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渝中非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方案

2020-11-03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从6月1日起,渝中区22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据介绍,该保险没有年龄限制,上至耄耋之年的老年人,下至嗷嗷待哺的婴幼儿,都可以参加。

该领导小组介绍,具有渝中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居民。从下月起,这些居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属街道社保所登记参加合作医疗保险。本年度参保截止日期是8月31日。

渝中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分为100元和200元两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个人缴纳20元/年,200元档次个人缴纳120元/年,其余由政府补助。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优抚对象和本人收入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岁以上老人等困难群体,如果参加200元档次合作医疗保险,政府还将为每人每年再补助60元。由于今年只有半年时间,每个居民的参保个人缴费在筹资标准的基础上减半。

按照计划,凡是在6月份完善了参保手续的居民,7月份看病就医就可以开始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成年人中,参保100元档次看门诊最高可获得30元报销,住院报销最高可达到2000元,而200元档次住院报销最高额度为40000元。未成年人的报销水平则更高,其中,100元档次的门诊最高可报销200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50000元;而200元档次的门诊最高就可报50000元,住院报销的最高限额为65000元。M.bx010.com

渝中区范围内10余万暂住人口也有望在近期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

扩展阅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办法_保险知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缴纳办法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所有工资收入的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在职员工个人帐户使用方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35岁至44岁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45岁以上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山西2016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待遇上调


4月1日讯:3月31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自4月1日起,西安市将上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据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为,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政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7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500元;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在门诊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将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门诊使用干扰素(含普通和长效干扰素两类)进行抗病毒治疗纳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将重症精神病、流行性出血热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按项目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病种范围,对具有收治上述3种疾病资质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收治的上述3种疾病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办法。

同时,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至25万元。此外,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4种疾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并将其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为85%。

生育保险方面,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生育多胞胎的,在原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异位妊娠,需采取介入治疗、保守治疗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得超过6000元。

另悉,西安市还将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2.39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适用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待遇标准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四、缴费要求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有哪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又有哪些?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身边的你我,接下来由的工作人员帮您梳理一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二)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三)单次费用在400元以上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网提示:职工在投保医疗保险的同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因为关系到自身的切实利益。

相关链接:

大连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大连市此次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经辽宁省政府批准的《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大连市已确定目标,到今年年底,大连市市级医疗保险覆盖面达70%。

新出台的《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大连市城镇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与县(市)区两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按职工工资额的8%和2%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构成。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购药费用,也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现金自负部分。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控制。起付标准是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大连市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确定起付标准为850元、500元、300元。个人年度消费累计限额为3.8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15%、12%、10%。退休人员受到照顾,如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的划入比例高于在职职工,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减半等。此外,大连市还对基本医疗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作出相应规定。

大连是我国确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城市之一。1996年7月开始在市内区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到目前参保人数近33万人,总体运行情况平稳,保证了参保职工,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在支持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职工医保问答-----武汉


武汉市人民政府颁发了《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武政〔2004〕66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中有计划分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一、哪些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不含聘用的外籍人员)。

二、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医疗保险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本市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可在医疗保险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在医疗保险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男性年满16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

二是具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城镇户口;

三是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二)随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已中断或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可按规定到“个人窗口”续接或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范围主要包括:

1、《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已中断的人员;

2、《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但基本医疗保险费仍由单位代收代缴的人员;

3、《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需要续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武汉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缴纳退休人员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实施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参保对象作了补充:一是在远城区个人窗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武汉市中心城区户口且在市内居住的灵活就业人员;二是具有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户口,且在省、市或区个人窗口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三、用人单位按什么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是以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0%为本单位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计算用人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时,职工本人在职期间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减少其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0%,减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100%的,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举例说明:王某年龄60周岁,2005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2年零3个月,折算成缴费年限为2.25年(2+(3/12)=2.25),王某应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7.75年(10-2.25=7.75)。2004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3818元,王某应缴纳一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计算如下:13818*50%*(1-10%*2.25)=5354.48元。

文章来源:http://m.bx010.com/b/24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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