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清楚地知道自己以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心里有数,本文把计算方法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0.6,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案例说明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就是去年你按1000基数缴纳,而社会当年平均工资2000那你的当年指数就是0.5,把每年的算出来平均,很容易,到时候你自己都可以计算多少养老退休金的.
关键是你要知道自己的单位是按照什么基数给你缴纳的,就容易算了。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障老年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一些人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养老保险需缴纳15年,方可享受相关政策,那么这些人该如何补缴呢?
六类人群可办理养老保险的补缴
第一类是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第二类为职工因自动离职、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未参保或中断缴费的;
第三类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新参保手续的;
第四类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第五类为企业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第六类为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时,以前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全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
退休时不满15年可延长缴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最早缴费时间为1996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前,已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可补缴中断期间的保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灵活就业的在职职工补缴差额
对有工作单位但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可补缴因身份不同造成的缴费差额。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应征得接受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接受方应认真审核转移人员转入前各年度缴费基数,达不到的应补足后再接收。
中断缴费超一年不得补缴
2010年1月1日后,凡城镇户口,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参保或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必须出具营业执照、收入证明、户籍证明、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等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参保登记并建立参保缴费档案。从参保之日起缴费并计算缴费年限,一律不得通过追缴以前年度缴费的方式延长实际缴费年限,对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缴费,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户口在城镇居住的人员在政策没有规定之前暂不允许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问题咨询:我自2005年开始,一直以个人的名义在职介中心存档并缴纳社会保险。但在2008年,我断了3个月没有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在2010年,我也没有补缴。请问,我现在还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吗?
答:您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如果在劳动年龄内,依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规定,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您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以提出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如果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低和缴费年限少,会影响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的待遇。
8月3日讯,今年上半年,渑池县共征缴养老保险费1.08亿元,完成市中心下达全年任务的54.44%。其中,企业9601万元,完成市中心下达全年任务的52.72%;事业单位1282万元,完成市中心下达全年任务的72.1%。
据了解,今年以来,渑池县分析形势,研究方案,制定措施,加大与企业沟通力度,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其经营状况,同时,抽调专车专人,深入英豪煤矿、建方水泥厂、县社系统、化肥厂等欠费大户催缴养老保险费,确保其按时缴费。5月,该县养老保险中心接到市养老保险中心补缴欠费加收滞纳金通知后,专门制定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向广大职工讲解政策,以便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督促单位及时补缴欠费。
与此同时,该县狠抓企业下岗职工、零散户人员的续保缴费工作。他们通过集中群发手机短信、在街道广场人员密集区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下岗失业职工降低缴费比例政策,激励其及时补缴欠费,办理续保业务。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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