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上海宝宝参加社保有何讲究

2020-11-03
人社局保险规划

《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市医疗保险局就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建立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简称“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要解决什么问题?

答:根据本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年初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将本市近200万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整体纳入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妥善解决少儿学生中部分无基本医疗制度保障,部分家属劳保医疗待遇不落实,以及城乡少儿学生保障水平不统一的矛盾,促进少儿学生的健康成长。

2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有什么特点?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具有四个特点:一是保障大病,将住院和门诊大病列为保障内容,化解大病重病风险;二是全面覆盖,将本市户籍的所有适龄对象全部纳入覆盖范畴;三是城乡统筹,实行城乡统一制度、资金统一筹集、待遇统一标准;四是有效衔接,在建立新制度的同时,与现有的职工家属劳保、农村合作医疗、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等制度有效衔接。

3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与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怎样的关系?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是政府实施的社会保障性质的基本保障制度,由政府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监管。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社会互助性质的补充保障制度,由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简称“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两项制度是基本社会保障与互助共济保障的关系,旨在筑起少儿学生医疗的安全网。

4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对象(简称“保障对象”)①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人员。②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至20周岁,在各类中等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和特殊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③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复读生等。

5哪些人员可参照参加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

答:具体是:①经市人事部门批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②符合本市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目前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

6保障对象可以享受哪些医疗保障待遇?

答:保障对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放疗和化疗、肾移植前透析治疗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专科门诊(简称“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由保障基金支付50%。

7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如何筹资、由谁经办?

答:按现有制度,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享受职工家属劳保医疗待遇,由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已实行社会统筹,因此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所需资金也改由政府统一筹集。市医疗保险局负责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

为方便少儿学生参保和医疗费的审核报销,市医疗保险局将具体操作事务委托给市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统一经办。

8如何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年度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可按下列方式按年度为保障对象办理登记手续:①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集体办理登记手续。②未入托婴幼儿、辍学人员、在外省市长期居住或就读的人员,请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③新生儿,请监护人到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示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

9保障对象就医看病有何规定?

答:保障对象就医看病主要规定如下:

(1)住院医疗实行划区定点。保障对象应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需转诊治疗的,要办理转院手续。发生急诊的,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2)门诊大病医疗限定在原住院医疗机构进行。保障对象需到区县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门诊大病医疗登记手续。需转诊治疗的,请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办理转院手续。

保障对象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可在当地选择2所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外省市临时居住的,可在当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就医。

10保障对象如何报销医疗费?

答: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实施初期作为过渡期。保障对象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全部费用后,在3个月内,凭本市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病史资料及医疗费收据等,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按规定申请报销。过渡期后,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保障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将由医院记账结算。

11哪些费用不属于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报销范围?

答:①在国外或者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②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费用。③不符合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12保障对象能继续享受原家属劳保、合作医疗待遇吗?

答:原享受家属劳保待遇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其家属劳保中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家属劳保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合作医疗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也不再重复享受,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仍按合作医疗有关规定执行。

13保障对象享受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后,如何继续参加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

答:市红十字会、市教委、市卫生局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是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的重要补充,实施少儿学生基本医保制度后,政府鼓励保障对象继续参加市红十字会等举办的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政府有关部门将推动并通过必要资助,使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达到全面覆盖。凡参加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对象,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先由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报销一半,其余医疗费用由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给予支付。

少儿医保、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每年交费合计140元

上海独生子女保险计划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是由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根据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保费为每年60元,保险期限为1年,这相当于上海一对夫妻全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保障金额上,对已投保的独生子女因疾病身故可理赔4万元;意外身故可理赔4万元;重大疾病可理赔2万元;意外医疗最高理赔5千元(100元以下免赔,100元以上部分按80%赔付),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的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至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据统计,本市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已达70万户(母亲49周岁以下,子女16周岁以下)。

独生子女保险计划针对性强,主要侧重于意外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和学生平安保险不重复,又有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独生子女的保障体系。“独生子女保险计划在群众自愿投保基础上,通过低投入获得高保障,切实提高独生子女家庭抵抗风险的能力,增强独生子女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一、如何购买独生子女保险?

以自愿投保为原则,每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购买1份。

1、购买保险时,需携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的《上海市户口簿》或者《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办理地点:一是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设立的保险计划服务点;二是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

此外,目前,全市在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或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了179个受理服务点,都可以咨询和购买到独生子女保险计划。本次保险计划采取保险自助卡的方式,家长购买保险卡后,即可通过网站和电话两种方式激活投保。

二、如何理赔?

理赔有以下三种方式:一是由投保人直接将理赔材料,直接邮寄至各保险公司的理赔办公室或交到保险公司网点;二是由投保人将理赔材料,交到乡、镇(街道)设立的受理服务点,或是交到村居委会,再由居委会交到受理服务点,保险代理公司定期上门收取后,交至保险公司。

友情提示:

1、上海的相关福利还是不错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为孩子增加保障20~30年的消费型定期重疾30W,0岁的孩子,30W保额,500元左右/年就能搞定(一方面医疗水平在发展,重疾定义会调整,考虑到未来理赔的问题,买保障时间到70岁以后的返还型长期险对孩子未必有利,另一方面这样可以合理控制保费预算)为孩子经济独立前储备医疗费用。孩子的教育金准备,保险也是解决的一种途径。

2、在为孩子买保险的同时,请代理人对家长的保险做个保单检视,买保险的顺序是先大人后孩子,把保费预算的重心放在家长身上,切忌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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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有何作用?个人社保计算方式如何?


社保是国家给予公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那么,社保有什么作用呢?

(一)社会保险能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社会成员的老、弱、病、残、孕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是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无法避免的客观现象。当风险事故发生时,许多社会成员因灾害事故损失和丧失收入而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条件,成为社会的一种不安定因素。社会保险就是当社会成员遇到这种情况时给予适当的补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从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现。

(二)社会保险有利于保证社会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各种意外事件,如疾病、伤残、失业等。这样就会使劳动者失去正常收入,造成劳动力再生产过程的停顿。而社会保险就是劳动者在遇到上述风险事故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生活保障,使劳动力得以恢复。

(三)社会保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由于人们在文化水平、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就会造成收入上的差距。社会保险可以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聚集成保险基金,对收入较低或失去收入来源的劳动者给予补助,提高其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

(四)社会保险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保险具有互助性的特点,社会保险更能体现出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精神。

随着人们对社会保险认知程度的提高,即使很多没有在正规企业上班的人也想要为自己上一份社会保险,那么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呢,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个人交社保费用的计算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

另一种是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中断到底有何影响?


近期接到不少朋友咨询,社保中断对今后的影响多大?其中有的是单位工作变动,中途断交社保;有的是从单位下来,成为自由职业者。

此类问题牵涉到两方面的内容:养老和医疗。现就相关社保政策解答如下:

1,养老

无论是单位接续还是个人接续,中断部分补交与否,对将来的退休金领取是有影响的,影响计发基数和月数

2,医疗

1)单位参保性质

用人单位和职工中断或未足额缴费,医保中心自次月起中止向个人帐户划拨资金,并暂停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欠缴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和职工在3个月内补足欠款及滞纳金的,欠款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欠款超过3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按规定补缴后,可恢复职工待遇享受资格,补记个人帐户,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欠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个人参保性质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中断缴费的,从中断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在3个月内补足欠费的,补划个人帐户,并从补缴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再次参保的,按首次参保规定办理。

感恩母爱 母亲保险投保有讲究


母亲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养育我们,教育我们,我们该如何报答她们呢?母亲是伟大的,春节来临,又一年过去了,为了感谢母亲辛苦一年的工作,我们该为她们做点什么呢?

你准备什么礼物来表达对母亲的爱?一顿可口的饭菜?一束温馨的康乃馨?还是一张写满爱的贺卡?送给妈妈一份“健康保险”的保单,为母亲和爱人制定一份保险计划,让这份爱持久延续,或许是种别出心裁的礼物,那么,该送给妈妈一份什么样的“保险”?这其中还是有讲究的。

有关保险专家建议,为母亲投保应考虑不同时期家庭的风险需求,同时应针对不同年龄段母亲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保险计划。

准妈妈

考虑母婴类险种 但保障期限较短

张女士已怀孕3个月了,考虑到怀孕期间风险较大,张女士准备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来为自己和即将出生的宝宝增加保障。

对于张女士这样的准妈妈来说,由于风险概率较高,买保险通常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普通疾病和医疗险通常将怀孕、分娩等产前产后引起的病发症列入责任免除范围。有的保险公司规定,怀孕至产后一个月内不能投保医疗费用和津贴类保险;对于其他类险种,还要视产前检查资料的情况来确定是否可投保。

对此,中国人寿有关保险专家提醒准妈妈,在投保前应注意哪些险种可以保,哪些不能保;此外,准妈妈投保应注意大人孩子一起保。目前市场出现的母婴类险种专门针对孕妇设计,如张女士怀孕3个月,可投保中国人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类,可为怀孕期疾病如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提供医疗保险金,同时可附带婴儿为被保险人,如果婴儿出生后一定期限内确诊患有先天性疾病,也可获得相应赔偿。

不过,母婴险保障期限较短,准妈妈将来承担的家庭负担较重。如果身体状况允许,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可适当选择寿险来提前为家庭进行储蓄。

年轻妈妈应选高额度的险种

30岁左右的母亲,往往处于上有老人需要照顾,下有孩子需要抚育的社会“夹心”阶层,家庭也处于形成初期。中英人寿江苏分公司的理财师认为,在这个时期,应该是个人以及家庭中大宗物品消费集中时期,比如购置房产、汽车等物品,这样造成支出相对集中。同时在这个时期,家庭成员收入稳步增加,但却并未达到最高值。所以,家庭支出相对而言还是大于家庭收入,据此,建议母亲们要考虑选择高额度的寿险和一 些万能型的险种,同时兼顾可能面临的意外和疾病风险,还可以弥补收入与支出缺口。

中年母亲以意外重疾险为主

母亲步入中年阶段,孩子则已经济独立或者即将工作。这个时候,母亲已经不再需要为抚养孩子而尽心尽责尽力。而是儿女们要关注母亲们 未来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毕竟人过中年,身体健康状况会越来越差,也极易发生跌倒、扭伤等意外情况,美国友邦人寿个险专家建议,对于此年龄段的母亲来说,意外险是必保险种,另外,可投保重大疾病险和住院医疗类的保险。但须注意的是,由于属于高病发人群,已经患有某 些疾病的人也许会遭到保险公司拒保,如糖尿病患者不一定能顺利获保,即使有的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也有可能增加保费,因此,应趁身体状况尚好的情况下,越早投越好。

全职妈妈

保额无须太高 覆盖自身即可

小柳今年刚刚毕业,母亲已经40多岁了,几年前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便辞去了工作。考虑到母亲每天洗衣做饭、操持家务很辛苦,甚至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小柳决定在母亲节前夕买份保险给妈妈。

保险专家建议,小柳的母亲虽然没有参加工作,但随着年龄的偏大,产生各种疾病的几率也在增加,因此建议为母亲购买覆盖基本风险保障的重疾险和意外险。由于小柳的母亲没有收入来源,不承担家庭主要经济责任,保额无须太高,只要覆盖自身保障即可。

另外,鉴于小柳的妈妈已患有颈椎病,在购买保险前应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医疗资料,保险公司会根据情况选择增加保费、责任免除、延期承保或者拒保。保险专家建议投保者,已患有疾病的投保者在投保会更加严格,买保险时应趁健康年轻时及早购买,避免带来不便。

老年母亲:保意外伤害很重要

首先是意外险,建议为母亲选择意外卡单。由于老年人行动相对较缓慢,意外事件不可忽略。因此,建议办理一张意外卡单,保费低、保障高,每年100元左右,可以拥有意外伤害保险。另外还可以拥有意外医疗、住院补贴等保障。

其次是养老年金保险。建议选择一款年金保险,优点是专款专用、领取养老金到合同约定的年龄。由于年金保险有一定的分红功能,每年领取的养老金是递增的,因此可以利用这笔钱养老。

如果母亲是农村户口,一定要记得办理新农合医疗保险。新农合是解决农村户口人员日常医疗的良好途径,而且国家的医疗福利待遇在不断提高,花不多的钱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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