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缴存基数最高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政府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2、目前,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超过20%,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一致。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淮南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降低?
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是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以低于本地区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一定时期内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应经全单位2/3以上职工同意。
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以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后,将单位申请资料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审核意见通知单位。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具审批意见,同意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明确起止时间;不同意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说明原因。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意见通知单位,按审批意见执行。
池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金投保险网小编指出,根据池政(2004)57号文件规定,池州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和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到15%-20%。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应当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律精确到元(见角进元)。
池州住房公积金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汇缴服务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款凭证;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4、工资花名册;
5、按管理中心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清册。
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即核准办理。
相关推荐 更多 +
最新更新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