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消费者选购注意走好三步

2020-11-04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10月1日起,修订后的新《保险法》将正式实施。由于新法加大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并对保险人和监管机构设立了更多的“紧箍咒”,已经开始在产品结构上回归保障本质的保险业有望赢得更多的青睐,这其中就包括那些曾经对保险存有疑惑和担心的消费者。

那么,如何才能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保险消费者呢?

合肥人保收展部翟建梅经理建议,消费者走好以下三大步:

第一步:认真阅读保险条款。许多购买了保险的客户反映因嫌麻烦而没有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从而导致了之后不必要的纠纷。作为无形产品,保险合同承载着保险人与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按照新《保险法》,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保险合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前,应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尤其是“免除责任”等保险条款和保险公司做出的投保提示。

第二步:“合格”的消费者要对自己有所要求。部分消费者购买保险是出于侥幸心理,有的甚至在生病后通过隐瞒过往病情等手段购买保险,最终导致不能得到理赔。如实告知是每个消费者的义务,也是成为“合格”消费者的最基本条件。

第三步:尽量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大多数消费者没有专业的保险知识背景,对自身需求及保险产品的功能不甚了解。目前许多消费者对保险的功能存在着误解,保险被许多消费者当作了投资、赚钱的工具,而忽视了其最基本的保障功能。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结合自身需求,才能理性地选择最优的保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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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如何走出投保误区 选购保险三大正解_保险知识


保险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购买保险可以让生活更安心,家庭财务更稳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对购买保险的方法提供最佳的理解!

保险是家庭财务的“守门员”

按照马斯洛需求理论,人的五大需求中,安全是第一需求。在个人家庭理财金字塔中,保险保障就属于最基础的第一层面。先安排基础保障,再考虑各种投资,千万别拿投资代替保险。

传统的寿险好比家庭财务的守门员,避免家庭财务由于风险陷入危机,属于避害型产品;而股票和基金投资好比家庭财务“得分”的前锋,肩负家庭资产增值任务,属于趋利型产品。保险和其他各类投资理财工具各司其职,占好各自的位置,整个家庭理财才能顺利、圆满。

选择适合的保险保障

对于不同年龄段、不同家庭结构状况、不同财务状况的人士而言,大家的具体保障需求也不尽相同。只有正确认识自己的需求,才能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人寿保险的种类繁多,传统保障类产品可以分为寿险、意外保险、养老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普通医疗保险等,还有新型的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等。从顺序上说,大原则应该是先安排保障类产品,后考虑理财投资类保险。

具体到每个家庭和个人身上,我们不妨根据一个人的成长阶段来分别作个梳理。

20~30岁左右的单身期,第一顺位保单应该是意外险保障,然后可以辅之以部分的定期寿险和医疗保险。因为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而言,买份高额的寿险几乎是不现实的,这个阶段的经济能力有限,还在创业或打拼,还要为买房、买车做准备,意外险是这个阶段必备的第一张保单。意外险提供生命与安全的保障,功能是身故给付、残废给付,而且费率低保障程度高。买一份意外险是对生命的保障,更体现了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偿。

到了30~40岁的家庭成长期,如果自己成为了家庭的主要收入者,那么第一顺位是给自己安排好寿险保障。寿险保障可以根据经济能力不同选择定期寿险或终身寿险。两者保障功能完全一致,都可以在不幸发生身故(无论是意外情况导致还是生病引发的)时获得理赔,有些寿险产品也可以对伤残进行保障。第二顺位的保单应该选择意外险,补充身故或残疾的保障额度。然后,第三顺位应该是考虑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第四顺位是考虑普通住院医疗保险或医疗补贴保险,以弥补普通疾病带来的收入损失。

在一个家庭成长的阶段,除了夫妻双方特别是家庭支柱一方的保障外,我们当然也不能忽视孩子的保障。对于孩子而言,我们建议将重大疾病类保险作为第一顺位选择,因为现在儿童大病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升,其次是孩子的意外伤害类保障,第三顺位再考虑孩子的教育金保险。

成年人到了40岁以上,健康医疗和养老保险迫不及待需要全面拉高,此时对于家庭支柱而言,第一顺位的保险安排应该是重大疾病保险,第二顺位可以考虑养老金收入类保险。购买养老保险之前,要算清楚以后每月能拿到多少钱,能拿到多少岁或者多少年。养老金的领取分两种形式,一种是每月领固定的金额,另一种是逐年递增,应视不同情况与经济承受力而选择。

50岁以后,医疗和养老成为基本的两大问题,需求度并没有降低,但已经很难购买。反倒是随着年龄增长健康状况下降,骨折等意外身故比较容易发生,因此50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妨再次将意外险(特别是含有骨折等老年人常见意外病症的)保障作为第一顺位选择的产品,如果能选择到医疗保险自然更好。

不断调整保险配置

也正因为年龄、家庭结构变化、收入和家庭财务状况变化都会影响个人及家庭成员对不同保险产品的需求变化,因此要提醒大家,最好每两年检视一下自己的保单,原有的保障是否能够满足现阶段的需求,是否该做些调整?若能根据个人和家庭具体状况按需选择合适的保险,并随着家庭变化而做符合切身需要的调整,进能逐步为家庭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保障体系,真正发挥保险的“家庭财务守门员”作用。

今年39岁的殷永福第一次买保险已是10年前。那时,殷永福只身一人在上海青浦区开办工厂,在代理人那里买了一些综合意外险和少额的终身寿险,年缴保费不到2000元。

几年后,殷永福娶妻生子,工厂的业务也逐年发展日渐红火。殷永福的工作越来越忙,妻子担心他工作太累会影响身体健康,于是建议他加保了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住院补贴保险。此外,人过三十,寿险也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所以他为自己又买了一份两全寿险。

有一年,殷永福肺炎住院,出院后很快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金,让他感受到保险的好处。于是,又为自己和妻子买了养老保险,并为孩子上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年缴保费超过了7万元。

如今很快要过40岁的生日了,殷永福觉得退休后的养老生活似乎离他越来越近了。按照他目前的生活水准,将来靠一点微薄的退休金怎么可能维持如今的生活质量呢?生日前夕,殷永福又为自己和妻子买了一些万能寿险,准备作为今后的养老基金。

这些年来,殷永福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保险计划,按照人生的发展和财富的累积,循序渐进地购买保险并且作出合适的调整,具体险种有增有减,具体额度边增边减,不让自己“吃力”,也不让自己的家庭“缺乏安全感”,在经济成本和保障性能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才算是打造了一份家庭保险的“黄金组合”。

消费者要注意银保产品“三不保”_保险知识


对于购买银保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在看到收益的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看到风险。其中,对银保产品的三处“不保险”更要了如指掌。

不保投资风险

很多人对于银保产品抱有“错觉”:既然称为保险,就不会有风险,把钱交给保险公司打理可以高枕无忧,起码不必担心亏钱,这也是很多人在权衡基金、投连险等理财产品后选择投连险的理由,这种错觉很容易让人失掉对风险的警惕。

保险能提供风险保障是指对于可测量的风险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提供保障。投资风险是无法测量,也无法提供保险。实际上,保险公司自身也无法控制投资风险,上个世纪末,日本有7家保险公司因为投资失利而关闭。因此,以投连险的方式把钱交给保险公司并不是没有风险了,收益起起伏伏是正常的事情。

不保成本支出

银保产品都有一定的购买费用成本,尽管投连险和万能险精算标准对各种费用进行了规范,但与基金等投资产品相比,费用仍然较高,比如投连险和万能险一次缴清的初始费用,人民币50000元及以下部分最高可以收取10%,50000元以上部分最高可以收取5%,此外还有手续费、管理费等,这些前期费用要高于基金等理财产品1.5%左右的手续费,对此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不要以为投入的资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现增值。

还要考虑退保的成本,目前分红险和万能险收益跟不上银行加息和股市行情,很多人选择了退保购买新的银保产品,今年上半年,上海保险市场分红险的退保率高达30.26%,列退保榜榜首。如果退保现有保险,会退还现金价值、扣除手续费等,损失较大。

不保收益率

从分红险开始,关于银保误导的消息不绝于耳,既然是以投资为主,最“有效”的卖点就是收益率。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的收益率都被夸大过。北京市保监局仅在上半年就接到61件银保渠道销售误导投诉,占整个寿险渠道误导销售投诉的34.9%。另外,有银保销售人员介绍投连险和万能险时说成是保险公司的基金,企图遮盖这些保险的费用问题。对此,北京市保监局已经发出警示称,投连险不能等同于基金。其实,银保产品的收益率还是有章可循的,可与银行利率、股市投资收益率等参考,不可能太离谱。

还有,银保产品的保障功能并不充足,即便销售人员介绍有多少保额的保障,也要看清实际保额和保障范围,并且落实到合同上面。否则很容易形成“保险真空”,以为自己投保了保险,实际上保险却发挥不了作用。

保险知识,家庭保障三步走


跟个人投保比起来,给一个家庭规划保险保障需要考虑的因素更多,比如投保的先后顺序、保费分配的主次等等,一份科学合理的家庭保障计划既能做到省钱又能使得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得到应有保险保障。

第1步重点保障家庭支柱

保险专家表示,在给整个家庭构建保障计划之前先要给所有的家庭成员排序,理性地按照收入、家庭对其的依靠程度等因素按序排列,从而明确家庭中的支柱。毋庸置疑,应该对家庭支柱投入最多的保障费用,因为一旦家庭的顶梁柱遭遇意外,对整个家庭造成的影响将是最大的。

许多父母总会为孩子买许多份保险,如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金额较高的教育险等等,但却忽略了自己的保障。保险专家指出,这种做法不可取,父母应该先给自己上足保险,才能给孩子一个坚实的支柱。其次,根据规定,未成年人的死亡赔付不能超过5万元,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城市可以达到10万元,过高的保额就等于浪费。此外,对于还处在双人世界的家庭来说,如果家庭两位成员的收入相当,应该以风险较大人士为主要投保对象,在投保顺序和预算保费首先向其倾斜。

第2步意外险夯实金字塔基

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在所面对的风险中,最难以估料和防范的要属意外风险了。保险专家表示,意外险是构建家庭保障金字塔的基础,意外险自身也具有保费低廉保障宽泛的特点。最基本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时间和地点很广泛,不论是平日里工作还是出门旅行,只要符合意外险保障责任条款,都可以得到赔付。而其费率一般每年为保额的千分之二左右,比如10万元的保额,保费大概在200元左右。保险专家建议,每个家庭应该以家庭年收入的5-10倍作为家庭所有成员意外险总保额的标准,如果家庭有房贷、车贷等贷款负担的,可以适当增加一些意外险保额。

保险专家还提醒,家庭成员在选择意外险时要细化,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投保相应的险种。而对于一些经常出差或者每年都有几次旅行计划的家庭,应该选择长期意外险。因为选择一年期的或者更长期的意外保险总比每次出门前投保航意险、旅行险来得方便,价格也更加实惠。

第3步附加医疗保险不可少

由于意外保险只是针对死亡或残疾进行理赔,而对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不予给付,因此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在意外险基础上附加医疗保险或者住院保险就是很必要的。这些险种能够保证一些意外发生后投保人的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不过附加医疗险的保额没有必要定得太高,因为不造成残疾的意外事故治疗时花销不会太多,这样也能减少家庭总体保费的支出。当然,如果家庭的主要支柱成员在其单位已经团体购买了门急诊医疗、住院医疗保险或是有相关的就医报销制度的,那么这笔保费也是可以省下的。

保险知识,结婚投保三步走


从结婚典礼到蜜月旅行,再到婚后的几十年生活,夫妻二人所要共同度过的是漫长的历程,而期间的风险则需要通过保险保障来转移。

俗话说玉兔呈祥,随着兔年脚步的临近,许多适婚的青年朋友都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起结婚的相关事宜。不过你是否想过,在婚姻的道路上,有很多风险可能会影响婚姻的幸福指数,甚至让家庭生活陷入危机。为了避免这样的不幸,你的婚庆典礼、蜜月旅行、婚后的家庭生活中,都需要保险的保障。

结婚保险为婚庆典礼护航

目前市面上已经有关于结婚保险系列产品,能够从婚庆公司和新人两方面转嫁结婚典礼期间的潜在风险。

在婚庆公司方面,新人最好选已投保了婚庆责任险的婚庆公司。这类产品是某些地区的婚庆协会与部分财产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专门适用于结婚典礼期间的责任险。

以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婚庆责任保险为例,它承保的范围比较广泛,涵盖了八大婚礼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包括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新人的身故、残疾;化妆造成的新人皮肤损伤;婚庆场地装饰物掉落造成的婚礼中断;因意外事故导致无法提供指定婚宴场所;蛋糕延迟或受损;婚车迟到;拍摄婚礼场面的摄影带或照片损毁;司仪迟到等内容。可以说,保障的内容还是较为周全的。

而新人方面,也可以考虑投保婚宴保险。这类保险主要承保在新郎新娘举行婚宴的场所内,由于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婚宴举办场所内的财产损失和宾客的人身伤亡,新郎新娘所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例如,新人或赴宴亲友如不慎弄坏或弄脏酒店里的地毯、打破酒店提供的餐具等时,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这类婚宴责任险的保费通常不贵,仍以大地保险的产品为例,通常保费不过一两百元。

平安保险也有一款新婚意外险。该保险是由新郎新娘和伴郎伴娘结对投保,每两人的保费为29元,而来宾的保费为每人1.5元。新人新婚意外人身保险的最高理赔金额为每人18万元,而来宾的风险主要是食物中毒和婚宴现场的一些可能发生的意外,其人身伤害和医疗费的理赔金额分别为2万元和5000元。

旅游保险让蜜月旅行甜蜜无忧

热热闹闹地办完喜酒,接下来的就是甜蜜的蜜月旅行了。为了远离意外风险的困扰,新人出门前最好投保一份旅行意外保险。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新人喜欢到国外去度蜜月,增进感情的同时,还能感受一下异域风情。考虑到身在异乡时存在语言障碍,建议最好选择带有全球紧急救援的境外旅行险。如果行程中包括了一些风险较高的项目,如滑雪、蹦极、潜水等,则必须挑选包含这些项目的保险产品。

目前保险市场上,旅行意外险产品数量庞大,投保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而为了让旅行的质量更高,我们也提醒新人注意一些保障上的小细节。例如,如果出行的交通工具是飞机,那么在主要保障项目、保额无差异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一些具有特色化服务的产品,如附加了飞机延误、行李延误及丢失、证件遗失等旅游不便保险的产品。

家庭保单让婚姻生活更美满

每一对新婚夫妇,最大的愿望莫过于“将爱情进行到底”,携手走过今后的人生。因此很多新人都在打听有没有爱情保险好让爱情“保鲜”。其实,国外的保险市场上早就出现了这样的产品。比如英国的某款保险产品规定,夫妇每月缴5英镑保费,只要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就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礼金”,若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赔3000英镑。

国内保险公司也借鉴了成熟市场的产品开发了一些爱情保险,不过由于夫妇婚变等原因,退保人数逐渐增加,这类产品也在市场上渐渐没了踪影。如今市场上的“爱情保险”更多地像是一份“夫妻联合保险计划”,虽然与普通的人寿保险计划没有太多区别,但由于保费较夫妇二人分别投保划算,因此还是值得新人们考虑的。

以中德安联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中的一款“联众恒泰两全保险”为例。35岁男性与30岁女性,共同购买20年期、10万元保额联众恒泰两全保险(联合人寿,保额递增型),每年保费5756元。而两人分别购买同样保额的这款两全保险,选择同样的缴费期限,每年合计要缴纳11337元保费。

由此可见,在保额、保险期限、缴费期限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夫妻联合投保一份保单所需的保费,比两人分别投保有较大幅度的优惠。

泰康人寿“爱家之约”家庭保障计划也具备了“一张保单保全家”的理念,投保人根据家庭保障需求的不同,可以分别选择健康保障计划、养老保障计划、教育保障计划、幸福保障计划和自选保障计划。

例如,当你想为子女教育金做准备时,可以选择爱家之约教育保障计划。该计划中“智慧宝贝”保险就具备15~17岁每年生效对应日领取2500元高中教育金、18~21岁每年生效对应日领取1万元大学教育金、25岁生效日对应领取2.5万元婚嫁金的保险责任。而如果想要侧重养老保障,则可以选择涵盖养老保险、重疾险、定期寿险等保障在内的爱家之约养老保障计划。

当然,在投保家庭保单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新人必须为具有法律关系的夫妻。也就是必须在民政局进行过登记,而非仅仅举行了婚礼。

二是应当注意两人的保障需求,不能仅仅因为保费划算而投保。由于产品设计方面的原因,家庭保单中可能有着保费较高的返还型寿险产品,如两全险、万能险等,这就比较适合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小康家庭了。如果家庭经济收入较低,夫妻可以考虑互相投保消费型产品,同样可以体现双方之间对于家庭和未来生活的责任与关爱,起到过渡期保障的作用。

消费者,保险“分时消费”不划算


时下,“分时消费”日渐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眼下,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各类短期意外保险产品,有些消费者也喜欢在节假日或搭乘交通工具出行前临时投保。对此,保险专家指出,从经济角度看,“分时消费”对保险来说并不划算。

重复投保短期险不如买长期险

眼下,保险公司虽然没有推出真正意义上的“分时消费”举措,但消费者却往往不自觉地扮演着“分时消费”者的角色:王先生是个体经营者,没有买过寿险,他在周末或黄金周时经常会和朋友驾车出游。每次出行前,他都会在网上投保一份短期旅游意外险,每次花费二三十元,买个安心。

刘先生是一个大型企业的业务经理,工作需要经常出差,是个名副其实的“空中飞人”,几乎每周都要乘机出行一次,而每次坐飞机,他都会花20元为自己买份“航空意外保险”,这样,一年出差下来便产生了两千多元的航意险保费。

保险专家认为,像王先生、刘先生这样的人,出行前临时购买保险,他们在自觉不自觉中,成为保险的“分时消费”者。

随着人们旅游消费的增加和自助游的兴起,游客对旅游保险的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多,保险公司陆续开办了短期的意外保险,为这些消费者提供了这些快餐式的消费产品。虽然保障高,保费低,但它的保障时间十分短暂。保险的短期消费是否很划算呢?

保险专家给“空中飞人”刘先生算了一笔账:假设他每次购买的航空意外险是20元保40万元,一年出行50次的话,买100次航意险就要2000元。

如果刘先生购买一年定期的航空意外险,花费100元(200元)的保费险,就可获得高达80万元(160万元)的航空意外险保障,保障范围一样,但保险期扩展到一年时间,保障额度也大大增加。还有一种方案,刘先生如果买一年期的综合意外保险,20万元的保额也只需400多元的保费,保障范围从单纯的航空意外,扩展到各类交通工具以及火灾、摔伤等多种意外,保障范围大大扩展。因此,保险专家认为,那种经常要重复投保某类短期险种的消费者,不防考虑投保长期性险种。

分时消费容易“漏保”

另外,保险的可保利益之一就是风险的不确定性,每个人都会面临不确定的风险。从表面上看来,在风险集中时买保险是明智的选择,但人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而且随时都可能发生:疾病、意外、死亡、伤残、收入减少、物价上涨、治病无钱、养老无着等等。

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首席核赔人吴泽辉认为,消费者保险的短期消费行为,容易产生“忘保”、“漏保”等现象。因此,他建议消费者最好买一些长期性险种同时附加一些意外险和医疗保险,在这个基础上,有条件的可买些针对性强短期消费的险种。

消费者,消费者不需要重复投保商业医疗保险


当前,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日益丰富。但是,保险专家提醒,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商业医疗保险重复投保并不能得到重复理赔,因此消费者重复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既不必要,也不划算。

保险专家说,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和特种疾病保险等几种险种,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医疗保险时应注意两点:

一是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但是,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从而使自己在续保时处于主动地位。

二是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消费者,专家提醒:消费者无需重复投保商业医疗保险


当前,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商业医疗保险的险种和产品日益丰富。但是,重庆保险专家提醒,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商业医疗保险重复投保并不能得到重复理赔,因此消费者重复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既不必要,也不划算。

重庆保险专家说,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和特种疾病保险等几种险种,是产生保险理赔纠纷较多的领域,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医疗保险时应注意两点:

一是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医疗风险主要是门诊医疗风险和住院医疗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因此消费者应优先投保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一年结束后要重新投保。但是,目前市场上多数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即投保人在年轻、健康时每年续保没有问题,一旦发生了赔付,则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就可能要求额外加收保费,甚至拒保。因此,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消费者最好选择具有保证续保功能的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从而使自己在续保时处于主动地位。

二是最好选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保险金赔付主要依据发票,赔付金额一般要低于实际花费;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按照事前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因此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可能高于或低于实际支出,消费者可以把高出部分用于支付营养费、误工费、车船费、陪伴费和护理费,而且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的理赔一般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手续简单,不容易产生理赔纠纷。

保险知识,消费者应留意保险责任


消费者购家财险有3大窍门保险专家:留意保险责任

当前,为了保障家庭财产安全,不少消费者开始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但是,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留意保险责任,掌握以下几个窍门。

其一,超额投保家财险不能获得更多赔偿。

“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保险专家说,消费者在投保家财险时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

其二,不是所有家庭财产都可以投保家财险。保险专家说,家财险的保障范围函盖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等,而金银首饰以及古玩字画等贵重物品,保险公司一般不提供保险保障;有的保险公司为家庭财产提供小额现金盗窃保险,但由于风险比较高,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也不会高。

其三,投保家庭财产保险没有犹豫期。因此,如果家庭里的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保费按天计算,多退少补;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特别是在自己不能确认保险责任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上门查勘定损。

“对于家财险,投保人有维护财产安全义务。”保险专家说,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投保人应采取有效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否则,保险公司会对因施救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单独补偿。此外,投保人还应妥善保管所投保物品的原始发票,一旦出险,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提供损失清单,由保险公司派专人现场核保定损,清点确认损失。

消费者,接听电话销售注意事项


如今,电话销售保险越来越普遍。由于其投保便捷、价格相对优惠,被更多的人所接受。然而,近年来由电话销售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保险消费者在接到保险电话销售时,需注意哪些问题?本期挑选了三个典型案例供您参考。

条款解释有偏差45岁的黄先生于2009年10月接到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电话,购买了一份综合意外伤害保险。12月4日,黄先生家中燃气发生爆炸,他全身多处烧伤。事发后,他马上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申请,对于医院诊断报告,保险公司没有提出什么异议。但过了两个月,保险公司告知不能理赔。据了解,黄先生的烧伤程度已经达到了“三度烧伤”,但保险公司不这样认为,“保险条款中所说的‘三度烧伤’应该是新标准的四度烧伤,这个标准是根据外科学烧伤的程度而定的,即皮肤及附件已经全部烧毁,无上皮再生来源,必须靠植皮而愈合。但是,目前被保险人黄先生面部皮肤恢复良好,毛发胡须等都生长良好,肯定没有达到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三度烧伤。”

专家表示,普通消费者一般对保险合同上的专业术语不太了解,很多条款需要通过代理人的解释才会弄懂,特别是一些免责条款和理赔条款,这些在电话销售中无法完全解释清楚。因此,对于电话投保的客户来说,一定要多询问免责条款和理赔条款的详细内容。必要时,需看到书面的材料,并要求由专人进行面对面的解释。

警惕电话录音前不久,秦小姐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业务员向杨小姐推荐了短期意外伤害险和附加短期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据秦小姐介绍,当时并未口头承诺购买该保险,称自己将考虑后再做决定。但不久之后,她接到了一份来自该公司的快递,秦小姐犹豫再三只好签收这份保险合同。收到保险合同后不久,其银行卡资金被自动划走。秦小姐之后多次致电公司客服退保,对方只说帮助协调解决,此后再无音信。

专家提醒,由于营销员在电话推销时都会有电话录音,消费者可申明:自己在电话中的任何答复不作为“认可”的依据,防止对方利用消费者的某句话作为“消费者认可”。这也使消费者无意中给自己留下“证据”。

谨防优惠陷阱王小姐接到了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的电话,说是银行推出了一款专门针对贵宾级客户的人身意外险,每个月只要存款250多元,存满10年,便可在15年内享受每年最高10万元的赔款。银行会在15年后退回全部存款,相当于是用存款利息买了这份保险。王小姐乍一听觉得很划算,于是买下了这份保险。不过,该款保险真的划算吗?一般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一年在100元左右,15年保费为1500元左右,而如果每个月存250元,存满10年,10年后利息为3000元左右。相比之下,还不如单独买一份意外险。

专家表示,很多信用卡持卡人在接到保险推销电话时,往往会被电话中提到的优惠条件所吸引,下意识地答应购买保险产品。其实,保险消费者接到电话后,不用急于作出决定,不妨自己先仔细算一算,再回复客服人员。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4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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