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有保险,开车人有保障没?网络最好的驾驶员保险!
吴小姐购车的时候就购买了车险。今年10月,车险马上到期,之前的两次赔付弄得吴小姐很不愉快,就想重新换一家适合自己的保险公司购买车险。目前,市面上的车险名目众多,这里针对吴小姐的情况,以阳光保险、永城财产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中国平安保险为例,并对四种不同的车险方案进行了简单的点评。
方案一:阳光保险
根据吴小姐的整体情况,建议购买交强险、车损、第三方责险、座险、玻璃定损、盗强险、不计免赔、划痕险。其中,玻璃定损为国产玻璃5000元;由于车主的停车区为小区地面,高空物损害可能性比较小,车损费率可适当降低,而且补充了一个不计免赔险,钱不多,就655元,就可保证出险后都可以得到全面赔付。
总费用:3561元
其中,交强险720元,是非常低的。险种比较齐全。
方案二:永城保险
整份保单和阳光保险差不多,只是交强险为855元,其他的价格都一样。
总费用:3696元
交强险只享受了国家优惠10%的政策,这点上比不上阳光,不过两者的赔付基本都是相同的。
方案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其中有条款规定,上一年出险两次以内,理赔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车主可享受一定幅度优惠;从其他公司转保的车主,可有15%的优惠。
总费用:4236元。
险种和上两种一样,相对保费要贵些。但是全国联保,就算车主在外地出了车祸,也能在当地很及时地得到赔付。
方案四:中国平安保险
平安保险中规定车损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已经加入了不计免赔计算,这样避免了重复费用。首年可优惠10%;女性司机比男性司机优惠幅度稍大,针对吴小姐的情况,交强险在优惠10%的基础上,公司还少了部分,算下来和阳光一样720元。
总费用:4361元
保障全面;一些条款突出个性化,但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选择,不要盲目的选择,这些个性化的条款相对费用也高些。与太平洋一样,全国联保,及时方便,但有些赔补、出险、赔偿条件要比阳光和永成的更为苛刻些。而阳光和永成的赔付条件相对要松些,车主更容易得到全赔。
车险费用其实价格差不多,车险条款也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不适合。经过多方比较,吴小姐最终选择了阳光保险。相对之下,保费最低,基本保障都齐全,赔付更为容易,虽然不是全国联保,但吴小姐很少到外地出差,在外地受险的情况少之又少。赔付讲究的就是及时和是否全赔。
相信随着车市的发展,保险公司还将出台更有诱惑力的产品,现在有很多代理多个保险公司车险中介公司,还提供一些优惠服务,如买车险送油费,或保养费等。总之,车险不是固定某个公司,而是取决于该公司所提供的车险是否适合自己。
1、驾驶或乘坐家庭自用汽车、单位公务用车意外事故 50万元;
2、如在春节、十一法定长假发生意外 80万元 。 原价:350 元
前言:客户在购买寿险或健康保险产品时,投保书上通常都有健康告知一栏,要求被保险人就自身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病史进行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因过失未进行健康告知的,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一旦出险,保险公司也多以“带病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理赔。
近日,一位匿名的网友在某门户网站发帖咨询“带病投保”问题,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该网友很直白,一上来就声明自己患了某种慢性重疾,现在想买重疾险为以后出险“做准备”。他想知道,《保险法》对于“带病投保”有无具体规定。自己隐瞒病情投保,万一发病能否顺利获赔。看了帖子,不免令人感叹,尽管这位网友身患疾病,值得同情,但其欲钻法规漏洞,想通过保险获得额外补偿的投保动机,却不值得肯定。
以前,确实有个别代理人为完成业绩,在明知投保人有过病史的情形下,仍默许其投保。但这样做,一旦后者发病,若被保险公司查出隐瞒病史就会遭遇拒赔。不过,2009年10月1日施行的新《保险法》在这方面有了新变化,其中增设保险合同“不可抗辩”条款,规定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其解除权消灭。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换句话说,现在即使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也不能再以该理由解除合同,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此一来,在目前保险公司尚无信用平台能较便捷的获得被保险人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采用两年的不可抗辩期,不排除会引发诸如这位网友的个别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好在,“楼下”答复这位网友的回复者中,许多人还是建议他不要隐瞒病情,若被发现,查实是恶意骗保,即便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仍可能拒赔,甚至要追究法律责任。
的确,虽然有新《保险法》“撑腰”,但保险公司设计每个险种都会考虑潜在风险,通过设置观察期和免责期来作为风控的手段,如重疾险,观察期通常为180天,心脏、肾脏等特殊疾病的观察期甚至可达一年。所以,无论这位网友患有何种慢性疾病,若想病后投保“硬捱”那么长的期限,无疑十分危险。况且,对于医疗险及重疾险的出险,保险公司还有事后调查程序,倘抱着侥幸心理妄想赌一把,未免“胜算”过小。说到底,保险本是对人生风险的提前防范,切不可铤而走险,把原本的保护手段变成了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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