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国内四大类女性保险

2020-11-04
年轻女性保险规划

女性保险,是根据女性的生理特点和社会特点而专门设计的保险产品。而今女性的保险产品,更多作为一种“女人独享”的产品被消费者所接受。不仅更有针对性,而且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降低了保费。

目前国内推出的女性保险主要有四大类:

1、特殊期保险

这是针对女性的特殊时期而设计的保险。较常见的是生育期保险。一般来讲,生育期间,女性自身要面对许多风险,还会对未出生孩子的健康及安全忧心忡忡。因此这类保险既保母亲又保婴儿,是妇女妊娠期间的好卫士。不过,最好在妊娠以前就投保,否则在妊娠两个月后公司一般会拒保。

2、专用型保险

子宫、卵巢等女性器官方面的疾病,对女性的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沉重的打击。因此专用型保险是保险公司针对女性生理特征而设立的相关保险,专门为女性的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疾病提供医疗保障。

3、呵护类保险

考虑到女性的爱美需求,当遭受意外事故需接受整形手术时,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的女性险还能对治疗费用进行理赔。

4、储蓄型保险

此类保险和一般不分性别的储蓄型保险相差不大,但在设计上突出了一些“女性尊享”理念,比如会有一些免费女性体检、美容健身场所打折等附加优惠,使此类险种像某些珠宝首饰等作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备受时尚白领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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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认清女性常见三大类保险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观念的日益更新,女性这“半边天”不管是在家庭中还是社会上所发挥的作用都日趋重要。今天的女性在面对人生不同阶段挑战的同时,又要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打拼,所以健康的身体与积极的心态更是特别为宝贵。然而根据数据调查显示,女性疾病正侵袭着女性朋友的幸福生活,所以很多职业女性已经开始尝试通过商业保险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多的健康保障,女性健康保险也因此而倍受关注。

当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女性保险产品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女性重大疾病保险,第二类是为女性提供整容手术保障的医疗保险,还有一类是生育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类特殊的医疗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当被保险人确诊患有条款中指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给付约定的保险金额作为补偿。这些重大疾病主要是集中在女性特有疾病或者发病率明显高于男性的疾病,比如宫颈癌、乳腺癌等。不同的保险公司在指定疾病的范围上会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女性朋友在购买这类保险时要认真阅读条款,明确保险责任范围,购买自己需要的保险。

整容手术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需要特别注意一下,是提供因意外事故而导致面部创伤所需要的颜面部整形手术保障,不是所有的美容手术都能获得赔偿,只有当意外事故引起面部创伤时才能获得保险金。

第三类生育保险更有针对性,因为社保与普通医疗保险责任中不包括因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等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所以各家保险公司才设计开发了这一特殊产品,实际上是一种补充,使保障更加全面,投保时可以具体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确定保障范围,有些公司还以此为基础开发了一系列的附加险种,对于住院费用也有一定的保障。

都邦保险温馨提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好的身体才是家庭幸福的保障。作为女儿、妻子、母亲,女性总是能够带给家庭无限的温馨与关爱,然而不要只做好“管家婆”,还要记得多多关爱自己!

保险知识,三大类人群必须买保险


*1一柱擎天型家庭

在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个家庭,70%甚至更多的收入是由某一个家庭成员提供。这样的收入构成是比较危险的,一旦这个家庭成员发生风险,失去收入,那么整个家庭的收入就会急剧减少,家庭的生活质量水准就会急剧下降,生计就可能会出现问题。对于这种家庭,购买保险是必须的。

*2中低收入型家庭

这类家庭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对来说较弱,他们的收入在去除生活开支后并没有多少节余,甚至没有节余。因此,任何风险对于他们都可能是毁灭性的。保险专家以一个收入3万元、支出2万元(包括孩子的教育费用)的三口之家为例,假设这个家庭遇到风险夫妇俩不管是遇到意外导致残疾或者身故,还是疾病导致巨额医疗费或者身故对他们来说都是灭顶之灾。保险行业内里有这么一句话,无论你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其实你都已经投保了,区别只在于你的风险是保险公司帮你承担还是自己承担。而对于这种情况的家庭,在他们自己没有能力承担风险的情况下,购买保险也是必须的。

*3高收入负债人群

有这样一个人群,他们有比较可观的收入,但债务同样可观(当然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来说这些债务也许并不算多)。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外企工作了3年的徐先生年收入达10万元,为了准备结婚他向银行贷款80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10年还清。10万/年且持续增长的收入,不出意外的话,这些贷款对徐先生来说并不构成负担。但天有不测风云,假设徐先生因疾病意外导致失去工作能力甚至是生命,那么这笔负债将由家人负担,而这个债务可能是他的家人无法负担的。其实这种情况和第一种人群的情况类似,高收入者所遗留的麻烦债务并不是家人能够轻松承担的。所以他就有义务用保险对这些可能性风险预先进行规避,把责任自己完全承担下来。

要分辨什么样的人群、家庭是必须购买保险的,保险专家介绍,如果这个家庭的某一个成员发生风险(意外致残、身故、失去收入、重疾医疗费用)会导致这个家庭陷入困境,生活无法维系,那么这类人或家庭就是属于必须购买保险的人群的范围内。

中低收入人群如何买保险?

保险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可谓锦上添花,对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一方面,大都市中的中低收入者积蓄有限,最抗不起风险,也最需要保险的保障;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得不正视“1个月就挣那么点,哪还有钱买保险”的窘境。那么,较低收入的人群是否真的无保可投?中低收入家庭如何在有限的收入内规划设计家庭保障计划?

作为中低收入者来说,更需要保险。因为这类人群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家庭成员中如果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动辄就是几万元乃至十几万元,导致倾家荡产甚至负债累累。因此,低收入家庭在理财时首先需要考虑购买保险来提高家庭风险防范能力,转移风险。

一般来说,我们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相对保障较高的保险产品,因为中低收入家庭主要成员都承担着家庭和工作的压力,在意外方面可能风险要高一些,可以考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另外一方面,家庭主要成员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还要考虑健康方面的保险,因为意外和健康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只有自己拥有了保障,才能让家人有保障。

从市场上来看,可供这类家庭选择的主要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但在比较保费之后不难发现,只提供定期身故保障、没有储蓄功能的定期寿险最经济。但需要注意的是,定期寿险的主要不足在于保险期限有限,多数只能提供70岁等约定年龄的保障,70岁以后就有所欠缺。

在投保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谁的问题:30岁左右年龄的家庭,一般上有老人、下有孩子。那么在这样一个家庭当中,应该先给谁投保呢?建议先给家庭经济支柱投保。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往往会首先想到自己的孩子,其实大家都知道,家庭经济支柱意味着家庭中的主要收入来源都是由他创造的,如果他发生了意外,那么会对全家人的生活水平带来很严重的影响。首先要给家庭的经济支柱买保险,这样才能给家庭上一个保护伞。其他成员可以根据家庭收入状况配置适合的保险;

2.投保什么产品的问题:买保险也是有科学规律的,就像上台阶一样,第一阶是意外保险;第二阶是医疗保险;第三阶是重大疾病保险和寿险;第四阶是大人的养老保险和孩子的教育保险;第五阶是万能险、投资性保险产品。根据中低收入人群家庭情况来看,建议首先要解决的一个重点,就是第一阶和第三阶的风险,医疗保险大人可以通过医保来解决,暂时无需购买,可给孩子购买;

3.买多少保额的问题:从需要额度来看,保障的额度可以覆盖未来家庭重大的开支,整个家庭未来10年的日常支出、孩子教育成长费用、父母赡养费用等,再减去现有存款。意外险的保额应该占到总保额的50%,重大疾病的保额最起码每个家庭成员在10万元以上,寿险的保额每个大人也在10万元以上;

4.花多少钱买的问题:一个通用的规律是,家庭收入的10%左右,按照夫妇双方的收入占比来配置;

5.什么时候买的问题:“风险无处不在”,每个家庭都需要保险保驾护航,买的越早越好;

6.找谁买的问题:专业的寿险顾问不仅能为你作出科学的家庭财务评估,给你合理的投保建议,更能为你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所以选择一位专业诚信的保险顾问是至关重要的。

保险拒赔的九大类情况_保险知识


有一些市民反应买了保险出险后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了,这确实是很多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会碰到的结果。在此为大家总结了保险可能会被拒赔的九大类情况。

一、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

三、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四、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杀等。

五、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六、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七、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被保险人出险后,受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保险责任事故。

八、弄虚作假少数投保人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拒赔。

九、超过了索赔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

保险知识,女性投保健康保险避免四大误区


1.切莫等待观望

我国现行健康保健制度基本上是由城市职工公费或劳保医疗制度和乡村自费医疗或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两大部分组成。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中国将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塬有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进行改革,并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在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水平上的福利政策,而那些害怕负担较大疾病费用的人在收入可能的情况下,将不会仅仅满足于这一保障水平,从社会医疗保险范畴来看,我国尚未有能力建立全面健康保险体系,保障范围不会超过人口的20%,而没有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口中的80%将是商业医疗保险的对象,包括大部分叁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劳动者、农民及少年儿童等。

2.切莫单一投保

就拿“青少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来说,目前每个投保的孩子最高保险金额为4万元,而孩子一旦得大病,这些钱是不足以支付孩子的医疗费用的。

由于“青少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费率较低,只能作为团体险种由学校和幼儿园统一为孩子投保,而不可能为每个孩子提供单独的、更高的保障,家长应更多地依靠自己的力量为孩子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事实上,目前包括中保寿险公司在内的不少保险公司都有面向个人的少儿险种。

由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他们罹患某些重大疾病(如白血病)的概率甚至比成人还要高。所以,保险的保障意义显得更为重要。人们应该选择参加各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您保得越多,交费越多,保险的系数也就越大。

3.年轻健康时投保

最有利有的人可能会因为这种原因拒绝投保:“我的身体非常健康,不需要买保险”。实际上他又走进了一个误区。健康保险的保费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关系密切,保险公司往往还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规定观察期或约定免赔额,承保非常严格。当人们年轻、身体健康时投保,保费很优惠,而人年纪一大,身体状况比较差的时候再买,很可能就是保险公司不想承保的时候,或者要花费更多的保费。因此,健康的人才有资格买保险,健康的人才更需要买保险。

4.根据实际情况投保

目前,我国面向家庭的医疗保险主要是附加险,投保附加的医疗保险一般须同时参加一种带储蓄性质的主险。这就需要人们应根据家庭的经济情况,确定每年可以支付的保费金额;再根据家庭的医疗保障状况,选择不同的险种进行合理的组合,以求在现实条件下得到更全面、充足的医疗保障。

保险知识,保险规划四大误区


通常,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险规划中,都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易犯误区,会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不便。平日里,不妨先认认清楚这些误区“长啥样子”。

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

只是,在这么一个长周期的保险规划中,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

误区之一:寿险只能增加而不能减少

有人认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

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之二: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

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之三:不愿给自己买保险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

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周先生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

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

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之四:成熟之后易走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

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

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15%左右为宜。

保险知识,注意保险的四大误区


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险规划中,都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易犯误区,会使投保人遭受损失或不便。

平日里,不妨先认认清楚这些误区“长啥样子”。

从单身期,到家庭形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空巢期,每个人的保险保障都应该根据不同人生阶段的特点,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规划,形成一个类似于“梯级消费”的概念。

只是,这么长周期的一个保险规划,很容易步入一些常见的误区中,为此我们要特别注意,尽量避免之。

误区一:寿险规划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有人以为,既然是阶梯式消费,就应该是爬坡式向上,保险产品只能越选越多,保额也应该逐渐累加,其实不然。随着人生阶段的不断向前,总体而言保险是越买越多了,但具体到每一个险种上并非完全如此。

寿险规划的改变,并不只是意味着保单数量的增加。由于家庭责任、经济收入变化,每一时期需要的保障重点会有所不同。

比如,寿险额度在单身期较少,到家庭成长期和成熟期因家庭负担较重而变得很高,但到了老年会再次降低,因为老人已经不是已成年子女的最主要经济来源了。医疗类产品的变化也不是直线上升的,因为不同时期对具体的健康医疗类产品需求很不一样。年轻时需要的意外医疗保险,到了35岁以后可能更多考虑终身健康保险和终身医疗补贴。

到底是增是减,关键还是看具体的需要。

误区二:年轻人买不买保险无所谓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谓的态度。

比如,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

世界这么大,哪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即使有意外发生也不一定轮到自己。很多人都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什么时候光顾、光顾到谁头上,谁也说不准。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更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它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尽管意外事故发生给人们带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灾难,但如果投保了一定保额的意外险,这份保障至少可以使受难者及家属在经济上得到相当的援助,在精神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安慰。

也有人认为,年轻时买保险不如做投资挣钱。年轻人可以不用购买储蓄性质的保险,但高保障型的产品必须有备无患,只要每年缴纳的保费是在合理的收入比例范围内,它对你的整体投资计划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相反它还能为风险投资保驾护航。

误区三:家庭成长期间不爱惜自己

家庭成长期,财富的积累还起步不久,却又有了家庭和孩子的负累。新买住房要还月供,大宗家居用品尚需添置,到处都是需要用钱的地方。此时此刻,夫妻双方可能在保险上有些“气短”,不愿意给自己买保险增加支出。

有些人觉得“我经济负担比较重,没有闲钱买保险”。萧山今年32岁,上有老下有小,他总说:“我不买保险,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没那闲钱。最多给孩子买一份。”

但对于有家庭负担的人而言,保险不是奢侈品,而更像是必需品。没有对自己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收入能力的保障,就根本不可能保护好自己的家庭。你宁可在别的地方省出一点来,也要安排好自己的保障。

但是,经济成本毕竟是需要考虑的,所以处在家庭成长期,预算比较拮据的家庭可以选择一些没有现金价值的产品,并根据你的实际需要投保,保费就会比较便宜。

误区四:家庭成熟期后走向两个极端

到了家庭成熟期,以下两个保险消费的误区比较明显。

一是有些人觉得“有钱可以替代保险”。到了家庭成熟期,家庭财富已经积累到最高点附近,有些人会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应付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财务困难,尤其对于从未有理赔经历的“有钱人”而言,可能会产生“保险无用论”的想法。

但是,积累财富不容易,为什么要把所有的重任都往自己肩上扛呢?比如一次重病需要10万元,虽然你的财力负担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买了保险,很可能只要1万元就解决了问题。为什么不用保险来留住你的9万元呢?相较针对大多数人的经济风险保障作用,对于有钱的人,保险更有意义的作用还在于保全已拥有的财产。

另一方面,特别看重家庭的人,在家庭成熟期可能还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就是特别喜欢买保险,认为“保险买得越多越好”。

可是不要忘记,购买越多的保险,同时也就意味着将要缴纳越来越多的保费。一旦自己的收入减少,难以缴纳高额保费的时候,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理性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收入等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投保的费用最好是自己收入的10%左右为宜。

买三类人寿险应了解四大条款


近几年保险公司在中国发展壮大,以至于现在保险公司很多,险种更是多达数百种。那么多的保险产品中,人寿保险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规避风险的工具。那么,在这琳琅满目的保险产品中,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成了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保险产品选择对了,是家庭美满生活的保障;选择错了,不仅没什么保障,反而成了生活负担。

保险产品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有是否适合你的需求之分。所以,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不能单独看某个产品本身的保险内容,而是要结合家庭的资产情况、现金流情况和已有的保障及理财习惯来综合考虑。好比买房子,一个是普通的居民小区,一个是北戴河的高档别墅,单独看房子本身,肯定是别墅宽敞舒适比普通小区的房子好,但别墅即使你买得起也并不一定适合你现在居住。如果把保险产品比做房子,很多人就没有像买房那样清晰了。

人寿保险大致可以分为:保障型、理财型、投资型三大类。

保障型是体现人寿保险基本功能的产品,这种类型的保险最大特点就是“四两拨千斤”,以较少的保费投入,换得较大的保额保障。像我们通常所说的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风险保障的保险都属于这种类型。保障型保险显然是家庭的必选。

理财型保险主要是资金的保值增值功能。因为,疾病、意外是人们不可预知的,它的属性是不定期发生,也许是几十年以后,也许是明天早起发生。养老、子女教育等是人们可预知的,一个人这辈子也许不生病,但一定会老,一个孩子也许不会有意外伤害发生,但一定会上学受教育、结婚创业,而且就是在人生的某个阶段。那么,这笔养老金、教育金就是可预知的风险,或者说“理财型”保险解决的是人们的刚性需求,未来在某个阶段一定会花的那笔钱。保险只是提前做好准备罢了,而提前准备总比往后准备来的更从容。

投资型保险主要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按一定的比例来获取收益。像“投资链接保险”、“万能险”等可以归为这一类型。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如果保障型和理财型保险是普通居住的房子,那么投资型保险则是高档别墅了。

通过以上分析,普通家庭在选择人寿保险时,应先选择保障型的,其次是理财型的,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选择投资型的,千万不能颠倒顺序,否则,有可能出现前面说的“买了别墅,结果住不起”的情况,即买了投资理财保险,却没有更多的资金去选择应该拥有的保障型保险。

保险是风险的保障,如果没有风险的发生,就不需要保险。所以,保险是按照风险的先后主次顺序来选择的。在一个家庭里,显然家庭顶梁柱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一旦这个顶梁柱有问题了,那么全家都将面临风险。所以,家庭里最先拥有保险的人是家庭顶梁柱,即主要收入来源者,而并非小孩。而现实中却是许多家庭往往给孩子办了很多保险,大人却一点保险没有,这是极其不科学的。

顺便提醒一下,如果给孩子办保险,除了要遵循前面所说的先保障后理财再投资原则,千万别忘了附加上豁免的功能,即当投保人(大人)有身故或高残、重疾发生、无力再续交保费时,孩子的保险继续有效,这才能发挥保险的真正功用。

还有很多人办保险的时候喜欢和其他理财产品做比较,其实,收益不是保险的本质功能,保险主要是用来化解风险保障家庭稳定、规划未来确保家庭生活品质的。所以,保费的支出不能影响家庭的正常生活,一般不能超过年收入的20%。

总之,对于普通家庭来说,选择保险要量力而行,保障是第一位,家庭顶梁柱优先考虑。

买人寿险了解四大条款

首先,读懂“犹豫期”条款。保险公司规定的“犹豫期”一般为10天,投保人在“犹豫期”内可无理由退保,这时保险公司应全额退还投保人所缴保费。但如何计算“犹豫期”,各家公司不尽相同,所以要事先询问清楚。通常“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日开始计算,但有部分险种例外,如投连险,很多公司规定如果客户由于出差等原因无法在近期签收保险合同,将把合同生效日后第11个自然日视作合同签收日,签收日起10个自然日为“犹豫期”。

其次,读懂“责任免除”条款,知晓未年检的驾照或车辆将导致无法理赔。所有保险合同都存在“责任免除”条款,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对“驾驶”作出免责,如“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除外”。而保险公司通常把过期或未年检的驾照也列为“无照”。根据多数保险公司对“无有效行驶证”的解释,如果车辆未按期年检,行驶证处于无效状态,也不能获得理赔。

第三,关注重大疾病保险“期满利益”条款。很多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是捆绑在两全险上,那就要注意这个两全险的期满利益究竟是指返还累积缴纳的保险费、还是返还保额?如果返还保费,是有息还是无息返还?当然,返还保额最合适,因为除非是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购买重大疾病险会出现累积保险费和保额“倒挂”的现象,大部分投保人累积保费都远远低于保额,如果是分红型的,还要分配红利。

第四,重视“宽限期”条款。在每年固定日期,保险公司会去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扣保险费,但有时客户会因为种种原因账户上的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但并不马上导致保险合同的失效,一般都有“宽限期”条款。如果超过保险费到期日仍未交付保险费,从保险费到期日起60天内为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仍可理赔。超过宽限期仍未交付保费会导致保险合同失效。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5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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