上的一种特殊的按需分配方式,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规定性。

目前,我国正在构建的社会保障体制是一个理论含混,操作复杂、成本高昂,长期不能到位,家庭保障、商业保险多头占用资金,潜伏着巨大的现值和未来值矛盾的混乱体系。我们应该建立纳入财政预算、全覆盖率、高保障度,目标补贴、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制。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设计,应该理论彻底,操作简便,一步到位。

财政预算

在直接生产过程,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阶段都实行按要素分配原则,所以这两个阶段都必须经过社会再分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来维持劳资矛盾的同一性即和谐性。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从私人资本主义阶段转变为社会主义阶段,形成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种生产方式、两种社会制度,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基本矛盾即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矛盾的主次矛盾方面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生产社会化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作为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再分配对象也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从来源于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V的转化形态劳动力价格的扣除或工资税,转变为来源于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M的转化形态所得税和遗产税。市场经济的保障制度从市场化的商业保险转化为公共品,转化为真正的社会保障。保障资金的来源不同,不是操作的技术路线的差异,而是两种生产方式、两种社会制度的差异。因而两种保障制度的选择,两种资金来源的选择,实际上是两种社会制度的选择。对此,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不在直接生产过程,而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不在于生产剩余价值,而在于剩余价值归谁所有。资本主义是剩余价值大部分归资本家所有的主义,社会主义是剩余价值的大部分归社会占有的主义。由于在社会总资本中国有资本和大企业资本占了大多数,我国剩余价值大部分归社会占有的条件已经成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再分配的对象就不应该是一般收入,而是资本收入毛利润M,纳税人应该是利润的获得者,而不是工资收入者。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资本收入M意义上的所得税,而不是劳动收入V意义上的所得税。我国目前80%的个人所得税来源于工薪阶层的劳动收入,这种反方向调节,带有明显的“杀贫济富”性质,必须迅速纠正。

我们应该明确,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是全社会当年必须耗费的市场经济运行的公共成本,是政府应该提供的一种特殊公共品,是全社会劳动力商品的维护费用。所以,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必须纳入财政预算,作为当年中央政府财政必须保障的第一预算开支,这个费用不足,其他一切免谈。既不要个人账户,也不要社会账户,更没有必要设立基金,现收现付,当年的钱养当年的人,不必担心现值和未来值的矛盾。从理论上说,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

应该是资产税,是社会总资本收入的一部分。既然纳入财政预算,不设专项基金,也就没有必要设立专项的社会保障税,从资产税、所得税和遗产税的总财政收入中划拨当年需要的额度,需要多少划拨多少。鉴于目前改革之前的社会保障资金都混入国有资产的总盘子中。

保险知识汇总,完善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摘要:一直以来,土地担负着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职能。而伴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出现的失地农民却失去了土地的保障,目前政府对此问题,普遍实行货币补偿办法加以解决。从短期肴,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可通过一次性安置费维持生计,生活水平不致明显降低。但随着安置费用逐渐耗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势必凸现。因此本文从失地农民的形成、实际现状着手分析,并结合发达国家的保障经验,力图为失地农民提供合理的社会保障支持。

土地是我国城乡分割环境下,农村人口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其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当前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部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失地农民是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出现的新群体,其处于以土地为基本保障手段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以城镇居民为保障对象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保障之外,成为既有别于农村有地农民又不同于城镇户籍常驻居民的弱势边缘群体。而土地征用过程中对征用对象的征用和补偿方式的不当,则加剧了短时间内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因此,农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必将成为关注的重点。

一、我国失地农民的成因和现状

(一)失地农民成因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市政设施建设用地、工商投资开发用地、乡镇企业用地需求持续增加,国家开始对城市周边的农村集体及农民个人的土地实施征用。当前国家对土地的征用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正式征用土地,获取相应的土地所有权;租借使用土地,仅获取规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征用的早期阶段,全国主要采取土地租赁的形式。而伴随部分土地用户为保持自身永续经营而提出的获取土地所有权的呼声日渐增强,各地开始采取正式征用土地的方式,获得相应土地所有权。

土地征用后,被征地农民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成为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的实施离不开社会保障法的保障


历时13年的社会保险立法正式破题。12月26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社会保险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审议。由于《草案》内容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关乎每个公民的社会保障,因而备受关注。

有关专家表示,尽管我国在社会保险领域已经颁布了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但一直没有一部统一的基础性立法。基本法律的缺位,各种规定层级无序、规范分散,导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难以定型,缺乏权威性、稳定性,全国各地的制度也不统一。

据了解,此次提交的《草案》确定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明确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社会保险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在一些具体的制度设计上还为未来的改革留下了空间。

在适用范围上,由于目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主要限于城镇职工和居民,《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养老和失业保险上,并没有纳入公务员群体,只是规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不适用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城镇自雇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仅适用于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和雇工,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不适用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则涵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城镇自雇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城镇居民。政府对生活困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医保给予补助。

《草案》还明确,失地农民(土地已被全部征用)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保险费从安置补助费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支出。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草案》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此外,《草案》规定,所有参保人员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其社会保障号码,参保单位要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单位欠缴社保费的,社保费征收机关可以通知银行从其账户划扣,或者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此次会议上作《社会保险法(草案)》说明时指出,为了加强社会保险的监督工作,《草案》作了多条规定。

比如,《草案》规定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单位、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草案》第49条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检查结果。同时规定,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要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实施监督。

《草案》第52条规定,统筹地区可以成立由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代表、个人代表,以及工会代表、法律专家、精算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同时,《草案》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和待遇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如《草案》规定,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障保险到底都有什么


社保都包括什么

社保到底都包括什么?很多人都没有一个正确的概念,所以在填写材料的时候,可以看到诸如:我有社保还有医疗工伤这样的表示。

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险时,本人及家庭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开展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目前,各地区均有强制的不同险种,但至少是三险。而且也会根据地区的劳动局相关规定来强制执行。

有些效益好的公司会给员工额外上一些保险,那些都是属于商业保险的中的团险范畴,这种保险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即刻终止。这点要注意。

明确自己在公司有什么样的保险是家庭配置保险的第一步。社保不能替代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是社保的很好的补充。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障卡具体如何用


医保“蓝本”时代即将过去,“蓝本”将被社会保障卡完全替代,现在参保人只需携带领取到的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到全市已开通“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

由于很多参保人都是刚刚接触到“实时结算”,因此小编就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方法和社保卡的相关信息为各位持卡人做一个导向。

持卡结算是什么

持卡结算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简称,是我国北京等城区实施的、由参保人持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的、支付医疗服务和药品等费用的便民及便捷的方式。

卡面信息简介

社保卡大小和身份证差不多,有点像我们使用的IC卡,卡的一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另一面上有持卡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社会保障号码和条形码。

卡内信息

卡内有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这张卡可以查询到关于您个人的所有社会保险方面的信息。

领取办法

按北京市人保局的部署分期分批发卡。

在职人员在参保单位领卡;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单位领卡;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在参保街道社保所领取;职介、人才存档人员在参保区职介、人才服务中心领卡。

领卡核对卡面信息

如果出现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

如果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其上交区县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密码修改

1、可到卡服务网点修改;

2、在自助终端机上自助修改;

3、或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自助语音服务进行修改。

需要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的情形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

2、残疾军人新参保

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

4、特殊病种审批

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起付线标准不变

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换发 原医保卡要停止使用


近日,市民陈女士向本报咨询,原医保卡是不是即将停止使用?陈女士听朋友讨论说,7月1日开始,原医保卡将被自动注销,没有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她想知道,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如果确实如此,又该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如已领取社会保障卡

原医保卡将停止使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参保人员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将不影响原医保卡的使用。但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7月1日起,原医保卡将停止使用。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已领取社会保障卡但仍在使用原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务必于7月1日前激活新卡。

据了解,社会保障卡既有社保账号也有银行账号,因此,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需同时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激活社保功能可以到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镇(区、街道)人社服务网点、各定点医疗机构,咨询热线为12333。激活金融功能可以到社保卡合作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热线为95533(中国建设银行)、96008(如皋农村商业银行)。

社会保障卡

功能增加受推崇

不少市民认为社会保障卡比原医保卡更实用。“一张社会保障卡,既有原医保卡的功能,也有银行卡的功能,对于我这种丢三落四的人来说,省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市民袁小姐是在单位申请的社会保障卡,听说社会保障卡有金融功能,一领到手便激活了。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制作发放了51万余张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不仅具备与原医保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同时还具有在南通市级范围内A级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的结算功能,性能较原医保卡更加稳定、完善。

除此之外,对于市民关心的原医保卡的账户资金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用户一旦启用社会保障卡,原医保卡将自动注销,卡内结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全部自动转入社会保障卡。”尚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参保人员如果想要办理社会保障卡,可以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镇、区社保所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社会保障卡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社会保障卡被制作好后,镇、区社保所工作人员将通知申请的参保人员前往领取。

保险知识汇总,共同构筑社会保障体系


保险和社会保障有着密切的渊源,努力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既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保险业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积极实践的重大课题。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由于脱胎于传统计划经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二元结构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发展相对滞后。

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不完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缺乏前瞻性。过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多地考虑了国家改革发展的阶段性任务,怎样建设符合国情的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社会保障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等问题,都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缺乏统筹性。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过程中,不同部门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职能分工没有完全理顺,出台的政策法规体系存在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不同地区和产业的保障制度建设原则和给付标准不统一。

社会保障体系各支柱发展缺乏均衡性。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与健康保险远未发展成独立的保障支柱,不同层次、不同支柱保障制度之间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局面尚未形成。

社会保障体系公平性不足,难以承担起服务民生的重任

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较低。从社会保险看,截至2006年底,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各为1.88亿人和1.57亿人,分别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66%和55%;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为5374万人,仅占农村人口总数的7.22%。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来看,2006年末全国有2.4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职工人数为964万人,占企业总数的比例和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都不到1%。从个人养老保险来看,我国人均持有长期寿险保险仅0.1件,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件以上的平均水平。

不同居民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资格和能力存在巨大差异。城乡人口能否参加社会保险主要取决于是否拥有城镇户口;城镇职工能否享受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主要取决于企业性质和所从事的行业,如在已经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中,大多数企业属于垄断性或资源性行业;居民是否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则主要取决于收入状况和保险意识。

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性不强,形成财政的潜在包袱

现行制度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关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隐性负债的各种估计中,最低的占GDP的25%,最高的占GDP的120%。由于缺乏有效的方法应对隐形负债,统筹基金长期透支个人账户基金,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截至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的规模已达1万亿元左右,并以每年约1000亿元的规模迅速扩大。

制度设计缺乏科学性。这主要表现在统筹层次过低,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仍实行市级或县级统筹,限制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加大结构性资金缺口,削弱基金调剂能力。同时,不同地区缴费率差异过大,不利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不高,难以充分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政府管理体制不健全。首先,政府承担了大量本应?

保险知识汇总,北仑社会保障体开始完善


北家住白峰镇白峰村的顾孝定老人日前对记者说:“不能工作后,原本还有点担心,后来村里及时帮我们办理了低保,平时的基本生活就有保障了。”幸福满足的神情溢于言表。

顾孝定今年已经81岁了,家里没有子女,和77岁的老伴乐英娣相依为命。年轻的时候,顾孝定给别人理发,乐英娣做裁缝,以此维持生活。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越来越差,腿有时会抽筋,脚站立不稳,还患了白内障,无法正常工作,便失去了生活费的来源。“幸亏现在政府的政策好。”顾孝定告诉记者,“我和老伴属于城镇居民,五六年前,村里帮我和老伴办了低保,现在,两个人每季度能从民政部门领取到1320元的低保金,生活也就有了基本保障。”

低标准养老保险,简称“低保”,被称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我区已有10811人参加了低保,比年初增长74%。

记者从劳动局了解到,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区相应社会保障政策的出台,我区城乡居民已经可以享受到门类齐全的社会保障: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来讲,目前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等;对农民来说,有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

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我区已经参加土保(即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有87275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6%;已经享受土保的有39010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的80%。家住梅山乡梅东村的李杏梅,今年73岁了,她告诉记者:“现在每个月能领到300元土保金,以前是子女给我生活费,现在过年时我还可以给子女一些家用。不仅自己生活好了,也为儿女减轻了负担。”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昂贵的医药费往往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近几年来,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转平稳,扩面工作稳步推进。数据显示,至今年8月,我区已有131647人参加了城镇医保,比年初增加24190人,基金征缴完成19383万元,分别完成上级扩面任务的219.9%和78.47%。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政策覆盖了我区8万城镇居民。此外,我区已经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万左右。

据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外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政策将陆续出台实施,这将使我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得以基本建立,从而在制度上实现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准入与提出审查不严 造成社会保障资源浪费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目前全国社会保障机制已经基于完善,但在社会保障准入和退出审查方面还存在“漏洞”。

以苏州地区为例,虽然多年来社会保障制度已经相对完善,但是“搭便车”、“蹭福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外地人员以“高龄就业”、“带病参保”等方法,加入苏州社会保障体系,从而获得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导致每年都会不同程度地浪费苏州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

因此政协委员王俊华指出:苏州应健全社会保障准入与退出审查综合管理,建立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身份鉴定体系。那么,如何既要保证参与苏州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成员(不分户籍)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又要有效遏制道德损害行为,降低社会福利“洼地效应”?

王俊华建议,健全社会保障准入与退出审查制度,制定合理遏制非法参保的准入门槛,减少道德损害的渠道。不符合参保条件者,及时清退;设立审定社会保障参保资格的专门机构,一方面要求“应保俱保”,即通过有效监管,让该参保的社会成员实现人人都要参保,并严格掌握审查参保条件,减少社会保险资源不良流失。

另外,建立参保社会诚信体系平台,以加强社会力量对社会保障资源的有效管理。同时该平台应与人口居住管理、就业管理网络链接,实现综合管理,确保合理利用苏州地区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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